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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影王座-第5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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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眼前缓缓消散的人影,与背后乍现即收的杀机,惊成半死的血精灵王差点没闪现出去。

    达斯玛雷清楚,刚才如果真被吓跑了,那血精灵的骄傲就将被人踩在脚下。

    “你们的传说我听过,但那只是传说,你们现在没有那样强大的人。”三清道祖,鸿钧圣人,联邦用来忽悠联盟的东西正是东方神话,比起科学技术,德拉诺这个以个人勇武著称的世界,更在乎的却是个人实力。

    而东方传说正好能满足他们。

    “你所知道的,永远都只是开始。”同样的教训口吻,不一样的人嘴吐出,东辰走到分尸死去的鱼人身前,缓缓举起阿尔法合金刀又补了一下:“连怪都杀不死的人,实在不知道有什么利害,手段再华丽,达不到结果也只是猴戏。”

    旁人不给自己面子,那就不用给他留面子。达斯玛雷想在丰收之谷面前装大尾巴狼?他凭啥?

    就凭一手让人侧目,却杀不死怪物的剑法?

    那玩意初看很强,细心一想却是白痴,闪现突进是利害,但是能破解这手的,光丰收之谷就不只五指之数。

    猛犸刀圣斯拖克顿的战士第六感,牛头萨泰森豪威尔的元素世界,以及自己同样强横的速度突进,都不是闪现剑所能敌对,用出来只能是个玩笑。

    达斯玛雷真敢用这半调子的玩意偷袭,唯一的下场就是尸首两处,魔法师就应该离远了念咒,弄个近战出来自以为事?真特码是白痴的二逼。

    不能硬抗攻击的战士还叫个屁的战士?

    是战士,就应该冲锋在前!

    “祭司大人,我们后面不太对劲。”猫头鹰之魂共享的视野深处,一群缓缓震动的雕像正在落灰,明白事情不太正常的暗夜精灵哨兵立即示警。

    得到提醒的月之女祭司扫了眼场中燥动的气氛,虽然心里很想看部落和丰收之谷彻底撒破脸,但眼睛还真不是时候:“听着,我不管你们之间有什么矛盾,但不要忘记我们在哪,咱们后面又出现了异常,不想永远被埋在这里,还是齐心一些为好。”

    “是的,咱们是战友,最起码现在是。”一个是有救命之情的恩人,一个是部落里面执掌一方,统管高端装备的大老,战士之王实在是难于开口劝导。如今有了旁人在先,这句话总算吐了出来。

    “萨鲁芬,我不需要跟一群眼睛长在眼门上的白痴做队友,我们有自己的法师,而且不比他们差。”拉过身后的安若拉搂在怀里,东辰把鼻孔对准了达斯玛雷。

    心里有火的血精灵国王不屑的昂起眉毛,一双翠绿的眼眸里全是轻视:“她只不过是个半调子,再说你们只有她一个。”

    法师永远是报团利害,联盟为什么要组建中立势力达拉然,为的还不是在血精灵手里偷师?那座有魔法之都之称,耗费十好几年经费才建造起来的城市,有三分之二以上都出自血精灵之手。只可惜,后来因为某些白痴的做法与暗夜精灵的挤兑,血精灵毅然出走部落,才造成今时今日的魔法国都没落。

    没了血精灵主持,那座带有浓重精灵风格的紫罗兰城堡,也不过是个华丽的摆设。里面复杂到足以让任何法师从出生起学到死亡的知识,实在不是寿命短暂的人类所能学习。

    光光一个魔法道标,就需要本一个人类法师学徒潜心研究二十年才能稍稍使用,而这样的设备在达拉然只是上不得台面的普通手段。换成血精灵法师,是个人就能玩的顺溜,还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变出数种花样。

    人类?能把道标打出去就算利害,至于打不打得中,对不起,那得看脸。

    正国为有着这样的底蕴,正国为有着这样的自豪,血精灵在面对任何人时,都喜欢表现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尤其是生命短暂的存在,在他们眼里都不过是群蝼蚁。套句巨龙的话来说就是:

    “我们睡个觉的功夫,他们就死了”

    没有可比性的生命历程,没有可比性的天赋实力。作为世界的宠儿,血精灵实当然有骄傲的资格。只是这副资格,总是难以被人接受。

    部落能够忍耐,是因为有联盟压迫。但东辰却没有这份顾及,在老子面前充大头,你们算个屁!真当自己举个凤凰旗就是鸟人了?

