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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巢之后 作者:葡萄(晋江vip金牌强推作品2014.06.27完结)-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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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因为对他太有信心?
  还是因为自己其实不过是喜欢他的美貌而已?
  想不清楚,不免烦躁。
  
  然后便不免设想若是罗暮雪遇到危险自己会如何呢?
  嗯,自己定然会竭尽全力设法救他。
  如此一想,陆芜菱觉得自己心态没有问题了,便安心了。
  
  罗暮雪此去顺利超出他自己的想象,第三天他便带着一队人回到了营地,因为事情太顺利,他面上甚至带着笑容。
  是人都会对出乎意料的顺利心情愉悦的。
  
  罗暮雪去之后,没费什么力气,略施小计便见到了陈维忠。
  陈总兵是个典型的武将,他对于早有耳闻,同样铁血,颇有几场战役传世的军界后起之秀罗暮雪抱着天然的好感。
  何况罗暮雪那张脸同他效忠又崇拜的旧日名将长盛王十足酷似,只不过更加年轻英俊罢了。
  所以,一见面,罗暮雪口还没开,陈总部已经向着他了。
  
  要说陈维忠作为武将,政治敏感度并不高,实际上,他对于如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世道,也有些无措。
  太子名声也不算好,他性格有些骄矜奢华,性好渔色,虽然不知道这是实情还是有心人的传诵。
  但不管怎样,陈维忠对于身体孱弱,这辈子休想领军出征的太子肯定不会太有好感。
  如今他所忠的,只不过是已经不省人事的皇帝陛下而已。
  
  四皇子檄文所言,是真正逼宫的乃是太子,皇上是中了他的毒手,而四皇子自己,则是为了拯救父皇,干掉太子这个人面兽心无父无君的家伙。
  陈维忠觉得弄清真相很难。
  但是,他注意到了,太子临朝之后,长盛王一直称病不出府。
  所以,陈维忠便决定了自己的立场。
  这个立场便是:虚与委蛇。
  
  太子派了人来,他很恭敬接待,卑辞厚币,表示了自己的忠君决心,但是实际上的承诺,一句话都没给。
  他想得很明白,自己反正是要驻守山海关的,轻易不会被调用,就低调点在这里缩着,不去掺和如今的夺嫡之争,将来无论谁得了天下,都不会对他怎样。
  自己毕竟家大业大,如今虽不算位极人臣,也是一方之主,富贵于他也够了,不需要冒险去贪从龙之功,能守住就不错了。
  这种心态,于陈维忠而言,非常正常。
  
  可是他最近心里也越来越急,太子和老四战况并不利,只不过他这里因有外敌,所以才不抽调他的,可一旦战况不利,他也不是傻子,太子肯定是宁可有外敌也要灭了老四的。
  到时候,他就麻烦了,一个不好,两不讨好。
  
  所以罗暮雪对他来说,简直是及时雨。
  何况又是长盛王的公子,虽然是私生的,但是长盛王也没有嫡子。陈维忠很自然就把他的意思当成了长盛王的意思了。
  
  罗暮雪基本上不需要如何游说,他略微谈了谈皇上的生死不知,太子的阴险无能,四皇子的狼子野心,以及大皇子在西北如何忧心朝局,西北的十几万将士如何满怀愤慨要为国而战,程家军如何上下一心。
  陈维忠只是稍微问了问他们和西胡人的战况,又问了问他们的粮草,这件事几乎便敲定了。
  
  所以第三天罗暮雪可算得满载而归,陈维忠听说了他们的困境之后,送给了他们五百多套这边守军的盔甲,还有通关的手令,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从正经官道走了。
  他还准备了给大皇子和程家的礼物,派自己的女儿带了一小队人跟着罗暮雪送去。
  
  要说陈总兵这个女儿,也算得上不凡。
  陈总兵只有一个女儿,将门虎女,名字叫红英。她本来还有个哥哥,但是不幸为国捐躯,有个弟弟,年纪还小,所以这闺女就是当儿子养的。
  陈红英从小舞刀弄枪都来得,深得陈总兵喜爱,性子略有骄纵。
  之所以派女儿去,一个是意思意思送去做质的,既然知道大皇子一系不会亏待他,他也不会临阵倒戈,这种情况乐得大方些。
  另外一个是他觉得罗暮雪很不错,配得上自己闺女。
  这里军中男儿虽多,却没有令他觉得能配得上自己闺女的,要是远嫁京城,又不舍得,虽说罗暮雪被皇帝赐了原户部尚书家抄没的女儿为妻的事他也略有耳闻,但是在他想来,哪个有志气的男儿愿意娶一个完全没有娘家背景的官奴为妻?便是这女子再怎么貌若天仙,也不过是姬妾玩物而已。
  等女儿同他一路同行,慢慢培养出感情,自己正好开口。
  长盛王想必也乐见其成。
  至于说圣旨赐婚,毕竟皇上已经不省人事,当此乱世,将来还不知怎么呢,等罗暮雪得势,谁会为此小事去为难他?
  大不了娶作平妻!
  
