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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道门生涯-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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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还不走。”终于,小花说话了,但却没有了那份挑逗,变得有些拘束。
“我……”李轻别有千言万语要说,却只能低着头说出一个字。
“你可以带我回家吗?”小花娇羞的低下了头,她觉得自己突然说出这种不可思议的话,简直不可思议。
李轻别的心脏几乎都要跳出来了,她说让我带她回家,李轻别觉得耳边轰鸣,什么都听不见了,脑海中不断回绕着:“带我回家……”
他猛地抬起头,这一生的勇气都涌了上来:“我带你回家!”
这一句话,李轻别说的又快,又疾,又响亮,他怕,他怕她听不见,他怕身前的黄衣女子反悔。
只这一刻,李轻别觉得,他已经瞬间忘记了皇位,忘记了龙椅,忘记了金銮殿,忘记了那座困了他前半生的紫禁城,得此一女,今生什么都可以抛弃。
就这样,小花住进了李轻别的家中。
拥有爱情的人,往往会忘记现实的伤痛,李轻别也逃不过,他的人生突然就有了方向,叔侄之间王位争夺产生的仇恨已经化成了往事,往事如烟在两个人的日子里瞬间消失,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朱允炆,只有李轻别。
和呆子在一起久了,人就会变成呆子,小花觉得自己已然变成了一个痴痴的呆子,她会看着李轻别笨手笨脚的开垦和播种,看着李轻别笨手笨脚的做饭,看着这些,她就会痴痴的笑,笑容里充满了幸福,原来这就是爱情,原来人间是这么的可爱。
“轻别,你为什么这么笨。”小花撅着嘴,抢过李轻别手中的铲子。
“人越聪明,烦恼也就越多,烦恼越多,想的就越多,想的越多,人也就越聪明,然后烦恼就更多,还是笨一些好,嘿嘿。”李轻别依旧会脸红,却已经学会了如何招架小花的挑逗,如果当初李轻别太聪明,恐怕早已在皇位之争中死掉了。
一个没有能力的笨蛋才能活的更久一些,他的叔叔朱棣明白这些,所以朱允炆才活了下来,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李轻别。
“那你说,人为什么要活着呢?”小花皱起了眉头,似乎她刚刚从未活过一样。
“因为爱。”李轻别的眼睛里充满了希望,只有爱才能让一个人活下去,如果一个人心中充满了仇恨,那他活着和死了,便没有区别。

第213章 番外,狼搭肩(三)
“那你懂爱吗?”小花突然放下手中的铲子,因为锅里的菜已经糊了,她吐了吐舌头,原来做饭也是一门技艺,她还从来没有做过,一个女人若不会做的一手好菜,那她定然抓不住男人的心,小花懂得这些,所以她暗暗发誓,一定要做一手的好菜,撑死这个呆子李轻别,要他一辈子都离不开。
李轻别突然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包,兴高采烈地说:“我当然懂。”他把红色的布包抵到小花手中:“我的爱,就在这里面。”
小花吃惊的看着李轻别,这个呆子在搞什么鬼,难道爱可以装在袋子里吗?
她轻手轻脚的一层层拆开小布包,是那样的小心,那么珍惜,生怕碰碎了李轻别的爱。
最后一层布掀开,小花简直惊呆了,如果不是怕吓到李轻别,她一定要从这座房子飞到天上去,飞上个三天三夜才能表达她的欢喜!
布包中是一面镜子,镜子里就是小花俊美而羞红的脸,粉嫩的唇,柳叶的眉,是那么好看。
小花竟然有些不敢去看李轻别,她的心噗噗直跳。
李轻别轻轻偷笑,他一定已经抓住了小花的心,他要她这一辈子都不离开他,他接着说:“还有一种爱,你知道是什么吗?”
