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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逃到了京城,我们就有肉吃了。我宁愿是拼死跑到京城,也比现在饿死在这里强!”
黄牙男子显然有些被袁弘义说动。
现在的确是这个情况,黄杨县的日子太难过了,这些难民都处在等死的边缘了,只要有一点希望,他们就敢舍命一搏。
袁弘义道:“那皇帝老儿整天求仙问道,不管百姓死活,大夏到处民怨沸腾,只要大哥能在难民中树立威望,这里这么多难民,距离又这么近,只要一冲,外面的军队就垮了,到时候我们自然就能去京城好吃好喝的。”
袁弘义的话暴露了点他的目的。
那黄牙男子能当上个小老大,也不是个蠢的,马上警觉起来:“你说我们揭竿而起!”
袁弘义马上一顿。
你还真敢想!揭竿而起,就靠着现在已经只有十万的难民吗?
心里笑这难民胆大妄为,袁弘义道:“不可不可,造反可是大罪,株连九族的,我们不过是饿狠了,想要吃饭而已,大夏以仁道治国,我们只是求生而已,只要我们不说造反,难道他们真的敢把我们这么多难民全杀了?”
黄牙男子虽然仍然有所怀疑,总是不断扫视袁弘义,怀疑袁弘义的身份。
但是也是开始想着怎么收拢难民。
这是他本来要做的事情,手下难民越多,他们的力量也就越大,也能更好的抢粥。
袁弘义就像个狗头军师一样,开始不断给黄牙男子提供计策,帮助他在难民中树立威望。
袁弘义很幸运,他这第一个找到的人,就是个和他同样有着巨大野心的人,虽然现在那人对他还是半幸半疑,但是一切都很顺利。
袁弘义只需要等待,等待一个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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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王和宜王是同一天离开京城的。
陛下赏赐了路王非常多的礼物,队伍浩浩荡荡的走得极慢。
虽然两位王爷的封地不同,但是最开始还是顺路的。
路王走在前面,宜王走在后面。
说起来,这两位王爷的关系还算不错,路王性格骄纵傲慢,而宜王脾气很好人也聪明能把路王奉承得舒服了。
队伍还是慢慢的走着,宜王和路王同坐在一辆马车上。他们自然是各有各的马车,不过宜王过来找路王,是以就坐在了一起。
路王是个胖子,看上去有些憨,此刻他抱着一个美人,仍由美人给自己喂糕点。
宜王低声对路王说道:“四弟,我听说最近几日太子身体不大好。”
路王眯着眼睛,享受着美食与美人,道:“他身子什么时候好过!”
宜王道:“这次似乎非比寻常,要不然他也不会把小的带在身边。”
路王想了想。
他对他大哥和他侄子自然都是不喜欢的,如果没有了他们,自己就会是大夏名正言顺的储君了,那会是现在这样!父皇给他的封地虽然是最好的,但是哪里比得上京城?
封地的土皇帝和真正的天下之主又差了不止一点点。
路王距离皇位如此之近,他怎么可能会轻易放手呢?
大哥病成那样,他可以说每日都盼着大哥早点去死。
今年,大哥把侄子也带出来,他听说朝廷上要什么立皇太孙的呼声很高,心里也是急。
一个黄毛小子,今年才多大,怎么就能在自己前面呢!
那些大臣们也真是讨厌。
“最好一病不起。”路王想到那个侄子也是心烦,他素来说话想来百无禁忌,就用鼻子哼哼着说道。
宜王不禁摇了摇头:“四弟,怎可如此,太子好歹是我们的兄长。”
宜王似乎是苦口婆心,路王听得不耐烦,后面宜王只能是回到自己的队伍。
宜王回到自己的车驾里,随手拿起一本书翻了翻。
不过他的心还是没办法平静,只看了两页,就把书本放在一边,低头沉思了起来。
再过四天,他和路王的车队就要分开了。
第077章()
林正送粮回来之后;遇到袁弘义的事情,他没跟妻子说,毕竟牵扯到原来学子闹事自己遭殃的那件事情,他多少有点怕妻子担心。
而且在林正看来;这只是一件小事情,用不着太注意。
芳姨那边;过了节;她就带着两个女儿去了徐州。
她生得多不过是因为身子健壮;懂得东西也不过;赵怡画帮着介绍了京城里面一个妥当的婆子,就不太需要她了。
因为就她一个大人,还是个女子,想着有芳姨在;母亲脸上多了不少笑容,林正也就多帮点忙。院子里面尚有几个仆人是徐州过来的,问了问,有两个也想回家一趟,一个是女婢一个是男仆,林正再选了一个护院,一起送去徐州。
芳姨走了,小女儿还是留在了林家。
那两个大了点的,她比较放心,小女儿因为是婆婆曾经打算溺毙,她有点怕,就不敢带过去,且小女儿才丁点大,离不开她,她打算是再大一点送过去。
林母现在正是满心期盼孩子的时候,虽说芳姨的小女儿是个女的,但足够小,她也想体验一下子孙承欢膝下的感觉,就暂且带着。林正也喜欢孩子,过来见林母的时候,总爱逗弄两下。
昨晚回来的时候,林母已经睡下,所以今个大早,林正才开始对林母说那送粮的事情。
林母也是灾民出生,后来被芳姨家救起,又嫁给了林正父亲,林正父亲走得早,她的命也挺苦的。后面林正的事情出现,她又是全全的信了佛教。
事实上她的心思也好猜,总觉得自己命苦,现在有福了,总是不踏实,就想做点好事。
早饭时候,听着丈夫说送粮的事情,赵容神色恹恹的。
林母见了,连忙问道:“是不是饭菜不合口味?要不要到外面买些吃食过来。”
孕妇的口味都是一日三遍,赵容算是好的,喜甜喜酸。
都说是酸儿辣女了,林母也是配合着。
也就林正略挑,好在林家菜是分食的,口味影响不大。
赵容勉强的笑了笑:“不是,还能吃得下,若是想换口味,我等会让春兰出去买点。”
她是在心疼钱啊!
