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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影传-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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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并没有跟着那四人了!而是加快了脚步继续前行!因为拾仔在一棵大树上,所以他看明白了!这一百多人是要远离这边,从更远处跑到河边的草丛,然后再折返回来!这就是那三个人“被追杀至此地”的目的!原来是他们故意把青衣女子引过来这边的!至于为什么不是那一百多人预先埋伏于此,很明显就是女的提早出现在「七重天」,打乱了他们预先的计划!

    不过还有一点!拾仔还没有搞明白:既然有预谋,没理由不知道青衣女子是「水灵子」吧?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她引到河边呢?在河边跟一个「水灵子」打?除非他们有更强的「水灵子」、「风灵子」或者「雷灵子」!不然…怎么战胜青衣女子?拾仔忽然想起一件事!难道他们有「神」?

    想到这里,拾仔尝试了一下,看看能不能感受得到灵气!一试之下,虽然他面无表情,但是心中还是很震惊的!他完全感受不到一丝「灵气」的流动!他还担心是自己的是「魔核」的原因,马上换成了皇癸。皇癸也试着感受了几次!结果一无所获!

    又换回拾仔之后,他完全明白了!只是,冯心怡也只能使两米范围内的「灵子」感受不到「灵气」!然后他回忆了一下之前对战过的那只“瓢虫”,那只“飘虫”应该只有一米左右!换言之,假如这种“禁止使用灵力的能力”是按照体型来决定的话…从现在的范围来看…在这里的「神」…究竟有多大?

    等等!「灵龟塔」的传说二!但是这个传说中的「玄武」!心怡不是说已经被「黄帝」杀死了吗?对!还有「神匠」这个职业啊!难道是这些年来,有「神匠」把「玄武」给复活了!?

    越想越可怕…虽然拾仔脸上的表情表达不出来…

    再看蒙面的青衣女子那边情况!很显然,她也终于发现在这里使用不出「灵力」了!被那三人围攻着,身负重伤的她,杀出了重围。正要逃跑,此时,河边草丛中,一百多人,大喊大叫着,两两一组的,拿着一条“东西”!狂扑向女子!

    还是如拾仔所料,这一百多人都是连「武术」也不懂的普通人!不下片刻,就被女子放倒了七八十人…

    青衣女子欲进行反杀,另一边就改为跑路;青衣女子一跑,另一边又改为反追捕!就这样,过了不一会,蒙面青衣女子的体力被消耗殆尽,余下那二三十人,一哄而上!用手上那些“东西”将蒙面青衣女子给五花大绑了!

    拾仔还是在原先那棵大树上,因为现在距离比较接近,而且那帮人也扯下了青衣女子蒙面的面巾,开始进行对话了。

    一个满面刀疤的中年壮汉说道:「哼!奶奶的!追了爷一路!杀了爷十三个兄弟!终于抓到你了!“魅影”!」

    拾仔心道:魅影?…

    ……

    哎呀…刚好变VIP章节了…看来要努力了!

    (本章完)

第97章 第九十七话 魅与影(二)() 
拾仔又一次在别人口中听见对自己/皇癸和冯昴以外的人为「魅影」了。

    而且这次依然还是被女的借用…难道就是因为第一次行动的时候,翼去捣乱,被太多人看见了…所以就开始被误传为「魅影」是女的?

    不行!必须要为魅影正名!我们只是「侠盗」并不是「杀手」!拾仔摸了摸怀中,之前冯心怡抄写“侠盗魅影,敬上!”的那些字条,他知道皇癸多拿了几张!现在正好能凑合着用!

    再看下面。

    “魅影”被五花大绑之后,看着“刀疤”,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爷是“天官府”陆大人请来的“赏金猎人”!一会带你回去陆大人那里领赏之后,再把你带去“五常门”领悬红!并把你的下落的情报卖给“中介人”!哈哈哈哈!赚翻了!赚翻了!」“刀疤”笑道。

    「大哥…兄弟们的“安家费”…」另外一个人提醒道。

    「放心吧!大哥当然知道你弟刚才被杀了!就卖情报那笔钱,足够兄弟们的“安家费”了!」第三个人说道。

    拾仔认出来了!这三人就是刚才引“魅影”到这里来的,那三个人。他心道:“赏金猎人”吗?还能赚三家钱!这个“刀疤”…在某个方面,也算是个人才啊!

    这时,先前冒死冲上去绑“魅影”的那些人,先后全部都爬起来了。为首的那个人一脸不相信的样子,不过反正自己的人都没有事,他便走上前问“刀疤”道:「大爷!大爷!人,我们帮你抓了,我们的地契呢?」

    “刀疤”道:「你们干得不错!可以回去了!地契什么的…陆大人没有给我,但是他让我给你们带个“口信”!他会按照以前一样,地租给你们三十年!绝不加租!」

    「什么?不是…大爷…地是我们的…陆大人凭什么还要把我们的地反租给我们啊?」那个人问道。

    「凭什么我不知道!我又不是那个陆大人的手下!但是我可以很负责地问你!你们有地契证明地是你们的吗?」“刀疤”问道。

    「我们的地契不是被陆大人以证物的名义,全都拿走了吗?他说只要我们帮助你们抓住这个小偷,案子就破了,然后地契就能还给我们了!现在人抓到了…咦?小云?…怎么是你?」那个人对“刀疤”说着说着,看了一眼地上的“魅影”,却发现是认识的人,于是惊呼了出来!

