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唐砖-第119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独孤谋其实是一个很健谈的人,很多时候都能一语中的,两个人坐在马车上,从草原的突厥谈论到漠北的回纥,从骑兵队形冲击破阵,一直谈到驼城的悍勇无敌。
    “我总是不服气啊,论本事独孤谋自认过人一等,但是在战阵上却远不如你,我也就在马邑和恶阳岭大战了三回,虽说杀敌无数,事实上却是被逼着回到了原地,到最后恶阳岭还是被苏定方率先攻破,说起来都是憾事啊。
    李靖用兵一辈子就守了一个堂堂正正,这其实是接受了韩擒虎的衣钵,都说恶阳岭之战他算是行了一次险,结果,就这么一次,还被柴绍生生的给破坏掉了,让李帅的计谋没了下场,你当时不在马邑,李帅的脸色当时看起来真是精彩,打了胜仗却让他更加的烦恼了。
    李绩在谋,程咬金在勇,牛进达守着一个稳字到底混了一个琅琊公,至于说到侯君集,此人极度喜欢弄险,虽然在不断地弄险,但是最后一次却把到手的筹码一次性的输的干干净净,到了最后还要赔上自己的性命。
    其实我最看不懂的就是你,你打仗几乎没有什么精彩之处,好多时候的行为看似愚蠢之极,比如万里迢迢的去救援郭孝恪,我当时在沙盘上演绎了无数遍,没有找到你可能大胜的任何线索,当别人都说你是为了救援友军才做出的大无畏举动,纷纷对你赞不绝口的时候,我的评价只有两个字——愚蠢!如果用四个字评判那就是愚蠢之极!
    不瞒你说,我当时在晋阳指着西面破口大骂了一整天,人数少不以逸待劳,却万里迢迢的去陌生的地方作战,这是蠢猪才能做出来的事情。郭孝恪是个蠢货累死千军,你云烨更是蠢得无药可救,当时我已经判定你输定了,西边的战事一定会彻底的糜烂。
    为此,其骑着战马从晋阳往长安赶,打算说服陛下立刻放弃塞外,重修玉门关险隘,在河西布置重兵以防备吐蕃的可能入侵。
    走到侯马,听说你小胜一局,我当时就面如土色,这一定是突厥人的诱敌之计,连夜带着三匹马日夜不停地赶路,才入关中,就听说你已经受到了吐蕃和突厥的两面夹击,我大叫了一声云烨误国,就从马上掉了下来,再也没心思赶路了。
    原想着你就算战败,也能收拢军队缓缓退入玉门关,谁能想到你居然不知死活的选择在龟兹和突厥人死磕,如果你当时在我面前,即使冒着被陛下斩首的危险,我也会将你杀死,当时我认为,你会累死千军的。”
    独孤谋说的有些兴奋,瞅瞅马车,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云烨很了解,这个时候这家伙想喝口酒,从背后的抽屉里取出一瓶子酒递给了独孤谋,独孤谋大喜,手揪着瓶塞子砰的一声就拔掉了,仰起脖子咕噜噜的一气灌下去半瓶子,这才舒坦的出口气继续对云烨说。
    “当时我因为疯狂的赶路,胯下,**全部都烂了,被家将放在马车上往长安赶,就在路上我已经传令回家,命所有能拿得动刀剑的庄户全部武装起来,准备在陇右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在我看来,河西,玉门这些关隘一定会丢掉,说不定最后只能依仗秦州天险和突厥人恶战一场了,举世攻唐到了这个时候,也是大唐最危险的时候,如果这个时候出现内乱,刚刚立国的大唐转瞬间就会四分五裂,重蹈前隋的覆辙。
    在路上我他娘的还病倒了,休憩了十天就看到了你的红翎急使,他们居然在大喊着:“龟兹大胜,阵斩十万”的消息。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你在谎报军情,光是一个突厥人就够你忙乎的了,不要说后面还有吐蕃名将禄东赞率领的吐蕃大军,反正当时在路上我把能想到的脏话,统统都骂了一遍,至于你老婆在我的嘴里早就成了大家的老婆。
    一对红翎急使我不相信,两队红翎急使我不相信,当我遇到李靖派出的第三队红翎急使我想不相信也不成了,因为你已经在追击突厥人,李靖也在痛打吐蕃这只落水狗了。
    我他娘的把眼睛瞪了两天两夜啊,翻出自己做的推演和计划,一遍遍的在心里重新构建战场,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出你能在堂堂正正之下,用煌煌之师彻底打败凶悍的吐蕃人和已成哀兵之势的突厥人,没有任何办法啊。
    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吗?我在想:“云烨这狗日的居然比老子强出这么多?”
