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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钢铁战衣-第2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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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陈默那几乎可以媲美读心术的超强感知能力,任何居心不良,德行有亏的人都不可能逃过他的精确感知,足够的金钱洒下去,很容易就能够从诸多应聘者中筛选出合格的人手组建起一支由专业人员组成,专门为他服务的,值得信赖的专属团队。

    而他自己则暂时放开了土地收购事宜,将重心转移到了新产业的布局上。

    空间里的资金早晚会耗尽,他必须建立起一个新的资金来源,以支撑后期的计划布局,而他又不能随意改变科技进程,拿出更加先进的技术来盈利,所以现在美国已有的高利润行业便成了陈默的首选。

    我的技术不能拿出来赚钱,但我可以直接抢你们的啊。

    什么行业挣钱,陈默可以直接横插一手,从其他正在大量赚取金钱的商人手中抢夺他们的蛋糕!

    而根据陈默脑海中的记忆,此时的美国最最赚钱的行业其实不是什么房地产和军火,而是许多并不了解内情的人根本想不到,或者看不上的买卖,毛皮贸易!

    高级皮草在后世也是奢侈品,而在这个年代,更是只有社会上层人士才有资格,并且有能力拥有。

    珍贵的毛皮价格不菲,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社会上层人士对于皮毛的狂热追求不次于现代人对于豪车、名表的热衷。

    尤其是在欧洲。

    欧洲人对于皮毛的热爱深入骨髓,早在14世纪30年代,英国皇室便规定皮毛只有贵族才能穿戴,如同中世纪时期中国白瓷在欧洲被视为奢侈品一样,欧洲皇室视穿戴皮毛为尊贵身份的象征,时至今日,这种对于皮毛的狂热追求不但没有丝毫减弱,反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蔓延到了掌握着大量财富的资产阶级人群之中,对于皮毛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而尚未经过太多的开发,高山森林密布,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美国,拥有着极为丰富的皮毛产出。

    早在欧洲殖民时期,踏上美洲大陆的欧洲人便开始使用毛毡、火器和白兰地酒等物资和生活在山林之中,以狩猎为生的印第安原住民换取皮毛。

    对欧洲人来说再平常不过的生活物资在原始落后的印第安人看来却是珍贵无比,用一些他们狩猎的副产物就能够换到这些他们自己无法生产,却非常有用的好东西,在他们看来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这种以物易物,用价值低廉的器皿、小刀、布料、白酒等生活物资从印第安人手中换取价值高昂的皮毛的交易一直持续到现在,逐渐被一些家族和大公司利用武力所垄断。

    他们从印第安土著那里以低廉的成本交换毛皮,加工后运往欧洲或直接在美国本土销售,一张海狸皮至少可以增值1000%,甚至可以获得200倍以上的利润。

    而陈默这次的目标就是这些垄断毛皮贸易的商人中的一个。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是德裔美国商人,主要从事毛皮贸易和投资房地产业务,他是美国第一个千万富翁,同时也是现在美国的首富,而他现在就居住在纽约,并且持有大量待开发地区的土地,而他的暴富,靠的就是对印第安部落的毛皮贸易的野蛮垄断。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原本打算在西北地区获得对皮毛生意的垄断,不过那里已经有了实力强大的落基山脉毛皮公司,将西北地区的皮毛贸易完全垄断,外来的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经过一旦尝试最终还是没能够成功打入进去。

    计划受阻之后,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便把自已努力的方向集中在了沿着密苏里河流域扩展的那一辽阔地区,那里居住着大量的印第安部落。

    为了完成对这一地区皮毛贸易的垄断,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他创建了美国皮毛公司,依靠欺骗的手段,甚至是动用武力,他获得了这一地区完全的垄断权,就像从前的封建贵族对领地庄园一样完全垄断。

    名义上美国政府统治着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但实际上,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的美国皮毛公司本身就是法律,它既拥有强大的武力,同时也利用欺骗等手段,垄断了这一地区的皮毛贸易,从中赚取巨额利润,完全无视国会制定的所有法律。

    

第三百九十三章 我们去狩猎!() 
到1827年,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的美国皮毛公司已经成功地垄断了密苏里地区与印第安人的贸易。

    在这一荒凉野蛮的地区,美国皮毛公司的代理人全副武装,人们清楚地认识到任何竞争对手,或者个体商人,都不可能胆敢进入这一地区做毛皮生意。

    美国皮毛公司威慑并控制了一切,它压根不把政府的代表放在眼里,除了自身利益所需要的法律之外,不承认任何别的法律。

    正是通过对密苏里地区皮毛贸易的垄断,约翰·雅各布·阿斯特赚取了惊人的利润,从一个普通的皮毛商人,一跃成为美国首富,并凭借皮毛贸易赚取的金钱,开始涉足房地产领域,同时也在煤矿以及其他各类矿产、煤气工厂等产业进行大量投资。

    而陈默这次的目标,就是从这位美国首富的手里虎口夺食!