  所以,罗暮雪带回来的,除了五百多副盔甲和喜讯,还有正值妙龄一身红妆骑在马上威风凛凛的陈大小姐和她的卫队。


77、陈大小姐 。。。
  陈大小姐人称“山海关之花”;容貌颇为艳丽,大眼睛;浓眉,嘴唇艳红;身量颇高;又喜欢一身红衣艳丽打扮。经常带着婢女小厮一起出去跑马,一手鞭子用得很是出色。
  
  对于男子,陈大小姐也很挑剔;她并不喜欢弱质书生,当然;若是能风采逼人到方微杜那个样子的,她估计也会从此敛眉洗手作羹汤;可惜她一直所见;不过是些穷酸书生或是自命风流的纨绔世家子弟而已。
  所以她见到罗暮雪时,心里便是一动。
  如此方是真男儿!
  
  自己这般其烈如火,其艳如花的奇女子,正适合配罗暮雪这样世间少有的男子!
  陈大小姐觉得父亲的眼光真真是无可挑剔。
  罗暮雪生来便是她的绝配。
  她终于等到了她命中注定的男人!
  
  所以今天这路上,她收敛起来平时的骄纵,态度大方诚恳,同罗暮雪不时聊聊兵法,聊聊胡人的习俗,投其所好,模样也端庄得很,竟是连罗暮雪,对她也没有丝毫厌烦,还觉得她是个颇有见地,同平常千金大不一样的姑娘。
  
  所以,陆芜菱心中暗含欣喜地迎接罗暮雪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一身红衣,好似烈焰玫瑰一般的姑娘,昂然并马在罗暮雪身侧,好似两人是形影不离的伴侣一般。
  她不由自主便皱了皱眉头,虽然她从来对男女□不热衷,但是天生总是善感的,这女子,一看便觉得对罗暮雪有些不一般。
  
  她也没做什么,似乎只是这策马紧随形影不离暴露出来主人的心思……
  又或许是因为能隐隐觉出即便对方在打量自己时,关注力还是在罗暮雪身上的。
  一种很细微,难以言喻的感觉。
  
  陈红英也在打量着陆芜菱,眼色轻慢。
  她向来看不惯京城官宦家这些娇滴滴的贵族千金,除了吟吟诗,弹弹琴,就好似没什么可做了,她去京城外祖家时,就和这些人处不惯,在一起,不是聊衣服脂粉首饰,便是聊些诗词话本,无聊透了。
  她自己也识些字,主要是她觉得如她这般的将门奇女子,总是要看几本兵书才像话,所以,《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什么的,她还是通读过的。
  但是诗词史书之流,陈红英可没有兴趣。她家就没有爱读书的种子,她自然也不会喜欢。
  
  越是自己不爱,不懂的,便越是看不起,轻慢,世人往往如此,也不足为奇。
  
  陆芜菱这般的,便是往常父亲权势仍在,也不免要被陈红英看不上,何况如今她一无所有?
  
  陈红英的目光从陆芜菱头顶看到脚,十分无礼,她心中也在冷笑:除了吟诗作画什么都不会的矫揉女子,现在家破人亡,还有什么用?
  什么才女?能做几首诗有什么大不了!
  只配做男人的玩物!
  连自己生存都活不下去!
  估计只能伤春悲秋,怨天尤人吧?
  
  她瞥了罗暮雪一眼,见他专注看着陆芜菱,目光深邃,心中冷笑,暗道,我要是连一个亡家的官奴都争不过,把正室位置拱手想让,我就不活了!
  所以,她噙着冷笑看着陆芜菱,虽然恨不得一鞭子下去抽烂了她的脸,却还是面带微笑说:“这位是……罗大哥您的婢女吗?”
  说罢盯着陆芜菱,等着看她泫然欲涕,羞辱难言的模样。
  
  罗暮雪已经下了马,朝陆芜菱走过去,闻言身子僵了一下,却没回头,还是走到陆芜菱身边,低头道:“一切顺利,不用担心。”
  
  陆芜菱也听到了陈红英的话,她倒是没有泫然欲涕,也没有关注自己身上几近褴褛的衣服,而是有些惊讶地淡淡扫了陈红英一眼,眼神似乎在说:这是哪里来的野丫头,怎这般没规矩没见识?
  有时候,人的气度是从小培养的,所谓“居移体,养移气”,是从小的锦衣玉食,钟鸣鼎食,也是诗书文章养就,更是同个人禀赋息息相关。
  陆芜菱年少成名,曾面对过各种嫉妒她名声才华的闺秀,明里暗里的挤兑挑衅,她一向淡然处之,不骄不躁,能使大部分人最终心悦诚服。陈红英这句话,实不过是小儿科,完全在她可应付范围内。
  何况,不就是挤兑她衣衫破旧吗?
  衣衫识人,不过庸人耳。
  
  陈红英被她这个眼神激得怒火狂涌。若不是罗暮雪在旁边,几乎立刻就要抽出鞭子挥过去,打烂了这个贱人,看看她那傲慢的眼神架势还有什么用。
  
  罗暮雪伸手轻轻捏了捏陆芜菱的袖子,皱眉道:“这也太潮了。”
  陆芜菱是几乎什么都没有跑出来的,路上他们没时间给陆芜菱置衣衫首饰。只在一次路过一个小村子时去找人买了两身布裙,头上干脆便是只有当时混出城门时候的一枚银钗,其余便是罗暮雪自己给她削的木头簪子。
  说实话,平常婢女穿得都比她好。
  
  繁丝就更不用说了。
  
  罗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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