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她在赌气,她说,很久是多久?最好是一辈子都不要回来了。
临行前,她怎么能说这样的话。
一辈子不回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
许朝暮拼命摇头,不可能,他是沈迟啊,沈氏集团总裁沈迟,他在她心目中就是天神一样的完美存在。
不过是出个差,不过是去南非一趟,他不会出意外的。
一定不会的。
“沈迟……四哥……刚刚是你对不对?你在哪?”许朝暮拼命喊,可回应她的只有自己的回声。
沈迟并没有走,他站在一间休息室里,静静地看着窗外。
他看到许朝暮赤脚站在地上的时候,真想走过去教训她一顿,可他没有,他只是默默站着。
阳光洒在他墨色的衬衫上,他星眸深沉如水。
风吹起许朝暮的长发,从他的位置,正好能看到她纤瘦的背影。
长发轻轻飘起,她是他此生最大的温柔。
许朝暮站了很久很久,也喊了很多声“沈迟”,但她找不到他,看不到他的影子。
路旁有一棵繁茂的茉莉花树,风一动,有花瓣落在了许朝暮的发丝上。
她站在树下,一切都构成了一幅唯美的画面。
她找遍了整个校园,都没有看到沈迟,也没有看到他的迈巴赫。
她很失落,一个人先回了宿舍,舍友们都还没回来。她脱下身上仅仅穿了几个小时的连衣裙,拿了水盆,开始洗衣服。
她洗得很认真,将袖口、衣领都慢慢搓洗了一遍。
她想等下一次回沈家的时候,将衣服和鞋子都放回自己的房间。
等许朝暮回了宿舍后,沈迟才从休息室走了出来,开车去集团。
不是他不想见她,他怕见了面,他又会舍不得。
去南非的日子,定在三天后。
三天后,他将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都见不到她。
当然,如果出了意外,那就是一辈子。
这是她最爱的钢琴曲,临走前,他弹一次给她听。
在他去南非的这段日子,她一定要好好的,等他回来。
沈迟去南非的那一天,正好是许朝暮期中考试的日子。
这是许朝暮准备了很久的考试,也将是她高中生涯的最后一次考试了。
沈迟是早上七点多的飞机,而许朝暮是早上七点多的考试。沈迟也没有想到会这样巧,心里总觉得有点空落落的。
“沈总,都准备好了,该走了。”老程拉着行李箱道。
“嗯。”沈迟从水榭走了出来。
走到一半时,他想起什么,又折了回去。
走回自己房间,他找到那只丑兮兮的娃娃抱枕。
他扔给老程:“把这个也带上。”
“……”老程伸手接过,满脸黑线,这要是被人发现,可真是大新闻了。
“沈总,这是许小姐的?”
“嗯,是她的,也是我的。”
“哦。”老程更加无语。
沈迟坐在迈巴赫的后座上,车子慢慢驶出水榭,他忽然很想她。
他特别怀念她跟他坐在车里的情景,那个时候,她总是调皮捣蛋,一会儿坐着,一会儿躺着,一会儿看窗外,一会儿往他身上爬。
她一点都不安分,小爪子总是喜欢往他脖子上攀。
“四哥,笑一个。”
那时候,他总是冷着脸甩开她:“滚!”
她笑得更开心,小爪子勾住他的脖子:“四哥,我跟你说,你天天板着个脸,老得快!到那时候啊,会没有人要你的。不过呢,没关系,我不会嫌弃你。唉,到时候就勉为其难收了你吧。”
“许朝暮,你要是再敢往我身边爬,我就把你给丢出去!”
“又凶我,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讨厌鬼。”许朝暮每到这个时候,就会生气地转过头去。
不过啊,她这人总是三分钟热度。
三分钟过后,小脑瓜子就什么都忘了,又会屁颠屁颠坐到他身边来。
“四哥,你给我买几本新本子吧,我要画漫画的那种,好看!”
“学校发的本子不能写吗?不买!”
“真小气,你赚那么多钱给谁用呢?包养小情人啊?”她嘻嘻笑道,眼睛弯成月牙儿。
“许朝暮!”
“好好好,我不说了,被我戳中真相了。包养小情人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嘛,我可以帮你保密的。”
“你要是再废话一句……”
“哦,就把我丢出窗户是不是?”许朝暮满不在乎,哼,她都会背了。
那时候的沈迟总是哭笑不得,那时候的许朝暮就是个话唠。
每当他跟她坐在一起的时候,她就喋喋不休说个不停,一会儿一个话题,真不知道她哪来这么多话的。
每当被他呵斥几句后,她就会安静一点。但,不用多久,她又忘了。
比如,她会说:“四哥,你是得好好赚钱。”
第259章 他的暮暮,独一无二()
“嗯?”他会眯着眼睛看她一下。
“你养那么多小情人,她们会给你生好多孩子,你要是不好好赚钱,奶粉钱就不够咯。”许朝暮一本正经。
她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时候,总是最可爱的。
明明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沈迟回忆起来,嘴角边总会溢出淡淡的笑容。
他记得,那个时候,他拎起她的衣领,恼火地呵斥她:“许朝暮,你他妈都是从哪看来的?”
