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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来电显示,她不觉叹了一口气。
唐艳见状就道:“如果是周儒涛他们那群人,就不用理会,我们走我们的,别管他们!”
程允妍微微一笑,拍了拍她的小手,还是接起了电话:“周师兄……嗯,吃完了……嗯?你在哪儿?”
说话之间,她开始张望起来,很快就看到一个高高帅帅的男生,站在一辆牧马人前对她招着手。
挂了手机,程允妍一只手牵着萧奇的手,轻快的迎向了走来的男生。
走近了一瞧,这个男生大约二十三四岁,起码也有185,比萧奇高一些,长得也比萧奇帅气一些。
“嗨!”男生不着痕迹的看了看程允妍和萧奇紧握的手,笑得很阳光的对萧奇道:“我是允妍和小艳的同学周儒涛,你是……”
“我叫萧奇,是允儿的男朋友。”萧奇伸出另一只手,和他握了握手道。
周儒涛心头一沉,脸上笑容有些尴尬,“呵呵,之前没听允妍说过呢,萧奇你也是学生?在首都读书吗?”
“我今年已经毕业了,在蓉城工作。”萧奇和声的道,“圣诞节正好有假,就来看看允儿。”
“正巧了,我们今天也要举行聚会,要不你跟我们一块儿去吧?大家都是年轻人,没关系的!”周儒涛笑容满面的,“人多才热闹嘛,你这个中戏的未来女婿,还是要多认识一下允妍的同学和朋友,你说对不对?”
面对萧奇,周儒涛简直就是太嫩了。
萧奇根本就没去接话,转而问程允妍道:“怎么样,你要不要去?”
“去吧,允妍,我们许多人都到齐了,就在这儿不远的旧鼓楼大街的‘三月七号’酒吧,你这个校花不去,我们的聚会都失色很多啊。”周儒涛劝说着道。
程允妍琢磨了一下,冲着萧奇嫣然一笑:“我们一起去吧,正好也让他们见识一下我的男朋友!”
“好!”
萧奇微微颌首。
周儒涛听着也是高兴了起来,“来,我的车就在那边,坐我的车,十分钟就过去了。”
唐艳本来是皱着眉头的,可看到萧奇和程允妍,她又忽然笑了起来,伸手把萧奇手里的手机盒拿过来,连着自己的一起,取出电池和充电器之后,扔到了垃圾桶,才赶上他们,坐上了周儒涛的牧马人。
周儒涛熟练的启动车子,汇入了车流里面,不过首都二环内的交通都很拥堵,出去就遇到了红灯。
周儒涛刚才打量了萧奇很长一段时间,觉得这个年轻人除了气度很稳重之外,并没有什么别的优点,看他的穿着也是比较普通的样子,剪裁比较好,却根本不是牌子货。
趁着红灯,他就开始和坐副驾驶席的萧奇攀谈起来,“萧奇你喜欢车吗?”
“还行。”萧奇颌首道。
“我这辆车是我父母给了大部分的钱,小部分的钱是我出去演出挣的。不过他们说,等我毕业的时候,会送我一辆更好的车。”周儒涛道:“萧奇你看起来也不是一般人家的孩子,你毕业的时候,你爸妈送你车了吗?”
“我爸妈自己都没买过车呢,都是坐别人的车。”萧奇和声的道。
周儒涛嘴角露出了笑意,听到萧奇的爸妈都居然还没买车,那自然不是什么成功人士,这样威胁自然就大大降低了。
透过后视镜,他的表情被后面的唐艳看到了,这丫头直接就在心里骂了一句“傻比!”
人家萧奇的老爸是蓉城市市委书。记兼市长,当然是坐别人的车啰;而他的妈妈哪里还用得着自己买车,萧奇给她一天买一辆车都绰绰有余!
难怪萧奇能成世界首富了,这语言上的技巧和挖坑,真是绝了啊,活该这周儒涛装比的家伙倒霉。
一路上周儒涛都拉着萧奇说话,谈论的话题多是和娱乐圈和时尚圈有关,还包括穿着配件等等,萧奇并不怎么懂,显得知识有些不够。
少年对什么明星时尚没兴趣,衣服鞋类也全是各个老婆给买的,还有贝拉德他们这些朋友送的,基本上前两年开始就没买过衣服了,对于什么牌子自然不熟。
就连手表他现在也很少戴,觉得手上多一个累赘不怎么舒服。
说起来,萧奇还真和一般的年轻人不一样。
他从前一世就不怎么注重穿着,只要穿着不别扭就好。
即使萧奇现在是世界首富了,你让他夏天穿一件十几块的t恤,他也不会觉得什么。——当然别人也更不会觉得有什么,只会觉得“哇,世界首富好低调,好简朴,瞧瞧人家,这才是范儿”……
周儒涛就不一样了,在首都生活长大,在中戏上了四年学的他,早已是被名利圈吸引,总觉得要像是大明星那样的走在时尚前沿,穿金戴银然后开豪车住别墅才是最好的。
看到萧奇是一问三不知,完全就是普通人的样子,他虽然不至于说给萧奇脸色看,但自己却觉得萧奇和程允妍是长不了的了。
人家程允妍家里家财万贯,平日里送同学朋友都是几千的衣裤鞋包,怎么可能受得了一个穷酸的男朋友?
