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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讨论。
星辰若梦:“三位大大,你们的网站,我都知道,但三位盛情难阻,这样吧谁开的价格高,我就去谁哪里。”
这样做肯定得罪人啊,将人拉进来然后跟拍卖一样,自然是显得有一些过分,但好在网络是虚拟的,如果他们不愿意开价,自己换几家不就行了,这三家是最大的繁体出版社,但不意味着他们三家三分天下,只能说最强的三家,后面还有不少。
林川被拉进群以后,第一反应是不爽!
但诛仙是一本好书,不爽也只能不爽了。
“千字300,外加繁体销售20%分成!”一上来林川就说出这个条件了。
顿时观海不爽了!
“书海果然是财大气粗啊,千字三百五,外加25%繁体销量分成。”
书海繁体,是国家出版社,作为主编,林川最高的价格就是千字三百,多了就必须要去请示上头。
而观海不一样啊,私人集团就是财大气粗,千字五百的最高价格,当然买下来以后,肯定要有一定的理由,否则的话,乱来是不行的,但观海知道,这本书千字五百都没一点问题,只要买断下来,就绝对不亏。
“你们厉害,我退出。”平凡主说了一句,而后直接退群了,第一他有一些不喜莫语这样做,第二最近他手头的指标全部用光了,否则的话,还能轮得到林川和观海两个人在这里嚣张?
林川不说话了,直接打电话给总编,告诉了这件事情。
反正他该开的价格也已经开了,上头不愿意他也没办法。
不错意外,上台听到这个价格以后,最后沉默了一会,选择了放弃。
千字三百五!外加25%繁体销量分成,这完全就是在赌博啊。
林川退出了群!
于是乎群内就剩下莫语和观海两人了。
“星辰若梦作者你好,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该谈谈出版的事情。”
此时此刻,台中市内,掌书出版社中,二十七岁的观海,正满脸得意地看着电脑。
显得得意洋洋!
“嘿,林川,平凡,前段时间我们公司遇到了麻烦,你们公司落井下石,这回看你们得不得瑟,千字三百五?千字五百都敢开。”
观海心中自言自语说道。
这段时间,掌书得到了一笔外企资金注入,一瞬间底气足了,这段时间大量的收稿,千字三百五,这个价钱还真不算高,虽然要有25%的繁体销量分成,但也比较合理。
而莫语,则是进一步的与观海主编,进行商谈出版的情况!
千字三百五,以目前莫语已经写了十五万字的稿子,那么就意味着可以获得52500的稿费了。
至于分成,就要看销量如何了。
诛仙!
一点一点改变着华夏网络文学!
影响网络读者一代人!
(感谢板烧鸡腿汉堡,丫-辰呆,宜城枫语,等几位朋友的打赏支持!话说,大夜班说板烧鸡腿汉堡,有一点饿啊~~可惜没吃的,只能喝水了~)
第五十五章:还真是诛仙作者?()
观海:“关于繁体出版,千字三百的买断价格,同时给予25%的繁体分成销售,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我想问一下,诛仙这本书,您打算写多少字呢?”
看到观海的提问,莫语想也没想直接回复了一个:“一百五十万字。”
一百五十万字,观海略微有一些惊讶了,他还以为莫语只写一百万字,或者比一百万字还少,没想到居然要写一百五十万字,超出了一点预期。
当下观海便说道:“那行,既然这样的话,合同我就先发给你了。”
说完这话,大约二十分钟以后,观海就发来了一份合同。
本来合同这东西,随便看看就行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莫语觉得有一些奇怪,当下一点一点的审视合同。
没过几分钟,莫语看到了一条额外的添加条件。
12。8。2条。
诛仙后期繁体版权,以及作者后期,必须要优先并且价格上下浮动同等情况下,必须要选择在掌书出版社,此版权无论掌书是否还在运营都生效。
看到这一条,莫语瞬间就犹豫了。
这一条的意思很简单,以后自己想要出书的话,必要先找掌书,假设说自己第二本书,书海想要以千字五百的价格买断,那么掌书以千字四百五,或者也是千字五百,那么就必须要选择掌书。
这一点其实没有很大的关系,毕竟自己可以说是掌书捧起来的。
但最后一句话,此版权无论掌书是否还在运营。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哪怕以后掌书没有了,自己再出版的话,他们也有这个权利,虽然无法出版,但可以卖给别人,只要自己火了,就不怕没出路。
这个合约一签,就意味着自己被绑在了掌书。
怪不得能开这样的价钱,当下莫语就不由说道:“这有一条不行吧。”
将截图丢了过去,很快观海主编就回答。
“这是网站的规矩,不过你放心,首先掌书出版社,是湾湾最强的出版社之一,我们不但有许多投资商,不担心会出现什么情况的。”
观海主编这样说道。
莫语看了以后,有一些犹豫了,虽然观海主编说的好像是这么一回事,但谁能保证未来呢?
