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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第6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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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栖身之所。”

ps:第一章

第三十章相爱的人不一定是亲人

滇西草原在下雪,蒸笼峡里热气冲天,白云山下阴雨绵绵,不大的地域里气候分成了三种,也恰好符合各自的悲喜观。

滇西草原上的战斗终于停止了,所有吐蕃人就像错过了储存食物节令的旱獭在大雪里刨食,他们什么都不愿意放过,从老鼠到兔子再到草根,草籽,不求食物有多么的精致,只求能填饱肚子就成。

至于蒸笼峡里面依旧是歌舞不绝,无数的妇人涌进蒸笼峡里面愉快的沐浴,休息,制作各种各样精美的食物,再把它们全部吃掉。豪放的妇人们甚至还会喝一些米酒,来感受那种只有男人才能享受的熏熏然。

至于白云山下,皇亲们啃着味道古怪的军粮,冒着雨在山脚下行军,他们好不容易习惯了骑马,却没有战马给他们骑了,白云山崎岖的山路成了他们每日里的噩梦。

浪里格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年月的变化似乎对他不起什么作用,依旧是那么彪悍那么的冷酷。

孙七指老了,本来他的精气神就凝聚在复仇这件事上,李元昊死了之后,他的精气神似乎一下子就被抽空了,除了喜欢喝酒之外,对外界的事情似乎一点都不在乎。

憨牛喜欢把自己的大皮靴印在那些皇族的屁股上,这让他有一种近乎于变态的满足感,所以只有他会冒着冬雨和那些皇族子弟沿着山路上上下下的奔行。

“当年笑林在这这里的山路上跑快逾奔马,我几乎以为这个家伙会什么奇怪的遁术,还起了修仙的心思,谁知道他就是跑的快了些,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云峥和浪里格,孙七指围坐在路边草棚里的火炉边上。一面烤火一面等着锅里的竹鼠肉,看着那些皇族子弟们狼狈的奔行,云峥指指山道对默不作声的孙七指道。

“修道,修佛,修的都是自己,老汉这些年大多数的时间都是住在白云禅寺里跟着和尚们念经。跟着和尚们下山去化缘,也跟着他们去修桥补路,为山民治病,几年下来,心境无比的平和。

我去当和尚不是为了修出什么大神通,只想保守住这点平和,无喜无悲的过完这一辈子。

云峥,你不用劝我,当和尚是我的幸福所在。不是在逃避,我从佛经中领悟到了平安喜乐。”

浪里格手里抓着一根羊腿在火上烤,已经烤的金黄,把热气腾腾的羊腿递给云峥,见他不要,就用刀子一点点削着吃,装酒的还是羊皮口袋,他的生活习惯根本就改不过来。

“羊肉少吃些。刘喜送来了十几只竹鼠呢,这东西可是无上的美味。羊肉的味道太重,会遮住竹鼠肉的鲜美味道。”

浪里格停下手里的刀子忽然道:“给隗明一个孩子吧,也就是三五天的事情。”

云峥停下翻搅竹鼠肉锅的手尴尬的道:“已经当成妹子在看,太熟了,下不去手。”

浪里格瞅了云峥一眼道:“要是隗明去找别的男人要孩子,你会把人家祖宗八代的坟墓都给挖出来。

这是男人的劣根性。自己因为某些原因下不去手,那就让她原封不动的放在那里,别人要是动了,那就是犯了大忌。

不过把话说回来,隗明凭什么要为你守节?没道理!”

云峥笑道:“如果隗明喜欢。我可以把她抬进门。”

浪里格奇怪的看着云峥道:“你以为你是谁?隗明是我西夏国的公主,就算是不得李元昊喜欢,她也是名正言顺的公主,即便是谁都知道隗明来了宋国,不愿意回西夏,谅祚和太后也不曾废掉她的公主位。

她凭什么嫁给你当小妾?如果你现在杀掉陆轻盈,重新娶隗明,我们自然会同意,这种事你干的出来吗?”

云峥皱眉道:“当然不成,没事干喜欢杀老婆的是李元昊,我又不是他那样的变态,可是让我变成隗明的男宠,这也不大可能,即便是隗明长得再漂亮,也没有可能。”

浪里格本身就不善言辞,见事情说到死胡同里去了,就低着头继续吃自己的羊肉,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男女关系。

皇族子弟们终于完成了自己一天的训练量,狼狈不堪的钻进棚子里,赶快换上干爽的衣衫,围着大火炉子喝姜汤。

今天的天气过于寒冷,每人分了一碗烈酒,不管会不会喝酒的人都一口气把碗里的酒喝了一个干净。

赵旉走过来向云峥汇报这些天的训练成绩,云峥对他们还是比较满意的,听他说完,就邀请他一起坐下来吃竹鼠肉。

“告诉他们,开春之后我们就要准备作战了,现在不好好训练,开春上了战场就只有死路一条,元山背后的吐蕃人有多么凶残你是知道的,我们开春之后的战争目标就是滇西草原,彻底的控制了滇西草原,才算是完全把吐蕃和大理国给分开了。

当年太祖在大渡河边上用玉斧划了边境,如今看起来,那条边境已经不适合目前的大宋了,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就该有大一统的样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并非是一个说法,是要我们去实实在在的去做的。”

赵旉皱眉道:“大渡河以西都是蛮荒之地,我们要来何用?”

