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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三国之英雄与诸侯-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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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文6:后文有“每牛载十人所食一月之粮”句,以及根据2枚板方囊的尺寸计算,估计每牛载粮草约200千克。古代一里相当于434米。日行20里的速度不算快。不论山地还是平地,木牛流马行走的速度都比独轮车慢得多,木牛流马只适合山地而不适合平地,这也是木牛流马失传的一个原因。
  原文7:曲者为牛头。
  译文7:木牛的头部模仿真牛拉重物时的弯曲形状。
  注文7:结合“垂者为牛舌”句,牛舌既垂,牛头则不能平视前方,只能是两眼朝地。真牛在拉重物时必弓肩,两眼朝下。木牛就是模仿这一姿势。同时为安装牛舌这个秘密机关作掩护(见注文5)。
  原文8:双者为牛脚。
  译文8:牛脚分为前后两双。
  注文8:笔者研制的木牛,左右两只前脚是一个整体,同时进退。左右两只后脚也是一个整体,同时进退。这点与真牛步行有很大区别。如果要设计像真牛一样四只脚分别进退,用现代的钢材作材料是可以办到的,在古代用木材可以制造,但不宜负重。
  此句可以理解为,牛脚是固定在两根辕木尾端的着地的支柱,这支柱在停止时可以支撑木牛的后部,防止向后倾倒。如果作这样理解,“脚”和“足”就有区别了。但笔者认为设这样的支柱没有必要,因而将足和脚看成是同一概念。如果不这样,后文的脚杠和脚孔等概念就不好理解。
  牛脚的长度后文未提及,考虑到人体高度等因素,牛脚长度(从脚孔至下端)以2尺5寸为宜。(参见注文20)
  原文9:横者为牛领。
  译文9:示意图上横杠即为牛颈。
  注文9:结合“头入领中”和“舌着于腹”可以说明,牛颈的长度不大。为的是缩短木牛的总长度,以便重心后移,转弯灵活。
  原文10:转者为牛足。
  译文10:牛足可以转动。
  注文10:以往有木牛流马即圆轮车(独轮车或四轮车)之说。笔者则认为木牛流马不是圆轮车。理由是:三国以前即有圆轮车,不管怎么改革都不值得千古流传;二是在“难于上青天”的蜀道上,圆轮车上坡下坡都很难制动,平路也因地面不平难以行进,如果圆轮车能适用,就用不着发明木牛流马了;三是原文中有“牛行四步”句,显然是指木牛象真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前进;四是原文中“前后四脚广二寸,厚一寸五分”句,明白指出木牛脚是四方的木杠,而不是圆轮;五是笔者研制的木牛流马模型,四足是木杠式的,已经很好地利用原文的数据,也是一种印证。
  可以设想,在四足的模式上,于四足之中心装一圆轮,平坦地用圆轮行进,圆轮不能转动时,再以四足着地行进。这样做,行进速度快,转弯也灵活,有许多优点。但原文没有依据,暂不讨论。
  原文11:覆者为牛背。
  译文11:覆盖在牛腹上方的部分是木牛的背部。
  注文11:牛背的作用是遮太阳挡风雨。其材料可以用竹片、木板、油布等材料。照理说,牛腹两侧也应有遮阳避雨之物。
  原文12:方者为牛腹。
  译文12:牛腹呈方形。
  注文12:牛腹呈方形,内装2枚板方囊。牛腹内空的前后长度不大于“肋长三尺五寸”,上下高度为“上杠孔去肋下七寸”加“上杠孔去下杠孔分墨一尺三寸”,共2尺。牛腹的左右宽度是下列数字之和:前杠长1尺8寸;左右辕、左右脚和左右秋革由共6层木板,每层厚1寸5分,计9寸;两数之和为2尺7寸。
  以上说明,牛腹长3尺5寸,宽2尺7寸,高2尺,这个空间可以供2枚板方囊前后平排放置。这样放置占长3尺2寸(“广一尺六寸”的2倍),占宽2尺7寸(板方囊的长),占高1尺6寸5分(板方囊的高)。牛腹内装下2枚,略有空余,以方便板方囊的装卸。
  如果将2枚板方囊上下迭放或左右平排放置都是不妥的。假如上下叠放会增加牛腹的高度,使重心上移而不稳定,牛腹的高度2尺也不够用。假如两枚板方囊平排左右放置,会增加牛腹的宽度至3尺2寸,不利窄路行走,也会使左右稳定性较差;若两枚板方囊载重量不相等时会影响左右平衡;这样放置会使板方囊容易滚落。
  原文13:垂者为牛舌。
  译文13:牛舌向下垂。
  注文13:牛舌在木牛身上是个看似不重要而实际上很重要的部件,它的设计是巧妙的。牛舌的功能一是装饰作用;二是作“制动”的秘密机关;三是在停止工作时作“刹车”以防滑倒。笔者将牛舌设计成沿横轴自由摆动的短木杠,将其沿前上方向旋转270度,舌尖顶住前脚两轴孔间的横杆(连轴杆),这样就使前脚不能运动,前脚又牵制后脚不能运动。
