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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师的噩梦-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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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推翻那‘十戒’或‘二十规’所致。
  “不过在另一方面,那些戒条中确实也含有若干至今仍有效之项目。其中最主要者,乃是有关确保‘公平游戏’之基本规则,例如‘十戒中之’不可用读者不知道的线索,来解谜破案,还有“‘二十规’中之‘在解谜时,必须让读者与故事中的侦探,拥有相等之机会。所有线索皆须写清楚。’这个部分,所有想要创作‘正统推理’的有志之士都必须谨记在心。”
  “换句话说,若在快要解开谜团时,才突然写出一些读者不可能知道的事,说‘其实是如此这般’,则显然为犯规的写法。唔,如此看来,此戒果然有理。”
  “我举个例子。艾勒里·昆恩在其‘国名系列’作品中,皆插入“‘向读者挑战’的单元。你一定也看过吧?作者既然敢大言不惭说‘至此线索已出齐,请问凶手为何人?’那么也就必须拥有公平游戏的精神。
  “既已将‘必须写出所有必要的线索’,视为理所恪遵的原则,那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样写才公平?关于这点,因时代之变迁和作者的不同,而有各式各样的见解,五花八门,不一而足,但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莫过于‘以第三人称写的旁白文章中,不得有虚伪的记述’这一项。”
  “你是说“以第三人称写的旁白文章”?”
  “正是。在原理上,第三人称叙事者,必早巳得知所有真相,亦即采用‘神的观点’,必须能向读者保证其记述内容具有绝对之客观性与正当性。因此,若采第三人称叙事,则不容许在对白以外的旁白文字中,出现不实的谎言。若以旁白文字将‘非事实’明白写成‘事实’,还说‘线索已出齐’ ,则称为‘不公平’ 。”
  “嗯,言之有理。比方说,文中写‘绝无密道’,到解谜时才又突然说‘其实该房间有暗门密道’,就是不公平的例子,对吗?”
  “不错。严格来讲,若某人实为男性,旁白文字却写‘她’,这是不容许的。若实际上为自杀或意外死亡,旁白中却写‘凶杀’或‘谋杀’,这也不行。若实际上某人是诈死,旁白中却写‘该人已死’,这也是不能容忍的。有些作家对这条戒律万分在意,极端讲究,严格执行,恪遵不逾。我也是其中之一。”
  “原来如此。这样看来,作者必须非常小心才行。”井坂露出丧失自信的表情说道。
  我继续说明:“若采第一人称记述,则在判定公平或不公平时,就会稍显困难。若用‘我’或‘在下’等第一人称来叙事,则在理论上便已将‘神的观点’排除在外。此时全篇文字均视为故事中这位叙事者所写的,因此自然会有若干‘事实之误认’混在里头。譬如说,某人实为男性,故事中的‘我’却因误认其为女性,而在真相大白之前一直在文中写‘她是女性’。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因此,假定要对第一人称叙事设下准则,则我认为最重要者应为‘不准故意写出虚伪之记述’。若是在某种状况之下,因不可避免之误认,而写下错误的记述文字,则因无可奈何,也就认了。但这个‘我’绝不可‘故意’对读者撒谎误导——昔日阿嘉莎·克莉丝蒂的名作《亚克洛依德谋杀案》,曾引起极大的争论,若以此规则来检验该书,则或可勉强算在‘公平’的范畴之内,虽然是在边缘地带徘徊。我个人是这样认为,因为该书之叙事者,并未写下任何“‘谎言’ 。”(棒槌学堂按:该书引起争论之重点并非“故意写下谎言”,而是“故意隐瞒,不写出心中最挂意之事,顾左右而言他,似已丧失部分记忆”。)
  “这些事真复杂,麻烦死了。”井坂说着,开始清理烟斗,填入新的烟草。我将烟蒂摁熄,再点燃一根香烟。
  “以上所述,皆可谓基本规则。我认为,所有号称正统派的推理小说,都该遵守这些规定。”
  我一边担心井坂会听得不耐烦,一边继续“讲解”:
  “再来说到所谓的‘猜凶手小说’,这是将正统推理中的解谜要素极度‘尖锐化’后,形成的文类,所以必须要加入更多的规则……或者说‘制约’ 。
  “读者必须以‘问题篇’中的文字词句为材料线索,经过合乎逻辑的推理之后,导出唯一的解答。这种要求看似简单,实则不易。譬如说,即使旁白文字中没有故意写下之不实记述,对白中的文字也可能有。而且可能会有两个以上的人任意说谎,提供不实的证词。如此一来,读者就无法判断何者为真、何者为伪了。作者方面,长篇还好办,可以让侦探针对每一个人,进行深入诘问与调查,从而过滤其中的谎言,判断证词之真伪……虽然如此,若是想要在中篇或短篇之中采用同样的写法,就困难重重了。因为篇幅有限,那样做简直是作茧自缚。
