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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肖恩对自己逃跑的本领颇具信心,但是当面对的是一名大骑士,心底也难免发虚。
至于那些安迪斯山民,肖恩已经顾不得了,他已经做了自己所能够做的一切,最后甚至不惜赌上自己的性命,已经重创了对方的关键人物,将那名可怕的人形怪物牵扯在了原地,剩下的就生死由命了——这并不是夸张的形容词,刚刚肖恩确实在赌命,赌那名大骑士对那名年轻贵族的忠诚度,也在赌大骑士的责任感,若是大骑士的品行稍微差池一点,放弃救援,而是全力进攻他,巴特利固然一死,他肖恩也要跟着陪葬。
将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别人的一念之间,对这种事情,肖恩素来深恶痛绝。
面对那名狡猾猎人越来越远的身影,大骑士阿尔杰只能愤怒大吼一声,让自己守护的人受伤,已经是失职了,若是让其死亡,那就真的罪不可赦,就算费伦家族不追究自己的责任,自己也将名声扫地,只有自我流放一途可走。
巴特里虽然没了一条腿,但是一时半会并没有生命危险,烈焰箭高度浓缩的热量,直接将他断腿上的伤口给烤焦了,不用担心大出血,确认了这一点,阿杰尔直接将惨嚎连连、疯狂咒骂的巴特利捏晕了,然后一手夹着他,一手持剑,开始了疯狂杀戮。
即便是这样,安迪斯山民中依旧没有他的一合之敌。
没有办法形容他的剑术。
整个过程就是他走过,出剑,杀掉。
每次用的都是剑术中最最基本的劈砍、直刺、上挑,这是每一个剑术学徒上手之后都会学的东西。
若是硬找找一个形容词,那就一个字快。
不仅是出剑的速度足够快,剑术所走的距离也足够短,别人手中的武器才刚刚抬起来,他已经开始收剑了。
当有足够的力量、速度和反应作为支撑的时候,那种繁华的招数反而是没用的,这种直截了当剑术,反而最具杀伤力,也最节省力气,无所谓好看不好看,能够杀人的剑术就是好剑术,这也就是所谓的返璞归真吧。
若是再将这种犀利的场景放在热血沸腾,厮杀冲天的大环境下。
什么叫艺术?
这就叫艺术。
一门杀人的艺术。
在这种势不可挡的剑术下,就算是悍不畏死的安迪斯山民很快也被杀胆寒了。
他们无所畏惧不假,前提是他们死的要有价值,若是面对的是一面倒屠杀的话,他们反而变得十分惜命,眼见事不可为,剩下的安迪斯山民悲声高呼,纷纷的向山林中撤去。
这种情况下的撤退,即便是安迪斯山民总体占据上风,也算不上有秩序,别说是地上的那些伤员,就连那些稍微反应慢点的,也被迫留在了原地,陷入团团重围中,好在整个狩奴队伍都被打蒙了,打怕了,别说是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就算是反应过来了,也没什么追击欲望。
这个时候便显出了大骑士的局限性,他们的强悍的武力在某些时候可以当成一支小型军队用,但是绝大多数时候,他们只能够击溃,却没有办法全歼。
之后的场面就有点血腥了,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留在原地的安迪斯山民,面临的便是一面倒屠杀,那些幸存的狩猎士兵用自己最残酷、最血腥的手段对付着他们,用以宣泄刚刚濒临死亡的大恐惧。
“滚。”大骑士阿杰尔将一名玩凌迟上瘾的狩奴士兵一脚踹飞,冷冷的环顾四周,“你们可以杀掉他们,却不可以折磨他们,用这样的手段宣泄恐惧是无能懦夫的行为,直面自己的恐惧,才配称之为战士。”
“你算什么东西,老子杀了你……”那名被踢飞的狩奴士兵明显不认识阿杰尔,这并不奇怪,别说是班森带来的人不认识他,就算是巴特利带来的人,也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他的身份,从头到尾,他只是跟随在巴特利身边充当一名沉默寡言的守卫,若不是巴特利被肖恩盯上,被迫出手,就算是整个狩奴队全灭,只要不威胁到巴特利的安全,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一名大骑士出现在狩奴队里面,是一件无比掉身价的事情。
即便是出身最底层的贫民,只要你拥有了大气实际的实力,无论去找哪一位贵族领主,他们都会以礼相待,若是肯为其效命,一块骑士封地、一座庄园、一个勋爵名头是妥妥跑不了的,上了战场,最起码也是百卫长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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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重整()
最底层贫民出大骑士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这种可能性十分低,就算是有百分之九十九也是那些贵族领主培养出来的。
与天赋无关,只与财力有关。
但就算一个人绝顶天才,但是家境贫寒,一天到晚的连顿饱饭都吃不上,又哪里来力气磨练各种技巧,穷苦人家孩子,若是不下地劳动,出去玩都是要挨骂的——这不是开玩笑,而是贫穷的真实写照。
阿沙恩大陆有一句名言,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必须用一副好胃口。
每一个骑士都是出了名的大胃王,而一名大骑士更是如此,一顿半只羊、十斤饭菜,对他们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不然你以为他们怪物一样的体魄是怎么来的?
