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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易府外,已经名存实亡的西河总督丁世光,大易府守将晋聿等一干文官武将出城相迎三十里。另外还出动三千守军,阵势浩大,只为迎接一位要经过大易府的人物。
若是寻常人物,哪怕是当朝首辅,皇子亲王,也不至于出动守军相迎,只是这次来人的阵仗太大,若不出动守军,这些出来相迎的文武官员难免心中没底。若是那个混世魔王一个心情不好,直接让兵把他们砍了,到时候找谁哭去?不指望这三千步卒能护住周全,只要能抵挡一二,让他们这些大人们有时间逃回城内就足够了。
三千步卒依次排开,单看表面,也勉强当得起威武雄壮四字。不过也要全赖秦政近期整军之功。总领北地军政的东都大都督秦政并未现身,大都督行衙也并不在大易府内,而是在林绵城中,按照大郑律法,除五大都督府议事以外,其余镇守一方大都督不可私自见面,而大都督与疆臣、藩王亦要避嫌,秦政此举倒也是合情合理。
一万两千只马蹄重重踩地,三千铁骑环绕着一辆四马同拉的华贵马车,朝这边缓缓驶来。马上骑士尽皆披黑甲,沉寂肃杀,行军中除去马蹄声和偶尔的马嘶声外竟是再无其他声音。
一杆萧字王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三千步卒脸色发白,若是此等铁骑冲来,他们能抵挡得住?
尽管有所不忿,但无奈对方是皇帝亲自册封的藩王,哪怕是当朝一品,也要矮上一头,更何况,丁世光身为西河总督在迎接此人之后,要随同他一起入京。
西河总督丁世光带头作揖行礼道:“下官西河总督丁世光,参见西平郡王。”
“末将大易府总兵官晋聿,参见西平郡王。”
“末将安固守备参见西平郡王!”
声音此起彼伏。
马车并未停下,车内主人更没有露面,驾车的诸葛恭面无表情道:“入关。”
三千铁骑过城不入,越过大易府,径直入关。
萧煜在封王之后,首次以藩王身份踏入关内中原。
萧煜视大易大小文武官员于无物,在车驾走远之后,一名身着孔雀官袍的三品大员愤慨道:“此举将我等置于何地?他眼里可曾有过朝廷?!”
丁世光脸色铁青。
不过紧接着他的脸色就变得苍白起来,萧煜可不就是不将朝廷放在眼里?若是放在眼里,岂会有今日西北之祸?
在经过大易府时,萧煜撩起车厢窗帘,面无表情地望向窗外那些如临大敌的大易守军。
大易府城头上,一身甲胄与普通校尉并无太大区别的大都督秦政,双手按在城垛上,平静地望着城下缓缓驶过的郡王车驾。
萧煜放下窗帘,靠在车壁上,闭目凝神。
已到来年四月八。
东都,京城,天子脚下,首善之地。
对于东都百姓来说,早已看惯了大小官员,上到内阁阁老,大都督,国公伯爷,下到六品的穷酸翰林,巡城兵丁,什么没见过。
只不过这次天下督抚入京的场面实在太大,一个二品封疆大吏不稀奇,可是一帮二品大员就实属罕见了。
更何况那位名动天下的西平郡王还要亲自入城!
距离东都比较近的一些督抚已经陆续入京,甚至一些手中无权,犹如被圈养的闲散王爷也趁着这个机会从封地中出来透透气,这让平日里清闲的可以喝茶聊天的礼部众官员忙的焦头烂额。
如今兼领礼部差事的是宋王,同时又执掌宗人府,以亲王之姿,压服这些别的本事没有,最会吹毛求疵讲究排场的王爷们是再合适不过了。
一位位总督、巡抚、藩王,或倨傲,或谦恭,或跋扈,或温和,一同驾临东都。让东都百姓颇有些目不暇接的感觉,不过最让人期待的还是那位从东都走出去的西平郡王,毕竟这才算是“自家人”。
一时间因为西平郡王萧煜即将入城,天下首善之地的东都一时间风起云涌,酒楼茶馆中每日都有人高谈阔论,有京城士子在暗中串联,准备在萧煜入城时,拦路怒斥他目无君父,责问他为何要做国之巨贼。也有二流权贵们冷笑着,打算看萧煜的笑话。这东都可不是中都,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更有不少大家闺秀,富家千金,又期盼着这位西平郡王早些入城,也好让她们见识一下,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才俊豪杰,能让西北改天换日。
只是这个朝堂上最顶尖的那一小拨人,却鸦雀无声。
上面不说话,下面自然只能猜测,一时间说书人也有了题材。今天是四月初八,大概还有两天功夫,萧煜就会到达东都。此时东都城中已经满是不管真假的说书声。
一名身材高大,头戴毡帽的老者走进流泉楼,在大厅中要了一张桌子,一壶黄酒自斟自饮。
老者年纪已经极大了,脸上皱纹如沟壑堆叠,可流泉楼掌柜却丝毫不敢怠慢半分,能在外城中支撑起这么大一片基业,不说背后的东家,掌柜的本身早已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这老人身上的衣服看着不起眼,但细瞧之下就会发现上面绣满了暗纹,别人或许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掌柜的可是心中肚明。这是暗卫中人,瞧这架势气度,最起码也是统领以上的大人物。虽说如今暗卫已经大不如当年,但也不是他这种小人物可以得罪的,小心伺候着总是没错的。
此时酒楼一楼中有一名干瘦老者正在说书。
说那草原大战,说那徐林出兵,说那水淹大军,最后说到了西平郡王与那秋叶道人并骑入中都。
老者端着黄酒,面无表情地听说书人娓娓道来,久久未动。
一直到说书人说完,老者才将手中黄酒一口饮尽。望着窗外的阴霾,轻叹道:“大公子。”
第六十二章 拦路()
天阴沉沉的,朔风夹杂着雪粒呼啸,迎来了正面四十年的第一场春雪。
萧煜放下窗帘,收回视线,对一旁闭目养神的秋叶说道:“关内的雪比起塞外的雪,倒是温柔了许多。塞外的雪是会死人的,而这关内的雪,却可以做士子们的景色。当然也不是绝对,毕竟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秋叶没有睁眼,只是淡淡开口道:“这可不像是你的性子,怎么还学会伤花悲月了?”
