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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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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超刚离开,法院却开始高速地运转,饶清华直接下令,“小钟,立刻将这件案子分给审理邹美莲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民一庭。”

    “下午要召开审委会,马上将这件案子排上议程,民一庭拿出处理意见到审委会讨论。”

    案子随即分到民一庭,民一庭的合议庭立即对该案进行了分析讨论。

    合议庭分成两派观点:一种是认为应该直接驳回,因为根据一事不二诉原则,法院已经支持了邹美莲的精神损害赔偿,邓志辉再就医疗事故提起性福权诉讼,构成权利主张的重复。再者邓志辉在本案中没有诉权,遭受损失的是邹美莲,邓志辉本人并没有什么损失。”

    “另一种是认为应该适当给予赔偿。不过持这种观点的法官认为,原告邓志辉要更改诉讼请求,不能以性福权赔偿为诉求,因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性福权概念,而应该要求x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两种意见提交到审委会上,也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有审判委员会委员支持第一种观点,也有赞成第二种观点的。

    有委员如是说,“这种案子就是不应该支持,要予以驳回,法院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然法律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我们就不能给予支持。办这个案子有风险啊,我们应该慎重起见,一旦支持原告的诉请,全国上下多少案子会效仿呢,我们要考虑维护社会稳定。”其他委员中不乏点头赞同的。

    眼见着众委员颇为赞成驳回的意见,饶清华急了,连忙大声发言,“性福权在法律上虽然没有直接明确这个概念,但《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民事权益’应该涵盖性福权这项权利。从案情来看,邹美莲的受伤部位确实会影响其夫邓志辉的性权利。对这个事实,我们应该都是认可的。”

    “现在争议的就是法律的规定过于宽泛,对于性福权我们如何处置。本案已经引发媒体的广泛关注,我们处理不慎,很容易落人口舌。”

    “这件案件,驳回和支持诉请均有道理,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要处理正确,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一点,不要忘记我们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人民法院工作宗旨出发,我们应该站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这一边。”

    “这才是正确的司法观,也才是正确处理矛盾的态度。因此,我个人认为应该支持原告邓志辉的诉请,被告x医院要适当给予赔偿。”

    “当然,性福权这个概念还没明确,直接提性福权赔偿不够稳重,也容易引发社会争议,对此我认为要求原告方修改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媒体现在聚焦该案,待原告修改诉请之后,我院应做双方调解工作,以2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宜,调解结案。不要去进行审判,如果宣判,不管是支持还是不支持性福权,都会引发争论。调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能让双方乃至大众都无法可说。”

    “因此,我个人认为,应该要求原告变更诉请为精神损害抚慰金,民一庭主动去做调解工作,调解标的以2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标准,争取调解结案。”

    饶清华的意见一说,立刻赢得大多数人的赞同。经过审委会投票表决,最终饶清华的意见得以通过。

    很快,民一庭的法官就联系李超,告知其要变更诉讼请求,将性福权赔偿变更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只是换一种说话而已,实质上还是指性福权赔偿。李超的目是给广大受害人建立一个性福权赔偿的案例,法院的做法并不影响其目标的实现。因此李超配合法院,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变更诉请之后,法官又通知被告方前来。待双方到齐之后,法官在接待室开始做调解工作。

    “今天召集大家过来,在庭前就双方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希望双方本着友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地面对纠纷,妥善化解矛盾。”

    “被告,你说下你方的意见。”、

    胡主任有点发懵,不知如何作答。张梁翰对胡主任解释道:“胡主任,现在法官问咱们医院的调解意见,也就是医院同不同意赔邓志辉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同意,愿意出多少钱。”

    胡主任听了脸一寒,头立马摇得像拨浪鼓,断然否定道:“不赔,这还有赔啊!”

    调解工作一开始就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对着胡主任做思想工作,“被告,你们也别一上来就说不赔钱,你们医院确实是发生了医疗事故,才导致原告这边受损……”

    胡主任打断法官的话,急着争辩道,“我们是发生了医疗事故,但我们已经赔了受害人邹美莲二十多万,邓志辉又没受伤,我们凭啥赔他钱啊?没有这个道理啊!”

