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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妓女吸毒者-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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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我说:“妈妈,你听着,昨天晚上我和凯茜到了‘音响舞厅’。”妈妈一听感到十分吃惊。我赶紧对她说:“其实那个地方很不错,是一个很大的夜总会,里面还有一座电影院呢。”
  妈妈立刻像往常一样骂我一通,我正等待着她盘问,可妈妈却不吭声了。这正是星期天的下午,她又是忙得不可开交:料理家务、下厨做饭,还有对克劳斯的厌烦。因此,她无暇对我大发雷霆或喋喋不休。也许,她根本就不想知道我的心事。
  我也没有勇气说话。再说,在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有讲话的必要,我对什么都没有主见,我全凭意气打发日子,我对明天从来就没什么打算,没有什么雄心壮志,我能有什么雄心壮志?我们从不谈论前途问题。
  下一个周未,按我们和母亲所商定好的,凯茜到我家来过夜。我把她带到家里。她完全沉醉于毒品的迷幻之中。我也吃了一些药片,不过我的眼睛还能看清眼前坑坑洼洼的路。刚才凯茜傻呆地站在马路中间,要不是我把她拉到人行道上来,说不定她会被迎面开来的汽车压得粉身碎骨。
  我把她推进我的卧室里,妈妈立刻跑过来。我和凯茜都已产生了幻觉:我看到的妈妈太胖了,她被门框夹住了,进不了我的房间。我们哈哈大笑,笑个不停,我看见妈妈变成一条龙——一条温顺的龙,头发上还饰着一块骨头。我们俩笑得直不起腰,妈妈也和我们一道快乐地笑起来。她心里准想着:“看这两个疯丫头!”
  从此以后,凯茜几乎每个星期六晚上都带我到“音响舞厅”去。起初,我只不过是陪陪她而已,要不我真不知道如何打发周未的夜晚。慢慢地,我习惯了俱乐部里的一切。我跟妈妈说,我们上舞厅去,她答应了,只不过要求我一定乘最后一班地铁回家。
  直到1975年夏天,一切都很顺利。有一次周末,我们决定在舞厅过夜。和往常一样,我们各自对母亲说到对方家里过夜。因为我们两家都没有电话,所以母亲无法监视我们的行踪,因而这一招一直很灵。我们先到“团伙之家”,在那里,我们先把两瓶葡萄酒喝光,然后再吞一些迷幻药,凯茜还另外吞下了一颗“埃非特灵”。过一会儿,她哭起来了。我明白其中的奥妙,因为“埃非特灵”这种药有时会使你产生一种反悔的痛苦心理。
  当我突然发现凯茜不见了的时候,我感到害怕。我马上想到她会去的地方,所以立刻乘地铁找她去。她果真在那里,躺在一条长椅子上睡着了。在她身边的地上,有一袋炸土豆片。就在我把她叫醒之前,一列地铁进站了,凯茜的妈妈从车厢里走出来。她在一家蒸气浴室里工作,总是在晚上十点钟左右下班。当她发现她的女儿在站台上睡觉时,感到十分惊奇。因为她还以为女儿是上我家过夜的。她走上前去,狠狠地打了女儿左右两个耳光。这耳光打得可真响,凯茜醒过来,吐了满地。她妈妈拉着她的胳膊——就像警察抓人一样——把她带走了。
  也许地铁站台上这两记耳光使她免遭了许多的麻烦,否则凯茜一定会沦为“拉客的丫头”。
  从那以后,凯茜被禁止再来找我,每天晚上被锁在家里。有一段时间,我真感到孤独,现在团伙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多大的乐趣。虽然我们继续到“团伙之家”聚会,可是星期六晚上,我一定要上“音响舞厅”去。我觉得那个地方更有意思,那里的人也比团伙里的好,都是我崇拜的对象。只不过我现在常常身无分文,因为过去凯茜每个月能拿到100马克的零花钱,这点钱足够我们俩购买大麻和药片。可是从那以后,我只好自己找钱花,所谓找钱也就是偷钱。
  再也没人陪我上“音响舞厅”,我只好独自一人去。我也不想凯茜,什么都不想,我在这个五花八门的世界中漂泊。
  在地铁的车厢里,我还喜欢注意观察那些上“音响舞厅”的人的打扮。这些人一眼就可以识别出来:他们总是打扮得十分讲究,留着长长的头发,脚上穿着有10公分高的高跟靴子。他们就是我心目中的明星,是“音响舞厅”的明星!我再也不害怕独自一人上那个地方去了。
  在“音响舞厅”的楼梯上,我碰上了一个小伙子。他盯着我,俏悄地和我说了几句话。我觉得这个小伙子挺棒。他个子很高,身躯修长,留着一头长长的金发,看样子是个十分文静的男孩。我们一直站在楼梯上交谈,我真感到高兴。我们越谈越投机,我们喜欢同样的音乐,就连我们吃完迷幻药所作的“旅行”也都一样,他叫阿特兹。他是第一个使我动情的小伙子。对我来说,真是一见钟情,我有生以来头一次爱上了一个男孩。
