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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易笑道:“怎么,莫非龙夫人想尝尝我这恶魔的味道?!”
过了不知多久,冷香小筑再次恢复了平静,但里面发生的事情,却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
《怜花宝鉴》是一代怪侠王怜花倾尽毕生心血所著。
王怜花本是沈浪的死敌,后来却变成好朋友,因为他这人本在正邪之间——虽然邪,却并不太恶毒,做事虽任性,但有时却也很讲义气,很有骨气——而且这人乃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怜花宝鉴》上面不但有王怜花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虫,波斯传来的摄心术……几乎是古系武侠百科,可谓妙用无穷。
而得了这本宝典,杨易在杂学上的造诣并不能立刻就一日千里、称王称霸,毕竟这种东西需要的更多是悟性和实际操作。
“说白了,就是学习条件没达到嘛……这TM也算是个问题?真当小爷转生是空手来的?”
杨易伸手在怀里一摸,一粒透明药片就出现在他手中,这就是传说中大名鼎鼎的——NZT药剂。
NZT是一种药物的简称,来源于电影《永无止境》。吃下它的人,过目不忘,语言能力超强,精力充沛,思维清晰,行动敏捷,甚至能在瞬间把一些平时不易留意的细节和信息重新组合和整理并得出推论,个人魅力指数急剧飙升……
但问题是,频繁服用NZT之后,一旦暂停就会引发头痛欲裂和呕吐晕眩,同时记忆开始出现大量空白。
好在杨易兑换的是主神改良过的NZT,保持效果的同时也消除了副作用,价格是——500点/粒。
然而坑爹的是持续时间:一天。
真是见TM鬼的主神。
咽下了一片透明的小药片,时间在杨易眼中忽然变得很慢很慢,周围的一些信息乱糟糟的进入他的脑袋里面,让他感觉十分的嘈杂,脑子里乱哄哄的。但随着药力的发挥,他的眼神很快变得清明。
急速运转的大脑里,各种信息被分门别类的处理,他所看见,所听见的一切信息,都有条不紊的通过他的大脑处理,纵然还有些理解不了的,也不妨他通通记在脑子里。
原本杨易就一直在用瑜伽密乘修行精神力,但一来这种法门毕竟只是来自低武世界,相对来说还很“初级”;另一方面它对杨易来说又很艰深,因此目前的效果也就是短时间内的“过目不忘”这一级别——他曾经用这一手坑了老顽童的半部九阴。
但就像一个已经松动的大门,被科幻的产物补上了最后一把力,轰然打开。
往日里看不明白的艰深资料,学不下去,理解不了的各种知识,一学就会,一会就能如同本能一样的运用。
学习一本名为《怜花宝鉴》的杂学大观,居然只用了二十分钟就可以信手拈来。
往日所思所学,本以为早已融会贯通,今日却纷纷冒了出来,各种经义道理真正的变成了他的观点和道理,甚至还更进一步,达到一种难以想象的境界。
这个时候杨易才知道,这种大脑开发度提高的状态,是如何的诱惑人心。
现代社会,知识廉价而又昂贵,廉价的是获取知识的渠道,从网络,从图书馆,现代人可以用低廉的价格获得大量知识的载体,而昂贵的则是知识本身,它是无价的。
同样,能让人获得知识的CPH4,也是无价的。
第29章 探花()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杨易此时坐在客栈中自斟自饮,他不喝酒,只能喝些普通的茶水。
他吃得很慢,往日里无辣不欢,现在却吃的很少。
他在等人。
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放眼天下,但凡武林中人,愈是高手,只怕没有一人不想见识一下小李探花的飞刀,也没有一人不想亲眼目睹一下他那出手一刀的惊心动魄!
上官金虹如此,杨易自然也不例外。
只可惜,要见识这出手一刀的代价实在太大了,上官金虹本已站在胜利巅峰,他不相信李寻欢的飞刀真能“例不虚发”,结果赌输了!不止输掉的金钱帮的千秋霸业,还有自己的性命。
那么杨易呢?
对此,杨某人表示:飞刀你随便发,只要不对着我就行了嘛……
一阵风雪涌入,杨易打眼一瞧,却是一名虬髯大汉簇拥着一个中年人走进来。
这名中年人身上穿着貂裘,脸上满是风霜与凄苦之色,仿佛有些落拓,却隐隐可以看到年青时的英俊风流。而最惹人注意的,还是他的一双手。
一双仿佛有魔力的手!
中年人那双手苍白而修长,虽然并不完美,但却十分沉稳,仿佛世界上一切事都无法令它颤抖分毫。可以想象得出,在这只手不握着酒杯的时候,也必然是一双拿刀的好手!
有着如此一双手的主人,身上的故事想必也很精彩,很丰富,但现在他却充满了沧桑与凄苦,甚至是落魄!他酒喝得并不快,但却可以不停地喝几天几夜。
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咳嗽。
天已渐渐地黑了。
“少爷!”此时旁边的虬髯大汉已经回到了中年人身边道:“南边的上房已经腾了出来,少爷随时可以休息。”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是点了点头。
过了半晌,那虬髯大汉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囗外押镖回来。”
李寻欢道:“哦!押镖的是谁?”
虬髯大汉道:“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他嘴里虽在和后面的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虬髯大汉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虬髯大汉也笑了,道:“但那孩子却并不是一匹狼。”
李寻欢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起来。
就在这时候,一阵喧嚣突然传来。
“哈哈……老二,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当初遇到那‘太行四虎’的时候?”
饭铺中央,一名紫红脸的胖子大肆吹嘘,说得极是兴高采烈,已有三分酒意上头。
他的确很值得骄傲,江湖上谁不知道金狮镖局的“急风剑”诸葛雷,武功只在总镖头之下,特别是一手迅如疾风的剑术,已超出普通武人不知凡几。
“当然,大哥的快剑谁人不知,谁人不服?”
与他同坐的几人大肆吹捧,诸葛雷大笑,状极欢快。
但是他的笑声忽然停顿了,他只见门口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两条人影,象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进来。
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型状,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了。
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直在瞪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被吹起的时候,他已瞧见那孤独的少年。
那少年就站在门外,而且象是已站了很久,就正如一匹孤独的野狼似的,虽然留恋着门里的温暖,却又畏惧那耀眼的火光,所以他既舍不得走开,却又不敢闯入这人的世界来。
李寻欢轻轻叹了囗气,目光这才转到两人身上。
只见这两人已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象是两个黄腊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但他们的目光却很恶毒而锐利,就象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开始将披风脱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原来他们的身子也像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两人长得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缓慢,缓缓脱下了披风,缓缓叠了起来,缓缓走过柜台,然后,两人一起缓缓走到诸葛雷面前!
饭铺里静得连李寻欢削木头的声音都听得见,诸葛雷虽想装作没有看到这两人,却实在办不到。
那两人只是瞬也不瞬地盯着他,那眼色就象是两把蘸着油的湿刷子,在诸葛雷身上刷来刷去。
诸葛雷只有站起来,勉强笑道
“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那脸色苍白的人蛇忽然道:“你就是‘急风剑’诸葛雷?”
他的声音尖锐,急促,而且还在不停地颤抖着,也就象是响尾蛇发出的声音,诸葛雷听得全身寒毛都涑栗起来,道:“不……不敢。”
那脸色黝黑的人蛇冷笑道:“就凭你,也配称急风剑?”
他的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细长的软剑,迎面又一抖这腰带般的软剑,已抖得笔直。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