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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流浪狗-第9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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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王,这是怎么回事?”周老直接开口讯问。

    事已至此,王胜利只能把自己当初隐藏了,没说的话都说了出来。

    等王胜利说完了,很多人根本不相信:“不可能吧,这引力,还有它怎么能是透明的呢?”

    对于大家发出的常识性讯问,王胜利也没办法做解答,他总不能说这是神迹,神皇的中央星球,所以才能这样的吧。

    可是不说,又解释不来,不过很快就有天文学家,物理学家出来表示:“这或许是真的,只不过这颗大星跟我们处在不同维度中!我们所处的是四维空间,这颗大星很可能在五维,甚至更高维度,他们一直存在,只是不想让我们见到,当他们想让我们见到的时候,我们才能见到。”

    王胜利一摆手:“这个我不懂,不过我可以亲自去验证一下,我打算去看看!”

    “我跟你去!”于敏和周庆秋两人异口同声道。

    王胜利笑了笑:“还真是夫妻啊,心有灵犀!”

    王胜利是故作轻松地调笑,其实所有人心中,都无比的沉重,因为地球,因为人类,面临的是从未有过的困局。

    周庆秋和于敏两人,正要为谁去争执的时候,王胜利开口了:“不用我自己去!”

    “不行!我必须去,你不能去!”于敏斩钉截铁道。

    王胜利却摇了摇头道:“我无牵无挂,你们都有孩子了!”

    说着王胜利看向三个被保姆拦住,表现地有些胆怯的三个孩子,不给于敏机会道:“而且我走了,我也怕那些欧美的政治家野心家闹事,所以家里需要你们看着,不为别的,就为人类的延续!好了,就这么定了,你们谁也别跟我抢了,而且你们也没有太空生存的经历,但是我有,放心吧!在太空中你们没有神王铠,能存活的时间很短,而我不一样,有神王铠几乎不死不灭!”

    这确实是一个无法推翻的理由,于敏和周庆秋最后只能同意了,王胜利是个说干就干的人,就准备走了。

    于敏飞快地拉住了王胜利:“别走!”

    “什么事?”王胜利不解。

    “你要走了,我有一种感觉,这次你可能会走很久,反正也不急在这一时,有些事还是要去做的,有些人也还是要去见的!”于敏没有强迫王胜利去见何仙仙,但是意思很明显了,那就是让王胜利最好去见一面,免得以后后悔。

    被于敏这么一说,王胜利觉得确实应该如此,他这次回来很多想做的事情都没做,眼看又要走了,他也有一种跟于敏一样的预感,王胜利预感比于敏还要强烈,他觉得自己一旦离开,或许就再也不能回来了,所以他觉得走之前,必须要把一些该做的事情给做了。

    王胜利点点头:“好!我听你的!”

    王胜利说完拔地而起,回到了幸福之城,交待了一些事情,其实幸福之城虽然还在为选举议会的事吵得不可开交,但幸福之城的秩序一点都不混乱,没什么需要特别交代的,只是有些人需要说一声再见,出去王小木。

    告别了王小木,王胜利最主要的是,警告甜心,让她别胡来。

    幸福之城这边结束,王胜利去了泉城,距离泉城核反应堆爆炸,过去快二十年了,可是这里依旧被一层厚厚的,辐射尘埃阻隔起来,连别说视线,连精神力都看不透。

298 何小胖() 
王胜利为何来泉城,因为泉城全是他末世人生的起点,他从这里一飞冲天,他从这里勇猛无敌,他从这里天下第一。

    而且在泉城他也失去了很多人,比如第五中队的褚阎王、张雪燕等人,还比如小虎,最终都没了。

    他也在这里学会了很多,学会了最主要的一点,那就是男人要有担当,这个担当,不仅仅是对某个女人,对一个家庭,同样也要对一个民族甚至全人类,有所担当。

    泉城现在的情况可以说是很特殊,一般的变异生物或者虫子是不愿意进入的,因为不知道什么原因,所有人或者生物进入必死,所以久而久之泉城就成了死地,没人愿意进入。

    不过这对王胜利来说没什么,他想进入,也可以进入,只不过王胜利觉得没有必要,他在这里驻立良久,最后选择离开。

    而就在王胜利离开的时候,突然感觉到浓浓的辐射雾霭中,似乎有一个人或者一个生物在注视着他,但是他回头看去的时候,却发现什么都没有,精神力也探测不清楚。

    要是平常王胜利可能就会进入看看了,但现在时间太少,天上的大星还在迫近,王胜利没那么多时间,所以就离开了。

    离开了这里,王胜利又去了几个地方,寻找自己曾经认识的人,但那里早就人去楼空,甚至被掩埋在了变异植物中了,当然更多的地方是被虫子占领了。

    王胜利第二个驻足的地方是京城安全区,他在这里失去了太多,他也杀了太多的人。

    王胜利赶走去苍蝇一样烦人的虫子,找到了曾经毛幸福的埋骨之地,因为找不到其余人的尸骨,他只能当所有人都在这里,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话。

    最后唱了毛幸福的《夜空中最亮的星》,虽然唱得难听,却撕心裂肺,感情真挚。

    后面他去见了一生中最爱的女人――虫儿,即使那个时候的爱情还很懵懂,但王胜利依旧觉得那是他一生的挚爱,因为从虫儿开始他才懂得什么叫爱情。

    因为心中有预感,自己可能不会再回来,于是王胜利婆婆妈妈说了很多很多。

    最后他站起来道:“虫儿我走了,或许今生再难回来,但你始终是我一生挚爱!”