不过仔细想了想,莫语觉得网文自己前期赚钱的东西,真正的大头肯定不在这里。
所以签了也就签了。
转身给观海主编发了一个ok的手势以后,转身就出去打印合同去,在顺便寄了合同,时间也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了。
本来莫语打算叫点外卖来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林毅竟然罕见的提出,出去吃饭!
“你出去就不怕了?”莫语下意识的说出这句话,说完就有一点后悔了,怕打击了林毅。
而林毅显得很无所谓道:“在这里憋了很久,出去走走吧,可惜我身上没钱,不然就请你吃饭了。”
“没事。”莫语起身,穿着简单的衣服,就与林毅两个人出去了。
将门关好以后,莫语站在后面,林毅往前面先走。
走到了三楼时,就听到两个女人叽叽喳喳的在讨论什么那个那个明星很帅,那个那个明星很酷。
莫语对此并不感冒。
只是两女往上走的时候,正好与林毅碰着了。
林毅穿着的衣服,是自己原来地摊卖的,一件黑色的衬衫,还有一件七分牛仔裤,即便是没有洗的头,看过去乱糟糟,却也无法遮挡林毅的英俊。
要怎么形容林毅呢。
莫语依稀记得有一个明星,叫做杨阳,演盗墓笔记电视剧的闷油瓶,林毅长相与杨阳是不一样,但这种风格是一样,平时很沉默的人,再加上清秀帅气,但并非是娘炮类型。
反而林毅有六块腹肌,自己因为瘦才显得有腹肌。
要说相貌,之前也说过,若是去当演员,随便拍一部不是烂片的电影,就能一炮而红,绝逼走偶像派的,简单来说,即便是演一个配角,都能将主角的光辉遮盖下去。
所以本来叽叽喳喳的两女,瞬间沉默了,看着林毅有一些羞涩,但目光一直在关注着。
林毅很漠然,显得十分高冷。
双手插在裤腰袋里面,有一些放荡不羁的感觉,乱糟糟的头发,更显得有一些浪子气质。
的确帅的人,邋遢就是浪子!
丑的人邋遢就是恶心的丑逼!
无论是哪个时代,都要看脸啊。
两女走上来以后,看了一眼自己,瞬间就无视了,然后压低声音窃窃私语道。
“这人好帅啊!”
“是不是那个明星啊?”
“应该不是吧,这么帅,要是明星早就出名了,哇塞,太帅了。”
“居然住在这里,天啊,你居然不知道,你你你你你!”
两女不断的在讨论着林毅,说实话两女的容貌还行,不说漂亮,但也算是清秀,带出去也绝对不丢人。
莫语觉得还行,但在林毅眼中,仿佛就是杂草一般。
走到居民楼门口的时候。
林毅揉了揉肚子,带着一点可怜巴巴地神色看着自己说道:“咱们去哪里吃啊。”
“闭嘴!”
不知道为什么,莫语心情有一些不好了,或许这是每个男人都会有的嫉妒吧。
顿时林毅闭嘴!
虽然不知道莫语无缘无故怎么生气了,但老老实实,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点闹情绪。
嫉妒也嫉妒了一会。
莫语带林毅来到了最熟悉的小餐馆。
点了三菜一汤以后,就坐在那里,安安静静地等待了。
而林毅,却十分从容地坐在这里,那里有一点像什么富家子弟,十分随意,根本不在乎桌上有一点油渍,或者说有淡淡的刺鼻味。
饭菜很快就来了。
中午的时候,来往的人很多,在这里吃饭的也不少。
有男有女。
林毅低着头就在狂吃,不过林毅有一个好习惯,吃饭不说话。
莫语吃惯了这个,填饱肚子就行。
人多了就热闹起来了。
声音一点一点变大。
“看了诛仙吗?今天我晚起了一个小时,去买报纸,居然还买不到!真的糟心。”
“你还算好,我今天等了四个小时,才送货来了,真是气死我了。”
“诛仙,这是什么东西啊?”
“啊,你不知道,这本简直是太好看了,我现在每天都要看,要是不看,我心里发堵,上次这作者,居然断更了一周,简直是被气道没话说了。”
一群人在讨论着关于诛仙的事情。
莫语听到了,林毅也听到了,顿时莫语心里舒坦了不少,没想到走到路上都能遇到粉丝。
实际上这并非狗血,报刊,今天一共发行十五万份报纸,一销而空没这么夸张,但十五万份基本上全部卖光了。
而且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