小花抬起头,她不知道,她特别想知道,因为爱的感觉太好了,从来没有过的美好:“想,想的要疯掉,你快说。”
李轻别突然有些结巴,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他就结巴的几乎要说不出话来:“你,你闭上眼睛,我才要告诉你。”
小花愕然,她想不明白眼前这个呆子在搞什么鬼,只能温顺的闭上眼睛。
粉红的唇如同神秘的宝藏,李轻别的心脏突然狂跳不止,他几乎要捂住心口,他的浑身都在随着心脏颤抖起来,下一秒,他已经吻了上去。
柔,冰凉,这是他一辈子至死都无法忘记的感觉,小花的唇很软,软的就像九月份饱满的棉花一样,软软的竟然有些发甜,他不禁想要用舌头把它吃掉,吞到肚子里,他几乎要把小花吞掉,吞进身体里。
小花的身体僵住了,几乎无法呼吸,她动也不敢动,连眼睛都无力睁开,身体几乎要瘫倒在李轻别的怀中,原来,爱是这样味道的,原来爱情是这么的火热。
“唔。”小花深深的吟了一声,李轻别的手慢慢扶上她的发,吻的更深了。
突然小花推开李轻别,脸色羞红,就像一朵花儿,她的胸口不断起伏,连一刻都停不下来,她转身向院子里跑去,头也不回。
李轻别的双手不断的颤抖,因为他几乎要抚摸到小花胸口那片柔软而饱满的玲珑了……人生,原来还有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李轻别笑了,像个孩子一样开心。
日子一天天过,两个人的关系也一天天的更近了,两颗心几乎要越过那最后的关卡。
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完美,更没有永远的完美。
爱情虽然甜蜜,但是无法拿来当饭吃,现实是需要吃饭的,李轻别那两亩薄田根本无法养活两个人,小花吃的很少,李轻别也已经尽量节省了,但是依然不够。
村民对他们真的很好,总会在没有口粮的时候,这个送一些,那个送一些,可是,山民并不富裕,天门村的村民本就是依靠药材为生,种植的粮食也本就不多,年纪稍长一些的村民会带着这些药材,出山悬壶济世,山民质朴,多救济平民,诊金也收的不多,所有人都在温饱线上徘徊,根本没有那么多的余粮,去照顾这两个甜蜜的人儿。
李轻别只会种地,也只学会了种地,他曾试着向村里的老人学习医术,但那些植物药草,莫说让他记了,他连看都看不明白,没有常年进山经验的人,怎么可能凭着口述就能记得药草长什么样呢。
终有一天,李轻别脸上的笑容少了,唉声叹气的时候多了,在爱情之余,他开始考虑到赚钱,小花也看到了他的无奈,偷偷的在房间里帮村民捣药,换一点粮食。
那天的天色很阴暗,下着雨,李轻别从堂屋中走了出来,他已经下定决心,要上山采药,他要努力为小花撑起这个微不足道的家,虽然他们还没有成亲,也没有到那种同床共枕眠的地步,但两个人却也再分不开了。
山里有一种药材,要做玲珑草,三年生根,三年开花,三年成型,再过三年才可以用药,所以这种药材在大山之外很赚钱。
李轻别在村民家里见过一株这种药材花,他已经深深的记在了心里,就像记住自己的名字一样,他决定山上去寻找这种药材,每个月能够寻找到一株,就足够两个人的吃花了。
李轻别是个不会犹豫的人,就像他的爷爷朱元璋一样,想到的事情,就要马上去做,一刻也不能忍受,就像他要和小花在一起,马上就会告诉她,他想要吻小花,马上就要去吻。
这件事情,他没有告诉小花,也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觉得男人做事就应该果断,不能拖拖拉拉,而且他觉得给小花一个惊喜也不错。
拿起镰刀,迎着微微细雨,李轻别踏上了上山的路,就算是雨,也不能阻挡他的脚步,因为他已经能想象到当他拿着玲珑草回家的时候,小花一定会给他一个甜蜜的吻,想到小花,他的心里就充满了力量,浑身都是火热的朝气,就算是暴雨,也绝对不能阻挡他。
是的,他只是想要一个吻,一个和小花一起的家。
山路陡斜,更是湿滑,李轻别全身都湿透了,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有信仰的人是不会被困难打倒的,他心中有着火热的信仰,那就是小花。
他不断在草丛中,崖壁上翻找,翻找记忆中那最深刻的玲珑草,只要找到玲珑草,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可惜,人生总有坎坷,没有谁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
李轻别饿着肚子,需要吃饭,狼也是需要吃饭的,这个时候,狼也恰恰饿着肚子。
饿着肚子的感觉一定不好受,狼虽然是畜生,但是也迎着风雨出来寻找食物,生存是每个生物的本能,饥饿是进化的过程,在不断饥饿和饱食的过程中,生物链就在不断的进化。
李轻别的运气也许很好,因为他遇到了小花。
李轻别的运气也许很不好,两条饿狼已经盯上了他。
他没有感觉到身后的异样,只是不断的低着头在山林中寻找着那希望的药草。
当他回过神发现身后有异样的时候,一双毛茸茸的大爪子已经像人的双手一样,攀上了他的肩头,他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心中猛然一惊!
狼搭肩,莫回头……

第214章 番外,杀狼(四)
如果世界上的人类都死光了,那么唯一能够进化成新人类的,就是狼。
狼的智商很高,它们知道怎么更省力的去捕猎,特别是在它饥饿的时候。
它们明白,从身后进攻也未必能一下子把人扑倒或者立即致命,所以它们使用的温柔一刀,就是双前肢搭上人的双肩,人受到突如其来的搭肩,肯定会回头看是什么,就在回头看的那一瞬间,狼会立即咬住人的喉管。
这一招会让狼节约体力,更从容的猎捕。
李轻别早就听村民讲过这个事情,所以他动也不敢动,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流了下来,手中的镰刀几乎要抓不住落在地上。
他没有绝对的把握一刀砍死后背上的狼,他还知道一个别的法子,但是现在也没有用处,他已经离村子很远了,本来他可以不回头,就这么背着狼走,等到了村子里,让村民打死这只狼。
就这么一直僵持着,身后的狼不断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比李轻别更有耐性,一个真正的好猎手,知道用什么方式慢慢摧毁猎物的心理,李轻别几乎要崩溃了,他简直忍不住转过头和狼搏斗了,但他只要一回头,就会马上被咬住脖子。
又这么僵持了一会儿,李轻别突然扔掉镰刀,抓住了狼的两只爪子,他已经想出了一个逃生的好办法。
抓住狼爪的同时,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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