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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骷髅从远处走来,从杨晓头顶跨过,继续朝那边的萨德里斯走去。
杨晓也只有在火焰国度才见过如此巨大的家伙。
另一边,杨晓走了两个小时的路程,这巨人骷髅只用了几步就赶到了,他在萨德里斯的面前停了下来。
“地狱的魔王,你无故入侵我冥界,杀我冥界子民,冥王震怒,你必须给出一个交代,否则,冥王不介意让你再陨落一次!请珍惜你的新生!”一阵闷雷般的声音从极高处传来。
“呵呵!好大的口气!要放狠话,冥王干嘛不亲自过来?怎么?当年有胆量参与偷袭,现在没胆量正面面对我?”萨德里斯不屑地笑了起来。
“既然如此,跟我去见冥王吧!”黄金骷髅的声音带着一丝恼怒。
天空中的灰云一阵翻涌,一只巨大的金色骷髅手臂伸了下来,朝萨德里斯抓去。
萨德里斯动也不动,故技重施,腹部的大嘴吐出绿色的泡泡,然后戳破!
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黄金骷髅巨大的身体并未碎掉,只是下抓的动作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向下抓来。
“沉睡了这么多年,看来冥王那小丫头长进了嘛!”萨德里斯并未有多么惊讶,他知道,眼前的巨大黄金骷髅,应该是冥王费心思打造的,如果被轻易灭掉,那她这个冥王也太弱了!
萨德里斯头上的两只犄角,突然闪起明亮的绿色光芒,然后一道粗大的绿色能量光柱激射而出,将黄金骷髅巨大的手臂打至骨折!
“虚闪?!”远处观战的杨晓大吃一惊,太像了!这攻击方式!这力量波动,虽然还是有细微的差别,但是相似程度也太高了!
黄金骷髅缩回了折断的手臂,身体开始渐渐缩小,越小身上的金色就越浓郁,当他缩得仅剩10米高的时候,已经金光闪闪,不可逼视了。
“压缩体型,增大密度么?”杨晓在远处看得眼睛一亮,没想到这黄金骷髅还能这么玩。
在身体的密度和强度增强了无数倍后,萨德里斯的类似“虚闪”的攻击已经无法奏效了,黄金骷髅根本不用躲闪,那些攻击在他身上也无法留下任何的痕迹。
“很不错!”萨德里斯居然开口夸奖起来,“单就制造战争傀儡来说,这一代的冥王就超越了以往所以的冥王!”
“好了!闹剧该结束了!就算要去见你们冥王,也是我自己去找她,派你们这些小喽啰来,还想‘带我走’,这是侮辱我么?”萨德里斯说完,从腹部的大嘴里吐出一只黑色的号角,拿到嘴边,鼓起腮帮,吹了一下。
这号角并未发出任何声音,可是,对面的已经“金刚不坏”的黄金骷髅,却好像被泡烂的面条似的,软软地瘫成了一坨!
“腐烂号角!小骷髅,能见到它,是你的荣幸!”萨德里斯收起了号角。
下一刻,他就消失在了原地。
远处的杨晓运起目力,一阵搜索,也没找到魔王的踪迹,正以为他是用什么秘法离开了,一个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小朋友们,看了这么久的戏,有什么感想啊?”
“!!!”
。
ps:小盆友们,看了这么久的屏幕,休息一下眼睛啊!
第一百二十三章 食欲()
“缚道之八十一!断空!”
杨晓被背后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在背后释放了一道防御。
等杨晓转过头来,果然看见萨德里斯站在他身后不远处,丑陋的绿色大脸上,满是危险的表情。
“小家伙,警惕性不算高,反应倒是很快。”萨德里斯用尖尖的指甲划了划断空,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杨晓大脑飞速转动着,思考着为什么这家伙要来招惹自己。
“你身上的气息很强大,起码比刚才那些强太多倍,我很好奇,为什么你要躲在这里,让弱者冲在前面可是强者的耻辱!”萨德里斯说道。
“我和他们并不是一伙的!”杨晓皱眉道。
“哇哦,胆小也就算了,还满嘴谎言,这样的强者除了墨菲斯托我还真没见过别人!”墨菲斯托一生黑的魔王不屑道。
“爱信不信!如果没有事的话,请让开吧!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做!”杨晓无语了。
“冥王有你这样的下属,也真是倒霉,算了,我来帮她清理门户吧!”萨德里斯眼中精光闪过。
他当然知道杨晓不是冥界的本地人,作为魔王,他在一开始就知道了——和他一样,杨晓身上也没有任何的死亡气息。
他之所以找上杨晓,是因为他“看上”了杨晓,他感应到了杨晓身上强大、纯粹和饱满的力量,他要吞噬这些能量!
