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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祸,后来以粮食酿出了专供人们饮用的秫酒。周平王迁都洛阳后,认为杜康所酿造的酒口感绝佳,于是将其定为宫中御酒,并封杜康为酒仙,杜康酒从此名扬天下。”
雷万春听得不胜向往,南霁云却摆摆手道:“不管杜康是哪个朝代的人,只要他酿造出来的酒是好酒就行了。”
顾元溪大以为然,点头笑道:“不错,老南这话深得我心。不管黑猫白猫,反正能捉老鼠的就是好猫。又哪里需要理会杜康是哪个时代的人呢?我们只知道他是酿酒始祖,华夏的酒神就行了。”
“三郎说的不错。”雷万春大为赞同,“我老雷只管喝酒,只要酒是好酒就行,哪管这些酒是谁酿的。只不过今晚这些酒都比不上燕赵的烈酒,不够浓,不够烈。”
顾元溪“咦”了一声,眼中忽然闪过一道精芒。
他忽然意识自己一直以来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国古代的酒,在元代以前都是发酵酒,度数最多不高过二十,甚至大多是十度以下的米酒。
故而顾元溪所处的盛唐,甚至有“李白斗酒诗百篇”,“绿蚁新醅酒”之类的诗句。因为酒的度数低,喝起来很难醉。
而到了两宋以后,随着辽国、金国以及元朝等蛮子进驻中国以后,高度数蒸馏酒逐渐传遍中国。无论是契丹还是女真,还是蒙古人,他们世代居住的地方气候严寒,环境恶劣,必须要喝高浓度的酒才能保暖。
到了元朝彻底统治中原后,蒸馏酒风靡中原。而后来满清入关,使得入口辛辣、浑身发热的蒸馏酒渐渐替代了香醇浓郁、后劲很足的发酵酒,成为了主流。
而现代人普遍认为中国酒度数高,难喝,其实这是一种对我们自己国家酒莫大的误解。因为这并不是真正的传统中国酒。
只是无论是哪个时代,毕竟都缺少不了像南霁云、雷万春这样喜欢烈酒的萧峰型猛男,他们对酒的度数追求是比普通人要高的。
此外还有大唐西北周边的各大蛮族也喜欢高度数烈酒。像曾经的突厥,如今的契丹、奚族、吐蕃、回纥、两姓突骑施、三姓葛逻逯以及黠戛斯、铁勒逐部,这些政权大多都是游牧民族,他们与后来都契丹人、女真人、蒙古人一样,都是生长在气候严寒之地,必须要喝高浓度的酒才能保暖。只是他们的酿酒水平,却远远达不到后世辽、金、元三朝的水平。
故而,倘若研发出这个时代所没有的高度烈酒,无疑是一个极为赚钱的方法手段。
要知道,即便是像中国的北部各地区,都有无数猛汉喜欢这种高度烈酒。何况是大唐以外,那些野蛮的游牧民族,他们生长在苦寒之地,最嗜好的就是这种烈酒。
故而,倘若真酿造出高度数烈酒,在大唐无疑是有极为广大的市场的。有了广大的市场,利润收入当然极为可观。
而到了后世,白酒同样垄断中国的酒水市场。那些五粮液、茅台等高端白酒更是售价不菲,利润惊人。
何况这个时代,唯一掌握酿造高度数烈酒技术的人,恐怕只有自己这个后世而来的bug人物。虽然无法保证这种技术能长期垄断,但无疑在长一段时间内,自己都是这种技术的唯一拥有者,也是烈酒市场的垄断者。
一想到无数的财宝利润溜溜地滑到自己的钱袋里来,顾元溪都激动得快流口水了。
况且,倘若把酿造的烈酒卖到各大游牧番邦国内去,这种垄断贸易所获得的利润,无疑更是这个世代无法想像的数字。
后世有个伟人说过:“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顾元溪无疑就被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利润所诱惑到。意识到这个利润手段与他下定决心的时间,不过相隔两三分钟而已。
在短短两三分钟内,顾元溪已经下定决心,在这次宴会结束后,就着手办好这件事。
后世的中国白酒香气馥郁、纯净溢香,余香不尽;口味醇厚柔绵,甘润清冽,酒体谐调,回味悠久,那爽口尾净、变化无穷的优美味道,给人以极大的欢愉和幸福之感。
而这种酒偌在一千年多年前的大唐提前出现,定然会引起一场轰动。
至于把烈酒推广到塞外游牧民族国内,说不定也是一种变相的经济控制。当塞外各国把中原酿造的烈酒当成衣服、食物那样不可抛却的生活必需品时,自己或许就能够用这些商品当作武器,对这些野蛮人进行一定程度的操控。
一想至此,他兴奋地脱口道:“过几个月或许老雷你能喝到这辈子从未喝过的大劲烈酒。”
雷万春与南霁云两人眼睛同时一亮,异口同声问道:“真的?难道你们老顾家有什么祖传美酒?”
