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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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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走到牛头村最少还得六七个时辰,到时候天就大黑了。虽然官道上太平,不过摸着黑赶路怎么也不踏实。三哥知道你想家,大伙不都一样吗?咱们现在走快一些,晌午前争取赶到东北岸村,在东北岸村吃些东西就上路,天黑前能赶到林城铺,就在那里过夜,明天早起来些,晌午前就能到家了。”

刘癞子是这个小队伍里年纪最大的人,别人问他年岁的时候他总是谎报几岁,村子里贴了告示招人去宋州开通济渠,要四十岁以下的壮丁,他其实已经五十一了,硬生生的就说自己三十九。他家里没有旁人,自己吃饱全家不饿,开运河虽然辛苦劳累,但管吃管住还能给千余个肉好,何乐而不为呢?

看着李三福那猴急的样刘癞子笑道:“三福,你小兔崽子是不是急着回家娶婆娘?放心吧,晚回去一日,彭家庄那个小妮子跑不了!你走时那妮子顶多才长出一片小草,现在回来,正好开出一朵鲜花来!”

李三福被他说的脸上一红,辩解道:“我……我才不娶婆娘呢,我就是想阿娘了。”

吴三哥笑道:“癞子叔,别笑话三福了,倒是你,辛辛苦苦卖命赚来的肉好,可别一股脑都塞进抱月楼那些狐媚子的肚兜里。”

刘癞子讪讪的笑了笑:“哪儿能呢!这钱我留着有用!”

李三福好奇的问道:“癞子叔,你留着钱有啥用?”

刘癞子咬了咬牙:“我想抱个孩子养,老刘家的香火,总不能断在我手里!”

众人一愣,随即对刘癞子这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老无赖改变了几分印象。

正说着,忽然从后面传来一阵铃儿清脆的响声,还有一声粗狂的吆喝:“前面的人赶紧让让,惊了我的大青骡,小心踢破了你们的屁股!”

众人回头去看,却见后面来了几辆马车,最前面的那辆车子拉车的正是一匹看起来颇为矫健的青色骡子。赶车的人头上戴着一顶草帽,看身上的衣服是皂衣黑靴,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众人都是小乡户人家出身,虽然厌恶那赶车人的嚣张却也不敢招惹,乖乖的让开了道路。

赶车的见众人让路,嘴里哼哼道:“算你们识相,不然鞭子下去撕烂了你们的皮。”

这人说话粗野,还带着一种很别扭的口音。

他正张扬,却见那马车的车厢帘子揭开一条缝隙,一个娇滴滴的小妮子从缝隙里把脑袋探出来说道:“戈太户,小姐还在车里,再满嘴的污言秽语,先仔细了你的皮!”

这小妮子尚未及笄,看样子也就是十二三岁的样子。白嫩嫩的看着很清秀,只是眉宇间都是对那赶车人的厌恶。那赶车人似乎很惧怕这个小丫鬟,连忙道歉,再也不敢张扬说话。(注三)

吴来禄站在路边,等马车都过去了之后才继续赶路。那是一共三辆马车,马车看起来颇为奢华,应该是出自官宦人家,这时才出霸州不久,料来不定是那家官老爷的家眷要去踏春呢。这些高高在上的人,吴来禄向来是能躲就躲的。一来招惹不起,二来他看着厌恶。

大家看着远远的马车影儿正在猜测着那马车是谁家的,忽然身后传来一阵马蹄踏地的声音。众人有了前面那事的教训,不等后面人开口纷纷让路。还没来得及回头,那马已经擦着众人的身子驰了过去。刘癞子躲的慢了,险些被马撞倒。他本就是个无赖之人,心中一怒张嘴就骂了两句。马背上的骑士回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并没有理会。只是,这一眼如刀,好像直接看进了刘癞子的心里一样。

“博踏乌?!”

吴来禄看着那匹跑过去的骏马不可置信的小声说了三个字。

“三哥,你说什么踏乌?”

李三福凑过来问道。

“没,没什么。”

吴来禄的脸色变了变,并没有跟李三福解释什么。他怕自己解释了,会吓到这些胆小的同伴。博踏乌,是塞外契丹人的名种宝马,千金难买,就连契丹的王族都以拥有一匹纯正的博踏乌而自豪。吴来禄曾经到过塞北契丹人的领地,对这种宝马良驹印象十分的深刻。一匹宝马并不是如何能吓得住人,而马背上的骑士看样子也不是塞北草原上的契丹人。吴来禄之所以变了脸色,是因为他刚巧知道,这幽州附近方圆几百里之内,可能有这样宝马的地方只有两个。

第一个地方,是幽州虎贲大将军罗艺的军中。

第二个地方,是河北地界上最大最凶悍的马贼铁浮屠那里。

刘癞子凑近吴来禄的身边,寒着脸低声说道:“老三,看来今天咱们不能急着赶路了。”

吴来禄点了点头,后面骑马那人明显就是踩盘子的。

不可能是幽州虎贲精甲,那就只能是那伙吃人不吐骨头的马贼了。

刘癞子叹了口气说道:“那车里应该有个娇滴滴的小姐,看样子是落不着个好下场了。也不知道是被哪伙绺子盯上了,真倒霉!”

