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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鸦-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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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且方才的交锋,凌尘已经看出了对付这位狼王,与其像一个说客在他面前说的天花乱坠,还不如直接证明自己的实力以博得他的认可有用,那么与他一战未必是一件坏事。、

    “凌尘!”见凌尘没有理会自己,路菲尔又叫唤了一声:“和别人说这话的时候分心可不是一件礼貌的事情诶!”

    “……刚才你说什么了吗?”

    “我问你,为什么会突然来帮我,不像你的风格啊!”

    “因为你是我最重要的伙伴啊,出现了你解决不了的问题,我肯定要来帮忙啊!”

    “嗳……”路菲尔不由的脸一红,心中微微悸动,闭上了眼让自己冷静冷静:“如果拉开距离,我未必不是他的对手。”

    凌尘不由一笑,确实如果远距离任由她魔法攻击,谁会是她的对手,可问题是距离可不是说能拉开就拉开的。那么我能挡住他的进攻吗?凌尘思考着,看着自己的手,握成拳,说实话,他还真不知道自己的实力到底如何。

    “喂,别又不理我呀。”

    凌尘眉头微皱,随着更路菲尔越来越熟络,这个精灵的话也越来越多,很多时候到让凌尘想起了有些烦人的琉风,而且琉风可比路菲尔会察言观色多了:“又怎么了?”

    “我在问你,我们要不要制定战术,做好了完全的准备才好吧?”

    战术,战术还不简单吗?既然路菲尔对自己的魔法这么有自信,那么自然就由她来攻击狼王了,自己挡负责拖住狼王,不让他靠近路菲尔不就可以了,除此之外还需要什么战术吗,看着路菲尔一副认真思考的样子:“我帮你拖住白鬓,你找机会攻击它!”

    “就这么简单吗?”

    凌尘点了点头,也是一个测试测试自己实力的机会。

    你看吧,计划从来都是被打破的,凌尘可没有计划过,自己亲自来到这斗技场担当一回滑稽的表演者,按照要求,凌尘脱去了自己的外套,看样子这个斗技场从来没有缺少过人类的斗士,凌尘换上了一件按照人类体型所缝制的皮甲,破烂的的皮甲上,遍布抓痕,还有着一股浓郁的血腥,也不知道有几人穿着这件衣服在斗技中受了重伤。斗技场中是不允许携带武器的,这对于凌尘来说倒是没什么印象,反正平时他也少用武器,一切准备就绪后,边等待着那只负责主持的狐狸人唤起自己的名字。

    “那么让我们有请今天的挑战者,雷凌。洛特!!”等等?我不是被挑战者吗?怎么变成了挑战者?思考着这无光紧要的问题,凌尘走进了竞技场中,和他想象的一样,迎接他的并不是热烈的掌声,而是一片嘘声。

    “接下来是她的同伴,精灵魔法是,路菲尔!!”精灵的声音响起后整个嘘声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叫骂,凌尘顿时平衡了许多,看来,精灵在这里还真是臭名昭著啊,随即看着另外一个入口,路菲尔脱去了她那美丽的纱衣,同样换上了一件沾染着血迹的皮衣,凌尘一看便知道,这件皮衣的主人应该属于一位人类的女战士吧?穿在路菲尔身上显得小了些,毕竟精灵的体型普遍比人类要高一些,不过在这位美丽的精灵身上,倒是让她显得更加性感了。

    “那么有请我们的擂主,白鬓五世族长!!!”

    啊啊啊,又是这样潮水般的欢呼声,站在斗技场中凌尘才真真切切的能感觉得到,这欢呼声的震撼,一种已经很久没有察觉到的情绪席卷着凌尘的全身,兴奋不已!!感觉得到自己的手在颤抖,兴奋得颤抖不已。

    看着大步走入擂台的,高大的狼人,什么嘛,这么一看,他也没有想象中的这么高大嘛!凌尘捏了捏自己的拳头:“狼族的战士,要是再自己的主场被外来者击败会不会很丢脸?”

    “人类的战士,这样的话,还是等你击败了我再说!!”

第三十四章 献上罪恶() 
就像乌鸦以腐肉为食,战士以战斗为生,用钢铁铸造筋骨,将铁甲视为肌肤;鲜血即为火焰,冷却之时便是熄灭之刻。不眷恋生的美好,亦不惧怕死的痛苦,既没有法师那样足以撼动世界的魔力,也不像骑士一般受人敬仰,那便将伤疤视为勋章,将力量奉为信仰。屹立于山峦之巅,千军万马不过蝼蚁。

    凌尘回忆着刚才在营帐外所看到,用犬族那特有的文字所雕刻在石壁上的话语,看着面前显然对自己更加恭敬的氏族之王白鬓五世,果然对于这种信仰着力量的种族,展现力量便是最快让他们认可自己的方式。什么?先前与狼王的战斗?重要吗?反正结果已经注定了,过程仅仅只是过程而已,难道你们真的想看我像一个小丑一样在斗技场上与野兽共舞吗?所以还不如让我们都节约些时间进入正题,与野兽的博弈,可不仅仅只是战斗,只是……

