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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位面远征军-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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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还有。。。。。。在打开了十七扇门后,精神疲劳的老王终于来到一个没有装b之光的房间,对面那扇门的门口还有两个守卫。由此老王判定,这是最后一扇门,在门的背后一定是这座城市的最高领导人---市长大人。感受着守卫摄人的气息,老王有了退意,因为愚蠢的老王现在才反应过来:“好像我只要随便进一家店,然后友好礼貌的询问一下,就可以得到答案了,我为什么要来这?”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怪老王“运气”好,他被叫住了。“少(xiao)年(lian)郎来都来了,还是进来坐坐吧。”浓浓的hu建口音从门中传来。听见这声音的老王只好硬着头皮回过头,顶着两个卫兵如狼似虎的凶恶眼神走了进去。“我(o)跟(ga)你(li)讲(gang)哦,你是第一个来我这的人。我(o)非开心哦。”一个脸上有块伤疤的光头壮汉坐在真皮沙发上,拍着自己光滑的脑袋笑着道。说真的,听见这口音老王就想笑,从刚才就憋笑到现在,脸都憋红了。等等,hu建口音,什么鬼!(peopleareafraidofand。人们害怕他们不理解的东西--《超人:钢铁之躯》)(感谢夏末archer再次打赏,您的支持是我前进的源动力。)本书来自l/32/32674/index。l

第二十五章 这里是丧尸世界() 
等等,hu建口音,什么鬼!老王才注意,市长说的话带有很浓的hu建口音,而且嘴形与说的话也相一致,除非这个帝国人闲的淡疼去学水球语,还是跟个hu建人学的,要不然的话---真相只有一个,市长是水球人我滴个老天爷,这是不是又是一个毁灭世界的大阴谋啊,难不成他是穿越者,又或者。。。。。。一瞬间老王脑洞大开。光头市长看到老王惊诧的表情不以为意的笑了笑道:“我(o)晓得你在想什么(mo),没错,我(o)就是hu建人。”这下打了老王一个措手不及,他没想到光头市长这样就坦白了。光头市长从沙发底下掏出一瓶酒,痛快的喝了一口,长长的打了个酒嗝:“别那样,这又不是什么秘密,我(o)也没有装什么(mo),好了,废(hui)话也不多说,说说(suo)你来这干什么的?”老王从发呆状态醒来:“市长大人,我就想问问这个世界是什么地方。”光头市长表情冷了下来,斜在沙发上,倒吊眼看着老王:“你来这就是为了这个问题,我(o)还以为什么大事咧,你怎么可以这个样子哦,好歹我(o)是个市长,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来找我(o),让我(o)白高兴一场,给我滚,滚出去!”出了市政厅老王像是从水塘里捞出来的一样去,浑身都被冷汗浸湿了。“真是太可怕了,没有知道问题答案,还惹了一身骚,晦气!这些当官的真善变,刚才还有说有笑的,一句话不对味就赶人走”:老王擦着额头上的汗滴暗讽道。幸运的是光头市长还算讲理,没把老王身上的哪个部件留下。这次老王唯一的收获可能就是---他们可能并不是第一批加入帝**队的。会旋转的--------------------------------------------------------分割线额,后面的剧情很简单了,老王在领着他的一票小弟来到一家旅馆住下,在老板的口中得知这是个啥子世界,答案是:这是丧尸世界!丧尸世界,顾名思义就是丧尸横行的世界,和绝大多数丧尸位面一样,不是人为就是天灾(这不废话嘛)。大约在一年前,有一颗巨大的陨石砸向这颗叫做阿尔姆斯的星球,根据计算,那颗陨石所带来的能量足以消灭阿尔姆斯上99。99999%的生命。危急关头,所有国家众志成城,他们将许多颗大当量的核弹装载在火箭上,然后对其发射。无声的爆炸后,巨大的碎块被爆炸的余波击飞偏离了轨道,但还是有大量的碎片飞向阿尔姆斯。当晚,阿尔姆斯的天空被诡异的紫色流星雨覆盖。在紫色流星雨光芒的照射下,全球欢庆,庆祝这次死里逃生。这时,人类还没有意识到,他们并没有逃脱死神的魔掌。欢庆的第二天,有极少数的人出现异常情况,他们发着消不掉的高烧,呈植物人状态。起初人们还不以为意,以为是新品种的病毒,欢庆第三天这种情况开始蔓延,他们不再认为这是小事,开始研究这种新的病毒,但为时已晚,欢庆第四天,全球各个地区都发生当众杀人碎尸案件,欢庆第六天,一种恐怖的气息弥漫在全球。绝望的第七天,阿尔姆斯80%的人类感染病毒,成为令一种生物---丧尸。剩下20%的人类又有10%的人被咬中感染。最后的人类在变异兽和丧尸之中苟延残喘。从此阿尔姆斯再无政府,再无国家!