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累了就睡一会儿,还有我呢”陆昱抚了抚女孩将要长到腰间的雪发,在女孩耳边轻声呢喃着,他知道女孩的想法,也不愿女孩扛起一切,但没有办法,命运就是这样,不经意间已经给每个人勾画好了人生,而人无力去改变,只能顺着既定的道路走下去。
“陆昱”女孩轻轻的叫着,双手穿过陆昱的腰间紧紧拥着,依恋的将脑袋深深埋在陆昱胸前,闻着熟悉的气息,不愿抬头,只想静静的享受这一刻的温存。
江可远远的望着紧紧相拥的两人,她自然清晰的看见了女孩嘴角的殷红,轻轻的叹息一声,这个女孩,几乎推翻了她的整个人生观,让她没话说,唯有这一声叹息。
这一声叹息,也是送给自己的,沈佳怡有什么能让她叹息出来呢?
人群终于欢呼呐喊够了,激动的情绪一过,身体与精神上的疲累便如潮水般涌来,不由想起沈佳怡之前说的,赶忙趁着两色雾气还在,盘腿静坐了下来。
这两色雾气也真神奇,透过人身上的毛孔进入人体,绕着人的身体转上一圈又散溢开来,留给人身体的,只有暖融融的一片,像是舒舒服服的蒸了个桑拿,驱散了人一天的劳累,明显的能感觉到肌肉紧实了一些。
“爽”不少人无意识的一声,这种舒服感,末世以来真的是久违了。
第一百零九章飞鸽传书()
丧尸攻城战捷,后续工作很多,多的江海和周石两人根本闲不下来,在略显寒冷的深秋中,额头上却一直是汗津津的,两人各套了件秋衣指挥着全场。
他们两人热,大多的幸存者却冷,天毕竟凉了,至少有一半的人还穿着短袖,还好白天的阳光还有些温度,不至于冻的瑟瑟发抖,夜晚战斗时哪里还有人会管冷不冷,血都燃起来了。不过吃饱穿暖一直都是所有人工作最原始的动力,自然不能落下。
这一战前幸存者有将近三万,一战后统计人数,却只有了七八千,还几乎人人带伤,仅是清理尸体就是一项大工程,还好天气冷,这件事可以缓一缓,若是天气炎热的夏天,尸体放上两天后的味道,就足以熏死人了。
事情很多,一件一件的全部堆在一起,让人焦头烂额,不过却跟陆昱扯不上什么关系,他对权力并没有多大的野心,有人乐意操心,他也乐的清闲,有时候把自己定位成一个打手挺好的。
不过此时他还将自己定位成了一个医生,没错,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末世最缺的是粮食,第二缺的便是医疗物品了,小小的感冒发烧还好,扛一扛也就过去了,要是受了重伤,或是突发急性病,可以说是只能等死了。
人群中是有医生,可大多是西医,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医疗工具,离了手术台,他们能有什么办法?
而中医呢?有句老话叫西医治标,中医治本,中医在现代以来都是被人看做调养身子的,越来越没落,医术精湛的还有几人?而幸存的七八千人中,一个也没有。
这是很无奈的事情,人可以忍受飞来横祸,却不能忍受慢慢等死,那种被病魔缠身,随时都会与死神相见的痛苦,又能用什么样的语言描绘出来呢?
陆昱看不得这样的事,于是他做了个赤脚医生,首先从张天与钱三儿开始,一个重伤垂死,一个四肢残疾,张天的伤陆昱有些没办法,全身多处骨折,重度脑震荡,最重要的是脑出血,大脑作为人体最神秘的区域,陆昱一个半吊子医生哪里会了解,没有其他办法,总不能看着张天死吧,死马当作活马医,陆昱只能草率的用细胞活化帮其梳理了一遍伤势,至于结果如何,只能看张天命硬不硬了。
而钱三儿就好说多了,虽然手脚都断了,但至少气息还很足,陆昱学武多年正骨还是会的,一边用细胞活化助其恢复,一边按捏钱三儿的骨头断裂处,钱三儿也没有愧对于山城监狱的名号,没有麻醉剂的情况下硬是没吱声,豆大的汗珠滚落,他几乎咬碎满嘴银牙。
这两人可以说算是陆昱的半个老乡,陆昱也一直对两人观感不错,人生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蹲过牢,一起嫖过娼。他们就已经占了两样了,陆昱于情于理都应该帮助两人。
再往后便是些生人了,陆昱按照伤势轻重来排序,伤势越重越先治疗,同样的,伤势越重也代表着活下来的希望越小,就算先治疗也同样如此,毕竟陆昱不是华佗在世,可以生死人,肉白骨,细胞活化也只是起梳理作用,陆昱对自己使用还好,用到其他人身上效果也只能说的上一般,主要还是看命,命硬了总能活下去的。
忙忙碌碌了一个下午,陆昱换来了无数感激的道谢声,没有等到张天苏醒,也没有等到钱三儿站起来,他只等到了一封书信。