    其实,陈默完全可以选择其他实力更弱一些的目标,不过那样花费的时间实在是太长,效率也比较低,远不如这样来的快速直接。

    而且,这所谓的美国首富,靠着强大武力垄断整片密苏里地区皮毛贸易的野蛮商人,也完全不被陈默看在眼里,他那能够威慑住任何妄图侵入他的“领地”进行皮毛收购的武装队伍,在陈默眼中不过是些土鸡瓦狗,覆手可灭。

    不过陈默可没打算自己出手,而是打算利用这次机会好好锻炼一下维克特和詹姆斯的战斗能力。

    其他的行业很少像皮毛贸易这样深入到深山荒野,可以随意使用武力,维克特和詹姆斯这两名天生的战士正需要这样一个环境去磨炼他们的战斗力。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不会知道,刚刚还被他嘲笑了一番的华夏商人,不光盯上了他最赚钱的皮毛生意,甚至还打算把他手中的武装力量变成自己饲养的两只野兽成长的养料!

    在纽约的豪华酒店住了没多久,陈默便带着维克特和詹姆斯再次启程离开了这座繁华的城市,向着密苏里繁茂的森林行去。

    两个小家伙刚到纽约的时候还很新奇,但很快便觉得无趣了起来,除了密集的建筑,豪华的装饰,以及街道上繁忙的人群,这里似乎并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东西,而这些一成不变的东西看了几天,也就很快变得无趣起来。

    而且纽约是个商业和金融极度发达的城市,整个城市的节奏极为快速,这让在森林下的庄园中,大自然的环抱下长大的两人很不适应。

    如今终于离开了这座虽然繁华忙碌,但却如同牢笼一般的城市,维克特和詹姆斯只觉一身轻松,好像两个被关起来的野兽,终于重获自由,坐在马车上都是一脸的兴奋之色,完全不像前几天在酒店里那么精神萎靡,没精打采。

    “先生,咱们这次去哪?”

    维克特正在马车前面驾车,詹姆斯坐在车厢里看着车窗外逐渐变得熟悉而又舒服的自然景色,多天的压抑一扫而空,对于这次的目的地却又变得好奇无比,跟陈默相处的时间长了,詹姆斯也不像一开始那么拘束了,心中有了疑问便直接问了出来。

    虽然对于陈默在纽约待了不久就再次离开有些奇怪,但詹姆斯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他毕竟只是个十多岁的孩子,喜欢轻松随意的氛围,加上内心潜藏着的猛兽般的野性,让他更加喜欢广阔自由的环境,相比于为什么离开纽约,他更关心的是他们将要去到什么地方,另外一个繁忙拥挤的大城市,还是宁静自由的乡村。

    马车前面赶车的维克特隔着车窗听见了詹姆斯的话,也不由得竖起了耳朵。

    跟詹姆斯一样,从小在落基山脉脚下长大,经常跑到森林里玩耍的维克特也不太喜欢纽约的商业氛围,不过他比詹姆斯要大上几岁,也要更成熟一些,倒是没有像詹姆斯那么急不可耐。

    不过对于这次的目的地,维克特同样充满了好奇。

    感受到两小内心浓浓的好奇,陈默嘴角微微一笑,缓缓张开了嘴,用前面车窗外的维克特刚好能够听见的声音慢慢说道。

    “我们去森林里狩猎!”

    维克特和詹姆斯闻言眼睛一亮,显然对于陈默所说的“狩猎”都是感兴趣不已,维克特当初进入森林里玩耍的时候,便经常在森林里布置陷阱,或是使用弹弓,狩猎一些兔子,小鸟之类的小兽,自然知道狩猎的乐趣。

    一直以来总是体弱多病,很少离开豪利特庄园,更是根本没有机会进入到森林里的詹姆斯更是对狩猎向往不已。

    只是马车内外满脸兴奋的两人不知道的是,陈默口中所说的“狩猎”可不是他们以为的那样,他们狩猎的对象既不是维克特以前抓捕的小型鸟兽,也不是野牛、灰熊等大型动物,而是约翰·雅各布·阿斯特麾下美国皮毛公司的武装人员!

    有了狩猎的诱惑,在纽约憋坏了的维克特和詹姆斯心中不由得对目的地期待不已,就连马车的速度都快了很多,用了几天的时间,终于抵达了密苏里州那片广袤的森林之外。

    将马车寄存在森林边缘的一座小村子里,陈默带着满脸兴奋之色的维克特和詹姆斯就这样空着双手走进了森林之中。

    而就在他们离开村子之后不久,他们的行踪便被人报告给了驻扎在村中的一伙武装分子。

    这座村子靠近森林又有一条土路与外界相连,是很多皮毛商人进出森林的必经之路,和最好的落脚休整之地,以前繁华的时候,每天都有许多皮毛商人在这里落脚,运送皮毛的马车随处可见。

    可是自从十几年前美国皮毛公司垄断了整个密苏里地区的皮毛贸易,这里便很少见到外来的皮毛商人,这座村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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