    承办法官耐心解释道:“这起医疗事故中虽然身体遭受直接戕害的是邹美莲而不是邓志辉,但邹美莲的身体受伤最终导致正常的夫妻生活情趣受损。”

    “那么受影响的就不止一个人,邓志辉也是直接的受害人。原因就是夫妻生活必须夫妻双方共同配合进行,而作为丈夫因为妻子的伤洞影响了性生活的和谐与趣味,正常的夫妻生活的权利受到侵害;对邓志辉而言在精神上及肉体所造成的痛苦也是显而易见的。”

    “夫(或)妻过正常夫妻生活的权利应包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的“民事权益”当中,当该权益受侵害时,权益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所以,邓志辉有权要求赔偿,你们医院要认识到这一点,不是以为大声嚷嚷着不要赔,就不用承担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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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法院调解() 
听了法官的话,张梁翰心底一阵失落。看这情形,法院的意思是支持原告邓志辉的诉请。之前张梁翰还怀着胜诉的喜悦,可法官的话直接给他浇了个透心凉。

    难道这次要胜而复败,惊天逆转,再次输给李超。张梁翰想到这,心就隐隐作痛。

    法官的一番解释兼教训,将胡主任的嚣张气焰给压了下去。胡主任不敢再嚣张,低声埋怨道:“我不是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吗?不是你问我意见的吗?”

    听到胡主任的埋怨,法官直接说道:“法院不是光办你们一件案子,工作这么忙,我们召集你们来,也是为了妥善处理纠纷,才找你们双方来调解。”

    “x医院,如果你们还是认为不需赔付,那根本就没有调解的必要,我们法院工作很忙,不会剃头乘凉做无用功。”

    法官的语气很严厉,这是法官有意做出的姿态。

    做调解工作,法官一定要能镇住双方当事人,占据心理优势,这样才能使双方让步,接受妥协的调解结果。

    胡主任也是堂堂妇产科的主任,被法官训得脸有点挂不住了,嘟嚷道:“法官,本来就是他们没理,就算告到最高院去,也不可能要我们赔钱啊。”

    法官见好?歹?胡主任就是不给面子,当即也火了,大声地道:“行,我们法院是一片好心,为你们解决纠纷。既然你们医院认为自己根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那好,就如期开庭。反正现在媒体传得沸沸扬扬,天天在帮你们做免费宣传。”

    “你们既然不愿意解决矛盾,那就让媒体多帮你们增加曝光率。”

    法官这话可是一针见血,让胡主任瞬间哑口无言。这些天媒体上铺天盖地的宣传,他们医院可是没少受奚落和指责,变得声名狼藉,连病人都不咋上他们医院了。

    胡主任当即变成了乖乖女,低着头不敢再叫唤了。张梁翰连忙出面打圆场,笑着说道:“肖法官,我们不是不同意调解,只是我们已经全款赔了邹美莲20多万,一时间有点接受不了。”

    法官先是驳斥道,“这有啥接受不了,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如果尽到谨慎义务也不会有今天的事。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那就要正面面对,想逃避责任,那是不可能的。”

    法官先是说硬话,接着法官的口气软下来,指着李超他们说软话,“何况,原告方也主动变更了诉讼请求,不在提出性福权赔偿,而是改为精神损害抚慰金,这对你们医院面子上也好看些。”

    “而且今天能调解成功的话,对双方都有好处。你们医院是与受害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谅解,免得被人说三道四。原告邓志辉也不再为这个小案子跑来跑去,浪费时间精力,当场就可以拿到钱。”

    “法院是为了你们双方当事人着想。被告方,你们好好考虑考虑!”

    这一硬一软的说话技巧,让人不由自主地会跟着法官的思维走。胡主任沉默着没有表态,法官随即要李超他们先出去,法官要单独做被告的工作。

    李超他们刚走出接待室,就隐隐听到里面传来的劝说声。

    过了大概十来分钟,胡主任黑着一张脸走出来,踏出接待室门口的时候,差点绊到门槛。

    张梁翰也是一脸的失落地出来,勉强对着李超笑了笑,说道:“李律师,肖法官叫你们进去。”

    李超进去之后,法官就一脸严肃地说道:“你们刚才也看到了被告那方的态度,强硬得很,就是不愿赔偿。我狠狠地压了下他们,让他们无论如何都要赔一点,他们这才同意出些钱。”

    这也是做调解工作的技巧之一,先是强调困难,接着表功,说明法官如何千辛万苦才做通对方工作,对方适当让了步,通过这些话语,降低当事人的期望,这样双方慢慢就能达成一致。

    果不其然,法官继续劝道:“你们也看到要求赔偿的难度,再者李律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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