    说完王胜利拔地而起,又来到了山城,父母最终埋葬的地方,跪在江边,王胜利泣不成声,若是有人,王胜利可能不会这样,没人的时候王胜利会变得脆弱很多,就喜欢自怜自,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悲情人物,然后把自己弄得哭的稀里哗啦。

    看完父母,王胜利又看了关云长和寡妇村,转了一圈之后,王胜利本想直接飞去天上,去那颗大星的,但是想起来于敏的话,王胜利沉思了一会,还是决定去于敏所说的小镇看一看,于是他朝着珠峰小镇而去。

    珠峰小镇并非完全人工开凿,这里原本就有一大片平地,末世对高原严寒地区影响有限,几乎很少有变异生物来,而普通的丧尸就更少了。

    普通丧尸都是死尸,而死尸是没有热量的,在这种寒冷的地方,一夜就会冻僵,彻底冻死。

    至于变异生物似乎也很不喜欢这种寒冷的地方,后来虫子来了,虫子也不喜欢这里,对这里的生态环境几乎没有影响,所以在这里的人,也都基本活了下来。

    小镇的镇头有一片挺大的宽敞地,一群小孩子正在玩耍,这些孩子中最小的,刚刚会走,说话都不怎么清楚,最大的却是一个一米八多的大块头。

    光看个头,比成年人还要高大,实际上年龄也有十五六岁了,在这个末世的年代,十五六岁的孩子其实已经全是成人了,比如在这个小镇里,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就算成年男子了,不但需要自己下山打猎养活自己,甚至还可以娶妻生子了。

    但这个孩子明显有点不一样,他浑身都是肥膘,像是皮肤里灌了水一样,一走就一晃荡,脸也胖的出奇,两边腮帮子的肉,都耷拉下来了,走起路来腿脚还有点不利索。

    还有点结巴,脑子也不是很灵光。

    这么大的孩子,这么大的个头,走路又不利索,说话结巴,脑子不灵光,这就是一个傻子,而傻子总是被人欺负的。

    “何小胖你今天扮演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问道。

    “我我我……”何小胖“我我”了半天,最终也没说出话来,那个十来岁领头的孩子直接就给何小胖安排了:“你不是喜欢天下第一高手吗?那你还扮那个杀人魔王天下第一高手吧!”

    “我呢……”十来岁领头的小孩,说完之后眉毛一挑,身后立刻出来两个稍微小一点的小孩,一人弄了一块白棉布,一人捧着一把木头刻的剑。

    十来岁的小孩傲然道:“我就是白衣神王周庆秋了!白衣神王周庆秋和天下第一杀人魔王胜利三战三捷,才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高手,今天咱们扮演的就是,天下第一杀人模样滥杀无辜,被我遇到了,我劫富济贫英雄救美……”

    十来岁的小孩,把自己能想到的好成语都说了一遍,然后过家家就开始了,扮演第一杀人魔王王胜利的何小胖,还没有动手,就被一群扮演无辜平民的小孩扑倒,然后一通乱打,拳打脚踢。

    何小胖只会抱着头,不会还手,因为他不敢,也不能。

    不敢不是因为害怕这些孩子会叫爸妈来,而是怕打伤这些人,不能的原因是,这些孩子还会跟他玩,如果他还手,这些孩子就会抵制他,不带他玩,除非他能弄来好吃的贿赂这些孩子,才能重新加入。

    而何小胖自己被打没什么,他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这些孩子说他的偶像坏话。

    何小胖从小就听过很多传说,其中传说最多的就是天下第一高手王胜利,何小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天下第一高手王胜利,或许跟王胜利曾经也是个胖子有关系吧。

    何小胖因为自己太胖,所以从小就遭到小伙伴排挤,他希望自己可以像王胜利一样,成为天下第一高手,成为大英雄。

299 牡丹花下死() 
珠峰小镇不大,也不小,常住人口有几千人,偶尔也会有冒险者来到这里,寻找传说中的圣药雪莲果。

    而整个小镇就只有一条街,所有人都住在这条街的两边,小镇的中心位置有一家小酒馆。

    小酒馆里面的酒菜都不怎么样,酒经常掺水,菜也时常半生不熟,或者炒糊了。

    按理说这种小酒馆早该关门大吉了,可是这家小酒馆的生意却是红火的很,来喝酒的人络绎不绝,而且来喝酒的全是男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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