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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天才-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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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币。要是用来买肉的话,足够雷蒙这样的大胃口吃上几个月的了。

不过对雷蒙来说,他根本不知道这就是魔晶,所以只是专心地享受他的第一顿魔兽大餐。虽然他知道魔兽比普通野兽强大,但具体强大多少,却是雷蒙并不清楚的。所以在他看来,自己一拳打死这头魔风狼,也属正常情况。毕竟在遗弃冰原上,被雷蒙以同样方式干掉的雪狼,已经不计其数了。

填饱了肚子后,雷蒙稍事休息,继续向南面前进。然而没走了多久,雷蒙就又遇见了一头黄色的野牛。这野牛头上长着四根长角,肩膀的高度和身材魁梧的野蛮人差不多高。虽然看上去象是吃草的动物,但一见到雷蒙,就红着眼睛向他冲了过来。

“牛肉!”看着野牛向自己冲了过来,雷蒙高兴地大呼小叫。看来这头在其他冒险者眼中,惟恐避之不及的魔兽“四角狂牛”,在雷蒙的眼中,不过是美味的牛肉而已。

虽然四角狂牛无论是在体格还是力量上,都比雷蒙之前遇见的魔风狼要强了不少。但这种土系的魔兽,动作实在比魔风狼慢了不少。而且它所会的魔法,也不过是防御性的“泥土之墙”而已。所以虽然四角狂牛多捱了雷蒙几下子,但最终还是心有不甘地悲鸣了一声,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眼见怪牛倒了下去,雷蒙忙不迭地跑了过去,开始享受起进入森林的第二顿美餐。以前在遗弃冰原上生活时,雷蒙就特别喜欢冰原上的牦牛肉。所以现在见到这四角怪牛,自然也不会放过。

不过这怪牛实在太大了,虽然雷蒙已经放开了肚子猛吃,但最终只不过是吃它的半条前腿而已。摸了摸被撑得圆滚滚的肚子,雷蒙喃喃自语道:“南方就是好,食物那么多。要是村子附近有那么多食物,大家就不用天天出去打猎了。”

要是有人听到雷蒙这么说,一定会被他活活气死。事实上,恐怕在大陆上,也只有雷蒙一个人,猎杀魔兽只是单纯地为了填饱肚子而已。要知道能被称作魔兽,其实力要比普通野兽强了许多。要不是为了特殊用途,将这些魔兽当成普通猎物猎杀,实在是一件既危险又辛苦的事情。

不过雷蒙当然不会知道这些,在对着象小山一样的四角狂牛尸体感慨了一阵后。他又踏上了,向南方前进的征程。和之前不同的是,此时的雷蒙已经不急着离开这片森林了。先前雷蒙着急,是因为肚子饿没东西吃。现在他发现,这森林中不但有猎物。而且这些猎物还不怕人,会主动迎上前来。这对雷蒙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所以就算要在“食物”充足的森林中待上十天半月,恐怕雷蒙也不会有什么怨言的。

从来没有来过南方的雷蒙不知道,其实他现在身处的,就是大陆北部赫赫有名的费伍斯森林。在当地人的语言中,“费伍斯”的意思就是魔兽。换言之,这片占地广袤、阴森恐怖的森林,也就是魔兽森林。

在这片森林中,普通的野兽极少,反倒是魔兽的数量多得惊人。在这片几乎是横亘了整个大陆的森林中,除了象魔风狼、四角狂牛之类的普通魔兽外。据说还有等级更高,实力更加强悍的高级魔兽。这也是为什么费伍斯森林一直以来,都是个人迹罕至之处的原因。

一直以来,主动来到费伍斯森林中的,除了追求利益的魔兽猎人外,就是一些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的冒险者了。不过就算是这两类人,也不敢进入森林的深处。因为在费伍斯森林中,等级越高、实力越强的魔兽,往往生活在森林的越深处。

然而初出茅庐的雷蒙可不知道这些,他一面向南前进,一面把遇见的魔兽当成食物,一路上也不知道过得多么逍遥。在一向贪吃的雷蒙看来,只要这森林中有足够的食物,他才不在乎要在森林中行进多长时间呢。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雷蒙还是象以前一样,一路上走走吃吃,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因为已经进入到了森林的深处,所以他遇见的魔兽数量激增,实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也许这样的变化对其他人来说,已经是致命的。但对雷蒙来说,不过是在打猎的时候,需要多花点力气将猎物打倒而已。

雷蒙自己不知道,他这么一路行来,已经打倒了好几头五级的魔兽,十几头四级魔兽。至于象四角狂牛和魔风狼之类的三级和二级魔兽,则因为雷蒙已经进入森林深处,反而很难见到了。而被雷蒙扔掉的魔晶数量,也随着他吃掉的魔兽数量而增长着。按照现在的市价,雷蒙已经扔掉了价值几万金币的魔晶了。不过他本人对此毫不知情,还是快乐地向南方前进。

要是放在别处,一个人消灭了如此多的中高级魔兽,雷蒙早就被视作英雄了。然而此时只有他孤身一人,所以他这样的行为,根本没有其他人会知道。至于自己杀死的魔兽究竟有多厉害,雷蒙根本没有在意过。对贪吃的野蛮人来说,判断魔兽等级的标准,可不是它们有多强的实力,而是吃起来的味道怎么样。