郡王马车庞大,几乎感觉不出太大颠簸,萧煜拿起桌上黄金小铲,铲了一块淡白色的龙诞香,平静道:“只是感叹世事无常,以前我不信命,总觉得自己有一天能叫日月换新天,不过经历的事情多了,才知道还是逃不出一个命字,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不是萧烈的儿子,而是一个平民家里出来的孩子,如今会是一个什么光景。”
秋叶被勾起一点兴趣,睁开双眼,问道:“你是怎么想的。”
萧煜大概是做了西平郡王之后,终于尝到了孤家寡人的滋味,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平心交谈的对象,丝毫没有藏着掖着的意思,直言道:“如果我只是出身平头百姓家中,没有外公给我洗髓伐骨,就不会有我今日的偷师万法,没有萧烈这个父亲,我也不可能当上驸马都尉,更不会被傅先生看中,也就不会有后来的草原之行。”
秋叶若有所思。
萧煜长叹一声道:“兴许那样的我还在为了该怎么踏上修行之路而苦恼,或者幸运些,被哪个宗门收入门墙,这空正为了从外门弟子变成内门弟子而努力。即便再幸运些,得了哪位前辈遗蜕,至多不过是个鬼王的命数而已。,这就是命,有人生下来便能坐拥天下,有人挣扎了一辈子,还是个普通人。最大不公,莫过如此,所以这天底下才会有那么多的人不服命,才会有人喊出了那句我命由我不由天。”
秋叶轻拍了下手,玩味道:“那你信命还是不信命?”
萧煜淡淡道:“命是什么?上古先贤说得很明白,命字,人一叩,你信了,你服了,叩首了,这便是认命了。至于我,以前是不认命的,但是现在认了。”
秋叶沉吟了一会儿,终于开口道:“因为林银屏?”
萧煜皱眉反问道:“如果有一天慕容变成了今日的林银屏,你会怎么样。”
秋叶眼神淡漠,平静道:“我会送她一程。”
三彩的香炉中嘭的一声闷响。
车厢内归于安静。
说到这儿,萧煜意兴阑珊,他与秋叶看似是一种人,其实是两种人。萧煜是看似无情实在有情,秋叶则是看似无情实则亦是无情。
众所周知,萧煜有两大心腹,一是诸葛恭,二是林寒。这次萧煜只带了诸葛恭,而让林寒留在林银屏身边,也是存了让林寒多照看着林银屏的心思。
这时,诸葛恭在马车外轻敲了一下,这才禀报道:“殿下,有人拦路。”
萧煜皱了皱眉头,问道:“是谁?”
“是秦姑娘。”
萧煜愣了一下,然后起身道:“我去见一见。”
萧煜下了马车,果然看到秦穆绵身背瑶琴站在驿路中间,身后依旧是跟着赤手空拳的易,当初在巫教祖庭一战,易被重伤,其后便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露面。秦穆绵看了眼一身蟒袍的萧煜,啧啧道:“我如今是该叫你萧煜呢,还是郡王殿下?”
萧煜习惯性地捏了捏手,淡然道:“叫萧煜就行。”
秦穆绵忽然问道:“你那位公主殿下呢?没陪你一起来?”
萧煜平静说道:“她最近身体不好,不适宜长途劳顿。”
秦穆绵微一挑眉道:“你倒是怜香惜玉,既然如此,那你介意载我一程么?”
萧煜皱了皱眉头,不过还是说道:“可以。”
一身短打扮的易在见着萧煜之后,就如临大敌,当初在巫教祖庭之中,萧煜就已经让他视为平生大敌,而如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