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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一百年周年庆,这个宁采臣知道,表演的节目,现在有很多班级都已经开始准备。
祝英台想让他出手,不用说,肯定是看上他的钢琴。宁采臣这个第一才子之名,不仅仅只是学习成绩一直名列第一,而且还是多才多艺。宁采臣的钢琴和围棋,在这个学校也有这不小的名气。如果让宁采臣上台表演,那么压下马文才的可能性确实非常大。
班级节目么?宁采臣脸上露出笑容,似乎有更好的选择。
钢琴弹奏虽然是比较不错的节目,但是对于听众的品鉴能力也有一些要求,面对这些十几岁的学生,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周年庆的表演节目,在宁采臣看来唱歌这种更加通俗,更加容易调动观众情绪的节目,才是最好的选择。而且还不需要他亲自上场,不用担心弄出什么乱子。
“梁山伯同学,这个时候你还要躲着?你真的想见到英台兄到操场裸奔吗?”
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没人比宁采臣更加了解梁山伯那颗闷。骚的心,ktv的麦霸,午夜的狼吼,情歌小王子……这就是隐藏在他那张纯洁憨厚的面容下,梁山伯的真面目!
……
两周时间,宁采臣把《福尔摩斯侦探集》通读一遍,四部长篇,五十六个短篇。
毫无疑问,这是一本好书,是侦探的一座丰碑。《福尔摩斯侦探集》它跨越了一个世界,来到这里,又怎么能停滞在他手中。绝对是命运的安排,让这部通过他的手,向这个世界展现,告诉世人,什么才是真正的侦探。一种使命感油然而生。
经过激动、冷静、沉淀之后,宁采臣决定把这本书出版。
一个周末,加上周一,三天时间,宁采臣用空余的时间把‘血字的研究’手工输入电脑,大概十万字左右。周二的时候,宁采臣便去把它打印出来,整理成一本书,薄薄的一本,捧在手上却很有分量。空白的封面;宁采臣拿出毛笔,在上面写上《福尔摩斯侦探集》,又在其下方写上‘血字的研究’。
感觉还缺少什么的样子,宁采臣看着这单调的封面想了想,发现还少一个笔名。
作者,他并不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把这本书发表,不论是出于怎么样的考虑,也掩盖不住这种相当于盗窃的事实。把别人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哪怕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宁采臣也做不到完全的问心无愧。拿起笔,久久不能落,最后宁采臣怀着复杂的心情,在封面的一角,写下了小小的‘盗梦者’三个字。
盗梦者,顾名思义,盗窃他人梦想的人,这是宁采臣的自嘲。
想要出版,这样随随便便的拿到出版社投稿不是一个好主意,他的父亲也发表过一些文章,对于杂志社、出版社也有一些了解。一个纯粹的新人,想要过稿是非常不容易的,更多的是闲置在一边,根本就没人看稿子。再说以他的年龄,投的还是侦探,能看好的人估计也是少见。
如果让他父亲找一些关系,那么这本的出版应该不是问题,但是,宁采臣并不想让熟悉的人知道这本是出自他的手。尽量少人知道,除了必要的人,最好其他人都不知道。因为他知道,盗梦者这个笔名肯定会因为这本书出名,这名不属于他的,套到他身上,只会让他感到羞愧。
那么,还是老老实实去投稿吧,虽然麻烦了一点,但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不是么,特别这本书还是一个特大号的金子。
等墨水干了之后,宁采臣把这本书放进书包,打算下午放学后就去出版社走走。
半个月时间,宁采臣主要的注意力都放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上,对身边的事情难免忽略许多。来到学校,见到梁山伯和祝英台,宁采臣这才想起祝英台和马文才好像进行了一场打赌,关于学校一百周年庆表演节目,最后他是把一切都推给梁山伯,不知道他歌练得怎么样。
对梁山伯他还是挺放心的,梁山伯的声音很不错,唱功也不俗,比起那些专业的也差不到哪里去,对付一些高中生绰绰有余。
这些天他很少留在学校,基本就是一放学就回家,先前是,后来是抄录。梁山伯和祝英台并没有和他一起回家,祝英台对这个打赌特别的重视,比以前的争斗都重视,一放学他就拉着梁山伯去练歌。好像是把梁山伯当作是秘密武器,没有在学校练歌,而是到ktv中,那里是梁山伯的主场。
不用问,看到祝英台的神情,宁采臣就知道事情的进展很顺利。
