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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风云之似猫是虎-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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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三个时辰鬼阴山就如雷锦所预言的成为了历史,全寨上下无论男女老幼三百多口全部被杀光,没有留下一个活口。雷锦的手下疯狂的搜索着山寨里值钱的东西,顺便将已经洗劫完的房子点上火。突然雷锦眼尖的看到一串珠子正在被一个手下从一个尸体上捡起来……“你把那串珠子拿过来!”雷锦对那个手下吩咐道。 

手下恭敬的将珠子呈给雷锦,雷锦拿起珠子仔细的看,除了染上了鲜血这串珠子正是他送给沈擎日那独一无二的佛门至宝——“夜光佛珠”。他真的曾经在这里!雷锦激动的看着这串珠子,他记得小猫儿将它缠在自己的手上,说是要驱灾避邪。耳边犹记他用抱怨的语气说,佛门至宝怎么不能驱走他这个恶魔?结果他用一记热吻惩罚了他。三天了,整整三天了,他究竟在呢? 

沈擎日在哪里?事实上就在雷锦大队人马返回雷家的时候他们的马车也正在逐渐接近雷家牧场。虽然沈擎日的马车是先走的,但是一则马车的速度没有骑兵的速度快,二则为了防止追兵他们刻意的避开官道走小路绕远,因此,当两个人将马车停到雷家牧场大门对面,正在争执到底谁该去将这封信送到雷锦的手里的时候,远处马队腾起的灰尘已经可见了。 

“二公子还是我去吧。”朱小雀坚持道:“你在这儿休息一会儿,我很快就可以办好这件事。”不就是送信么?有什么难的? 
已经换过一袭男装,却没有将易容药物去掉的沈擎日摇摇头说:“我要确定这封信直接到了雷锦的手里,你认识雷锦长的什么样吗?” 

“亲自交给他就好了,跟门房说送信给他的人要他亲自接不就得了。”朱小雀想她以前只要报出沈家的名号,谁不恭恭敬敬的亲自迎接。 
“会这么简单么?我的意思是说这封信连小厮的手都不能经,一定要送到雷锦本人的手里……啊!雷锦?”沈擎日眼睛无意中看到雷家大门口停下的大队人马,雷锦是那些人中最耀眼的一个,就算是同样的装束他也能在人群中一眼看到他。 

“雷锦?哪个是?”朱小雀也很好奇,能够被九爷列为大敌的人究竟有什么样的与众不同? 
“那个穿黑衣服,背上背着铁弓,手里拿着马刀的那一个。”沈擎日的眼睛不受控制的追逐着雷锦的身影,努力的将这一切化为记忆的片断珍藏,以让他可以在以后的岁月里反复咀嚼。 

“……好像所有的人都穿的一样吧?”这大概是雷家的制服,哪个人不是一身黑衣服、背上背着铁弓、手里拿着马刀? 
“喔……那个长相最好看的,身材最结实的,眼神最锐利的人。”天啊!他转过头来了,他看向这里了,他……他走过来了。 

“这是什么描述?长相最好看?我看都不怎么样!身材最结实?我总不能挨个去摸去比较吧?眼神最锐利?这个这么远怎么看眼神锐不锐利?”朱小雀嘟起嘴,二公子根本就是在找麻烦。 
沈擎日揪着朱小雀的袖子拼命摇晃,小声的说:“他就是!那个向我们走来的就是。”沈擎日感到手足无措,他摸摸自己的脸急声问:“我的脸……我的易容没有掉吧?是不是看不出来我就是我?” 

“原来他就是雷锦呀?一看就是一个很邪恶的人……好啦,我朱小雀做的易容哪儿有那么容易就坏掉。”朱小雀对雷锦品头论足一番,从外表看来这个男人的确可以算是好看,但是他的眼睛太邪恶了,一看就是坏蛋,让人充满戒心,所以要想跟九爷比还差的远呢。事实上在她的眼里,这个世界上谁也比不上九爷。 
“这封信给你,你一定要亲手交给雷锦。”沈擎日手忙脚乱的从怀里拿出一封信,塞给还在看雷锦的朱小雀,然后将她推出马车,叮嘱道:“记住!一定要亲手交给他。”他不确定究竟有多少人背叛了雷锦,他只知道吴仁是离雷锦最近的人,他如果真的是叛徒要想害雷锦的机会太多了。 

刚才他就发现了这辆马车,从马车的标记来看似乎是镇子里面青楼的马车。他仔细看过那个冒充沈擎日的人……似乎是一个女人,而且足踝上面由刺青,那是青楼女子的标记。他的脚步不受控制的走向那辆马车,似乎他一直在找的答案就藏在这辆马车里。马车上出来一个人……却不是他,他有些失望。但是那种奇异的感觉依然没有消失,难道马车里还有人? 
他想加快脚步走向马车,却被人拦住在半路。“让开!”他对那个只到他胸前的小矮子命令道。 

“呃?你是叫雷锦?”朱小雀被雷锦不客气的语气吓了一跳,听二公子的描述她还以为雷锦是一个非常有情调的男人……二公子的话果然不可靠。 
“我家爷的名字是你可以直呼的吗?”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上来的吴仁对于朱小雀的大胆有些不以为意。 

“是不是我只是要确认一下罢了,因为有人让我将一封信亲手交到雷锦本人手里。”朱小雀晃了晃手上的信说道。 
“交给我?谁?”那封信上面的笔迹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而且信封上占有的味道更加熟悉,答案几乎呼之欲出…… 

“我家二公子。我是京城沈家的仆人。”朱小雀得意的报出家门。 
“沈擎日……是沈擎日吗?”雷锦一把揪住朱小雀的手臂追问道:“他在哪儿?” 

