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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天高锡不解地点头道:“是呀,爷爷,您看,他们与卫国人做买卖,这些年变得越来越强,我们却毫无长进,甚至越来越虚弱,终有一天,我们鬼鹫部落,会被他们所吞并的!”
老人语气平静地道:“那就被吞并好了。”
这一下,莫说是向来就沉不住气的摩天高锡,便是一直沉稳示人的摩罗贝提也都瞪大了眼睛,一脸自己刚才是不是听错了的表情看着自己的爷爷。
这可是他们鬼鹫部落的大酋长,要带领部落走向繁荣,让族人免受侵犯,可是他毕生的责任与追求啊!
他怎么能说出这么不负责任的话!
“爷,爷爷,您刚才说什么?”
老人转头望向了身后沐浴在月华之下的湖水,轻声说道:“水如果不流动,就会臭掉,如果不是外界国家更替,一直处于极度的混乱之中,婆罗纳只怕早已没了我们的位置,不管最后是凉国击败了卫国,还是卫国击败了凉国,在这种大势之下,我们要么成为他们的臣属,失去自由,要么直接就会被他们抹去。”
“他们敢进婆罗纳么?”摩天高锡双手抱胸,张口嗤笑道,“坎布罗陀会吹起可怕的飓风,他们最终会化为枯骨落下,成为婆罗纳的养分,这就是他们的宿命!”
坎布罗陀,传说中居住在婆罗纳的死神。
老人站起身来,却是看也没看他,这种态度,让自诩为未来鬼鹫部落唯一继承人的摩天高锡异常恼怒。
“我们与他们是不同的。”老人伸出手指,指着自己的脸道,“你看,他们是黄色的,我们是黑色的,从一开始,我们就是不同的,除非未来能够找到一位真正会接纳我们的王者,否则我宁可死在自己人的手上,也不会面对那注定的灭亡!”
…
毒蝎部落那座修建豪奢的大皇宫里,李胜邪隔着一张放满了水果和小食的桌子,盘着腿,与络腮胡相对而坐,他一边喝着罗刹族里特色的,加了些盐和粘稠的奶*水,以及各种干果,看起来更像是稀粥的茶水,一边冷声说道:“那个老头,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未来必须要除掉他!”
对面身为毒蝎部落的大酋长,络腮胡长得极为敦实,生得豹头环眼,虎背熊腰,穿着一身华贵的王袍,作为卫国在婆罗纳的代言人,这时候他却有不一样的看法。
黑壮汉子冷着脸,提醒了一句:“使者,他可是我们婆罗纳族的人!”
卫国虽然在当年他争夺毒蝎部落酋长之位的时候,给予了他极大的帮助,甚至可以说是他们一手将自己扶持上来,但这不代表他就要完全臣服对方,成为对方的走狗,甚至是协助他们对付同族人。
作为王子的时候,自然要利用一切能够利用的力量,只要能让自己成为大酋长,什么誓言他都可以立下,可一旦成为大酋长,他自然也能翻脸不认人,这是身份的转换,自然也会改变他对待外人的态度。
他的最终目标,是让毒蝎部落发展成为这婆罗纳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汗国,而不是当他们卫国人的奴仆!
李胜邪放下了手中装茶水的大碗,立刻清醒了过来,他自知失言,反倒是触怒了对方心中的底线,当下赶紧苦着一张脸道:“我正是为了婆罗纳族着想,所以才觉得此人可恶,大酋长,您想一想,如果你们婆罗纳族能成为一个整体,从而将所有的婆罗纳族人聚合到一起,那又该是多么强大的力量?”
络腮胡汉子摸着自己下巴上一圈,好像狮鬃一样坚硬的胡子,点头道:“你说的很对,不过我觉得他说的也很对,因为我也很想知道,像使者你这样的外族人,却处处为我们这么打算,你们的好处又在哪里呢?”
李胜邪被他问得一愣,不过他脑筋转得极快,当下立马反问道:“与其这么说,不如我来问问大酋长您,汗国建立之后,对你们的坏处又在哪里呢?”
络腮胡眯着眼睛,看着他,半天不说话,那种野兽一样的眼神,直把李胜邪看得心里发毛,不过他知道,越是这种时候,气势上就越是不能落了下风,故而他毫不畏惧地瞪了回去。
半晌,络腮胡才终于冷哼了一声:“哼,但愿如此吧!”
李胜邪挤出一丝笑容道:“自然是这样的,我说过了,我们是朋友,卫国与婆罗纳族,与毒蝎部落,是真正的兄弟,兄弟之间,是应该互相帮助的,绝不是互相利用的,你们好,我们也好,我们好,你们也好,这一点,希望大酋长能够明白,也希望大酋长能够相信我!”
看来单单想要靠这大胡子去对付那老头儿是不行了,一切还得靠自己,等下得赶紧招来那些马匪,让他们先回去传讯,再从蜉蝣找来几个杀手,刺杀那老头儿!
不行不行,李胜邪马上又否认了这个计划。
且不说蜉蝣的杀手基本上都已经随军出动,前往燕州,留在卫国的根本就没几个,关键是这样做了,师傅会怎么看我?
