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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的游戏名字,正是给宁兵发送邮件,威胁宁兵的“天雷滚滚”。“风吹毛动”,是他手下的一个雇员,专门为工作室工作的游戏成员,这些摆放在这里的游戏营养生物仓,都是他郝天雷一个人提供的。
“嘿嘿。”
被叫做阿兰的女孩羞涩一笑,回答道,“雷哥客气了。这次也算是幸运,我在游戏中刚好认识那个‘冷颜冷月’,前几天向她提起‘麻痹戒指’这件事,原本只是当做故事来讲,想不到她竟然认识这个叫‘兵临天下’的,还知道他的家庭住址,这可真够巧的。”
“是够巧的。”
郝天雷点了点头,看着阿兰道,“等会我会给你账户上转一万联邦币,七千联邦币,是那‘冷颜冷月’要的报酬,剩下的三千联邦币,则是你这次的酬劳。”
“那谢谢雷哥了,谢谢雷哥。”
阿兰满脸的喜色,连道了两声谢。要知道,这三千联邦币,几乎就是她在游戏中辛苦一个月的所得,如今提供个消息就能得这么多,怎能不让她心生欢喜。就是其他围在这里的玩家,也是满脸的羡慕之色。
“看来那个叫‘冷颜冷月’的,自己以后要和她好好相处才是,说不定什么时候还会用到。”阿兰在心中打定了主意。
“好,大家都散了吧。”
郝天雷摆了摆手,示意大家赶紧进入游戏,只是旁边一个男的的显得犹犹豫豫,在大家走后对着郝天雷道,“雷哥,你说三天后,要是这‘兵临天下’不给怎么办,咱们真的去那个津川市找他吗?”
这男的正是“风吹毛动”,他也是“雷哥工作室的”一员,在“麻痹戒指”被宁兵抢走后,他就将这件事告诉了郝天雷,因为“麻痹戒指”价值一百多万,这笔钱也许他一辈子都不能赚到。他实在不甘心这笔钱就这样从他眼皮子底下白白溜走。而他只是个普通人,想要要回这笔钱,只能靠眼前的这个人了。
因为他清楚,眼前的这位“雷哥”,其实并不是一位真正的“传奇世界”玩家,他组建游戏工作室的目的,只是为了在“传奇世界”中赚钱。而他真正的身份,其实是一位战斗力一百五十的高手。游戏,只是他赚钱的一种工具。
“去,当然要去。”郝天雷肯定道,“不过不是咱们,是我,还有其他朋友,你就不用去了。”
“是,是。”
“风吹毛动”赶忙道,他知道郝天雷口中的朋友指的是什么,肯定都是和他一样,具有超高战斗力的武者。带上自己,只会给他们徒增麻烦。
“还是事先说好的,要回的一百多万,我们占百分之八十,而你只有百分之二十,不反悔吧?”郝天雷盯着“风吹毛动”的眼睛道。
“不反悔,绝对不反悔。”
“风吹毛动”连忙点头。虽然说只有百分之二十,但也是二十多万联邦币,这些钱,就是他辛苦十年,也不一定能攒的下来。有了总比没有好,所以他很是再次痛快的点头同意。
“那就这样定了,你进游戏吧,三天后,我会给你个结果的。”郝天雷道。
“好,那就谢谢雷哥了。”
“风吹毛动”点头哈腰的拜谢完,就转身朝着自己的生物营养仓走去。而郝天雷看着他的背影,心笑道,“百分之八十,八十多万联邦币,近乎一本天级下品武技的价格,这趟买卖也太容易了些。也不知道你这宁兵走了什么****运,竟得到了麻痹戒指,可惜,被我知道了现实地址,这一切,都是要吐出来的。”
郝天雷一开始就没考虑过宁兵不会给自己这笔钱,全家住在津川市郊区,肯定是没什么实力的那种,也不会有什么钱。再加上本身还是个瞎子,能有什么出息。自己只要使些手段,他不信这宁兵会不将这笔钱交出来。
郝天雷这次其实根本就不准备邀请朋友,一开始就是打算一个人去趟津川市的。他自信,自己这一百五十多得战斗力,对付这宁兵,绝对是大材小用了。
具有战斗力的高手,对付普通人,是有压倒性优势的。
是夜,津川市郊区大王街一座矮小的房子里,灯火照亮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就见宁兵还有父母二人,坐上了早已联系好的车,装着大包小包,还有“林家铁铺”的一些东西,匆匆的离开了居住了十几年的住所。
第二十七章:十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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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极山……
万丈深渊。
“滴”。
“滴”。
“滴”。
每隔一段时间,寂静的山洞里总会传出一道声响,如在平静的虚空中落下一道巨石,激起阵阵涟漪。
原本被一片灼艳红光笼罩的山洞,随着凝聚在空中血液的不断下滴,这抹令人心悸的红光,已变得浅浅淡淡,不再那么俊R豢既绯ど咦吹暮焐海孀耪庑┤兆硬欢系牡问牛耸币仓皇O律呶泊笮 �
虽是如此,但这些血液始终晶莹饱满,不断有炫目光华流转其中,时刻显示着它的不凡。
“呼”
“吸”
血液凝聚的蛇尾正下方,一短发少年盘膝而坐,挺起的胸膛,以及整个腹部随着呼吸一起一伏。只是少年眉头紧皱,额头青筋隐现,双齿相叩,显然正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尤其是空中的血滴落到他的身上,通过皮肤,浸入血液时,少年的整个身体都猛地一阵晃动。
虽然少年竭力保持端坐的姿势,维持着身体平衡,但整个身体还是摇摇晃晃,如风中残柳一样,随时都可能倒下。
砰!