    眼角甩过一个浓浓的不屑神光,抱起自家女人走向侧面的东辰留下了脸色难看的达斯玛雷,向暗夜哨兵打听起先前女祭司说过的情报,没有势力归属自然有没势力归属的好处。实力展示过的丰收之谷,已经有了在两方之间寻找平衡的资格。

    最起码,联盟不会像某些白痴一样跟自己翻脸。

    “强大的人类帅哥,我这就把猫头鹰之魂共享给你,相信你更愿意相信自己亲眼见到的东西。”

    skbshge

第930章 比巨魔还要古老() 
清灵悦耳的语调,神秘变幻的符纹,当精灵哨兵轻柔的将纤纤食指在眼前擦过后,一种怪异的拉扯感让东辰忽然看向了另一处彼岸。

    “那些……是什么东西?”来不急体会两种视觉在身上出现的怪异,被眼前之事惊呆的男人惊讶脱口。

    栩栩如生的石头雕刻,沙沙直落的破败灰尘,从青面獠牙石像微微颤抖的手臂与身体上,似乎能感觉到一种活着的气息。

    它们……

    陡然睁开的双眼,红通通好似万年归来的兵马勇,眉心骤然一索的东辰感觉视线突然断裂开来,就在他不明所以的时刻,身旁的精灵哨兵啊的噗出漫天血雾,整个人的眼神都变得呆滞无神,足足好半天才缓过气来。

    “是精神冲击,对方很强大,哨兵将猫头鹰之魂都收回来,不要给对方下手的机会。”语气沉重的向几位随行精锐做出警告,大德鲁依范达尔·鹿盔的脸色极为难看。

    在老鹿看来,这次进到这鬼地方就是一个天大的错误,而现在自己却要为这份错误买单。

    “老沃金,他们是什么东西?”简单的把所见所闻描述一番,不带任何个人色彩的话语,听的大家伙不住皱眉,频频将视线往巨魔首领身上扫。

    “我不知道。”沃金同样疑惑的伸长了脖子,好似要穿过幽暗看到些什么:“暗矛氏虽然有帝国管家之称,但说到底只是个杂工,一些隐秘的事情只有我父亲才可能清楚一二。”

    “他没有把那些事情告诉你?”达斯玛雷疑惑的卡巴了两下眼睛,右手若有若无的提提辛多雷金杖,华丽的杖身伴着轻微的摇动,洒下片片宛如夏日莹火的光斑。

    巨魔首领没好气的闷哼了一声:“不要怀疑我们的操守,帝国管家一向一脉传承,上一辈没死,下一辈就不会接手,即便我是父亲指定的继承人,但也没有等到接触那些秘密的时刻。皇族根本就没给我们机会,这些都得怪你们。”

    越说越气的话语,到后来直接变成了指责,沃金说的一点都没错。不是血精灵和暗夜精灵的绝户计,巨魔皇帝也不会在最后时刻选择神庙沉眠,这种心死若灰后拉着随从一起完蛋的帝王戾气,完全是眼前这些混蛋亲手激出来的。

    “不要把过错怪罪到历史身上,你得知道,我们当时别无选择。”没人是天生的奴隶,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与被皇室指定为仆丛的暗矛氏不同,血精灵和暗夜精灵前身的黑暗巨魔因为畏惧阳光的特性,一直被森林巨魔吃得死死。

    好活脏活全有,便宜占不到一件,凡是什么重工程,都少不了夜猫子似的两族身影。这种压迫性的摧残之下,不会没有人想过反抗。而虫族之战不过是份***罢了,我们从来就不是什么巨魔。

    不承认原本的身份,不是因为忘祖,而是因为巨魔帝国从来就没把自己的先辈当过同族。

    因为吃过畏光的盔,暗夜精灵直接变成了自然的宠儿,可以与和风共舞,可以与月华同歌。比起他们,血精灵则更加过份了一些,直接用永恒之井强大的力量,把自己的信仰变成了太阳。

    永恒的太阳在指引着我们

    一句口号代表着无穷无尽的反抗,多少个日夜操劳之时对光明的向往,将血精灵们打造成了一批狂热的太阳信徒。换成近万年初生的还好,那些当过奴隶的老家伙没一个不是疯子。太阳已经成了他们心中一种不可动摇的东西。

    没人知道从地底深处爬到地面感受温暖时的兴奋,没人会明白血精灵一族曾经受过的苦难。

    两个种族,两段仇恨,同样知道过往的沃金尽管心里愤恨,却找不出任何大义上的讥讽。暗夜精灵和血精灵的过去,注定他们的选择称不上背叛,任何一个有理智的生物都明白那种反抗没错。

    “难道你就不知道一点信息?”父亲不可能瞒着儿子,或多或少都会流露出少许,达斯玛雷引出的话题,从新把目光聚集了回来。

    冥思苦想半天,低头凝眸的沃金从空间袋里摸出本小说,那是一本用兽皮制成的东西。别以为兽皮就厚,老巨魔手里这本可是莱伯恩兔族幼兽做成的东西,每一张都薄如纱纸,比起人类最上等的贵族羊皮纸还要薄上一半。

    至于档次?

    哦,请原谅我的无礼,它们两实在没有什么可比性。如果硬要来个比喻,就好比世界首富和阿富汉难民的差距一样,那已经不是能够轻易用道理计算。

    已经绝种的莱伯恩兔族幼兽皮经久耐磨,质地柔软,摸上去如同少女的肌肤,而且因为莱伯恩兔子的天性,使得这种东西有自动清洁的能力,不染污垢,不沾尘埃,唯一能在上面书写的手段,就是用它们自己的血液沟兑出的墨汁,这种东西,即便是在巨魔帝国最强盛的时代,也是不可多得的物件。

    不用想,它的来源肯定是皇室。而能把皇室物品交到自己孩子手里的,只有上一任巨魔酋长。

    缓缓抚摸似乎还带着父亲气息的封面,珍之又重的老沃金,在一帮子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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