    早先的时候,你的驼城我认为是异想天开,火器,我认为只在特定的环境下有效,在真正的大军作战的时候屁用不顶,谁知道,被你用事实狠狠地抽了我一记耳光,这记耳光让我独孤谋痛彻心扉啊。”
    云烨虽然很不满意独孤谋把自己老婆骂成公用的那种女人,但是自己的辉煌战绩被人家讲述的惊心动魄,心里难免有点小得意。
    “哪有你说的那么轻松,大胜之后,我也是浑身酸疼了好几天,你不知道啊,驼城边上堆满了死尸,在最要命的时候,还起了黑风暴,将火油弹的效力降低到了最小,如果不是吐蕃人实在是付不出这样惨重的代价,再坚持十天,我就会陷入绝境,到时候就要真的用刀子分出一个胜负了。”
    独孤谋把最后一滴酒倒进自己的嘴巴,把瓶子随手一扔道:“去你家,我有一些火器的新式战法,请你品鉴一下,我不相信独孤谋会不如你!”(未完待续。)


第四十八节大趋势
    云家的小花厅里就像是被风暴狂扫过一般,杯盘狼藉的厉害,云烨和程处默坐在花厅的角落里,就着一盘子花生米慢慢的喝酒,至于独孤谋已经醉的一塌糊涂,小花厅的乱状就是在他表演了一套醉拳之后的产物。
    “马上要过年了,你家的花生还有没有啊,你让老钱送过去的半袋子都被老爷子收起来了,我喜欢这东西,嚼起来脆生。”
    “这么多年了,你要东西怎么还是在编造借口啊,难道说不过年我就不给你花生了?”
    “习惯啊,要一两次我没问题,但是一年要上十几次,老子再厚的面皮也挡不住啊!你说,独孤谋发现咱俩坑他了没有?”
    程处默有些担心,刚才独孤谋这家伙发酒疯的时候,檀香木做的桌子胳膊粗的桌子腿被他一腿就踢断了,而他看起来似乎一点事没有。
    “明早就会知道,毕竟是聪明人,现在吐得天昏地暗的人事不省什么都不知道。家里的烈性酒什么脾性,你是知道的,我到现在都不敢喝六十度以上的酒,酒坛子摆在那里,他非要拿上面写着六十三的,还说那个数字吉利,我们有什么办法,不过这个家伙的嘴好严实啊,明显的已经喝傻了,还是一点有用的消息都没说出来。”
    程处默点点头,狠狠地抓了一大把花生米填到嘴里,嚼得嘎嘣作响,一口酒冲下去之后对云烨说:“回去了,现在不比以前,老爷子什么事都不管了,整天都是在闲逛,打猎或者钓鱼,昨天鱼没有钓上来,人倒是浑身湿透了,据说就因为没钓上来鱼,老头子发火,让家将往水里扔火药弹,家将不肯,他就自己扔,装在酒瓶子里点着火扔了下去,人趴下了,没被玻璃渣子伤着,就是溅了一身的水,听家将说满池子漂的都是死鱼。
    越老越变成孩子了,我这一天不回家,能被他唠叨死,你说等到咱们都七老八十了,如果还被老爷子揪住痛骂,那是一个什么场面。”
    “滚蛋,这样烂心肠的话你也说的出来,巴不得老人家活上两百岁呢,既然老人家担心,我就不留你了,快些回去吧,花生我从娘娘那里要来一些,管家已经去给你装了,走的时候带走,赶夜路慢些,今天没月亮。”
    云烨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忍不住叹口气,程处默说的那个噩梦一定会到来的,老头子满身毛病,性如烈火的,喝起酒来不要命,就这样人家还活过了七十六岁,那还是在倒霉之后,云烨觉得要是像现在这样逍遥自在的过日子,真的有可能像演义里说的那样活过一百岁。
    送走了程处默,老钱在后面禀报说:“侯爷,云中侯的家将不愿意去客房睡,抱着刀子守在云中侯的房门外面,这是明显的不放心咱家啊。娘娘在咱家驻跸的时候都没有他的谱大。”
    老钱这些年年纪越老,嘴就变得很碎,伺候了云家一辈子,有资格说这样的小闲话,换了一个人,云烨就会考虑他说这话的意思了。
    “家将么,不忠诚怎么当家将,我要是去云中侯家里睡觉,保不齐刘进宝他们会怎么守卫呢,快到后半夜的时候让厨房给他们送点暖和的宵夜,大冷天的站在外面,不好受。”
    老钱笑着应承了就去吩咐厨房,辛月已经穿着皮裘巡视归来,家里内宅已经开始落锁了。瞅着辛月手上那一大串子钥匙,云烨才惊觉到如今的云家已经是钟鸣鼎食的大世家了。
    “夫君啊,您当年不是说再也不理会这个独孤谋了吗?为何现在又要款待他?妾身可记得您当年从臭水沟里爬上来的惨状。”
    辛月一边伺候云烨洗漱,一边好奇地问,自己的丈夫有多么的小心眼,辛月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没道理就这样什么事都没有的重归于好。
    “当年不理睬他,不是因为他把我扔河里,而是因为这个人的心思太重,而且看谁都像是看仇敌,总是在琢磨你,考虑着怎么打到你,所以才趁机和他不来往的,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你丈夫我眼光还是非常的准。侯君集杀了一千多人,其中三百多就是这家伙下手杀的,后来见到事情不妙,又开始杀侯君集的人,又杀了一百多,说到底这些人都曾经是自己的战友,这样都能下得去手,只能说这个人的心肠极为歹毒,根本就没有感情这一说。
    这些年被陛下饶恕之后,才慢慢的有些变化,别人都是当了女婿以后才造反,这家伙是造反之后才当上皇帝的女婿。
    他现在的心肠还是和以前一样狠毒,今天亲手杀了一百多人,而且不论男女老幼,你要知道,下令杀人,和亲手杀人这里面区别很大,所以说,这家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