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而,若王桩此生只蜗居于太平村的小小方寸之地,一生庸庸碌碌无作无为,只做个寻常的庄户汉子,那么,他的一生真的没有任何可能了,活到老,充其量也就是个老庄户,勤奋一点的话,聪明一点的话,或许临老还会被乡亲夸一句“种田能手”?
这不是王桩想要的,他要的是功业,为自己,为妻小,为家人博一个百世恩荫!
王桩虽然憨,可他不傻,或者说,憨厚只是他懒得计较,但他却有着自己的小精明,只要跟着李素去外面闯荡,便意味着他的未来有无限可能。
江湖那么大,总会遇到建功立业的机会,遇到了,便遇到了。
李素不是个喜欢没事琢磨别人的人,他太懒了,懒得琢磨。但对相处最久的王桩,他却看得很清楚,这么一个傻大憨粗的人整天在自己面前转悠,想不琢磨都不行。
队伍才走出长安城没多久,沿着灞河岸走出不到十里,李素便下令队伍停下。
领队的果毅都尉蒋权有些疑惑,于是安顿好队伍后策马过来相问,毕竟这是一支军队,军队的行止命令不能太过随意。
“等人……”李素坐在马车里,没精打采地回答了蒋权的疑问。
蒋权在马上直起身子,朝后眺望了一阵,不得不问得详细一点:“敢问李别驾,等的人是谁?莫非宫里还有旨意来?”
“等一个熟人……”李素继续有气没力地道。
“这位熟人……”
“这位熟人是一个傻大憨粗的人……”
蒋权:“…………”
好吧,他终于意识到如此追问上司的举动有多么的不妥,同时也意识到自己说了多少句废话,问那么多废话,别人自然只好回答你废话,不然能怎样?
再一次在心里暗暗提醒自己,这位李别驾是上官,是这支千人骑队的军事主官,上官的事情问那么多,不想混了吗?
蒋权是聪明人,或许刚才不够聪明,但现在聪明了。
神情一凛,蒋权行礼告退,半句话都不说,老老实实整顿队伍去了。
车帘掀开一丝缝隙,露出里面一双黑黝黝的眼睛,李素看着蒋权的背影,悄然一笑。
对嘛,这才是当下属的样子嘛,现在这样多可爱,多顺眼。
上司与下属初见,同在一支队伍里,两者之间必然有摩擦,有摩擦就必须磨合,恩威并济,打压拉拢,无非都是前世职场里用烂的招数,李素信手拈来,不轻不重先敲打一记再说。
于是队伍便在路边停下,安安静静地喝水,喂马,补充体力,为的,仅只是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傻小子。
…………
李素恨死了自己的料事如神,长得这么英俊已是天怒人怨了,明明只靠这张脸便能混饭吃,偏偏老天还给了他才华和聪明……
说起“英俊”……
李素忽然从怀里掏出一面小铜镜,开始认真且细致地欣赏起来,不时偏一下头,抬高一下额头,最后很不要脸地勾起一抹淡淡的微笑……
哎呀,美滴很,任何一个角度都是那么的完美无暇,潘安宋玉那种小白脸都能在史书上留下英俊的名声,我李素也可以啊,日后回长安了打听一下当朝史官是谁,跟他搞好一下关系,请他在本朝史书上单独为自己出一个人物列传,啥话都不用说,列传上只须写一句话便足够,“泾阳李素者——帅!”,一句话足够闪耀千古了。
美滴很,美滴很……
照镜子的时光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路边大约等了半个时辰,灞河沿岸的小路上便鬼鬼祟祟走来一道熟悉的人影。
显然事前准备得很充分,头上戴着一个大斗笠,身上裹着一件狐皮大氅,背着一个大包袱,手里一根行路杖,做了亏心事似的一步一踮,不时回头张望一下看有没有追兵。
掩藏得再怎么好,他那魁梧的体形终究还是出卖了他。
李素眯着眼,看着王桩身上那件狐皮大氅,淡淡地笑了。
这一年王家日子过得挺不错,都穿上皮草了,就没人教过他要爱护小动物吗?小狐狐多可怜……
还有,此去西州千里,连匹马都不买,打算靠一双腿走过去,可长点心眼吧。
王桩走得不快,走几步停一下,回头张望一番,然后继续再走,走了一段后,这家伙终于想起来应该往前方看一看,于是赶紧抬头,灞河边是一片平原地带,一千人的骑队等在路边简直不要太显眼,王桩抬头,见远处黑压压一大片人马,顿时吃了一惊,下意识便打算转身扭头,一脸心虚地躲开。
“后面那人鬼鬼祟祟跟了咱们一路,本官怀疑是奸细,谁与本官活擒之?”李素站在马车车辕上,扬鞭指着远处的王桩笑道。
哎呀,太酸爽了,英雄指点江山,试问天下谁与敌,李素终于找到了当年长坂坡前曹丞相的感觉。
李素这一开口,还真有人应景而出,太配合气氛了。身后诸骑士里跃马而出一将,却正是刚才被轻轻敲过一记的蒋权,或许为了挽回刚刚在李素心里丢掉的分数,蒋权特别配合地一扬鞭,马儿吃痛,嘶鸣一声向前跃出。
“末将愿往!”