    那个人身后那一百多人一听,几乎都冲了上来,围观起来。

    「什么?村长,你说什么?」村民一

    「小云?是蔡小云吗?」村民二

    「我们抓到的贼人是蔡小云?」村民三

    「啊?小云她竟然会“武术”?」村民四

    「不是…我们的地契呢?」村民五

    先前那个人,也就是村长,他把“刀疤”的话,又给众人说了一遍。

    村民们马上躁动了起来!围住了“刀疤”他们三人,非要拿地契!

    “刀疤”被村民们激怒了,舞起他手上那把「九环大刀」,迫退了村民们,抓起“魅影”,留下了一句话:「我不知道你们和陆大人有什么约定!反正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只是“赏金猎人”!也帮不了你们什么!所以!我们现在要去领赏了!你们谁不怕死!可以跟上来,试试我的刀法!」

    一众村民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刀疤”他们把蔡小云这个“魅影”带走了。

    「小云啊!我们对不起你…看来我们都被那个陆大人给利用了…」村长朝远去的蔡小云,喊道。

    就在那一百多个村民垂头丧气地,准备离开的时候,拾仔从树上跳了下来。

    众人都被这个黑衣人给吓到了…

    拾仔沉声道:「诸位,我是真正的“魅影”,我发现那位姑娘冒用我的名号。所以一路跟了过来,也正好听到了你们的事情。因此…能否详细跟我说一说?或许我有办法帮你们把地契“拿”回来。」

    村长他们一听,“能拿回地契”!马上七嘴八舌地,围着拾仔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荷花镇」这里,以前有个「天官」陆大人。

    陆大人其中一个最宠爱的妾侍,她是本地人,她有一个弟弟,也就是陆大人的小舅子,名叫林又光!

    这个林又光,仗着他姐夫是当地的「天官」,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再加上他姐夫陆大人无限量的给予他人力和财力方面的支援。所以,林又光不仅开了「赌坊」和「烟馆」,还因为「七重天」的关系,有很多外地和外国游客都会到「荷花镇」来。因此,林又光又开了间「客栈」,并提供花姑娘“上门服务”!弄得跟「天香阁」似的,虽然不及「天香阁」的“高、大、上”,但是同样是财源滚滚来!

    林又光的生意越做越大,他想扩建「客栈」,于是高价收购「客栈」附近的田地、屋地。遇到不肯卖的,他软硬兼施,最后实在不行的,就设计强抢!没错!他不是直接抢!而是设奸计,引村民、镇民入局,然后不花一个铜币,就把人家的田契、地契、屋契…“抢”走。

    林又光最常用的“计”就是“碰瓷”!敲诈对方“天价”赔偿!对方赔不起的,他就要对方的田契、屋契…来抵押!最无良的就是,假如是他用这种方法抢来的田契、屋契,他还要你以租田、租屋…形式,每个月还要按时给他交付租金!无论你还耕不耕那田!无论你还住不住那屋!…

    很快,大半个「荷花镇」的田契、地契…都是陆大人的了;当然,剩下不是陆大人的那小半,其实就是「七重天」和「灵龟塔」附近的地,因为那是属于「在奥」的地,所以他们动不了歪脑筋罢了!

    整个「荷花镇」落入了陆大人和林又光的掌控之中。

    可大约四个月前,“侠盗魅影”出现,把陆大人「金库」中的田契、地契…以及一本《荷花镇天官府审理案件记录》给偷走了!

    那些契约什么的不见了,可以再想办法“抢”回来。但是那本“案件记录”…实际上就是一本“犯罪记录”啊…果然,当晚被偷,不到半天时间。除了各村民或镇民的田契、地契…都神秘出现在自己家中之外!「嘉修」的「朝天殿」在早朝的时候,更是从天而降一本《荷花镇天官府审理案件记录》以及一封“告密信”!

    “皇无极”立即让「禁卫」把陆大人扣押,再让公正不阿的「左丞相」杨傲天,彻底查办此案!

    而且“告密信”中,更写了陆大人的真实身份,其实他不是「在奥籍」的公民!而是「高辛籍」的公民!真实姓氏是“阜击”!

    由于“告密信”的存在,让杨君傲只用了三天,就把这起案件查出来了!“皇无极”马上判予陆大人及其小舅子林又光,这两人,以及他们所有的家眷,流放「天牢」!…

    …

    这只是前因,还有后果:

    陆大人倒台之后,很快又有新的「天官」来接任「荷花镇天官」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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