顾元溪摆摆手,神神秘秘道:“祖传美酒倒没有,不过我们顾家有祖传酿酒秘术,倒是两位大哥定然能一饱口福。”
两人吞了吞口水,嘿嘿笑道:“我说老弟你可引起我们两个肚子里的酒虫了,到时你可得说话算话――”
顾元溪正要开口,却听得身旁传来一个羊很狼贪的阴戾声音:“原来是你个臭小子!”
顾元溪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顶裹幞头、穿圆领袍衫,长得胡人模样的年轻男子大步走来。他神色不善地望着他这边,脸上充满阴毒杀气。
第一百零五章 天道不公()
顾元溪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顶裹幞头、穿圆领袍衫,长得胡人模样的年轻男子大步走来。om他神色不善地望着他这边,脸上充满阴毒杀气。
顾元溪吃惊道:“怎么是你?”
那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人,也是自己来到大唐所遇到的第一个仇人。那人便是安禄山的七儿子――安庆光。
在半个月前,他在自家酒楼闹事,把自己的二哥顾元河打得重伤在家,而自己气愤之下,又直接带人把安庆光打成猪头,也算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不过令顾元溪奇怪的是,事后这安庆光竟然像人间蒸发一样,出乎意料的没有报复,害自己提心吊胆了大半个月。
虽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但事情隔了这么久了,自己的二哥身体也恢复的七七八八了,而安庆光当时差点被自己打得半身不遂,什么怨气仇恨此时都散的差不多了。
况且顾元溪此时比起最初穿越而来的时候,多多少少已经能够收敛住自己的一些脾气,并不会完全像真正的年轻人那样过分冲动了。
安庆光比起他那个二哥安庆绪,脸上显得有些稚嫩。他双眼发黑没什么精神,一看也就知道是那种常年浑于青楼楚馆的花中老手,多多少少有点酒色缠身的憔悴感。
顾元溪心中鄙夷不已,安禄山十个儿子中,自己如今才见到了两个。早上所见到的那个安庆绪,也就是后来所谓的“大燕皇帝”。此人看起来脾气暴躁,性烈如火,表面类似于胸无城府的那种人,也难怪后来被阴险狡诈的史思明耍的团团转。
但安庆绪虽然性格的缺陷不小,但人家在武艺上的确有两把刷子。此人骑马射箭都属一流,在长安年轻权贵里颇为突出,也算是官二代中的佼佼者。
而这个安庆光,以他半个月的言行举止来看,无疑只是草包中的草包而已,也不知道他整天神气什么。
只不过顾元溪如今既然踏入官场,那么便得遵守官场的礼仪,于是自己先不情不愿地拱了个手,嘿嘿笑道:“原来是安大帅家的七郎君,好久不见,近来可好?”
顾元溪心中暗笑,自己一群人当时几乎把他打成内伤,这安庆光半个月恐怕都是在床榻上与药罐子中度过的吧,哪里能好过!
只不过安庆光接下来一句话让他大为吐血,他冷冷地扫过顾元溪一眼,直眉瞪眼道:“原来是你!怎么――你还没死?”
顾元溪无语凝噎,心里暗叹这二世祖怎么还是这个鸟德行。om即便苦大仇深,也不能在这种场合当众使性傍气吧?要知道周围一大群人在看着呢――
只不过顾元溪并不是个容易吃亏的人,闻言仰头大笑道:“多日不见,没想到七郎君你还是这么逗逼!像七郎君这样的旷世草包如今都活得好好的,顾某身为大唐官场的一员,怎么能不长命百岁,好继续为大唐效力呢?”
安庆光气得怒火中烧,疾言厉色道:“我听说你今天得了个什么春坊主事还有太府乐正的小官?别以为当了个不入流的九品芝麻官就能目中无人,不可一世!”
顾元溪哈哈大笑,反唇相讥道:“就算是九品的小官,也好过某些人什么都没有吧?七郎君可知道那些无所事事、仅凭父亲权势而肆意妄为的‘拼爹党’,是最为让人鄙视的?”
安庆光想了大半天,才理解出“拼爹党”这个新鲜词汇的含义,不过他反而器满意得道:“那又如何?我能拼爹,总好过别人连个爹都没吧?”
安庆光这话其实是无心之失,并未考虑那么多。只是顾元溪在大唐这一世,的确是生父早逝,兄妹四人乃是母亲陆氏含辛茹苦拉扯大的,所以他也颇为忌讳别人提到自己“无父”的事情,故而血气上涌,心中顿时生起一股无明业火。
倘若是一个月前刚穿越那会,安庆光敢说出这番话,顾元溪绝对会一时冲动当场把他打得半身不遂。不过在大唐经历了不少事后,他也不是那种率性而为,不考虑后果的人了。
他用尽全力压制住自己心中强烈的怒气与打人的冲动,勉强挤出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安郎君连拼爹这种事都能说的这么理直气壮,理所当然。果然是人的脸,树的皮,如此恬不知羞,厚颜无耻之徒,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这是在骂安庆光全无心肝,恬不知耻,只是安庆光的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