信是白鸽传来的,在如今这个年代,还能看到飞鸽传书也算是稀罕事。
白鸽自然是进不了城的,那城墙五米外透明的光罩将整个城墙围的严严实实,莫说白鸽,就是一只蚊子也飞不进来。
是一放哨的幸存者发现了白鸽,也发现了白鸽腿上绑着的小匣子,于是幸存者向临时的小队长反应,小队长向江海反应,江海找到了沈佳怡,经过逐级上报后,这封仅仅算是便签的纸条才能摆在陆昱面前。
纸条上只有八个字,却牵动了陆昱的心神。
“京城有变,八方来朝。”
八个字简单明了,没有落款,陆昱却不由琢磨开来,他不确定,不确定白鸽是何时发于京城的,若是末世刚爆发时,他大可揉了纸条扔至一边,因为纸条传达的信息无一丝作用,如今任何人都知道末世爆发了。
而要是白鸽是近期发出的,那背后的意思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陆昱探手抚了抚白鸽的羽毛,羽毛上一抹干涸的血迹映入眼帘,这白鸽也是不易,在末世危险的大环境下,硬是从京城,跨越几千里,来到了山城,很幸运,它终究到了这里。
陆昱眼睛阴晴不定,短短时间他脑中闪过了无数可能,最终眯了眯眼,他心中已是下了决定。
此时看着这张纸条的不只是陆昱一人,沈佳怡在,江海在,周石在,江可也在。
“八方来朝,这应该不是那位写的。”江海斟酌着语言,这已经成为他的习惯,谨言慎行。目光悄悄打量着陆昱,他说的很小心。
江海口中的那位,指的自然是中央核心的那位,众人心知肚明,不戳破的谈论自然是最好的。
“恩。”陆昱仍旧抚着白鸽的羽毛,有些兴致缺缺。
沈佳怡完全对这些不感兴趣,自然不接江海的话,眼睛只是看着陆昱。江可与周石也处于旁观,于是更没有人接话了。
江海将目光全部转移到了陆昱身上,看陆昱的反应他已经猜出些东西,凝重的开了口。
“决定了?”
“恩。”
“路途遥远。”
“无妨。”
“荒岭大沟。”
“无妨。”
“前路迷茫。”
“无妨。”
“何时起身。”
“今夜。”
“两人?”
“一人。”
江海顿了顿。
“一路顺风。”
“谢谢。”
江海闭了嘴,他的问题问完了,于是默默退到了一旁。
陆昱脑袋低下,他的衣角上一只葱白的小手攥的死紧。
抬头,沈佳怡直直的望着他,表情还是淡淡的,眼中却满是倔强。
“我得去一趟。”
沈佳怡不语,指间没有一丝放松。
“我会很快回来的。”
沈佳怡抿住了嘴,嘴唇都有些泛白了。
“听话。”陆昱手离开白鸽的羽毛,轻轻放在了女孩头上。
沈佳怡像是做错事情的孩子一般,收回手掌,无意识的放在了身体两侧,脑袋耷拉着,眼睛直直的盯着脚尖。
“我一定会回来的,一定。”陆昱手掌轻抚着沈佳怡的雪发,眼神中柔的几乎要化出水来。
第一百一十章奇怪的一家三口()
就如陆昱说的,他得去一趟。
虽然很仓促,但他没有选择,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老爷子在京都也好,京都是首都也好,纸条上传递的消息也好,他都得去看一看,哪怕是求个心理安慰。
毕竟如今的山城不是非他不可,沈佳怡是城主,又刚经历了丧尸攻城战,沈佳怡的实力毋庸置疑,没有人敢现在出来挑战她的权威,选这个点离开,恰到好处。
且他认为如今的山城全了,有城墙,有众多幸存者抱团,就算没有这封飞鸽传书,他也会找一恰当的时间离开,他没有对权力的野心,但对实力的渴望一直很大,他渴望外界的风光,渴望实力的强大,安全的环境中滋生的只有懒惰,危险的环境才能产生强者。
当然,这只是对他而言,对于普通幸存者来说,连吃饱穿暖的日子都很难过上,哪里敢有一丁点的懒惰滋生。
由于实力让人站的位置不同,人看到的东西也就不同,普通幸存者是为了活下去,陆昱已经开始展望未来了。
陆昱挥一挥衣袖,没带走一片云彩,他离开了有着高大城墙的山城,独自一人,连灰机都没有带。
走在野草丛生的高速公路上,他脑中还是浮现出沈佳怡在他离开时倔强的表情,倔强本就是一种埋怨,埋怨陆昱不肯带着她,不管有千种万种理由,最终的结果就是不带她,而她,只看结果。
倔强中还有着掩饰不住的不舍与担忧,但她还是什么都没说,不愿说?不肯说?不知道,沈佳怡的心思很难猜。
高速公路已经没了原本的样子,出了收费站,陆昱几乎以为自己又回了北山,那个百草丰茂,树大叶盛的原始丛林,想到这里,陆昱不由回头看了看北山的方向,他有预感,他总有一天还会回到那个地方,或许那时候他已经有了相对应的实力,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