  阿特兹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这是一帮很热情的小伙子,我立刻感到如鱼得水,十分惬意。我们一起谈论各种毒品,谈论“作旅行”的最好方法。我现在知道的东西也和他们一样多。他们还谈论海洛因。大家都知道这种东西不能开玩笑,谁要是染上了它,还不如朝自己头上开一枪。我说。“只有那些毫无志气的人才会去打这种针。”然后,大家又谈起时装来:如何把牛仔裤改得更窄。这方面我也略懂一点,因为我瘦得很快,所以几乎每个星期都得把裤子改瘦一点。穿贴腿牛仔裤实际上已经成了“音响舞厅”成员的标志。我可以教他们如何把裤子改瘦,这也是我惟一会做的针线活。
  用不着我苦苦哀求,这伙人马上就接纳我加入他们的行列。我也觉得问心无愧,充满信心,我突然发现这伙人当中还有一个小伙子特别热情。他叫戴特莱夫。他和阿特兹不同,显得格外温柔。文静,他那张俊俏的脸蛋还带着几分孩子的稚气。在团伙里,大家都叫他“小瓷人”,他16岁。跟他说话我觉得特别自由自在;还有一个特别滑稽的姑娘,她的名字叫阿斯特丽,很受大家的赏识。她一开口就会叫你笑掉了牙。我真欣赏她的本事,这伙人当中只有一个家伙不怎么样,就是那个布拉基。这人有时真损人,甚至敢在你面前作出下流的小动作,所以跟这样人说话要特别留意。还有另外一个男孩我也不怎么喜欢,因为他特别喜欢尾随女人。自从我和查理的那次交往以后,我特别瞧不起这种男孩子。
  就这样,我们常常一起聊天过夜,有时也出去抽一口大麻。当舞厅关门以后,我们就到选帝侯街溜溜。而每当我乘上地铁回家的时候,我总觉得心里乐滋滋的,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感受到爱情的温暖。
  我现在总盼着周未的到来。
  阿特兹很温情,很会体贴人。在我们第三次在“音响舞厅”见面的时候,他吻了我一下,我也回送他一吻,这是一个纯洁的吻。我不愿意走得更远。阿特兹感觉到了我的意思,当然他不会当面说出来。
  我和阿特兹如同兄妹一般亲热。他是我的大哥。我们总是手拉手地走路。这样我就觉得是受到一种保护似的。阿特兹今年16岁,是一名装配窗玻璃的学徒工。他特别讨厌这种工作。为了使他高兴,我改变了发型,还从旧货商那里买了一件大衣。如果没有阿特兹,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日子。
  现在,早晨5点钟舞厅关门之后我也不回家了。我和伙伴们大清早就去溜大街,然后去参观博物馆或动物园。有时候,我们整个星期天都呆在一起。我曾经把凯茜的遭遇告诉过妈妈,不过,我又编造了一些新的女朋友,好骗妈妈说我是到女友家去过夜。我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我可以随时给妈妈编出一串一串的话来,向她交待我的周未是怎么度过的。
  我和老团伙里的人渐渐疏远了。虽然我有时候也上他们那里去,向他们讲述我在“音响舞厅”的种种奇遇。他们都对我露出羡慕的目光。显然,我已经比他们走得更远了,可我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更没有想到会有许多老伙伴步我的后尘。
  在“音响舞厅”里,除了海洛因以外,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毒品。我抽大麻也抽得越来越凶,还常常吃迷幻药和兴奋剂,我完全沉浸在一种无忧无虑的幸福之中。
  直到一个星期六晚上,当我到达“音响舞厅”的时候,我碰上了团伙里一个名叫于维的男孩。他对我说:“你知道吗?阿特兹已经辞掉他的工作,他现在每天都到这里来。”我觉得于维说话的声音有点异常。我一听马上明白,肯定他又跟上别的姑娘了。
  我问:“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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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维回答说:“他有一个名叫莫妮的姑娘。”
  这是多么沉重的打击!我惟一的希望就是:这不是真的。我走进舞厅,看见阿特兹一个人呆在那里。没有什么和往常不一样,他仍旧亲吻我,然后把我的衣物锁到他的柜橱里。在“音响舞厅”,大家都把东西锁在小格柜橱里,否则就会被人偷走。
  过一会儿,那个叫莫妮的姑娘也来了。我从来没有注意过她。她很自然地和我们坐在一起,因为她也是团伙里的一员。我故意坐在离她稍远一点的地方,以便暗中观察她的行动。
  她和我完全不同,矮小的个子,胖乎乎的,总是挂着笑。她和阿特兹显得格外亲热。我心里不断地重复:“这不是真的,这不可能,他怎么会把我抛弃而爱上这么一个傻丫头?”可我也不得不承认,莫妮有一张十分漂亮的脸蛋,还有一头美丽的金黄色头发。我心里想:“也许他需要这么一个既温存又热情的姑娘。”后来我又产生另外一种猜测:“阿特兹喜欢那种愿意跟他睡觉的姑娘,莫妮一定是这类货色。”
  我的脑子完全清醒。再说,那天晚上我根本没服什么麻醉药品。当我再也无法忍受看到他们呆在一起的时候,我跑到舞池里自我发泄了一通。当我回来的时候,他们不见了。我像一个疯子似地到处奔跑,寻找他们。最后终于发现他们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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