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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祈祷身后还跟着足够的人,去冲击那道战线。
距离很近了,当面的步兵举起弓。
“快跑,女孩,快跑!”他催促着战马。母马身上也披着马铠,他有硬冲的资本。
羽箭碰到盔甲,射进盾牌,一声脆响,两声钝响,他挡下了所有攻击。只要再往前几步,就能结束这场战斗。他看清了阵地中央的将军,东方人不戴面甲,里昂认出了他。那天谈判这个将军也在,就是他告诉海伦娜自己不是什么蒙古大汗的臣民。
他是第三个法师吗?没关系,他很快就是个死人了,里昂拿稳了长剑。
夏天雨水充沛,是植物生长的最佳季节。这里的草地长势良好,一旦踩进去,就没到了人的膝盖。
面甲的缝隙影响了观察,可他的母马不傻。人马具甲拖累了速度,也救了里昂一命。坐骑有足够的时间发现那些插入泥地的拒马,马儿及时转身,带着他往侧面跑。紧随里昂的那些轻骑兵就没这种运气了,有的人速度太快,直接撞到了拒马上。异国的弓手再次抽出箭,举起了造型独特的长弓。
他中了四箭,有一根箭扎进了盔甲的缝隙。里昂咬着牙拔下来,感到大腿上多了一块湿润的部位。
我受伤了,他跳下马,举着盾牌往前走。
“都下马!”他回头大喊。
弓手让轻骑兵伤亡不小,但骑士都还在,下了马凭着盔甲好,战技高,一样能冲进去。
骑兵服从他的指挥,举着盾牌肩并肩站好,拒马后的东方人朝盾墙射箭,眼见没什么效果,索性停止了射击。弓手退向后排,公爵家的步兵端着长枪迎上来。几个穿着全身甲的骑士混在里面,不知道有没有公爵的儿子?里昂克制不住这个想法。
“勇者阁下,能再见到你,是我的荣幸。”公爵家长子是带着真挚的感情说出这句话的。那个年轻人叫杰洛特吗?生死相搏的地方,顾及不了太多东西。里昂弯下腰,捡起了军团的战旗。
他来回挥舞着手中的红旗,直到远处的红旗做出了回应。小舒尔茨看见他了,等步兵上来,瑞克公爵就输定了。
长枪撞上了盾墙,里昂把手搭在前排人的肩上,举起剑朝着盾牌的缝隙乱刺。每一击,都有刺进肉体的迟滞感。瑞克军骑士太少,步兵太多,打这种近身战很吃亏。在又刺中一个人之后,里昂突然想起了什么,他猛地回头。
魔像,东方人的魔像就站在他身后不远处。
骑士们都顶在前面,已经越过了拒马,地上满是瑞克军的尸体,他不能让该死的木头傀儡破坏这一切。
里昂脱下头盔,举着剑冲过去,他没想好怎么跟一个巨型傀儡打架,但他能做的并不多。
魔像一爪子拍飞了他,像是打一只苍蝇。里昂被抛向空中时,还能看见魔像冲向了骑士们,他的骑士在魔像面前,就像是孩子的玩具,他看见……
地面以极快的速度接近,剧烈的撞击使得他无法动弹,后脑甚至感觉不到疼痛,只有麻木。他强忍着耳鸣想靠双手把自己撑起来,左手才刚刚触地,疼痛便让他忍不住大叫了一声。左臂肯定是断了,他尝试用右手单独支撑。
就在他撑起了上半身,打算站立时,有步兵注意了他,他们身上穿着黄色的罩衣。那人拿着长矛,对准了他的脸。里昂伸手去找长剑,这个动作让他失去了平衡,被迫再次用了左手。
他疼的直冒冷汗,敌人嘲笑着他,一脚踢飞了刚到手的武器。矛尖就贴着他的鼻子,步兵难得有个机会对付骑士老爷。他似乎在想是活捉了要赎金好,还是杀了里昂,能回去吹一辈子的牛。
一群身穿白色罩衣的骑士打断了步兵的美梦,手持长矛的那位被战锤砸到了头盔,里昂眼看着他被头盔里冒出的血遮住了眼睛,那人倒在了他身边。里昂再次想要站起来,这一回,有人向他伸出了手。
是鲁道夫,大团长很不喜欢戴头盔,他标志性的光头总是那么显眼。骨头快速愈合的滋味非常痛苦,剧痛中夹杂着难以忍受的搔痒,以及令人头发倒竖的“喀嚓”声。他动了动指头,右手又能重新握拳了。
大团长觉得很满意,他结束了祈祷。
号声响起,绿旗和海怪旗向后退,瑞克军要跑了。
我得去追,结束这场战争……刚走出两步,里昂就跪倒在地。他只能眼看着东方人的魔像一头扎进小舒尔茨的步兵队,不像是去战斗,倒像是自杀。
大团长叹口气,扶着里昂再次站起来。
“瑞克公爵跑了。”里昂看海怪旗离得越来越远,东方人维持着阵型后撤,向任何靠近的骑兵射箭。而骑士们呢,他看向自己被魔像打飞的地方,草长得太高太长,遮挡了视线。只能看见有些失去主人的战马,在那里徘徊。
“是的,他跑了。”大团长帮助里昂站稳脚跟。
我只是跟公爵打了个平手而已,如果那天晚上我留到最后,也许现在就赢了。他原本以为自己会感到愧疚和悔恨。
可惜他唯一能回忆起的,就是如何将匕首捅进了女孩的身体。那是一把锋利的匕首,轻易刺破了裙子,划过了肋骨的缝隙。
女孩眼睛睁大了,她张着嘴,是想求我住手吗?