“我说的不对吗?松手松手,你总不能被我说中心事就恼羞成怒吧……”
“给我安分点!”
“噢。”许朝暮挫败地扶额。
她哪里安分得了,被他教训后,总是垂头丧气郁闷半天。结果,屁股还没坐热,她又嘚瑟了!
“四哥,我发现一件好玩的事!”
沈迟刚刚准备闭目养神,被她一惊一乍的又给吵醒。
“四哥,不要睡,你听我说。”
“说。”沈迟眉头紧皱,真烦人。
“我们班上有同学带了一只黑毛兔子过来,我发现它的头上有一撮白毛,特别好玩。”
“……”沈迟无语,简直不想理她。
“四哥,你说好玩不?为什么它头上会有白毛呢?基因突变?营养不良?还是什么其他原因?”
“许朝暮!你是十万个为什么吗?!”沈迟怒了。
“不懂就要问啊,哦,我知道了,四哥你也不懂,肯定是了。”
“这种问题有什么好纠结的?”
“那你倒是告诉我啊,为什么啊?”许朝暮可是好奇宝宝。
“被人用油漆刷的,明白?”沈迟一本正经。
“啊?这么残忍,怎么忍心用油漆刷小兔子啊,小兔子那么可爱。”
许朝暮难受了好大一会儿,眼睛都红红的,她总算安静了。
沈迟这时才得以清静一会儿。
想起往事,沈迟唇角边的笑意越来越深,这丫头,好骗的很。他的暮暮,独一无二。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变得不再那么多话,也不再黏他了。哪怕就是他逗她,她都爱理不理的。
以前,她最喜欢跟他闹了,但现在,她会很烦。
甚至,她说,沈迟,我讨厌你。
甚至,她在医院里的时候会一声不吭偷偷离开。
甚至,她会说,我不要你的东西,我怕还不起。
……
想到这儿,沈迟的心口一阵阵疼痛。
他不要这样的许朝暮,他要他的暮暮,那个精灵可爱、单纯美好的许朝暮。
沈迟坐在车子后座上,深邃的目光一直看着前方。这一走,他该如何度过那漫漫长夜和没有她的每一天……
“沈总,我听凌管家说,今天是许小姐期中考试的日子。”
沈迟颔首:“我知道。”
“我看许小姐最近学习特别认真,一定能考一个不错的成绩。”
“她学习好不好,我是无所谓的。”
“沈总……恕我多问一句,您明明很舍不得许小姐,为什么还要去民政局办公证呢?”
这个问题困惑老程很久了,他问过凌管家,凌管家也百思不得其解。
“我有什么舍不得她的?那么烦人,要她留在沈家干什么?”
“呃……”老程噎住。
老程明明听凌管家说,沈总现在只要一和许小姐在一起,就会笑得特别开心,吃饭的时候还会给许小姐夹菜,给她盛饭,就差喂她吃饭了。
结果,一问起来,就是口是心非的答案。
老程也很鄙视沈迟的。
“沈总,您真得不要去学校跟许小姐告个别?”
“不去。”
“哦,那我直接把车开去机场了。”
“等等。”
“嗯?”老程放缓车速。
“算了,去机场。”沈迟摆摆手。
其实,他刚刚想让老程把车开到学校去的,他真得很想见一见她。但,如果见了,只会加深不舍。
很快,他很快就会从南非回来的。
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
他希望,等他回来后,她可以考出一个不错的成绩,到那时候,他会兑现诺言,给她想要的东西。
想到这儿,他的唇角又轻轻勾起。
“沈总,凌管家说,今天会去学校看许小姐的。”老程道。
“是吗?”
“是啊,凌管家做了很多好吃的,会带过去的。不过啊,她让我征求征求您的意见,能不能允许她过去。”
“想去就去,不去也没事,不能总那么惯着她。”
“噢……”老程故意拖长了声调。
什么叫不能总那么惯着她,许朝暮现在那脾气秉性,全是沈迟自己一个人给惯出来的。
老程和凌管家私底下得出一个结论,只要提到许朝暮,沈迟就特别傲娇,嘴上各种不承认,其实心里不是那么想的。
而且,一提许朝暮,沈迟眼睛里都是笑意。
外人眼中的沈迟是多么冷漠高傲的一个人,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