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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秦奋一脚踢在了一扇窗户上,‘哗啦’一声响,画着富态仕女图,极具观赏性与艺术性的窗户纸与屏风就被秦奋一脚扫碎。而秦奋则是借着这股力道一把抓住了边沿的窗楹,狼狈滚进了楼层之中。
他接连数个翻滚,这才卸掉冲力,饶是如此,身上依旧一片火辣辣的疼痛,双臂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拉伤,胸口的伤口更是崩裂,血水已经湿透了衣襟。
这屋里光线黯淡,乃是一处雅间。两名白面书生对坐,数名歌姬穿着朦胧薄纱,伴着悠扬的琵琶旋律,婆娑起舞。
秦奋如此震撼的登场方式自然这些人目瞪口呆,白面书生的筷子戳进了鼻孔,酒水倒进衣领,舞姬也是一个个呆立在原地,相顾失色。
“抱歉,没吓着你们吧?”秦奋咧嘴一笑,配合上满脸的血污,颇有几分冷血杀人狂的味道。
“啊!有鬼~~”一名歌姬吓得尖叫,白眼一翻,软软晕倒了下去。
“好吧。”秦奋耸耸肩,“看样子我很不受欢迎呢。”
说着转身就走,也不管身后这些两股颤颤的普通人,一个转身,再次从二楼上跳了下去。
二楼距离地面的高度在五米左右,以秦奋此时的身体素质,根本就不担心会摔伤自己。这种高度,如果换一个普通人来,有可能会造成肌肉的拉伤或挫伤等问题,可对冒险者来说,并不是个事儿。
秦奋轻巧翻过窗台,“砰”的一声落在地面,一个潇洒翻滚,卸掉坠力后,却忍不住咳了口鲜血,这才站直身体。捂着伤处向黑暗角落匆匆行去。
约莫不到半分钟,狼人科学家那高大剽悍的身影就出现在拐角,他大步走了进来,见到脸色苍白,血迹满身的秦奋,心中一惊忙抢上前去道:
“你没事吧?”
小丫头艾佳儿也是惊呼一声,扑到了秦奋身边,大眼睛里已经有晶莹的泪珠在滚动了。
秦奋咳着血沫,上气不接下气的笑道:
“没事,一点儿小伤,看着吓人,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秦奋此时受的伤看似颇重,但冒险者的自我恢复力本就颇高,他又是体力特长者,生命恢复速度相当夸张,再加上一些辅助特殊药物的治疗,现在的伤势在24小时内就能够痊愈。但是瞎眼和断肢这等肢体伤残,那就非得等到回归浮屠塔中才能复原了。不过有艾佳儿这个专职的牧师在,伤势很快就能得到控制。
艾佳儿看着他现在这时候还笑得出来,只以为秦奋是不愿在自己面前丢了面子,所以才强撑着。瞧那满脸都是汗珠的模样,显然是疼的极了。小丫头心中自责内疚,泪珠儿一颗颗就滚落了下来。
“别哭,再哭就成小花猫了,到时候我可不要你!扶我起来,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哼,就会欺负我……”
说着搀扶起秦奋,三人迅速消失于黑暗之中。
随着地狱三头犬大发淫威,葛千户这尊巨头终于被惊动了。
“哦?一条三个头颅的恶犬?”高踞上首的英俊中年男人微微侧首,脸上露出饶有兴趣之色,“是未曾捕获过的妖族吗?”
“暂时还不清楚,以前并没有捉到过类似的妖族!”侍卫单膝跪地道,“爷,那头妖物实力不俗,接近妖将军级别,还请爷尽早做决定。”
葛千户大袖一甩,淡淡道:
“让捉妖师们全体出动,把它捉来做下酒菜。”
“诺!”侍卫领命而去。
另一名做掌柜打扮的胖嘟嘟中年男人满头大汗的走上前来,低声道:
“千户爷,现在有一伙贼人在楼里大闹,偏巧今儿宾客太多,这可如何是好?”
葛千户双眼微眯,眸子中冷芒一闪而过,道:
“以安抚为主,让衙门派差役前来处理,这种烂摊子像往常一样处理就行了,别来烦我。至于那些搅局的老鼠……见一个杀一个,不要留情。”
登仙楼今晚有不少宾客,但随着冒险者爆发混战,林轩召唤出地狱三头犬,混乱已悄然袭来。嘶吼、呼喝、尖叫、怒骂,不绝于耳。
林轩原本打算利用地狱三头犬的力量横推了此地,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的算盘怕是要落空了。因为许多捉妖师像闻着腥味儿的苍蝇,源源不断的涌来。
地狱三头犬很强,这是毋庸置疑的一点。但地形限制了它的发挥,在捉妖师源源不断自杀式的袭击下,它只能被堵在夹道中,愤怒嘶吼咆哮,进退不得。
见此一幕,林轩也忍不住爆了声粗口:
“妈蛋,日了狗了!”
他深吸口气,迅速对身边仅存的法师道:
“你指挥地狱三头犬向下推进,遇到拦路的家伙,直接杀掉。同时联络小刀,看看他到底在搞什么鬼!”
法师点点头,“那你呢?”
