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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之权倾天下-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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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做事做的太绝,就算是逃出去,当地是没有办法再待了。

落草为寇不是自己的理想,那么只好去苏州找自己的舅舅了,虽然说以前有些隔阂,但是看着自己这个外甥有难,断然不会拒绝自己的避难申请。

他有这个自信。

所以一出地道口,就径直往东门方向逃窜。

从东门出去,一直走就会到了灞桥的渡口,那里有自己早已准备好好的逃生船只,以前是为了防止那只阉狗咬自己准备的,没成想现在换成另外一种方式逃跑。

这个年轻人很有头脑,没准现在已经在全城搜捕自己,所以大路不能走,只能捡小路走。

走的时候太匆忙,没有带多少银钱,真是便宜了那小子,十几个小老婆全部杀了,只留了逸竹轩的头牌在身边,死了这些女人,在自己的身边也赚了不少钱,足够他们花一辈子的。

但是只要看着她们一个个出去之后,花着自己的钱,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他这个人就是这个毛病,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有心想要烧了房子,让那小子什么也得不到,但是,房子和暗道是连着的,万一里面有意外发生,会把自己活活的闷死在里面。

自己这些年所赚的钱全部都堆在假山下面的地道里,有心人只要慢慢找,总会发现蛛丝马迹的。

想到这里,魏朝辉就一阵肉疼。

赶紧叫住前面带路的马飞,他实在是跑不动了,如果这样跑下去,还没到码头,自己就要累死了。

平时不注意锻炼,肥硕的身体根本就跑不起来,再说了,穿的这么雍容华贵的,也不是个事,容易被人认出来。

马飞是一个忠实的人,不喜欢钱,也不喜欢美女,就待在自己的身边,很忠诚,这么些年一只兢兢业业的伺候着自己。

用他的话来讲,就是只有自己才把他当个人。

马飞知道魏朝辉的意思,就是自己跑不动了,看了一眼身前的院墙,飞身就跳到了院子里,惊得身边的那个女的惊声尖叫了起来。

魏朝辉嫌弃的看了她一眼,一巴掌就甩到了她的脸上。

都什么时候了,还他娘的装纯情。

里面传出了一阵狗叫声,没叫几下就没有动静,想必是遭到了马飞的毒手。

就在这时,听见里面有了动静,想必是主人家听见狗叫,想出来看个究竟,还没有说是谁,就遭了马飞的毒手。

魏朝辉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马飞的做事手法,狠,毒是马飞的标志,他非常喜欢,通常不会给自己捅娄子,一般情况下都是给别人擦屁股,很少自己出差错。

不一会儿,一辆马车和一些旧衣服就出现在了魏朝辉的面前。

看上去这家人家也是一个大户人家,就这么死了确实很可惜,但是现在自己需要这辆马车,要是有时间的话,他一定非常讲道理的和主人家去借,但是现在追兵在后,已经迫在眉睫,只好牺牲小我,拯救大我了。

匆匆的上了马车,换上了衣服,坐在马车里,总算是可以休息一下了。

女人终究是女人,两只指头捏起那些为自己准备的衣服,捂着鼻子一脸的嫌弃。

魏朝辉这个时候生了杀心,带着这个祸害迟早是个累赘,还以为逃跑的路上需要一个暖心的,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打定了注意之后,一把匕首翻手就出现在了手掌间,等那个女人看见匕首的时候,那匕首已经插进了她的腰腹。

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魏朝辉会杀自己,这么温柔可人,别的男人恐怕连做梦都和自己在床上翻云覆雨,这个糟老头子说杀就把自己给杀了。

嘴角有血迹滑落了下来,心有不甘的闭上了眼睛,做她们这一行是有风险,但是傍上了大款就是人生的转折,本来还以为自己会大富大贵的过一生了,没想到还是遭到了毒手。

魏朝辉冷冷的看着妓子的尸体,掀起帘子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在一处没有人的地方,一脚就把她蹬下了马车。

马车上有个死人,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马车拐出了东门,他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全是无害的路人,没有什么危险。