“我那里知道有什么用处,这话你就问错了人,你该去问鸿胪寺的宋绶,或者枢密院的韩琦,我是一个将军,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拓土开疆,只要看到土地就想夺回来,即便是没什么用处,放在那里看着也好啊,赵旉,你给我记住了,身为一个将军如果对别人家的领土都没了野心,趁早脱掉戎装去混文人圈子去吧,少在军伍里混吃等死。”

听了云峥极度不负责任的语言,赵旉竟然从中听出道理来了,拱手道:“末将知错了。”

云峥点点头示意他继续吃肉,吃过了肉,云峥就打算回豆沙关去了,临行前对孙七指道:“喜欢干什么就去干,不用把自己定位在隗明的侍从这个定位上,辛苦了这么些年,总算是有点喜欢的事情,那就去做,你说的没错,平安喜乐才是最重要的。”

又看着浪里格说:“隗明想要去滇西草原,我同意了,你们可以收留那些流浪的西夏武士,但是规模不宜大。”

浪里格看着云峥幽幽的道:“我们是一群只想安静活下去的人,不愿意参加到争霸天下的行列里去,隗明的能力也仅止于此,你不用过度的堤防。”

云峥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如果隗明还有什么野心的话,我断然不会容忍她活到今日!”

ps:第二章

第三十一章豪门恩怨

以前的时候生活简单,农家小户的即便是有点利益纠葛大家也会一笑了之,百十文钱的事情用不着太认真的去计较。

如今百十文钱的事情变成了几百里土地的事情,价值提升了无数倍,也把人心中阴暗的心思放大了无数倍,百十文钱,百十贯钱,几千贯钱,上万贯钱云峥都不会和隗明计较,可是,到了上万贯钱的百十倍之后,云峥心中隐隐的一丝不安就扩大成了重重的隐忧。

“娘的,豪门恩怨就是这么来的!”

冒雨赶路的云峥在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之后恶狠狠地说出了这句话,以前自己穷的时候,也鄙视过富人家那些乱糟糟的事情,认为自己把感情看得比那些阿堵物重要得多,断然不会走那些愚蠢的富人的老路,如今,自己富贵了才发现事情不是自己以前想的那样简单,感情才是把家族做大,做强的懒,拦路虎。

小户人家怕老婆这件事好多时候大家都会一笑了之,甚至会当成笑料在邻里之间传播,没人会把它当成一件重要的事情来看。

可是秦桧怕老婆就把自己弄成了千古大奸贼,皇帝怕老婆然后就出现了武则天这种恐怖的存在。

事情不能用放大镜或者显微镜去看这是一个常理,当事情已经自己自主放大到了现实生活中,人自然就相对的就变得渺小了,当人命没有事情重要的时候,舍命去完成事情就成了顺理成章的逻辑了。

野兽没有这种烦恼,是因为它的生活不够丰富,每天只要不饿肚子就是最好的成就,它们的生活物资还不够极大丰富,所以一般产生不出阶级来。狼群,蚂蚁,蜜蜂之类的群体或许会有最原始的阶级划分,那也不过是分工的不同而已。

穷人在玩命的缩衣节食,或者努力奋斗想让自己成为富人,或者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富人。哪怕每天用猪皮在嘴上擦点油,也要在人前撅着一个油光光的嘴唇表示自己今天吃的是肉,至于回头躲在家里喝稀饭还是饿肚子这种事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富人经历了浮世繁华,看透了人间的喜怒哀乐,享受了人间所有能享受的东西之后,就很自然的向高层进化,打算追求一点最原始最普通的生活,追求精神的极大满足,这个时候他们往往会认为简单才是最好的生活。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必须是衣食无忧才成。

很难想象一个富人喜欢化身野人,把所有的物资需求都寄托在一根木棒上。

春暖花开的时候看都野兽在求偶,才想起来自己也需要一个女伴,于是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瞅见一个脸蛋漂亮的,身材修长的,胸脯比较大的女野人过来就一棒子敲晕带回洞里繁衍后代……简单到这种层面好像也是行不通的。

很明显,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他们之间的需求是有差距的。这种行为非常的像一句名言所描述的样子——你的天堂就是我的地狱……

云峥窝在马车里睡熟之前模模糊糊的想了很多,后来也为自己的胡思乱想感到好笑。立刻关上车窗,刚才之所以有那么奇葩的想法,很可能是冬日里的寒雨淋到脑袋上的原因。

被寒雨弄湿脑袋之后作出决定的绝对不止云峥一个人,他弟弟云二也是这样的一个人,甚至他的大老婆陆轻盈,小老婆葛秋烟。弟媳妇秦国也全体在蒸房里把水汽弄进脑袋里去了。

一群人站在山谷口神情愉悦的眼看着赖八弄了好几十车的东西,一步一回头的向元山进发,那些瘸腿的吐蕃人卖力的在后面推着车子,似乎忘记了自己腿上的伤口。

猴子抱着脑袋蹲在地上,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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