吴来禄压低声道:“铁浮屠”

三个字,吓得刘癞子顿时变了脸色,连脚步都迈不动了。他的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后背上立刻就湿腻腻的冒出了一层冷汗。

“今天就在东北岸村住下了,明天一早再走!”

吴来禄不容置疑的说了一句,也不解释,心里却在为车里那些人担心。

正闷着头走路,忽然从路边的石头后面闪出来一个十来岁的男孩。这少年身上穿了一件短袍,看做工和样子都算是上等货,只是胸口的位置上有几团黑了吧唧的油腻,还有不少灰尘。少年顺直黑亮的头发上还沾着几片嫩绿的草叶,光看衣服活脱脱一个要饭的花子。只是这少年偏生的一副俊美清秀的脸,让人看着感觉十分的舒服。唇红齿白,若是再大几岁,再换了一身锦衣,定然是一个翩翩佳公子。

他手里提着一张跟他身子差不多高的硬弓,身后绑着箭壶。箭壶里满满当当的插着几十支羽箭,箭壶的一侧,则是一柄没有鞘的形状怪异的雪亮刀子。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还是快快滚开吧,前面的路,你们别走了。”

俊秀少年,擎着一张与他齐人高的硬弓,右手里捏着一支羽箭,看着那七八个壮汉却丝毫无惧,反而带着点似笑非笑的邪意。

注一:肉好,隋文帝重铸五株钱,禁止南北朝时所发行的劣币。此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所以民间称其为肉好。隋唐年间,与绢布同时作为货币通行全国。

注二:此尺为汉尺,每尺约为23。1厘米。

注三:及笄,古时女子十五岁称为及笄之年。

第二章好好喝水

那个小小少年,眉清目秀,似笑非笑。左手擎着一张跟他差不多高的硬弓,右手两指捏着一根羽箭。看他面貌也就是十岁上下,尚未束发,个子倒是不矮了,清秀的表情下有一种淡淡的貌似矜持实为冷傲的气质。两脚不丁不八的站了,身子挺得就好像一棵尚未参天的劲松。

一个十岁大的孩子拿着一张看上去有些陈旧破损的硬弓,站在官道上拦住七八个正是壮年的汉子,按理说应该很滑稽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吴来禄,李三福,刘癞子这些人只是感觉到一丝荒谬然后就是震惊,还有那么一点点不能说出来的恐惧。七八个壮汉,恐惧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偏生就是这样,所以才显得颇为怪异。

虎豹之子,虽未成纹,已有食牛之气。

吴来禄之所以有些恐惧,是因为他一眼就能认出那张弓的来历。那是开皇年间高祖文皇帝灭南陈的时候,征集全国的工匠精心打造的步弓。当时倾三年之力,也不过制造出几千张而已。别人不认识,他认识。

“少年郎,为何拦住我们的去路?”

吴来禄平静了一下心态问道。

他问的很客气,虽然他心里有些震撼有些恐惧,但他有自信,如果他想击倒那个孩子的话,那孩子连拉弓的机会都没有。当年……算了,当年的事,不过是场噩梦而已。

那少年扬了扬下颌:“非是拦你的路,只是耽搁你们一会儿罢了。前面的路上有水,别溅你们一身。”

吴来禄皱眉,他想不明白的是,铁浮屠既然要做生意去劫那三辆马车,为什么还要派个孩子出来拦着后面的行人?以那伙马贼的手段,难道需要忌讳自己这七八个农夫?忽然灵光一现,吴来禄明白了。

“多谢小哥,我们这就折回去找个客栈住了,明日一早再上路。”

那少年笑了笑,很漂亮,很干净。

“你是一个聪明人呢,我喜欢聪明人。不过……我不喜欢你盯着我的手看,看得出来你认得这弓,所以一定在猜我是不是能拉的开这两石的步弓对吗?你觉得我是在虚张声势,所以并不怎么害怕,可是你偏偏在我这样一个少年面前装得有些害怕,其实,心里在想的是如果你用那根木头棒子打过来,我连开弓的机会都没有,对吗?”

少年自信的笑了笑:“你的肩膀往下沉,脚步一前一后,看你握着那根棒子的姿势,倒更像是握刀。这是标准的大隋府兵临战的戒备姿势,而且,你习惯用左手。”

如妖孽一般,这少年一字一句的点破着吴来禄心里的秘密:“如果你不是府兵派出来的探子,就是逃兵。很显然,后者的可能更大一些。我猜得可对?”

吴来禄的眼神一寒,脸色也变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藏了多年的秘密,竟然会被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一眼看穿。大隋的军律是无情的,逃兵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直接杖死还要祸连家人,他虽然不是什么逃兵但那少年已经猜的差不了不远了,当年他千辛万苦的逃出来,第一次被人猜到了隐藏多年的秘密,所以,他心里起了杀人的念头,虽然,他的对手只是一个孩子。

“别想动手,既然说破,我是不会怕你动手的。”

少年比划了一下吴来禄的身高:“虽然你看起来跟牛一样壮实,但我保证一箭就能射死你,绝对不用第二箭。而且,我射箭的速度绝对比你想象的要快。”

他的笑容很灿烂,带着一点……羞涩?

是呢,自己夸自己的时候,怎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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