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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它呢。他这样看了许久临了,轻轻地抖一下我的手臂他把头这样子上上下下点三次发生一声怪凄惨沉痛的悲叹好像这一声震得他全身都碎了生命都完了……〃见《哈姆雷特》,304页。
这是哈姆雷特割裂自己的成人仪式,还有什么比这更痛呢?告别终究是免不了的,他要进入人鬼之间的境界,那里容不得属于世俗的爱情,不管这爱情是多么的强烈。这样做的后果是发疯;他的疯,既是伪装,也是本真的崭露,二者之间的衔接天衣无缝。
幽灵使哈姆雷特换了一副眼睛。站在不同的境界里,王子看到了他那理想中最美的爱情的阴暗龌龊的一面。两极总是相随,爱情的光焰越是绚烂,其褴褛、凄惨的另一面越是令人心酸。并非王子从前对此完全无知,只是现在的灾变使他重新开始了对爱情本质的认识。没有从天而降的、无缘无故的爱,莪菲丽亚也不是天使,只是一个普通的、家教很好的姑娘。如果王子的爱不是暴风骤雨般强烈,而是比较温和,也许他就能容忍莪菲丽亚身上的世欲之气。而事实是,他不能容忍她,也不能容忍自己;他必须要把自己弄得走投无路,将他的爱人也弄得走投无路,以这样一种极端的形式来爱,以自戕来表明心迹。这一切,都是由于同幽灵那场可怕的对话而起;见过了幽灵,杀气便在王子的体内升腾。不知情的莪菲丽亚没有发现爱情的质变,也不知道温文尔雅的爱人已经魔鬼附体,她成了这一场发狂的爱的牺牲。由此可见,幽灵并不是要哈姆雷特远离爱情,而是要他将世俗的爱情提升,即所谓〃爱到发狂〃。在幽灵的境界里,人一爱,就必然要发狂;人承担着自身的冷酷,用滴血的心,用不能表现出来的爱来爱。哈姆雷特式的爱也就是艺术境界中的爱。几百年以前的先辈早已通晓了爱的本质,他把成熟、独立的爱发挥到极点,让人们领略其中那阴郁可怕的内核;他让主人公建议他的爱人去进尼姑庵,以此来了断孽缘;然而他又并不让这孽缘了断,而是让纠缠越来越紧,最后以生命的消失告终。这种提升了的爱也可称为有毒的爱,一切都被毒化,都带着淫荡与猥亵的意味,对于主人公这样的心灵来说,与其爱,倒不如死。幽灵不让他死,要他活着来将这被毒化的爱情发挥到底,那就像上刀山,下油锅。透过王子那些爱情的疯话,读者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熔岩般的热力,和坚冰一般的冷峻。人是如何样将这两个极端在灵魂里统一起来,造就了奇迹般的性格的呢?沉睡在每一个人体内的幽灵,一旦起来兴风作浪,会演出什么样的恐怖与壮美呢?难道不值得尝试一下吗?
莪菲丽亚的悲惨命运衬托出王子内心苦难的深重;她越是不知情,越是无辜,王子越是心痛,其过程犹如将一颗心慢慢地撕成两半。她的天真、温柔和纯洁无不提醒着王子关于虚伪、阴谋和毒计的存在,二者的不可分就如阴和阳,就如一个钱币的两面。而不管知情还是不知情,罪恶是先天的生存格局。只有那些异常的性格的人(如王子)才会去反抗。就这样,作为知情者的王子,用自己的手去毁灭了他最珍爱的人。一半盲目一半清醒,魔鬼附体的他不假思索地犯下了深重的罪孽;只因为体内火山爆发使然,只因为血管里流淌着前世的冤孽。
三、人心是一所监狱
〃上帝造我们,给我们这么多智慧使我们能瞻前顾后,绝不是要我们把这种智能,把这种神明的理性霉烂了不用啊。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见《哈姆雷特》,378页。
结局一直在延误。当然不是由于世故,也不是由于怯懦,而是由于作为一个活人,王子没法脱离生活。生活是什么?生活就是内心的两个对立面的厮杀,那种厮杀发生在以丹麦王国为象征的心的监狱里,既阻碍着,又推动着王子的事业的最后完成,〃之〃字形的、由一张一驰造成的轨迹就是厮杀过程中留下的。
幽灵给王子指出了复仇之路,实行起来才知道复仇的涵义是寸步难行。于是冲撞,于是在冲撞中自戕,于是在自戕中同幽灵进行那种单向的交流,把〃复仇〃两个字细细地体味。却原来复仇是自身灵魂对肉体的复仇;凡是做过的,都是不堪回首,要遭报应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应该消灭的;然而消灭了肉体,灵魂也就无所依附;所以总处在要不要留下一些东西的犹豫之中。首先杀死了莪菲丽亚的父亲,接着又杀了莪菲丽亚(不是用刀),然后再杀了她的哥哥……细细一想,每一个被杀的人其实都是王子的一部分,他杀掉他们,就是斩断自己同世俗的联系,而世俗,是孕育他的血肉之躯的土壤。尘缘已尽的王子终于在弥留之际向那虚幻的理念皈依。那过程是多么的恐怖啊,囚徒高举屠刀突围,砍向的是自己的躯体。然而又怎能不突围呢?怎能怀着满腔的冤愤不明不白地活或者死?人心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冲动和理智总是恰好相反?为什么它们之间的拉锯已持续了几千年,还没有锯断坚强的神经?为自己造下监狱的囚徒,他到底要干什么?哈姆雷特不知道。他只能听从心的召唤,那神秘的召唤将他引向他要去的地方——黑暗的虚无,然而他还活着。活着就是延误,报仇雪耻只是理念的象征,牵引着他往最后的归宿迈步。