一想到吴珩那可怕的样子,他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如果让师傅失望了,自己的下场恐怕不会比那个被他丢入罗刹族任人玩弄的山野少女好上多少,不行,可不能回去传讯求援,绝对不行!
陡然间,他脑子里有了主意,那个老头带来的人里,坐在左边桌子第三位的那个青年,好像对联盟之事很有兴趣,而且他还曾阻止那个老头离开,这个人,是个突破口!
想到这,心中急不可耐的李胜邪赶紧装出一副疲累的样子道:“大酋长,我有些乏了,恐怕今夜不能再陪大酋长把酒言欢了。”
络腮胡狐疑地看向他,不过也没有戳穿对方,只是挥了挥手,道:“那使者便去休息吧,不过我要告诫使者一句,咱们婆罗纳的夜里,可是很危险的,如果没事,使者尽量不要出门乱晃,不然出了事,就不好了。”
李胜邪心中暗自不屑,可表面上还是露出畏惧的神色,赶紧点头道:“多谢大酋长提醒,那我便走了。”
络腮胡也未多挽留,直接招来了门外的护卫,“护送”着这个来自卫国的年轻使者离开了。
…
晚上还有一章
第六十六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上)()
沥血军的现任统帅,已经是年逾花甲,满身风霜,有道是明镜不须生白发,风沙自解老红颜,这一生戎马,时光荏苒,他早已不复当年的勇武了。
身为九军之中名头最大最响亮的沥血军的统帅,他已经替朝廷牧守燕州边境数十年,可谓是劳苦功高,鞠躬尽瘁了,这样的一位老人,不管走到那,那都必然是要被众人抬捧的一尊大神,燕州多少将士,竟然将见老人一面,都视为能吹捧一生的谈资。
可要说他这一辈子最引以为豪的事,却不是功成名就,手握军权后的这些年,反倒要数他年轻的时候,那时的他,未曾披甲,更未执锐,没有现在这么多的威仪与权力,那时的他,还只不过是常定方手下的一个牵马小卒罢了。
然而就是这鸡毛蒜皮,例如为常将军刷马喂马,卸甲脱靴的种种小事,却时常还会在酒桌之上,被老人当做一种光荣的事情所提起,每次说起他的名字,老人的脸上总是洋溢着一种自豪的笑容,那种红光满面与怡然自得,仿佛他又回到了数十年前,替常将军牵着马走过溪涧与草原的时候。
只可惜,那个少年成名的年轻人,那位先帝御赐的万胜侯,那个英年早逝,命途多舛,宛如彗星般崛起又突然陨落的人,关于那个人的记忆,在经过了几十年的时光冲刷之后,似乎已经变成了他心中一个看不清面庞的背影。
太久了,已经过去太久了,久到他都已经忘记了常将军的样子,他只记得那一杆似乎永远也不会倒下的大旗,那一把杀敌无数的银枪,那一身让敌人闻风丧胆的,被鲜血染红的甲胄,那一件先帝亲自为他披上的战袍披风,那种无上的荣耀,便是世袭柱国公的许家人都看得眼红,那种皇帝亲自为其擂鼓助阵的传说,此后也再无人能够办到。
那是一个英气十足,如大日悬天一样的年轻人,他是那种你仅仅只是看上一眼,便知他一定是全军统帅的人,他依稀还记得那一场场惨烈到整个沥血军几近崩溃的战役,而沥血军的名号,也就是在那一次又一次伤亡到已经无法单独为一军,却又不断地吸收新鲜血液重组的情况下打出来的,那个年轻人,只要上了战场,他就从未觉得自己会输,哪怕是惨胜,也是一种胜利,不是吗?
只是,为何终于打赢了一场来之不易的大仗后,您就这样默然无声地走了呢,难道是老天爷也不想再看你赢下去了么,不,我想,应该是老天爷也希望您成为一个永恒的传奇吧,所以才会选择在您最荣耀的时候带走您,这样便不会有英雄迟暮,也不会有年老力衰,也绝无可能有人超过您了。
老人穿着这一身猩红色戎装的时候,便突然多了几分威武刚烈的气息,哪怕两鬓斑白,已是老人,可那种杀伐果决的沙场悍将的气势,却绝非一般人可以比拟,但就是这样一位老人,想到这里的时候,还是默默地伸出手,用自己的手掌拭去了眼角满溢的泪水。
年华流转,斯人已逝,只能徒劳地叹上一声,奈何,奈何。
不过巴掌大的屋子里,装饰极为简单,除了一张四方桌子,一条凳子,便只有桌上的一盏明灯了,老人一生献给了军队,两袖清风,四壁又怎有他物呢?
他垂着脑袋,就好像已经打了一场败仗似得,毫无生气,他盯着桌上那封从京城发来的信函,深吸了一口气,强打起了精神。
他真的很迷茫,也很苦恼。
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还是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呢?
他倒不怕死,如果能继续追随常将军,他情愿早早了断,毕竟此生,这个世界,他已没几分牵挂了,但关键的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