  “因此,在撰写‘猜凶手小说’之时,就必须从‘外部’再加上若干‘限制’。其中之一便是‘在提出与该案有关的证词时,不可让真凶以外的任何人物说谎’,唯有作者与读者皆有‘以此限制为前提’的共识,才能避免逻辑之“‘烦杂化’,使作品中之逻辑不致复上添复、杂中加杂。我认为,设定这样的规则,对‘提出挑战’的作者也好,对‘接受挑战’的读者也罢,都是有利的。
  “另外,若从外部再加上一个条件,即‘凶手为单独做案,并无同谋共犯’的话,对‘消除读者推理时不必要的思绪混乱’,也是极有帮助的。若有同谋共犯,则作者必须在‘问题篇’申明白写出‘有同谋共犯’,方为公平。”
  井坂“唔”了一声,轻捻髭须。我将目光移注到桌上的原稿,继续说道:“如若此稿文字皆恪遵方才所说规定,则欲猜中真凶与真相,亦非不可能之事。”
  “唔——”
  井坂用力点头,然后将视线移往窗户。浅蓝色窗帘已拉上,遮住了窗子。我们所在的位置是井坂家二楼的起居室。窗外即为屋顶平台——也就是案发当天轻子画画之处——从那儿应可看见三年前才改建完成的伊园家宅邸。
  “听君一席话,我才想起尚需补写一事。此事和笹枝遇害时的密室状态有关。”他说话时,视线仍朝着窗户,“就是说:伊园家二楼绝无密道或密室之类,要上天棚顶也非常不容易。实际上也没有遭人攀上天棚顶的痕迹。这件事,我在此稿中并未提到。”
  “如此补充,堪称允当。”我说完便又望着桌上的文稿,“这么一来,此案就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
  “真相大白?噢,你是说……”
  “当然也只是方才所说的那种等级的推理而已。”我再强调一次,“首先,我可确定一事。”我的用字遣词十分谨慎,“谋杀案的凶手尚未完全达成其最初的目的。”
  “你说什么?”井坂将嘴上的烟斗拿开,高声说道。
  “我的意思是说,或许还有续集。”我往窗户那边瞥了一眼,“如果我的推测无误——接下来就会轮到若菜了。”
  “你、你是说……接下来会轮到若菜被谋杀?”井坂蓦地站起身来大吼。那慌乱粗鲁的样子,我以前从未见过。就在此时,一阵阵尖锐的声响划破寂静的夜空,由远而近传了过来。那是——啊,那不就是救护车的汽笛声吗?
  不会吧?我方念及此,那声音已迅速逼近此处,转眼间就来到这屋子附近,最后戛然而止。
  这未免也太巧了吧?
  ★
  伊园若菜被送至医院后,急救无效,天亮之前就香消玉殒了。死因是急性中毒。
  警方调查后,得知下列事实:
  ☆若菜所中之毒与日前武丸所中之毒柑同,均为剧毒B。警方判断,有人在办案人员扫押那骷髅瓶之前,就已从中偷走了必要的分量。
  ☆厨房冰箱内有罐装乌龙茶,剧毒B就是溶于其中。厨房桌上有一只空的玻璃杯,办案人员化验出杯中有残留的乌龙茶和剧毒B。警方认为,若菜定是饮下此杯中的鸟龙茶而丧命的。
  ☆此案所有关系人,均有机会在乌龙茶中下毒。
  ★
  救护车刚在伊园家门口停下来,井坂先生便冲出去,二、三十分钟后才回到我面前。
  “和男在家,我问过他了。若菜好像是中毒的样子。”他往椅子上一坐,向我说道,“听说好像是在厨房暍了乌龙茶,不久就痛苦难当。松夫已陪她到医院去了,不知是否有救……”他衔着已熄火的烟斗,以平静的眼神望着我,“绫辻兄,你怎么知道再来是轮到若菜遇害呢?”
  “那是——”我拿起桌上那份文稿,“拜读大作后,在方才所说的范围内思考出来的答案。但我绝未料到竟然一语中的,而且就在今夜。”
  “如此即可证明你的推测在现实上也是正确无误的。”
  “——真的吗?”
  他所说的“现实”到底是什么,在此就按下不表……
  “你究竟推测出什么,可否赐教?”
  “这……”我先窥伺一下他的表情。他看来似已筋疲力尽,同时也有无奈之感,“并非不可,只是希望能和前辈你交换一个条件。”
  “你的意思是……”
  “前辈可曾打算将此稿付梓问市?”
  “没有。”他缓缓摇头道,“我写此文……绝无发表赚钱之意。”
  “那么……”我下定决心,开口问道,“可否将此稿送给晚辈?”
  “送给你?这又是为什么……”
  “我想等适当时机,在我们那边发表此文。若蒙前辈同意,我要以绫辻行人的名义发表,也就是‘绫辻所写的猜凶手小说’。”
  “哦,可是……”
  “如您所知,我们那边和贵宾地之间有一道极其微妙而又无法穿透的藩篱。在我们那边发表的话,对贵宝地的人绝不会造成困扰,不是吗?”
  “——唔……”
  “若蒙应允,我便尽吐心思。若然嫌弃……”
  “哼,看来你倒不是个简单易与的人物。”井坂的眼神突然阴狠一闪而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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