不过,对于这次的打赌,宁采臣还是有一些疑惑。梁山伯的唱歌能力,其实并不是什么大秘密,很多从同一所初中升上来的同学都知道,他相信马文才肯定能打听到。而且不要说梁山伯,就是他宁采臣的钢琴,在这个学校也是出名的。而在一年二班,实在是没有在这些方面特别突出的人才,宁采臣不相信以马文才的精明,会打一场必输的战。
以曾经马文才和祝英台的争斗来看,马文才是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有些奇怪,然而这终究不是什么大事,是输是赢也不是太重要,宁采臣闪过这个念头,也没有去追究,直接放下。
“采臣,这个秘密武器果然给力,哈哈,到时候我要带一个相机,把马文才裸奔的画面全部录制下来。”祝英台拖着梁山伯,走到宁采臣面前,有些兴奋地说道。以前和马文才的争斗,他都没有一次得到过便宜,这次能狠狠教训一顿马文才,他当然很高兴。
看到有些得意忘形的祝英台,宁采臣还是提醒一句:“不要忘了,你输的话,也要去裸奔。”
“不会,绝对不会输,我对秘密武器有信心。”祝英台拍拍身边的梁山伯,十分豪气道。梁山伯也很配合,他抬起下巴,做出一个藐视天下英雄的眼神。
总感觉,自己的挚友成为了祝英台的忠犬,大概……是错觉吧。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你知道马文才他们所要表演的是什么节目吗?现在已经过半个月,他那边应该也做了准备。”宁采臣随口说道。
对这场打赌,祝英台出乎意料的重视,他不是笨蛋,虽然会有点自大,但并不代表不会动脑筋。正常情况下,有梁山伯在手他肯定不会输。但是马文才那边一点消息都没有,明显是不正常情况。他拖着梁山伯向马文才的班级跑去:“对啊!完全没有一年二班要表演什么节目的消息,我去打听一下。”
风风火火的,马上就要上课了,还跑去别的班级。宁采臣摇摇头,坐回自己的位子,手深入书包中,触摸着那本由他亲手装订的书。
他喜欢看纸质的书,很喜欢翻阅书籍的感觉,喜欢墨水的味道,喜欢纸张的触感,喜欢书本的重量。
在手机上看的并不过瘾,现在打印出来,再看一遍肯定会有不同的感觉。
出于各种考虑,他没有在学校,放学之后,他直接到许仙的小诊所,这里比较安静,投稿之前,他要先过过瘾。
诊所之中,许仙放置了几张病床,用白色纱帘隔离着。正常来说,这个地方是用来打点滴的,不过许仙用药有个特点,那就是不喜欢打点滴,这里也就成了一些病人休息的地方。那些因为疲劳、精神紧张等等,而身体不适的病人,许仙通常会开少量的药,然后让他们在这里休息。
不过这样的病人毕竟很少,所以大多数时间这里都是空置着的。宁采臣找一张床,坐在上面,靠着墙壁,翻阅起自己装订的书。
第五章 主编杨晴()
“干杯!喝个痛快!……我没醉,让我喝。”
正在聚精会神的宁采臣,被这突然发出的声音吓一跳,手一抖,书本都差点掉了。
女人的声音,声音是从隔壁发出的,这里还有人么?宁采臣拉开纱帘,在旁边的一张病床上看到了一个女人。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最上面的两个扣子没有扣好,应该不是故意的,挺着那么大的胸部,想要扣起来也不容易。下身是黑色的短裙,黑色的丝袜,床边是一双红色的高跟鞋。
长发用一根紫色的发带束缚着,发尾微微有些曲卷,脸上看起来很干净,没有化妆,只是脸色有些憔悴。紧闭着眼睛,眉头微微皱着,嘴里在不停地嘀咕,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人的容貌与精神状态息息相关,精神差的人容颜都会褪色三分,即使是这样,这个女人还能看得出有几分的姿色。
宁采臣对于喝酒,还醉酒的人,印象一直不怎么好。而且在梦中还在喝酒的酒鬼,宁采臣更是不喜,所以宁采臣对于这个女人的第一感官不怎么样。
,宁采臣喜欢在安静的地方,身边躺着一位酒鬼,就算没有打扰到他,他也会感到不自在。
现在时间也不早,算了,先去投稿吧。出版社的编辑下班那就麻烦了。
“采臣,帮我看一下店,我现在要出诊。”
走出去,宁采臣便看到许仙正在非常熟练快速地整理着他的医药箱,看到宁采臣出来,说道:“有位病人得了急症,我现在要上门诊治,店你先照看一下,如果到七点我还没回来,你就直接关门。还有,病床上有人在休息。”说着,许仙已经整理好需要的东西,在一个年轻人的带领下,走进门前的一辆黑色汽车。
出诊,在这个城市已经是非常少见。现在生病什么的,大多都直接去医院,科技的发展,也使得那些行动不便的病人,去医院也不会困难。就算是一些急症,大多也都是叫救护车,很少有人要求医生上门诊断。这其中也有一些硬件的原因,出诊能带去的只是一些简单的器具,比之去医院详细诊断远远不如。
许仙出诊,很大的原因是由于患者对许仙的信任。这是他在这两年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