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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天才-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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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于原来许多看着雷蒙自行车的男人,不由自主地被苏菲这难得流露的风情所吸引,纷纷目不识丁地看着这位美丽的旅馆老板娘。

“自行车么,的确是骑的。”听了苏菲的问题,雷蒙一面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一面回答道:“不过我以前也没骑过,不知道会不会摔交呢。”

“雷蒙,那你就快试试吧!”听了雷蒙的话,一直在一边的莉莉丝突然对他说道:“这自……自行车是你发明的,如果连你都不能骑,其他人就更不行了。”

“嗯,我现在就骑着试试!”听了猫人少女的鼓励,雷蒙也不犹豫,长腿轻轻一挎,就骑到了自行车上。在苏菲和众人的注视下,雷蒙用力蹬起两个踏脚板,只见自行车果然如他所说,快速地向前疾驶而去。

看着这看似简单的机械,居然能在人力的驱动下以如此快的速度前进。苏菲和莉莉丝对雷蒙能发明出自行车这种巧妙的交通工具,都是十分惊讶。特别是见过一些世面的苏菲,更是被自行车精巧的结构和奇特的构思所打动。

“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到这么巧妙的点子的。”看着越骑越远的雷蒙,苏菲在心中暗暗想道:“真是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憨憨的大个子,居然这么聪明。”

雷蒙身怀内功,气力比常人要打了许多。虽然这自行车有些粗制滥造,而且也没有链轮调速度器之类的零件,但在雷蒙的全力催动下,速度也的确十分惊人。只是这是雷蒙第一次骑自行车,虽然身怀内力的他,无论从反应速度还是平衡性上说,都是这个世界上顶尖高手。但骑在自行车上,还是有些摇摇晃晃。这让看着雷蒙骑车远去的苏菲和莉莉丝,都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

正文 第三十三章 新奇发明(二)

好在雷蒙运动神经发达,没过一会,就掌握了骑车的要领,动作也开始熟练起来。等到他在旅馆门前的大街上骑了几个来回后,更是已经可以放开一只手,只用一手来操控自行车的握把了。

等雷蒙试车结束,以一个漂亮的姿势扶着车在旅馆门前站定后。莉莉丝立刻走上前来,用崇拜的语气对他说道:“雷蒙,你太棒了!这自行车比马车还要快呢!”

“而且也更灵活。”一边的苏菲似乎也对雷蒙的新发明十分佩服,一面深深地看着他,一面柔声说道:“没想到你还是个工程学的天才,居然能发明出这样的交通工具来。”

“呵呵,你们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从来没被别人这么称赞过,雷蒙挠着脑袋对两人说道:“忙了一天了,肚子好饿,有吃的么?”

“嘻嘻,我现在就给你去准备!”虽然和雷蒙相处的时间不长,但苏菲和莉莉丝都知道,他最怕的就是挨饿了。所以听了雷蒙的话,莉莉丝立刻去厨房为他准备晚餐了。而此时也的确到了晚餐时间,旅馆大厅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虽然身为旅馆老板,但苏菲似乎并不喜欢这热闹的场面。在对着雷蒙焉然一笑后,苏菲那风姿绰约的背影就消失在了楼梯上。

虽然雷蒙整整一天没有去佣兵工会,但他却制造出了自行车,也算是收获不小了。因为有了新的代步工具,所以第二天一早,雷蒙就骑着他众人瞩目的自行车,去佣兵工会接受送信的任务了。

因为送信任务都是有时限的,所以一般来说,佣兵工会并不允许一个佣兵同时接受两个送信任务。但因为雷蒙有自行车代步,所以他的送信速度,甚至比骑马的帝国信差,还要快上几分。所以在几次任务过后,有一些任务委托者,甚至点名道姓要雷蒙为他们送信。

这么一来,佣兵工会也开始允许,雷蒙同时接受两个、甚至三个送信的任务。于是在白月城的街道上,市民们经常可以见到,一个身材魁梧的大个子骑着自制的自行车。一边大声嚷嚷要路人小心,一边在街道上疾驰而过的景象。

过了几天后,雷蒙和他的自行车竟然成为了年轻人眼中的时尚。只要雷蒙骑着自行车在街上经过,就会吸引不少年轻人羡慕的目光。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认为,象雷蒙这样骑车在大街上飞驶,要比坐那缓慢笨重的马车帅得多了。特别是那些怀春的少女们,更是觉得这个骑车的大个子有种特别的吸引力。有几个胆子特别大的少女,甚至会在雷蒙经过身边时,向他献上热辣的飞吻。

本来雷蒙就是个热血青年,虽然那些少女的姿色平庸,但那充满活力的年轻身体,对雷蒙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可惜的是雷蒙似乎天生就是个飞车党,骑车的速度快得惊人。虽然那些少女一见到雷蒙,就会向他使眼色、抛飞吻。

但这些少女都只是普通人而已,反应速度可没有那么快。以至于在飞吻抛出时,骑着车的雷蒙早就从她们身边掠过,远远地骑到前面去了。也正是因为如此,雷蒙并不知道自己在白月城有多受欢迎。