  原文14:曲者为牛肋。
  译文14:牛肋是弓曲的形状。
  注文14:根据“肋……左右同”句,牛肋位于牛背,左右各一,纵向并列,弓背向上。
  原文15:刻者为齿。
  译文15:牛齿用木板雕刻而成。
  注文15:牛齿可能只有装饰作用,也可能有掩盖牛舌的特殊作用。
  原文16:立者为牛角。
  译文16:牛角呈上立状。
  注文16:牛角呈上立状,则牛舌下垂状较为自然。牛角用木质制造,可作装饰,亦可挂物。牛角若用钢铁制造,更兼作兵器。有牛角一物,足以证明是木牛而非流马。牛耳、牛眼和牛鼻等部未载入原文,可能是刻绘而成。
  原文17:细者为牛鞅。
  译文17:画得较细的是牛鞅。
  注文17:牛鞅本是牛拉车时架在脖子上的器具。笔者研制的木牛流马,连接两前脚上端前轴孔的横杆,相当于牛鞅的位置,此横杆可称为牛鞅,它又是一根连轴杆。牛鞅前抵牛头,后抵牛腹,能限制两前脚摆动的幅度,也牵制两后脚摆动的幅度,这样实际上限制了牛脚步行的幅度(步幅)。
  根据后文“前轴孔分墨去头四寸”句,可以推测牛鞅前后移动的距离在4寸以上。假定为4寸5分,又假定脚以下长度为2尺5寸(从脚孔至下端),按相似三角形计算,前脚的最大步幅为2尺5寸,按“人行六尺,牛行四步”计算,平均每步1尺5寸,这说明木牛的最大步幅为2尺5寸。平均步幅为1尺5寸。
  牛鞅可以解释为捆绑板方囊的绳子,也可以解释为套在人脖子上以肩部用力上抬的绳子,也可以解释为牛前面有人拉木牛前进用的绳子。这都是从“细”字考虑的。但又考虑这些用途都不值得载入原文。
  对牛鞅为何物尚难确定,但这不是重要部分。为慎重起见,后文注27中称连接两前轴孔的木杠为前轴杠。
  原文18:摄者为牛秋革由。
  译文18:有牵拉作用的木杆是牛秋革由。
  注文18:牛秋的本意是套车时拴在驾辕物品牲口屁股周围的皮带、帆布等。如果把牛秋革由解释为皮带之类的东西,则不好解释“摄”字,同时这类东西不必在原文中记载。
  笔者根据木牛模式,将连接同侧前后脚的可以转动的木杠(相当于现代机械上的连轴杆)叫做牛秋革由,其理由是,这根连轴杆是重要部件,必须在原文记载,而原文没有更合适的名称。这根连轴杆的位置也与牛秋的部位差不多。它具有“推和拉”的功能,合符“摄”字之意。
  原文19:牛仰双辕。
  译文19:木牛的双辕作一仰一俯运动。
  注文19:结合木牛模式,“仰”字解作一仰一俯的运动姿势较合适。双辕越长越省力,手柄起落的幅度越大,转弯半径越大。反之亦然。因此要求辕长适度,估计辕长7尺(从前脚到手柄)较为适度。按辕长7尺计算,手柄起落幅度约1尺。手柄处上抬力最大为总重量的30%,最小为零或负值。按总重250千克计算,手柄处最大上抬力为75千克。原文未记载辕长这个重要数据,有待研究确定。
  辕长可以定得稍长些,实际使用时可以将手(肩)的用力点前后移动,以改变实际使用的辕长。
  原文20:人行六尺,牛行四步。
  译文20:人前进6尺左右,木牛前进4步。
  注文20:此句将人和木牛的行走相联系,说明人和木牛是同时前进的。木牛不能离开人而自行前进,即木牛的动力是人力。
  木牛的平均步幅是1尺5寸。从木牛模式上看,木牛前脚孔距前轴孔4寸5分,后脚孔距后轴孔3寸5分,这样使得后脚的步幅比前脚步幅大。设脚孔以下的脚长为2尺5寸,经计算后得知,后脚平均步幅为1尺7寸,前脚的平均步幅为1尺3寸。这样设计是为了省力。按杠杆原理,前脚着地时的阻力比后脚着地时的阻力要大得多。前脚向前的步幅越大,阻力更大。因此有必要适当减少前脚步幅。
  前轴杠前距木牛头4寸,后距牛腹2寸7分,运动距离是6寸7分。这个距离限制前脚的步幅,通过秋革由再限制后脚的步幅。
  参见注文5,牛舌转动后顶住前轴杠不动,前后脚都不能动,牛舌的长度应在6寸7分以上。
  原文28:前脚孔分墨二寸,去前轴孔四寸五分,广一寸。
  译文28:前脚孔长2寸宽1寸,距前轴孔4寸5分。
  注文28:前脚孔与前轴孔的距离,是指孔边缘之间的最近距离(原文所载各种距离都作如此理解)。假若指孔中心距,则两孔距离太近,制作时换算较麻烦。
  必须有一木杠连接左右前脚孔,这根木杠,笔者称它为前脚杠。前脚杠直径2寸,长2尺4寸(前杠长1尺8寸加辕厚,脚厚共4层计6寸)。前脚杠与前脚是固定连接,穿辕部分是滑动连接。此处易磨损,用材要坚实。
  原文29:前杠孔去前脚孔分墨二寸七分,孔长二寸,广一寸。
  译文29:前杠孔距前脚孔2寸7分,孔长2寸宽1寸。
  注文29:前后各杠孔、轴孔和脚孔的位置没有在原文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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