被幽灵启蒙之后,对心的囚禁才真正被王子意识到了。意志过于顽强的哈姆雷特没法真的发疯,所有的〃疯〃都是被意识到了的,即使是事后的意识。然而这种〃疯〃又同俗人常说的〃装疯卖傻〃完全不同,因为它确实出自心的冲动。一边冲动一边意识,这就是〃监狱〃的含义。确实,如果没有强力的、自觉的监禁,灵魂的舞蹈就没法展开,连理念也会随之消失〃。
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仪表和举止是多么端整,多么出色!论行动,多么像天使!论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之华!万物之灵!〃见《哈姆雷特》,317页。
为了朝这个大吹?人〃的方向努力,哈姆雷特才自愿将自己变成囚徒的,否则就只能成为〃乱爬在天地之间的〃东西。丹麦城堡里长年见不到阳光,到处散发出腐败的霉味,但它里面确实也孕育了像先王和哈姆雷特王子这样的,如太阳般灿烂的一代英才,他们发出的光,刺破了世纪的乌烟瘴气,显示了人性不灭的真理。这样的监狱是阴森的,也是高贵的。
〃……一个糊涂蛋,可怜虫,萎靡憔悴成天做梦,忘记了深仇大恨不说一句话;全不管哪一位国王叫人家无耻地夺去了一切所有残害了宝贵的生命!我是个懦夫吗谁叫我坏蛋,打破我的脑壳拢下我的胡子来吹我一脸毛拧我的鼻子,把手指直戳我的脸骂我说谎?〃见《哈姆雷特》,328页。
延误中的每一刻,心都要受到这种严酷的拷问、煎熬,监狱的刑罚官铁面无私,人是无处可逃的。人在逼迫下一步步交出他最心爱,最珍贵的一切:爱情、亲情、友谊,直到最后交出肉体。不要设想会有丝毫的赦免,相反,刑罚只会越来越可怕,如果你的意志承受不了了,你就只能放弃做一个〃人〃的努力,沦为单纯的〃乱爬在天地间〃的家伙。所谓〃英雄本色〃就是这种无限止的忍耐力,这种致命的钳制之中的冲动——每一次的冲动都被自己冷酷地扑灭,到头来仍然要死灰复燃,向命运发起更猛烈的冲锋。由此哈姆雷特的命运形成了这样的模式:忍耐——爆发——再忍耐——再爆发。如果不是戏剧的需要,这个过程是不会终结的。爆发只是一瞬间的事,而忍耐,构成了他的日常生活,他成了历史上最忧郁的王子。
〃啊,从今以后,我的头脑里只许有流血的念头!〃见《哈姆雷特》,138页。
王子的这句话是痛悔自己的拖延,也是激烈的敦促。决心尽管已下,人却改变不了自己的本性。以哈姆雷特所受的教养,他的坚强的理性,他的深邃的思想,他注定了只能有〃哈姆雷特式〃的复仇。住在哈姆雷特体内的幽灵当然也早就洞悉了这一切,他没有给王子任何具体的指教,只是简单地要求他〃记着我〃。当然这句话也是多余的,先王就是王子的魂,他将最激烈的冲突,最热的血全盘遗传给了王子,王子又怎么会忘记呢?复仇是什么?复仇就是重演那个古老的、永恒的矛盾,即在人生的大舞台上表演生命。而真实的表演又不是一步可以达到的东西,它是一个没有结果的、惨痛的过程。所以在幽灵的描述里,王位、社稷等等被抛到了一旁,它一心只想对王子谈它的仇和恨,以启动他内在的矛盾。仇恨激起来了,幽灵的目的也达到了。处在同一个精神模式中的先王和王子,他们的精神世界正是人类精神长河发展的缩影,这部戏剧所具有的不衰的生命力也就在此。敢于囚禁自己的艺术家,其作品必然闪烁着永生的光芒。
四、〃说〃的姿态
在这一场悲剧的自始至终,哈姆雷特可说是完全忽略了世俗意义上的〃现实〃,什么王位,什么国家的前途好像都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他以作者的艺术自我现身,将焦点全部放在人心这一件事上头,于是他自然而然成了人性的探险者,并且一旦开始这种无畏的探险,就决不回头。一个人,既然已看透了人心的险恶,已不对生活有任何幻想,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世上呢?当然是为了那桩最伟大的事业——〃说〃的事业。在黑暗污秽的映衬之下来说人的梦想,人的向往,人的追求;不仅用嘴说,最主要的是用行动来说,来表演给世人看。他要让大家知道,他是多么的不甘心死去,他追求的那个世界又是多么真实的存在。请看他对企图自杀的好友霍拉旭怎样说:
〃啊,霍拉旭,这样子不说明真相我会留下个受多大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