他是地狱七魔王之一,他代表着最难抗拒也是最原始的原罪——食欲。
不管任何形式的生命,从一诞生于世上,就会吞噬周围的一切以满足自身,以地球为例,从一开始最原始的有机大分子生命体,依靠吞噬周围的一切,才能行程原始的细胞结构,继而进化成单细胞生命,再吞噬周围的有机体,渐渐分化成植物和动物两支,然后各自进化。
进化的过程,就是吞噬的过程,进化得越高等,所需要吞噬的就越多,需要掌控的资源就越多。
当进化成智能生物之后,因为已经掌握了自己星球的统治权,所以更加肆无忌惮。
萨德里斯的力量来源,就是一切生物的食欲。
所以他才会连腹部都长了一张如同饕餮似的大嘴。
杨晓很不喜欢这个绿色胖魔王看自己的眼神,比之前那些小哥布林们贪婪的眼神还要恶心。
既然没得谈了,杨晓也不打算磨蹭,他急着去找时间宝石,要是因为这个所谓的大魔王的纠缠,最后一颗无限宝石飞了,那杨晓非得哭死。
“碎裂吧!镜花水月!”杨晓解放了最强的幻象系斩魄刀。
刀身轻鸣,一抹白色的毫光闪过,萨德里斯的双目一下子迷茫起来。
杨晓眼底闪过一丝轻视——什么大魔王?镜花水月教你做人!
他骑着霸王龙绕过萨德里斯,打算继续赶路——他并不打算趁这位大魔王迷糊的时候干掉他,杨晓知道这里是冥王的地盘,等走远了,他会解除幻术,让大魔王继续去找冥王的麻烦,这样自己就更加不会引起冥界的注意啦!
杨晓为大魔王先生安排的幻境,是一处空空如也的灰暗领域,这里什么也没有,只有大魔王自己,而且他此刻非常饥饿,但周围什么吃的也没有,而且无法出去。
镜花水月的被动能力之一——强制性催眠,并非仅仅是最基本的五感催眠,被催眠的人,会根据心中最强的执念进入对应的幻境,执念越强,幻境就越难出去。
比如:一个人最大的执念就是保护自己的青梅竹马,而过进入幻境的他,会把自己的青梅竹马当做想要伤害她的敌人,亲手杀掉。
因为萨德里斯最喜欢的就是吞噬,所以幻境当然是没得吃,慢慢饿死!
“咯嚓!”
杨晓没走多远,就听到身后传来骨肉断裂的声音。
转过身一看,吃了一惊:萨德里斯腹部的大嘴,像橡皮泥一样伸长,然后开始啃吃自己的身体!
幻境里的动作,是会映射到现实来的,所以,幻境里的萨德里斯,的确是在吃自己!
在杨晓惊讶的目光下,几秒钟不到,萨德里斯就吃掉了自己的身体,然后以大嘴为基础,又长出一个新的身体!
“呕!好恶心!”王青青转过头去不想看,萨德里斯那不断涌出粘液的身体。
摇了摇新长出来的脑袋,萨德里斯“桀桀”地笑了起来:“还真是做了个噩梦呢!小家伙的能力不错啊!”
杨晓从未想过,有人可以这样解开镜花水月的能力!
吃掉自己,重长身体和脑袋,就和电脑中病毒重装系统一样。
“我已经等不及了!啊!你一定非常美味!”萨德里斯的声音越发变态起来,他如同瞬移般又出现在杨晓的身前,腹部的大嘴又开始吐泡泡了,不过和上次不同,这次吐的是一只黄色的泡泡。
杨晓知道这些泡泡都很危险,所以在泡泡成型之前,就带着王青青瞬移到了老远。
果然,没来得及带走的“萌宠坐骑”霸王龙,在泡泡的表面留下了影子,然后可怕的一幕发生了——霸王龙的体表生出无数的脓包,整个身体眨眼间,都变成一摊脓水。
“唉,你躲什么呀?这个泡泡是专门为你准备的!你这个坐骑承受不了泡泡的力量,烂成这样真倒胃口!”萨德里斯慢条斯理地说道,“这可是最棒的调味品了!绝不会浪费了你这么棒的食材的!”
“染黑吧!一文字!”
杨晓手中的斩魄刀变成了一支巨大的毛笔,既然镜花水月暂时奈何不了他,那就换一把!
杨晓单手提着毛笔状的斩魄刀,凌空写下“染黑”二字。
萨德里斯本人、他刚刚吐出的泡泡以及方圆百里的这方天地,都像被泼过墨水一样,完全被抹黑了!
黑色的地方,就要受“一文字”支配。
所以下一刻,萨德里斯和他的泡泡就被剥夺了名字,而被染黑的这方天地,也不再叫做“冥界”。
被一文字剥夺名字的存在,会失去其所以的力量,因为这个存在已经不是原本的自我。
“真打!白笔一文字!”
杨晓一挥毛笔,原本黑色沾墨的笔尖,变成了白色,杨晓用白色的毛笔在萨德里斯身上写下了“蝼蚁”二字。
所谓白笔一文字,就是给被染黑然后夺取名字的存在,重新起一个名字!
现在杨晓给萨德里斯的新名字就是“蝼蚁”!
也就是说,大魔王将会变得如同蝼蚁般脆弱!
第一百二十四章 蚁噬()
被一层墨色包裹的萨德里斯,如同黑色的巨大肉虫,当杨晓用白笔在他的身上写下蝼蚁二字的时候,他的身体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