他真的打算停手,泰拉作证。
深入肉体的匕首在心脏上找到了落脚点,他冷漠的转动刀柄,血从女孩的嘴里流了出来……
就让东方人跑吧,就让瑞克公爵逃跑吧。里昂坐在草地上,双手捂住脸。
一个女孩的死亡,竟然带给了他愉悦的感觉,里昂觉得毛骨悚然。
相同的经历,他只在一个地方体验过。
那时候,他还是个死人。
第129章 关于传送术的多种用法()
不同于别的贵族,维克托公爵不长住封地,他在都城另有房产,领地的家务事都交给长子打理。比起跟农夫收租子,骑马在乡间打猎,公爵对魔法更感兴趣,这让他的家族在贵族圈里很受排斥。
如同大多数的法师,公爵的大宅也没什么人来,荒凉到门可罗雀的地步。贵族们都躲的远远的,生怕被公爵一个眼神,便在不知不觉间签下了出卖祖产的契约。这类无聊的市井传说荒诞不经,法师塔严禁法师对本国人使用魔法,除非是自卫。为了法师阶层的生存,这条规矩执行的相当彻底。公爵在前年的地母升天节被暴民袭击,他依靠保镖帮忙才得以脱身,全程没施放法术。
佣人给他开了门,艾伦出来接的他。公爵的次子身宽体胖,头发稀疏,跟人讲话时,极力避免眼神接触。山姆自认为好多了,他控制了饮食,改掉了熬夜的习惯。
看着艾伦这个样子,他觉得看到了从前的自己。山姆说明了来意,艾伦把他留在大厅,独自走上楼梯。
不一会,公爵下来了。山姆鞠了一躬,犹犹豫豫的在想要不要亲吻他的戒指。他也是贵族不假,但他的家族经过上百年的衰退,穷困潦倒,不得不卖掉了祖传的城堡,缩在乡下的庄园度日。偏偏他又选择成为法师,也许再过一代人,威利家族就会消失于贵族的名册。
公爵免去了他的麻烦,再简单的交代过儿子后,便领着他出了门,茶都没上一杯。山姆能理解,公爵的宝贝女儿还在前线,能尽早结束战争,对他很重要。坐上马车,山姆又跟公爵补充了点细节,公爵不时点着头,听的很认真。
法师塔离公爵家并不算远,马车很快就到了。山姆仰头看着这座高塔,顶端仿佛冲入了白云之中。他发出了一声无可奈何的叹息,公爵拍拍他肩膀,先行进入。
我不用非得上去,反正召唤法术也用不到我。心里这么想,脚步却停不下来。谁叫他答应了自己,一定要改掉以前的那些毛病,去当一个大法师,一个令人尊敬,让女人转不过眼的法师。
山姆渴望爱情,他想有个女孩真心爱他,身无分文也愿意跟他去天涯海角,而不是瑞克公爵送上门的妓女。威利家族也有过辉煌的过去,山姆心里深藏着一份自傲。
我的曾祖父是远近闻名的骑士,得过三次比武大会的冠军。我的外公是个高阶法师,有一种法术以他的名字命名。他一路想着,总算攀上了最后一级台阶。公爵比他快多了,快到他就没见到影子。好像所有的高阶法师在爬楼梯上都没遇到过困难。
难道他们用了某种魔法?这注定又是一个未解之谜。
集体吟唱咒语的声音飘出了传送室,即使双腿像是灌了铅,山姆仍然喘着粗气挪动脚步。
绝不能错过一个大活人走出那面镜子的场面,我非得亲眼看看不可……
吟唱声停止了,紫色的光晕从门口溢出。还差两步了,我要赶快,山姆扶着墙往门口移动。学徒时代的传说,法师塔的终极法术之一,能打破空间限制的召唤术,谁不想看啊。
终于到了门前,他迫不及待的朝里面探出了头,刚好被闪耀的蓝光晃晕了眼睛。
“请原谅,呃,徐先生。”东方法师已经自我介绍过了,但梅林就是念不出他的全名。好在东方人的姓氏只有一个音节,他勉强能说出口。
法师塔的大法师是为山姆道歉,艾米莉的学生直视强光,导致他暂时失明。山姆捂着眼睛满地打滚,在异国人面前大出洋相。还没等完全恢复,他又厚着脸皮贴上来,说着精灵语跟东方人套近乎。不过梅林也承认,胖法师的精灵语比他好多了。
来自东方的同行宽厚的笑了,他连连摆手,嘴上说着:“不打紧,不打紧。”
山姆很得意,大法师明显没听懂异国人说的话,周围这群老家伙也一样,包括维克托公爵。自蒙古部落攻灭了宋帝国,东西方法师的交流便中断了。将近一百年下来,老学究们的精灵语水平大幅度退化,还不如靠海贸维生的水手。
“许大人,初到蔽国,有招待不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