砰!
砰!
少年体内不断发出破裂之声。这股声音,虽在整个山洞静不可闻,但在少年的身体里,却不下钟鸣鼓荡,震耳欲聋。
每一道破裂之声,都代表着少年体内有无数的细胞瞬间被生生撑爆,化为粉末。这种剧痛,让少年的意识都变的极为模糊。
这些化为粉末的细胞,并没有在少年体内消失,而是不断的被浸入身体的血液中的神秘力量给吞噬,融合,最后所有的粉末,又重新凝聚成一个更为庞大,更为猩红璀璨的细胞……
也只有在新的细胞成形的那一刻,少年才能感到一股沁入骨髓的舒服感从身体深处传来。
而这种舒适感觉,也让他的意识,在瞬间恢复了清明,不过很快就又被继续破碎的细胞引起的汹涌疼痛给重新湮没。
这少年,正是宁罡。他在这山洞中,已经是第十六天了。
宁罡左侧的半空中,已经认他为主的智能生命库布里奇,将长长的尾巴扬起,如一根竖起的长鞭一样,左一下,右一下的来回甩动。过了一会儿,又突然把尾巴收回,一圈一圈的缠绕在自己身上,将整个身体围的跟个血红粽子似得,显得无聊之极。
不过虽是如此,库布里奇那亮如蓝色宝石的双眼,总是静静的注视着宁罡和空中的血液,没有离开过半分。
“十六天,原本最快也要用二十四天时间才能完成的细胞融合,想不到我这新的主人,竟将时间缩短了三分之一。”库布里奇看着空中只剩下尖尖蛇尾样子的血液,不由暗自动容。
三分之一,也就是八天的时间,在库布里奇漫长的生命中,可谓只是眨眼之瞬。但它清楚,想要将细胞融合花费的二十四天减少八天,这其中所要承受的痛苦,绝对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库布里奇起初为宁罡计算过,宁罡想要将身上五十多万亿个细胞融合成九十九万个细胞,若一滴一滴血液的落下,需要8250个小时,也就是343天,一年的时间。
若用一年,他宁罡虽然也要忍受极大的痛苦,但完全不用像现在这么辛苦,几乎连意识都要模糊。
不过宁罡却觉得这一年时间太长,一年没有自己的消息,父母家人还不知道要担心成什么样子。为了这个原因,宁罡毅然选择了十四滴血液齐落。虽然时间大幅度的缩短,但宁罡所要承受的痛苦,瞬间就扩大了原来的十几倍。
十四滴,已经是十六天前宁罡所能承受痛苦的最大极限。
而库布里奇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新的主人宁罡,却在一天一天的突破着自己的极限,刚开始是十四滴,但第二天就是十五滴,第三天就是十六滴,虽然以后突破的越来越慢,不能达到一天一滴的速度,但十六天过去,宁罡现在能承受的,已经足足有二十四滴之多。
虽然这种突破,并没有改变宁罡的力量和敏捷,却让他的精神由原来的十七,达到了现在的二十五之多,足足增长了八点。虽然十六天提高八点精神,在地球的普通人眼中可谓极为迅速,称之为天才也不为过,但在库布里奇的眼里却根本不值一提。他跟随原来的主人踏遍了宇宙无数个星域,见过各种各样的生命,别说十六天提高八点精神,就是十六天提高八万点精神,库布里奇都看到过,就是原来自己的主人,只要能量足够,一天提高八万点精神都可以。
让库布里奇感到吃惊的不是这八点精神,而是这宁罡在一天天的突破着自己的身体极限。这种速度,令他惊异万分。
极限之所以称之为极限,是因为它是套在生命身上的一块枷锁,是围绕在生命中的坚实壁垒,不是那么容易打破的。有的生命在其一生中,或许都没有突破自己的一次极限。
库布里奇每看到宁罡突破一次,就震惊一次。库布里奇清楚,疼痛可以使人麻木,次数多了,任何生物都会对这种痛有股忍耐力,时间久了,也就会渐渐适应。但库布里奇更清楚,这也只是对普通的疼痛而言,原主人这滴精血精血阴气的疼痛,远远不是这么简单。
这滴精血,可是原主人的生命精华,是它百万年的气血凝练,它能够直接重组任何生物的细胞,强制性的让它们吞噬,融合。这股疼痛,可以说是直接作用在生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