“呃?是……是呀。”这人表现的未免太激动了吧? 
就在这个时候从马车里传出一声尖叫:“雷锦!小心!”随着尖叫一条人影用蹩脚的轻功飞出来,扑向雷锦。 

“哇……”只是一瞬间的事情,雷锦的怀里多了一个人,然后雷锦被冲击力撞的后腿乐一步,一把原本应该落到雷锦身上的匕首,深深的插入了来人的身上。 
“二公子!”一只羽毛状的暗器从朱小雀的手里射向想要逃逸的人,羽毛在插入那个人的腿的同时发出了小小的爆炸。 

“二公子?……你是小猫儿?!”雷锦知道为什么当这个人扑到他的怀里的时候他没有对他攻击,原来他的身体比他的眼睛早一步认出了他。 
“嗨……呜,好麻呀。”沈擎日顶着一张平凡的脸对雷锦笑了笑,匕首插进身体的地方一阵麻痹的感觉逐渐扩散,这匕首有毒……还好没有插到雷锦的身上。 

“麻?有毒!”雷锦手指飞快的封住沈擎日伤口周围的穴道希望可以阻止毒气的蔓延,“你感觉怎么样了?忍着点,我给你找大夫,找解药!”雷锦用颤抖的手将那只染毒的匕首拔出来,蓝色的光芒香甜的味道,就像是那个时候在鬼阴山上的暗箭,原来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 
雷锦小心的将沈擎日抱在怀里,然后对围过来的手下说:“将这个叛徒送到邢堂,搜出解药,逼问同党!不许他死!如果他死了,你们就陪葬。你!去叫最好的大夫来。”吴仁……没想到背叛他的人居然是吴仁?我会让他尝一尝真正地狱的滋味。 

二公子受伤了!不好,我要赶快通知九爷、六爷来救命!被彻底忽视的朱小雀解开一匹马向最近的联络点飞奔而去 


沈擎日在哪里?事实上就在雷锦大队人马返回雷家的时候他们的马车也正在逐渐接近雷家牧场。虽然沈擎日的马车是先走的,但是一则马车的速度没有骑兵的速度快,二则为了防止追兵他们刻意的避开官道走小路绕远,因此,当两个人将马车停到雷家牧场大门对面,正在争执到底谁该去将这封信送到雷锦的手里的时候,远处马队腾起的灰尘已经可见了。 

“二公子还是我去吧。”朱小雀坚持道:“你在这儿休息一会儿,我很快就可以办好这件事。”不就是送信么?有什么难的? 
已经换过一袭男装,却没有将易容药物去掉的沈擎日摇摇头说:“我要确定这封信直接到了雷锦的手里,你认识雷锦长的什么样吗?” 

“亲自交给他就好了,跟门房说送信给他的人要他亲自接不就得了。”朱小雀想她以前只要报出沈家的名号,谁不恭恭敬敬的亲自迎接。 
“会这么简单么?我的意思是说这封信连小厮的手都不能经,一定要送到雷锦本人的手里……啊!雷锦?”沈擎日眼睛无意中看到雷家大门口停下的大队人马,雷锦是那些人中最耀眼的一个,就算是同样的装束他也能在人群中一眼看到他。 

“雷锦?哪个是?”朱小雀也很好奇,能够被九爷列为大敌的人究竟有什么样的与众不同? 
“那个穿黑衣服,背上背着铁弓,手里拿着马刀的那一个。”沈擎日的眼睛不受控制的追逐着雷锦的身影,努力的将这一切化为记忆的片断珍藏,以让他可以在以后的岁月里反复咀嚼。 

“……好像所有的人都穿的一样吧?”这大概是雷家的制服,哪个人不是一身黑衣服、背上背着铁弓、手里拿着马刀? 
“喔……那个长相最好看的,身材最结实的,眼神最锐利的人。”天啊!他转过头来了,他看向这里了,他……他走过来了。 

“这是什么描述?长相最好看?我看都不怎么样!身材最结实?我总不能挨个去摸去比较吧?眼神最锐利?这个这么远怎么看眼神锐不锐利?”朱小雀嘟起嘴,二公子根本就是在找麻烦。 
沈擎日揪着朱小雀的袖子拼命摇晃,小声的说:“他就是!那个向我们走来的就是。”沈擎日感到手足无措,他摸摸自己的脸急声问:“我的脸……我的易容没有掉吧?是不是看不出来我就是我?” 

“原来他就是雷锦呀?一看就是一个很邪恶的人……好啦,我朱小雀做的易容哪儿有那么容易就坏掉。”朱小雀对雷锦品头论足一番,从外表看来这个男人的确可以算是好看,但是他的眼睛太邪恶了,一看就是坏蛋,让人充满戒心,所以要想跟九爷比还差的远呢。事实上在她的眼里,这个世界上谁也比不上九爷。 
“这封信给你,你一定要亲手交给雷锦。”沈擎日手忙脚乱的从怀里拿出一封信,塞给还在看雷锦的朱小雀,然后将她推出马车,叮嘱道:“记住!一定要亲手交给他。”他不确定究竟有多少人背叛了雷锦,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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