冥想炼气?
这只是一个笑话,即便是拥有血脉能力的术士们,也不会将外面的能量引导进自己的体内,那是一种谋杀,对自己的一种谋杀。
当然了,这也可能是他们的境界不到,没有办法做这种超凡脱俗的事情,只能用最世俗的办法锤炼自己。
为什么一旦成为骑士,效忠的贵族领主就会赐予庄园?
创造财富只是屁话,只有一座庄园的出产供给才能让这名骑士保持巅峰状态,一座由十个家庭组成的小型庄园,供给一名骑士勉强能达到收支平衡——当然了,并不纯粹指骑士的吃喝,还包括骑士的马匹和两名扈从,以及简单的武器铠甲维修,至于打造新的武器和铠甲,那就需要骑士自己想办法了,很多骑士的铠甲是从自己的父亲、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那里传承下来都有可能。
说那些武器和铠甲都是传家宝,具有辉煌历史之类的话,都是哄人哄自己的屁话,还不是因为没有多余的钱财,打造全新的武器铠甲,若是有这个能力的话,孙子才不会去打造新的,刨除时代的变迁,锻造工艺的进步不说,那些老古董已经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的修修补补和改造,锋利度和防护度都差强人意不说,就算是手艺再高的改造,也不如量身打造的合身。
没见那些有实力的大贵族从来都是将自己的传家宝摆放在城堡***人瞻仰,自己上战场穿的都是用最新工艺量身定做的全新铠甲。
万事总有例外,若是这些老古董足够老,老到是从三百年前安迪斯帝国,乃至千年前精灵帝国流传下来的,那就完全是另一种情况了,因为这样的铠甲通常会有某些奇特能力,小到增强使用者的某项能力,大到能够影响一场战役胜负。
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拜伦联盟王室兰斯洛特家族掌握的勇气之剑,据说这把剑拥有神奇魔力,即便是平时最软弱的人,当在这把剑的光环笼罩下,也将爆发出媲美精锐老兵的勇气,凡是由兰斯洛特王室主导的战争中,只要这把剑现身战场,就未曾败过,所以这柄剑又被称之为胜利之剑,已成为兰斯洛特王室最大象征之一。
传说这把剑就出自当年精灵帝国最著名的锻造大师埃文斯,这位喜欢用一片生命之树的树叶作为署名标志的精灵锻造大师,终其一生只锻造了七柄武器,每一把都在历史上留下了自己辉煌篇章,不过那六把已经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只有这把勇气之剑,阴差阳错的流传了下来。
成为一名骑士永远是那些穷苦孩子家遥不可及的梦想。
言归正传,大骑士阿杰尔并非出身贫民,而是贵族出身,曼育军领有名有姓的家族,可以上溯到拜伦联邦建邦之初的那种,他从刚出生起便有世袭爵位,虽然只是最底层世袭男爵,但也是掌握了一个城郡好几万人口生杀大权的人,若非受限于年少轻狂时轻易许下的守护誓言,就算杀了他,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至少不是以这种玩闹的形式——若是执掌数千人乃至上万人大军征讨安迪斯山脉的野蛮人的话,他自然不会像眼前这般藏头藏尾。
现在已经暴露了,阿杰尔就不再打算掩耳盗铃,掌握这支已经处于崩溃边缘的狩奴队自然是他首要做的事情,想要带着身负重伤的巴特利活着离开大山,他还需要这些人的协助。
至于刚刚质疑的他的那名狩奴士兵,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他一剑枭首,成为了杀鸡儆猴中的那只鸡——他说的话有没有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服从,而绝对武力是让他们服从的最简单方法。
每一名大骑士都是一名优秀的基层军官,就算原本不懂军阵,当成为大骑士后,也必须补足这一短板,因为在千变万化战场上,一人之力终归有限的,别说是大骑士,就算是那些冠军骑士,也不敢独自冲锋——无数残酷事实已经证明,拥有自己亲卫队的大骑士的死亡率远远低于没有亲卫队的大骑士。
出身贵族、从小便接受良好教育的阿杰尔自然不会太差,整顿一支仅剩下一百二三十号人的队伍手到擒来。
士兵重新聚集起来的第一件事情自然是搜集伤员,顺便给那些还喘气的安迪斯山民补上一剑,阿杰尔刚刚阻止那名狩奴士兵,除了杀鸡儆猴因素外,只是单纯不喜欢那种发泄情绪的虐杀,可没准备放这些跑不掉的安迪斯山民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