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留一线生机。残存的人类也出现了进化,他们有的会控火,有的会控冰,有的人身体强壮有的人。。。。。。这是大异能时代!旋转的------------------------------------------------------------分割线老王听完后表示好狗血啊,尼妹,这就是个三流丧尸小说开头啊,妥妥要扑街啊,这剧情。从与旅店老板的对话中老王得知,这座城市建在沙漠中也是有原因的。这个位面的位面意志对于帝国人相当排斥,无论丧尸、变异兽、还是人类都相当仇视远征军,整个地图都是主动怪。只有建在生命人烟都少的沙漠作为根据地,才不会天天被攻击。旅店老板还让老王放心,不知为什么,位面意志对水球的人都很仁慈,宽容,不会像仇视帝国人那样仇视他们。老王好像知道为什么要强征他们作为士兵了。“我说呢,帝国人要到我们这个“穷乡僻壤”来征兵,原来是水球人天赋异顶啊!”老王心中想到。和大多数丧尸小说写的那样,变异兽和丧尸的脑子里都有脑核,脑核的价值和能量水晶相同。口袋中只剩二十几点信用点的老王,要赶紧去狩猎它们获取脑核。在去之前,必须补给足够三个人十天份的水,毕竟要越过一个大沙漠才能狩猎。这就老王有点不爽了,狩猎距离变长了,补给线变长了,这也就意味着更危险了。可这又能怎么办,本来信用点是可以熬到能量水晶花收获的,谁让他自己浪的,在战舰上没忍住诱惑,为了美酒花了好多信用点,这下不够了,只能出去闯了。又用五点在生活用品处买了一份沙漠周围的地图,哦,忘记说了,老王的戒指空间已经增加到二立方米了,所以不怎么缺空间,不需要大包加小包的往外带,只要把物品往戒指里一放,就可以轻装上阵了。准备好这一切的老王在旅店休息一夜后,开始在阿尔姆斯的土地上记下他的故事。(感谢夏末archer的打赏,读者大大的支持是我继续写作的动力。)本书来自l/32/32674/index。l

第二十六章 完成一血() 
老王擦拭头上的汗:“沙漠好热啊。”娇生惯养的老王可没有“享受”过如此炎热的洗礼,旺财和那两个枪兵就没发牢骚,瞧瞧枪兵古铜色的皮肤就知道,他们以前也没少受烈日的烘烤,旺财就不说了,你见过有骷髅怕热的?从戒指里拿着地图,看了看,他们距离最近的小镇大概还有四五天的路程。将地图放回戒指,老王又擦了擦头上的汗,羡慕的看着奔驰远去的沙地越野车。“如果不是为了买酒,我也能买这个。”老王放起了马后炮。但,作者只能在这说一句,生活没有如果。收起了自己心里的小九九,老王继续赶路。有一条------------------------------------------------------------分割线傍晚,老王常年看电视的经验告诉他,沙漠中夜行军简直就是自杀,所以在看到岩壁后,老王明智的选择了在背风处安营扎寨。搭建好露宿的装备,在帐篷中用打火机点燃了随身小火炉,喝下一瓶营养液后,老王和枪兵就睡下了,而旺财照例继续守夜。(旺财这名字没取错)沙漠的夜是那么寒冷,冰冷刺骨的寒风透骨结实的帐篷,透过厚厚的睡袋,直达老王的心房,身旁的火光也带给不了老王温暖。看着月光下帐外旺财投进来的影子,老王表示,他又失眠了。第二天一早,彻夜未眠的老王顶着两个国宝眼继续上路。有一条------------------------------------------------------分割线老王趴在沙丘上,用望远镜观察前面不远处的小镇,是的没错,他们在花了五天的时间到达了目的地。在望远镜的帮助下,老王很清晰的看到了小镇的动态。小镇中有许多生物活动的痕迹,地上干涸的黑色血迹,满大街没人管的汽车,和玻璃全碎的商店。没有动静,没有人影,寂静的小镇矗立在更加寂静的沙漠中。看样子老王这次要白跑一趟了,人总是存在侥幸心理,老王决定还是进入小镇去一探究竟。老王依旧谨慎,没有浪。两个枪兵打头阵,旺财押后,移动火力发射器老王居中。事实证明,把生命放到第一位总没错,而事实又证明,谨慎的人总被偷袭。一个巨大的黑影从房子中冲出,老王和队伍反应很快,整体阵型对着黑影。待尘埃落定,黑影原形毕露,原来是一只大老虎。好吧,这种沙漠地区的小镇可没有老虎这种生物,这极有可能是只变异的家猫,变异成这样也太吊了吧,比一般老虎都要大一寸,老王真着猫科动物的仇恨,两次都被猫科动物偷袭,虽然都没成功。大猫的体型很好大,在这种狭窄的道路里会施展不开,老王采取游斗的方式来对付大猫,让两个枪兵吸引仇恨,旺财护住自己,老王乘机给其致命一击。想法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钱,大猫没有老王想象中的那样笨拙,它继承了原先身体的轻盈和现在身体的力量,以及最重要的智慧。大猫意识到老王是队伍里的头头,也是对它威胁最大的人,所以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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