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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你想的话,我和你差不多,逃难来的。”陆昱想了想,这么回答道。
“难民?”驼背青年狐疑的问道,他是不信的,陆昱完全没有难民普遍该有的特质——没有安全感,陆昱坐在墙角,却仿佛坐在自家茶几后面,哪有在异乡为客的样子,分明像个主人家,那悠闲自在的样子,让人看了莫名有些不爽,不过不得不说,他这个样子确实让人忍不住信服。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接下来咱们要谈的。”
“愿闻其详。”驼背青年已经将陆昱放到了与他对等的地位,或者说更高一点。
“怎么称呼?”
“给面子的叫我一声驼哥。”驼背青年低垂着眸子,声音有些不咸不淡。
“驼哥,好,一个人混社会的?”陆昱问得饶有兴趣。
“倒也不是,承蒙几个兄弟看得起,跟着我一起混日子,倒也勉强都有口饭吃。”
“这片难民区有意向么?”陆昱挑了挑眼,那随意的样子仿佛在说这有块蛋糕你吃不吃一样。
驼哥同样挑了挑眼,只不过是有些疑惑的挑眼,他不太懂陆昱的意思,或者说不太敢信。
驼哥本名李拓,家在南边小城市,末世前就命途多舛,从小父母离婚,父亲母亲都组了新的家庭,都不愿意带他,后来没办法,法院将他判给了父亲。
他父亲把他当牛皮糖,怎么看怎么碍事,最后迫于无奈,他与他爷爷住到了村里,父亲偶尔想起来了,给他们爷俩寄点钱,想不起来,两个人就熬着,村里人都可怜他,隔三差五叫他到家里吃点饭,每次他吃百家饭的时候,都没少听村里人说他父亲不厚道。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也早懂事,他懂事确实早,年龄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心疼爷爷,有些好东西总要给爷爷留,不过后来还是没撑住,在他十六岁,村里算是成年的时候,早有旧疾的老爷子走了
从此他真的成了个孤苦无依的孩子
再后来,他在村里混了一年,勤勤恳恳的在地里“刨”了一年的钱,那年年景不好,他差点饿死在村里,爷爷累了一辈子,走的时候一点东西都没给他留下,他也因为从小劳累的多,落下了驼背的毛病。
村里有好事者,要给他说媒,可他连自己都养不了,哪里有女孩愿意跟他。
后来他在自己光秃秃的地里坐了一晚上,看着天上密密麻麻的星星想了整整一夜,这一夜他做了个决定——出去闯一闯。
在东边第一抹曙光露出头的时候,他对着初生的骄阳吐了口唾沫,拍了拍身上的晨露,回家收拾了自己简单的行李,拿着父亲半年前寄回来的最后一笔钱,将那破败的小村落甩掉了身后。
他发誓,自己日后回来的时候,必定要将自己那屋檐都漏了的两间房子推倒,建一个像村支书家一样的红砖瓦房。
后来那两间房再也没动过,他也再没回去过
他到了城里,知道了钱是什么概念,他习惯性的把钱和粮食对等起来,他出门的时候身上有一百多块钱,在他那穷困的村子里,五毛钱可以买两个大馒头,九块钱就可以扯一块好布做套西装,他拉一板车的白菜,也只能卖十几块钱。
后来到了城里,他去了一个看起来很破的旅馆问了一下,一夜二十块钱,他用自己仅有小学三年级的数学知识算了一下,他的钱只够在旅馆住五六天。
住哪里不是住?他到街头抱着自己脏兮兮的布包睡了一夜
到城里的第二夜他还是在那里住的,城市灯红酒绿,喧嚣的人群一波一波的说笑着从他面前过去,这些都和他没有一毛钱关系。
他是一个土包子,这个世界很大,很漂亮,可要是想要享受这些,都需要人人唾骂脏的东西——钱。
他在街上找了三四天工,每天白天吃点自己从村里带出来的黄面馒头,在街边就着水龙头喝几口凉水,夜里躺在大街上,无论城市的夜有多么喧嚣,多么热闹,都挡不住一个身冷心冷的羡慕的眼光。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活着这么难,在村里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来到城里原来只能活成这般光景
终于,他找到了工作,一个小饭店里的传菜工,一个月三百块钱工资,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几乎觉得世界都明亮了。
小饭店里只有他一个被雇的人,活很重,老板是个厚道的人,看他年纪小,常常给他多盛饭,老板娘却是个心黑的人,脏活累活都交给他,一个月三百的工资,这在驼哥看起来像是巨款的工资,老板娘却觉得他是个傻子。
后来在这里整整工作了一年,也在小饭店的后厨后面的小屋子睡了一年,他终于不想在这里了