因为接受的任务都是些报酬经验很高的送信任务。而且雷蒙完成任务的效率又特别高,所以在短短的一个月后,他不但攒了一百多个金币的报酬。甚至连佣兵经验,都累积到足够他升级成为二级佣兵的程度了。

要知道佣兵等级升级,可要比职业等级升级难得多了。虽然只是从最低的一级升到二级,雷蒙的速度也已经是十分惊人了。以至于在发现他有资格成为二级佣兵后,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还特意请示了工会的会长,这才把二级佣兵的徽章发给了雷蒙。

然而作为有史以来,从一级佣兵升到二级速度最快的人,雷蒙本人对此并不十分在意。升级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总算可以接受二级的佣兵任务。不用再去做那些既无聊,报酬又少得可怜的一级任务了。

在获得二级佣兵资格后,雷蒙找了一个消灭白月城西草原上狼群的任务。这个任务是报酬最高,自然也是最危险的二级任务。那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见刚刚升到二级的雷蒙就敢接受这个任务,不禁有些担心地对他说道:“这任务可不简单,你要考虑清楚再决定啊。”

“我已经决定了。”虽然雷蒙知道对方是为自己好,但还是坚持对那工作人员说道:“这个任务报酬和经验都高,最适合我了。”

“唉,现在的年轻人,都是要钱不要命呐。”听了雷蒙斩钉截铁的回答,那工作人员一面喃喃自语,一面在记载任务的羊皮纸上添加了雷蒙的姓名和编号。只是大大咧咧的雷蒙没有注意到,在他名字的前面,已经有另外四、五个名字,已经被红色墨水划掉了。在佣兵工会中,这表示在雷蒙前面接受这个任务的佣兵,都已经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死亡了。

办妥了接受任务的手续后,雷蒙决定今天提早一点回旅馆。虽然只和苏菲和莉莉丝两位美女,相处了一个来月的时间。但雷蒙对她们悉心的照顾,还是觉得十分感动的。对憨厚直爽的雷蒙来说,他早就在心里把两人当成了自己的好朋友。所以雷蒙才准备早点回旅馆,也好和她们一起分享,他升级为二级佣兵的喜悦。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新奇发明(三)

不过当雷蒙回到旅馆时,却发现今天的气氛有些不大对头。虽然此时还没到晚饭时间,但平时总会有几个老顾客,在底楼的大厅里喝酒。而此时雷蒙却发现,在空荡荡的大厅里除了两个陌生人外,竟然没有其他客人了。

只见这两个陌生人一个悠哉优哉地坐在一张桌子前,而另一个则态度恭敬地站在他的身后。单从后者的态度上来看,那个坐着陌生人就不是个普通人物。更令雷蒙吃惊的是,平时不常待在大厅里的苏菲,居然也站那人面前。不过此时苏菲脸上,已经没有了平时的淡定沉稳,取而代之的是却是一股淡淡的怒气。

“怎么样,亲爱的苏菲。”就在雷蒙想要上前问个究竟的时候,那坐着男子开口说道:“上次我就已经征求过你的意见啦,这可是我第二次问你同一个问题了。难道我这么有诚意,你还不愿意答应我么?”虽然从这男子的话里,雷蒙推测出是他在要求苏菲什么事情。但他的语气中却流露出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和不容他人拒绝的自信,让人听了感到很不舒服。

“对不起,拉班男爵。”静静地听完对方的话后,苏菲终于开口了:“对您的错爱我很感激,不过我已经一个人生活惯了,不能答应您的要求,对不起!”

“你说什么?!”听了苏菲的话,这被称作拉班的男子霍然站起身来,怒气冲冲地对她说道:“苏菲,你只是个普通的平民而已,而我是个货真价实的贵族!现在我放下身份请求你和我在一起,已经给足了你面子。你可不要得寸进尺,作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抱歉,我作出的决定,永远不会后悔。”见对方已经撕破了脸皮,苏菲的脸色更是难看。她冷冷地看着拉班,淡淡地对他说道:“对不起,拉班男爵。我想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好谈的,如果没其他事的话,就请身份高贵的你离开这里吧!”

这拉班身为一个贵族,几时受过象这样的侮辱?虽然他因为沉迷于苏菲的美色,两次上门要求苏菲做他的情妇。但在拉班的心底,还是很是看不起苏菲平民身份的。现在眼见对方不但干脆地拒绝了自己,在语气上也很不客气。拉班恼羞成怒之下,口不择言地大声喝道:“你不过是个死了丈夫的寡妇而已,难道还以为自己是贵族的千金小姐么?莫非你还是忘不了你那个死鬼丈夫,所以还一直守着这家旅馆,不愿意答应我的要求吗?”

听了拉班无理的话,苏菲脸上最后一丝冷笑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对方最后的这番话,无疑深深刺痛了苏菲的心。此时苏菲迷离的双眼中,隐约含着一点晶莹的泪光。但面对拉班,她还是强忍着,没有让泪水流下来。

“苏菲,这是怎么回事?”一边的雷蒙看到这里,再也待不下去了。他一面大声喝问,一面向着苏菲走了过去。

看到一个大个子向这边走来,那个一直站在拉班后面的男人双眉一皱,突然重重向对方的怀里撞去。这个男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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