    “这位是莎莎绯红。我的幕僚长,你们的样子应该是来和我讨论一些涉及到我的族人们的事情,应该不会介意她也在场吧?毕竟我们狼人的脑子可不好使!”狼王说着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介不介意重要吗?凌尘微笑的点了点头,坐了下来,看来这位狼王并非是一个只有一身蛮力的战士,毕竟能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又有多少会是庸才呢?凌尘看向狼王的幕僚长。果然不出意外地,是一位狐狸族的女性。对于狐狸的认知凌尘还是很熟悉的,毕竟雷斯诺特的总司千鳞赤红也是狐狸族的一员,这个种族不像狼人那样拥有强悍的战斗力,也不想狗头人一样数量众多,不过他们却有着不低于人类的智慧,同时继承了犬族特有的嗅觉以及强大的感知力和洞察力,这也是为什么身为外族的千鳞赤红能够成为雷斯诺特总司的重要原因。说起来狐狸族还是全族中最好看的种族,眼前这只狐狸女子,也很好的展现出了狐狸族的特色,几日来见了这么多的犬族人,不得不说,这只是让凌尘觉得最顺眼的,但是或许种族不同的原因,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了顺眼,还没有让凌尘觉得她有多么的撩人。

    “既然如此,那么人类的战士,你可是说出你的来意了!”狼王说道。

    “凌尘。雷斯诺特王子你们知道吗?”

    “雷斯诺特的二王子。”莎莎说道:“雷斯诺特与我们相距甚远,这位王子应该还有你们秩序军团军团长的身份吧?”

    “那么雷斯诺特境内正在竞选储君这件事情你们知道吗?”

    莎莎点了点头:“不过也只是知道有这件事情而已。”

    看来对于犬族来说雷斯诺特的储君是谁并不能引起他们的关注,凌尘倒不认为他们会刻意隐瞒,首先犬族并不是奥克王国真正的统治者,其次正如刚才莎莎说的一样,两个国家之间整整隔了一个维克圣域,就像凌尘如果不是来到了这里,甚至不知道犬族统治者的名字叫做白鬓五世一样。

    “我的主人便是凌尘。雷斯诺特殿下,我这次来这里便是希望贵族能够帮助殿下竞选储君。”凌尘看着狼王说道,虽然旁边有一个帮他出主意的狐狸人,但是凌尘知道最终决定权在这位狼王手中,而这位狼王,比起拐弯抹角一定更喜欢这样直接的交谈。

    “你想要我们怎么支持那位凌尘王子?”莎莎询问道。

    “无论是狗头人的劳动力,还是狼人的战斗力,都是顶尖的,殿下希望在需要的时候贵族可以为殿下提供必要的人力,事实上殿下的意思是,不仅仅是这次王选,如果可以的话殿下希望能与贵族建立长期的合作。”

    “那么我们能获得什么好处呢?”莎莎看着凌尘的眼睛说道。

    “贵族希望得到什么?”

    莎莎眨了眨眼:“雷凌先生,我们需要时间商议一下。”

    凌尘点了点头:“不过在这之前。”凌尘取下了自己的佩剑,这把剑可是由斯诺阿尔最好的工匠所打造的,是凌尘成为了军团长那天国王赠与他的礼物:“没有冒犯的意思,我来到贵族也有一段时间了,恕我直言,贵族的建造工艺、锻造手法在我看来都十分落后。我想凌尘殿下应该不会介意将我们的锻造技术以及建造技术赠与你贵族。”没有什么比更锋利的武器和更坚硬的铠甲能够吸引战士的注意力了,如果有,那么就是……

    “听说贵族在百年战争时代,一直都是最为强大的种族,而因为一时的大意,才被牧族攻陷,虽然如今奥克王国的三大族之间相对和平,但是王国的统治权可是属于牧族的,难道白鬓族长不想让贵族重回当年的荣耀吗?”

    战争,就如同营帐外的石碑所雕刻的,战士以战争为生,天性、血性、野性。凌尘可不相信,这些喜好争斗的家伙能够控制得住。

    “雷凌先生!”莎莎打断了凌尘的话:“你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能否请你先回避一下?”

    凌尘嘴角一窍,看来自己的话语已经命中了要害,既然如此那么,便要乘胜追击,站起了身来:“好的!”随手将放到桌上的佩剑朝着狼王一推:“这算是我私人送予族长您的礼物,无论我们能否合作,能见到族长也算是我的荣幸。还请族长收下。”

    走出了狼王的营帐,还是得承认,虽然犬族的各种工艺都让你凌尘嫌弃,不过这营帐的搭建技术确实厉害,和雷斯诺特自己军营中本只是为了临时居住的所用的帐篷相比,在这个奇特的种族这里,营帐反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也因此无论是布料,还是营帐内物品的摆放装饰,甚至是地毯都在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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