这一年里他改变了许多,这花花世界向他缓缓展开了一角,乱花迷了眼,他开始不满足了,他要见识见识这个世界
真诚的婉拒了小饭店老板的挽留,在老板娘仿佛看白眼狼一样的眼神中,他带着自己来时的布包离开了,这个时候,他已经有了两千块钱的存款。
带着这两千块钱,他先去了趟银行,给他名义上的父亲转了一千五百块钱,他觉得了了一件事情,他来城里的时候是他父亲的一百块钱让他活了下来,这个恩他得还,他那洗得发白的布包里有个小本子,里面记录着一笔一笔的数字,这是这么多年以来他父亲给他寄的每一笔钱。
一共一千块钱,他还了一千五,多出来的五百算是谢谢他生了自己。
他从银行出来的时候,觉得自己真的是一身清了,自此以后,他谁的帐都不想欠,谁的情都不想承。
再后来,他有了新的工作——看场子。
这是他在城里认识的唯一一个朋友帮他找的,说是朋友,其实就是个混社会的,收他做了小弟,但他心甘情愿。
这一行在他眼里简直就是神仙般的生活,每天只用吃饭喝酒泡妞,手里还有大把大把的钞票挥霍,他确确实实的动了心,也确实过了几天好日子,当时在他心里,这种日子神仙来换他都不愿意。
直到他跟着他那个所谓的老大打了一场架,被打的鼻青脸肿,脑袋上还缝了几针,他知道了这一行不好过,甚至比他在村里还难。
这时候他犹豫不决了,一方面害怕,想要抽身,另一方面他舍不得潇洒日子,他穷怕了,这一行危险是危险,但来钱快。
于是他一直犹豫,犹豫啊犹豫,最终他还是没抽开身,确实抽不开身了,入行简单抽身难,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愿意抽身,就有人不愿意他走。
他索性也不再想着走了,全心全意的混起了这一行,他在落魄的时候跑到外地躲过风头,也在城里最高档的酒店享受过一条龙的服务,曾经到城郊高速口上劫过道,他低落到最卑微的尘埃里,也高高在上到云端过。
大起大落间,他懂了越来越多的东西。
古人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他在刚满二十的时候,就懂了,他这一辈子,就是在这一行里打拼了
五年,整整五年,他终于从小弟熬成了一个小头目,也在这一年,他有了他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
他替一个老大顶了锅,进了号子,那个老大向他许诺了荣华富贵,也向他许诺了一个他梦寐以求的位置。
他也想过不顶,可不行,身不由己,于是在半威胁半诱惑下,他老老实实的进了号子,蹲了整整三年。
第一百六十五章合作愉快()
这三年,他在号子里认识了几个弟兄,因为他比较能打,脑子还好使,他成了这几个人公认的领头羊。
他们在里面算不上横行无忌的狱霸,但不受欺负还是可以做到的。
从他进了号子开始,没有一个人来看过他,除了狱中组织的看报活动,他算是彻底的与世隔绝了
三年过的很快,在他彻底适应了狱中生活并且怡然自得的时候,他出狱了。
他的几个弟兄有的出来的早,有的还没出来,出来后各自分道扬镳,都过起了自己的生活。
他当然是去找自己的老大了,混社会这条路他是不打算改了,那个时候的他,就算有份工作摆在他面前,他也很难安安心心的去做了,他一直觉得,自己天生就是走这行的,别的路很多,但都没给他开门。
可惜,老天戏弄了他一番
原来的场子已经换了大旗,主事的他有些印象,是他原来的老大的对头,也就是说,他原来的组织被打垮了,他曾经被许诺的东西,通通都不会实现了。
后来经过打听,他听说自己原本跟着的大哥死了,被人在街上砍死的,凶手是某个帮派的一员,进了某某某监狱,他知道和他一样,那个入狱的也是个替罪羊。
他最后一丝的幻象也如泡沫般破碎,他老老实实的接受了现实。
二十多岁的他很有野心,却一时苦于没有门路,左思右想,他在一个夜里,在街上一个破败的小旅馆里,掐灭了手中劣质的香烟,做下了如同他人生第一个重大决定般的另一个决定——自己干。
此后一个月,他联系了自己在狱中结识的几个弟兄,得知了这些人大多出来混的也不好,他将自己的想法一说,顿时,一拍即合。
凭借在狱里的好人缘,他很快拉起了架子,成立了一个名叫正道的帮派,成员骨干有五个,都是他真正的弟兄,其它成员也有二三十,都是这几个弟兄拉来的。
他来了招空手套白狼,从一无所有组建了一个小帮派,然后,他知道了这一行到底有多难
帮派运作需要钱,小弟吃饭需要钱,哪里都需要钱,可他最缺的,也正是钱。
他和四个兄弟凑了凑,凑出一万块钱,这是他们的全部身家。
这笔钱支撑了三天后,就用了一半,看着钱如同流水般从他指缝流出去,他一拍大腿,不行,得找点来钱的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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