一千两银子就这样随意的花了出去。
她原以为婆婆在家礼佛花费就少了,没想到一出手,依然是大手笔。
这和那白云寺又不同,送给灾民的,她也知道是善事,只是总觉得丈夫婆婆,一个比一个不在乎钱,她这管家实在是太难办了。
去年大灾,现在还是冷着的时候,正是粮食价最高的时候,平日一贯多,现在卖到了两贯,这一多就是多了五百两的花费。
赵容盘算着,怎么着也得让丈夫明白,这怎么花钱必须立个章程出来。行善事她不反对,但怎么做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要不我去帮你买?”
林正吃饭快,早饭尤其,三下两口就喝了粥,擦擦脸,这一餐就算完了。
“今日休沐,我打算去孟家走一走,等会来帮你带点零嘴?”
赵容这段时期吃得多了,三餐除外,零嘴是从来没少过的。
她摇摇头:“这点事情下人去做就好了,我那里还没吃完呢,你现在都做官了,还去买那种女人家吃得玩意,也不怕被人笑话。”
林正笑笑道:“这又不是买东西不付钱,又什么好笑的。若是旁人知道是我夫人怀孕了,估计都是羡慕得不行。”
林正说得好,赵容也是脸上笑起来了。
她的夫君啊,总来都是这样不懂规矩的,然而她却喜欢上了这样的不懂规矩、随心所欲。
林正又看向母亲:“娘,你要不要也来一点,我记得你爱吃杏仁酥,北街那边有家不错的。”
林母当然不觉得自己儿子给自己带东西有什么不合适的,笑嘻嘻的点头:“好啊,去孟家记得对小行说一声,让他有空来看看我这个老太婆。”
孟行嘴甜,最初来京城林家还在租房的那段时间,他往林家跑得勤,是以林母对林正这个朋友也很有印象,还挺喜欢的。
林正点点头,让清荷给自己准备荷包,马上就要出门去。
赵容这边还没吃完早饭,见林正要走,连忙让春兰拿过来一件狐狸毛的大氅,自己亲手给林正披上,还为他整理了一下衣衫:“外面风大,多穿些衣服,可别着了凉。”
林正最喜欢妻子这般温柔体贴,笑着道:“多谢夫人,夫人自己也小心着。”
林母笑呵呵的看着这场面。
林正出门,风果然是大,吹得脸上很凉。
因为路不算远,他直接走着去的,虽然天气冷,街上还是挺多人的,叫卖声不断。先前说给妻子和母亲带东西,他也还记着,不过选的时候细致,想着可能要在孟家待过午饭,所以能放的可以先买,要是趁热吃的,就回来的时候再看看有没有。
林正买东西一向三个字快狠准,也不管价格,看到觉得妻子可能喜欢吃,就买下来,最后到了孟行家,手上提了几大包东西。
林正到孟行家几次,门房自然认得林正,见了他,就马上道:“林修撰过来了,少爷就在里面等您。”
林正做了官,有了官职,旁人有时候称呼他就是姓加上官职。
现在已经算是好的了,林正先前考了状元那几天,旁人见了他都是喊得林状元。弄得他脸都是燥的,毕竟他觉得自己可没什么状元之才,实在是名不副实。
林正走过去,那门房自然而然的上前要来帮林正拿东西,还开口道:“林修撰都时常来了,怎么还带了东西过来,实在太客气了。”
林正一晃神,那东西就到了门房手上,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门房,实在是没好意思说,这其实不是自己买过来送人的,而是不小心带过来的。
所以林正只能就这么算了,有点可惜的看着门房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