但愿这小子正在忙着分钱,没有时间追击自己才是他现在唯一的心愿。

活下来比什么都重要。

第五十六章 逃亡

事实上吴熙首先秘密的铲除刺青帮,就是为了给神佑军的乡兵捞点钱财,让这些杀才们安心的跟着自己就好。

他们的人手总共分成了四队。

板牙带一队跟着修鞋匠去魏朝辉的老巢,本来以为不会有多少反抗,没有想到魏朝辉这个老狐狸早就做好了准备,这一仗打的很幸苦,为此,牛眼娃还差点丧命。

第二队由二狗子带队,去刺青帮总部围剿二当家的刘铜锁,这就是一个心大的,所有喽啰都撒在了外围,等到二狗子杀到,回队救援已经不可能了,很轻松的就拿下了。

第三队由雷豹带队,主要的职责就是守住随时可能出现在家里的危险,到目前为止雷豹很清闲,闲的他正在和一棵树较劲。

第四队由冯六领着乡军作为一个单位,主要负责吸引道士的注意,把他们都吸引到一处封闭的环境,然后准备放毒气毒死他们。

冯六领着的这队人马只有二十个人,全是神佑军里面挑选的精英,按照吴熙对特种兵的理解,特意打造的一支特种军。

在战场上专门进行穿插活动和刺杀相关的工作。

这次为了对付这些个臭道士,正好拉出来练习一下,虽然有点早,但是,战场才是训练一个兵士的好地方,这话一点都不假。

虽然说这些人上战场的时候很多,但是基本上都是傻傻的抱着武器往上冲,遇到对方的骑兵,就只有被踏成肉泥的份。

如果这样装备一支训练有素的特种军,那么灵活机动的性能就在战场上发挥出巨大的能量。

这也是吴熙组建这支特种军的前提。

吴熙无意之中发现了曾公亮的《武经总要》里记载了一种毒药烟球,就产生了组建一支特种兵的想法。

基本模式都是按照后世的特种兵训练的,就是每个人的前胸挂着两个毒药烟球,感觉上不伦不类的。

只要有效果,不管视觉上多么的不好看,都是必要的。

打仗看的是硬件设施,和大姑娘出嫁没有任何的关系。

魏朝辉闭着眼睛斜躺在马车里,马飞把马车赶的飞快,为的就是要和吴熙抢时间。

看似风平浪静的大道上,实则凶险异常。

马飞能感觉得到,江湖上混了二十多年了,早就养成了危险警惕性这种本能。

要说官道两旁的树林里没有官军的话,马飞宁愿把头砍下来让你当球踢。

那种窒息的感觉,一直过了东关才逐渐的消失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树林子里的危险消失了,马飞觉得这是一个摆脱的好时机。

不管马车里的魏朝辉多么的不愿意,肥硕的身子还是被马飞一把就拎了起来,扔进了树林子里,在马的屁股上狠狠的插了一把刀,马儿受惊之后,拼命的往前狂奔而去。

这是一个很好的计划,马飞要的就是让敌人跟着自己的意思走,而不是他们被别人逼着走,那样的话,到后来极有可能就被人家赶进了包围圈。

极为高明的逃脱方式,因为人们在追踪的时候,第一印象是一辆马车,那么就会有意无意的注意路上的马车,对于行人是很少看的。

树林相对比较稀,跑起来很方便,只是去年冬天地上的落叶,形成了一层厚厚的树叶尸体,路面变的很柔软,人走在上面很费力气。

最主要的是魏朝辉的体形,极大的影响了他的行动速度。

马飞急的团团转,也没有一丝的办法。

腰上系着的玉带已经解下来,就拴在魏朝辉的腰带上,马飞一边狂奔,一边拉着魏朝辉跑的飞快。

魏朝辉本来就跑不快,这样一来,加速消耗了他的体力,一屁股坐在一颗大树下,大口的穿着粗气。

看样子只要再多跑一步,就会一口气上不来,死在树林里。

马飞摇了摇头,对魏朝辉这个主子他真的不是很看好,要不是对他有过救命之恩,真的想就这样抛下他不管了。

偏偏自己是个重情义的,实在不忍心抛弃自己的恩人,那样的话,就算是忘恩负义了。

他救过自己一次命,对此付出了二十年的江湖生涯,现在他到了危难时候,自己也救他最后一次,等他上了船,自己就会离开,人生剩下的日子实在是不多了,他需要为自己活一回。

叹了一口气,从身后取出水袋,拧开盖子就递了过去。

跑了这么长时间,魏朝辉早就渴的不行了,一把夺过水袋,仰起头就准备一口气喝完。

“帮主,我们能节省就尽量节省一些,剩下的路还很长,海上可没有淡水给你补充。”

马飞带些警告的意思说道。

魏朝辉的火气腾就冒了上来,一口水而已,大鱼大肉的从来都不缺,一口水能难得倒自己?

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早就不是那个随意发号施令的人了,一个人就是再有钱,总不能对着空气发号施令吧?

况且他现在身无分文,只有腰间的这条玉带和玉佩还能典当一些银子。

很不情愿的放下手中的水袋,随手抛给了马飞,脸色很不好看。

“我知道你一直看不上我,是我用情谊压着你一直不敢离开,事实上我确实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这些年你寸步不离的保护我,当年的救命之恩就早报完了,你就是现在走,我魏某人连骂娘的话都不会说一句。”

马飞低下了头,很显然是在思考。

魏朝辉脑门子上有汗水不停的往外冒,生怕马飞现在说走就走,那么自己多半是要被吴熙那小子生吞活剥了。

本来就是试人心的话,自己没有多少把握,但是还要说,要不然自己心里没底。

多年养成的谨慎的习惯,一时半会儿改不了。

人心很脆弱,随便一把小锤子就完全可以敲碎它,人心难测,海水斗量,即便是马飞现在说是不背叛,但是心里是怎么想的,魏朝辉完全不知道。

就像他根本就不知道,马飞准备在他登船的时候,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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