李素一龇牙,啧啧,这句回话……更酸爽了,好吧好吧,在心里给蒋权偷偷加五分。
蒋权鞭马,如一支离弦的利箭般朝王桩冲去,一身杀气连隔着老远的李素都能闻得到。
见队伍里有一将朝他冲来,王桩吓坏了,人家根本没招惹你好不好?
于是王桩赶紧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惊恐地回头直叫唤:“咋了么?咋了么?追我做甚?还讲不讲理咧?”
蒋权没理他,既然李别驾说他是奸细,他就一定是奸细,再说……现在也根本不是讲道理的时候好吧?
一人前面跑,一人后面追,王桩毕竟只有一双腿,哪里跑得过马儿的四条腿?很快便被蒋权追上,策马与王桩并排跑时,蒋权猛地一弯腰,一只脚从马镫里抽出来,单臂一伸,便将身躯魁梧的王桩整个人都拎了起来,嘿地一声暴喝,王桩被重重摔在马鞍上,蒋权将缰绳一勒,拨转马头,转身朝李素奔去。
李素两眼大亮,这个蒋权……不简单啊,看似一个简单的拿人动作,无论时机,力气都要恰到好处,才能完成得如此漂亮利落。
************************************************************
PS:还有一更,那个啥。。本来这章要码到3000字的,结果发现快12点了,先发了再说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六章 小试身手()
看见蒋权小露了一手本事后,李素对西州之行的安全感终于多了几分。
想来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手上没有半点本事,怎么可能混到果毅都尉?大唐的府兵制基层以折冲府为主,一个折冲府里置折冲都尉一人,果毅都尉两人,一个折冲府统兵一千多人,果毅都尉差不多算是团级军官了,军队是直接展示实力的地方,没有几分本事的人是爬不了那么高的。
蒋权骑着马,马鞍前打横放着魁梧壮硕的王桩,脸上隐隐带着几分得色,显然刚才那一手他也存了故意卖弄的念头,李素看看马鞍上不停挣扎哭嚎的王桩,又看看一脸喜意的蒋权,不由啧了啧嘴。
这幅画面像极了抢到压寨夫人的土匪头子急不可待回去拜堂成亲,然而马鞍上却横放着一个不停挣扎的糙汉子,画面顿时充满了基情,很有爱……
骑马到李素身前,蒋权单手一掀,王桩被狠狠摔落在地。
“禀别驾,末将幸不辱命,已将奸细活擒,回营交令。”蒋权抱拳道。
“奸细?”王桩顿时止了哭嚎,楞了一下,接着仿佛被人用无形的手来回抽了一百记耳光似的,整张脸黑里透着红,勃然怒道:“谁奸细?你才奸细!老子也是为大唐上过战阵,杀过吐蕃贼的府兵,咋就成奸细了?不给我个说法,今跟你拼了!”
“嘁!”
这是蒋权的回答,顺便还扔出一记鄙夷的眼神。
王桩被彻底激怒了,原地一个鲤鱼打挺,第一次没成功,第二次终于争气地挺起来,撸起袖子便准备跟蒋权干架,随即听到一阵刀剑出鞘的声音,无数柄横刀冷冷地指着王桩,王桩眼皮直跳,任他再是憨直,也知道如果自己再多做任何一个动作,那些横刀便会毫不留情劈下来,把自己剁成肉酱。
“行了行了,把刀都收回去……”李素懒洋洋地道。
横刀入鞘,李素笑吟吟地看着王桩。
王桩直到这时才看见李素,暴怒的脸色顿时一变,神情变得有些尴尬,心虚,目光躲闪着望向别处。
“咋了?不认识了?再这副鬼样子,我真让人把你当奸细绑了啊。”李素笑嘻嘻地道。
王桩叹了口气,只好扭过头瞪着他:“不能好好说话吗?非要别人把我拎过来……”
“你跑得比兔子还快,怎么才能跟你好好说话呢?说吧,是不是又跟你爹娘闹了一出不告而别?”
王桩哼了哼,瓮声瓮气道:“是!”
李素叹道:“这次我真不能让你跟去,西州不太平,真的很危险,你若欲立功业,日后我给你在禁军营里寻个好差事,好好干几年,博个果毅都尉不是难事。”
王桩执拗地一梗脖子:“我有手有脚,功名我自己能赚,你帮我谋来的官职我不要,这不是汉子干的事!”
“听话,回去,这次真不能带你,前途艰险,我不能害兄弟。”李素神情严肃地道。
王桩神情绝望地道:“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李素大奇,他很想知道,王桩怎会冒出这句文艺腔十足的话,太合他的胃口了,莫非这家伙也读过张爱玲?
“是啊,我们回不去了……”李素仰望天际的一朵白云,喟叹道:“回不去的,除了岁月,还有自己……”
“你在说啥咧?”王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