“我去捉住小妖王胡巴。胡巴是剧情生物,无法收入储物空间。现在这么多捉妖师在楼里穿梭,我就不行他们能将小妖王带出去!”
“只要还在这附近,我就能凭着‘子母芬芳蛊’找到它!”
“抓住小妖王,就算拼着得罪所有人,也要坑那厮一把!”
“……”
第273章 后手!()
世界上最让人无奈的是什么?
不是你吃泡面没有调料包,也不是你上大号没有卫生纸,而是你的小蝌蚪正蓄势待发,妹子却告诉你她来了大姨妈……
“妈的,子母芬芳蛊怎么会失灵?!”
看着在头顶无助盘旋的,如大海中找不到方向的孤舟的母虫,林轩手指微颤,脸色阴沉的几乎能滴出水来。
这子母芬芳蛊乃是专门用来追踪的手段,产自于《天涯明月刀》。子虫是一种比米粒还小的卵,能散发出某种特殊的气味。这气味普通人闻不到查不出,但对母虫来说,却好似指路明灯,绝无失落之忧。
也就是说,只要在在里许方圆的地界内,甭管你躲在哪里,都能将你揪出来。
毕竟这年头窃听器定位仪什么都不兴用了,冒险者一个个鬼精鬼精的,太过普通的手段很轻易就会露馅儿,到时候再被对方将计就计反打一波,吃不了兜着走都是轻的,反送了小命都有可能!
林轩行事一向谨慎,他为这一战处心积虑蓄谋良久,原打算用小妖王胡巴去坑秦奋一把,可现在母虫竟然找不到了方向!
“呼,要冷静,冷静……”
“那虫卵有吸附性,而且动手脚的时候又很隐蔽,并没有被其他人发现,所以对方能识破的可能性不超过两成。而且若是真的识破了,以秦老贼的性格,必然会将计就计,设下陷阱,引我入瓮。”
“那么,有极大可能是另外一个原因了……他用某种手段将小妖王胡巴已经秘密转移出了这里!”
“妈蛋,这家伙暗地里到底做了多少布置?!”
可秦奋到底是如何将小妖王胡巴在众目睽睽之下从登仙楼中转移出去的,他却是想破脑袋也猜不出了。
“败了。”林轩苦笑。
到了现在,即使再怎么不甘,林轩也不得不承认这次的追杀已经再无翻盘的机会。
作为主线任务三的关键物品,小妖王胡巴战斗力不值一提,但重要性却不言而喻。自己一开始将其握在手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动权,却被一个内奸给狠狠打脸,以至于形势急转直下。好不容易召唤出了顶级boss地狱三头犬,居然又有无数的捉妖师舍身忘死的过来送命!
“我容易么我……”
三分钟前,登仙楼二楼。
身材高大穿着藏青色侍卫服,乍一看倒也颇有几分味道的年轻人,略显拘谨的坐在案桌旁,表情有些手足无措,似乎很不适应如此奢华大气的晚宴。
“嘿,我说老弟,第一次来吧?”一个红脸膛的汉子自来熟笑道。
年轻人点点头,微一犹豫,才低声回道:
“俺是少爷才招募的侍卫,蒙少爷恩待,带我出来见一见世面……今儿才算长了些见识。”
那红脸汉子爽朗笑道:
“原来还是个雏儿~~哈哈,老弟不用拘束,尽管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俺们这些做侍卫的,今儿有幸进到二楼,同样也别丢了主人家面子!大吃大喝一顿,填饱了肚皮,日后也能和婆娘孩子吹上个把月!”
脸色略有些苍白的年轻人小鸡啄米似得点头,心中暗道:
“这话我好像听说过……对了,是少爷说的,似乎是‘这腿我能玩一年?’”
他不过是刚从小山村里走出的猎户而已,哪里见过这等纸醉金迷的世界,一时间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好在他还谨记着少爷的吩咐——
多吃,少说,做事!
也就一边嗯嗯啊啊的应付,一边狼吞虎咽的胡吃海喝。那红脸汉子也不着恼,嘴巴又是个把不住门的,逮着脸色略苍白的年轻人就是胡吹海侃,口水都喷了三两三,这才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问道:
“哎呀呀,你看我这记性……还没问老弟叫啥名字呢?”
“俺?”年轻人笑了笑,道,“俺叫李大柱,以前是山里的猎户。”
“原来是李老弟!好巧,老哥我也姓李,两百年前说不定是一家!”红脸汉子嘿嘿乐,抓着李大柱的手,“来来来,咱们满饮此杯!”
李大柱心里谨记着秦奋吩咐的任务,哪敢喝酒误事。就推脱着要上茅厕,倒是让红脸汉子好不失望。
等他回来的时候,一只手居然牵着一名粉雕玉琢,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儿。
红脸汉子已经喝得上头,脸膛通红,头顶冒着腾腾热气。见李大柱拉着小女孩儿过来,醉醺醺道:
“老弟,这是你家娃儿?”
李大柱赶忙摇头,“不是,这是俺家少爷的娃,少爷在里面喝酒,让我先带着丫头回府。”
红脸汉子也不起疑,只是有些可惜的啧了啧嘴:
“这女孩儿长得倒是水灵,一看就是个美人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