在进入费伍斯森林的第十二天,雷蒙和往常一样,猎杀了一头会喷火的蜥蜴当晚餐。虽然这条全身长满了鳞甲的爬行动物,外表看上去的确不怎么样。但雷蒙知道,食物味道的好坏,和其的外表并没有关系。

果然,在烤熟了之后,蜥蜴肉浓香四溢、顺着风飘出好远。而当雷蒙咬了一口蜥蜴肉后,更是差一点连自己的舌头都吞下肚去。这蜥蜴肉实在是太好吃了,居然比雷蒙最喜欢的牛肉还要美味得多。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条蜥蜴实在是小了点,只有雷蒙的手臂长短而已。除去脑袋和又细又长的尾巴,能吃的部分也不是很多。但也正是这样,让这蜥蜴肉在雷蒙眼中显得更加珍贵了。

“味道真好,以后要多杀两条来吃吃!”雷蒙一面撕下一条蜥蜴腿,一面嘟嘟囔囔地说道。只是他不知道,这种火焰蜥可是五级魔兽,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品种。在整个费伍斯森林中,总数恐怕都不会超过二十条。雷蒙想要对抓几条来吃吃的打算,恐怕是没希望实现了。

就在此时,雷蒙突然发现,在前面昏暗的森林中,出现了两个绿油油的光点。在费伍斯森林中度过了十几天后,雷蒙知道,这样的光点肯定是一头魔兽的双眼。果然,随着那两个光点渐渐接近,一头全身纯白的魔兽出现在了雷蒙的面前。

“白老虎呀!”看清楚了这头白色的魔兽,雷蒙感慨地说道:“真是漂亮!”只见这头白虎,除了额头有一个黑色的闪电花纹外,全身上下没有一丝杂色。然而和一般老虎威风凛凛的外表不同,这头白虎身材娇小,不过只有普通的猎犬大小。要不是从它身上散发出的巨大气势,也许雷蒙就真把它当成一只大个子的白猫了。

那头白虎慢慢踱到离雷蒙十多步远的地方,冷冷地看着嘴里塞满了蜥蜴肉的野蛮人。令雷蒙觉得有些奇怪的是,他分明在白虎的眼中,看到了一丝轻蔑的神色。看来这白虎对自己的实力非常自信,根本没把雷蒙放在眼里。

“一只骄傲的老虎?”好奇地看着那头白虎,雷蒙一面把蜥蜴腿塞进嘴中,一面在心中暗暗想道。就在此时,似乎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那白虎向着雷蒙大吼了一声。不过也许是它的个子太小,所以白虎的吼声听上去更象是小猫在叫。

“哈哈,真可爱!”听了白虎“呜呜”的吼声,雷蒙忍不住大声笑道。说心里话,雷蒙并没有把这只长相可爱的白虎当成敌人。加之他今天的晚餐也已经有了着落,所以野蛮人打算,只要这只小白虎不来惹自己,就放它一马。

然而雷蒙不知道的是,这只白虎虽然看上去娇小可爱,但却是七级中阶魔兽白雷虎。在大陆上,等级高于五级的魔兽,就已经非常少见了。而象这样等级达到七级的魔兽,就更是少之又少了。要不是费伍斯森林中,最近出现了一个更为强大存在,这只白雷虎可说是森林的主宰了。

眼见这个人类如此轻视自己,白雷虎勃然大怒。只见它向前一跃,和雷蒙接近到十步不到的距离。然后双目一瞪,一道闪电自白雷虎额头的闪电花纹中产生,直直向着雷蒙射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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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推:《魔法变》

这是讲述的是一位科学家流落到魔法大陆,以科技的力量理解并改进魔法,最终主角成神,明白了一个惊天秘密。

这本书和上次推荐的兽医,以及猛兽这本有相似之处,都是靠科技混异界,不过,相比之下,这本魔法变技术性是最强的,很适合理科专业学生看。

猛兽推荐这本,一个原因是很好看,很yy,而且比较特殊,不老套。另一个原因,则是当读到中后期时,那股莫名的感动,具体就不说了,大家看下去就知道了,本书已完本,大家可放心阅读。

传送门如下

正文 第三章 恶斗白虎

“哇,闪电呀!”眼见一道明晃晃的亮光直射过来,雷蒙一面大喊大叫,一面闪身闪躲。虽然进入了费伍斯森林后,雷蒙也见识过不少魔兽了。但会发射闪电的魔兽,他倒也是第一次见到。

好在雷蒙在修习了内功后,反应速度大增。虽然闪电是在近在咫尺之处射出,但他还是拧身躲了过去。只是因为那道闪电,几乎是贴着雷蒙的身体掠过。所以因为静电的作用,雷蒙黑色的头发根根竖起,让他的脑袋看上去更象是一种背上有次的魔兽—脊刺兽。

只听见“噼啪”一声脆响,那道失去了目标的闪电,击中了雷蒙身后的一棵大树。几乎在是同时,那足有两人合抱粗的树杆开始燃烧起来。而此时的雷蒙根本不敢回头观望,生怕自己一个疏忽,就被对方的闪电变成一段焦炭。

和其他系的魔兽不同,雷电系的魔兽可是非常少见的。而因为闪电的巨大威力,和极高的速度,所以象白雷虎这样的魔兽,绝对是魔兽中最难对付的角色之一。而曾经跟王守义学习雷蒙,自然知道强大的电流,会给人体造成什么样伤害。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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