她应该拥有更好的生活,让更强大的男人保护和疼爱她才对!
看到周儒涛明里暗里的优越感,以及对萧奇越来越淡漠,程允妍是一点都不生气,她相信自己的男人也同样不会生气,雄狮怎么会在乎野兔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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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四四章 挖墙角的来了()
大学生其实还相对来说单纯许多,你可以说他们非常的肤浅,但是这个讲面子却是非常的普遍。
你给他们面子,他们自然就会给你面子。
萧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不会喝酒都主动的喝了,这不是给面子是什么?
连周儒涛都觉得,虽然萧奇很普通,但至少性格还是挺不错的,懂得进退,大局观也不错,难怪能让校花喜欢他了。
但是很可惜,也就仅此而已了。
相比起那个竞争对手,萧奇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连小康之家都不是,怎么和拥有亿万财富的对手竞争呢?
虽然校花家里很有钱,但越是这种家庭,就越是不会允许女儿和一个穷小子在一起啊!
看了看时间,周儒涛笑着不说话,也没有再针对萧奇,只是和大家说说笑笑,就相当于大家是好朋友一样。
唐艳觉得周儒涛邀请程允妍和萧奇过来,似乎是有点不怀好意的意思,但她又说不出什么来,再想着萧奇的身份,于是也不怎么在意了。
“咦,奇怪,今天怎么没有歌手唱歌啊?”
谈着谈着的,瘦弱的男生有些疑惑的看着五六米开外的台子,那里空旷如野,一点都没有唱歌的迹象。
要知道,以前这里可是从晚上的六点一直到凌晨一点,都是有歌手唱歌的。
或许是在回答他的疑惑,忽然间旁边就来了几个人,扯着深灰色的布帘,就把整个台子给遮掩了起来,至少正面是这样,甚至还往两侧延伸了十来米,把那边进来的门给遮掩住了。
虽然酒吧里面灯光不怎么明亮,但隐约之间,大家还是看到有一群人从外面走了进来,然后大家还听到了他们踩在台子上的木地板的声音。
“还搞什么神秘啊?”一个女生笑着道,“难道是著名的歌星要过来?”
“不知道,或许有惊喜吧。”首都口音的男同学耸耸肩道,“反正三月七号的老板品味不差,不会请一群妖魔鬼怪的。”
大家听着就笑。
周儒涛边笑边偷偷的看程允妍,却发现她根本对歌台没有兴趣,只是温柔的给萧奇剥着坚果,然后笑着跟他说话,仿佛周边的热闹都和她无关一样。
周儒涛的心里就一沉,第一次对等一下即将开始的计划,不是那么的信心十足了。
时间很快的就过去了。
等到9点钟的时候,那边忙活了半天的歌台上的布帘,一下子就扯落下来。
随之而来的是亮眼的灯光打在歌台上,人们转头看过去,发现里面已经摆满了各种乐器,电子琴、鼓手、伴奏、吉他手等等都或坐或站,中间的麦克风前还站着一个非常帅气的长发帅哥,约莫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台风却非常的耀眼。
“哇……好帅哦!”
后面就有几个女的白领惊呼了起来。
中戏的这三桌人却也是惊讶了,因为歌台中间站着的年轻人,他们都认识。
“奇怪,林光站在那里干什么?”一个男生疑惑的道。
林光先看了一眼他们,不过就连萧奇都感觉到了,他的目光是锁定了程允妍的。
“各位现场的观众,大家晚上好!”林光收回了眼神,嘴角绽放开了灿烂的笑容,“我是首都音乐大学的林光,今天借用这个舞台,其实有一个小小的心愿,不过大家还是先听歌再说吧……一首《春天里》送给大家!”
“噢……”
一群酒吧的顾客很给面子的欢呼和拍掌起来。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那时的我还没减去长发……”
吉他声和伴奏声响起之处,林光就这么唱了起来。
不得不说,他的嗓音非常清亮,唱着的感觉非常好,才刚刚唱到副歌阶段,就迎来了更加热切的掌声。
一首歌唱完,当最后一个音节落下,全场的人。大部分都拍掌叫好,“再来一首”的声音不绝于耳。
萧奇听着有些疑惑,本来说三月七号这个酒吧安静清雅,怎么搞得气氛这么热闹?
还没等他多想,林光就把吉他给放了下来,手往下压了压,当场中清静了下来时,他忽然就拿起了话筒,对着正前方中戏学生们的桌子,眼睛盯着了程允妍,眼神变得非常的温柔。
“程允妍同学,我们认识也已经几个月了,我想告诉你,在认识你之后的每一个日子里,我都是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