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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术起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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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谁先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安迪斯山民的歌谣,很快便得到了所有安迪斯山民的响应,一开始只是低低的吟唱,在那些狩奴人的拳打脚踢中,声音变得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嘹亮合唱,似乎整座山脉都在回应他们。

    “全能的上帝,快让他们住嘴,快让他们住嘴。”即便是没有经验的巴特利也感觉有点不对劲。

    他们的队形拉得太长了,而他们这次捕获的奴隶又实在太多,先前方便管理,将所有的山民奴隶和狩奴士兵进行了分队,一个小队看一个小队的山民奴隶,队形集中的时候,这么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当队形拉薄的时候,问题就有点大条了。

    每个狩奴士兵小队面对的将是比自己多一倍的山民奴隶,这种情况别说是巴特利这个新手没想到,就算是班森以及那几名雇来的狩猎队队长这样的老手也没预料到——像这种大规模联合猎奴,他们也是第一次经历,以前的经验有点不合用,最重要的是,他们只是高级雇员,在两名贵族老爷的面前话语权实在薄弱的可怜,一直被甩在队中和队尾维持秩序,先前做决定的时候,他们根本不知道,等到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整个队伍已经开始下山了。

    脸色本来就跟吸血鬼有一拼的年轻人,此刻的脸色更加白了一分,与完全不懂安迪斯山民语的巴特利不同,这么多年耳听目染之下,他多少能听得懂安迪斯语,他知道这首歌谣的名字和其背后的故事——法埃特沃。

    一个安迪斯山民的名字,原本很普通名字,翻译成拜伦语是大山的意思,这样的名字在安迪斯山民中每一千人就有一个叫这名字的。

    但是在十年前,有一个也叫这个名字的安迪斯山民凭借着一张弓、一群猎犬,生生用了十几天的功夫将一支毁灭他的村寨,杀害他的妻儿的狩奴队拖死,自己最后也筋疲力尽而死后,这个名字对安迪斯山民就有了特殊含义,然后一首通俗易懂,又十分激昂的歌曲诞生了,用一种比瘟疫蔓延还要恐怖的速度传遍了整个安迪斯山脉,无论男女老幼,就连刚刚降生的婴儿好像都会唱这首歌,也是从那以后,狩奴队狩奴难度成倍的提升,很多安迪斯山民宁可赴死,也不愿意被抓住当奴隶而屈辱的活着,所以这首歌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反抗之歌、赴死之歌。

    现在这些安迪斯山民唱起了这首歌,想要做什么,不言而喻。

    “仁慈的主,保佑他们,不要这么做,千万不要这么做。”班森全身紧绷,已经按在利剑上,心中暗暗祈祷,希望这些安迪斯山民不要干傻事,并不是他怜惜这些安迪斯山民的性命,而是现在的队形对他们实在是太不利,一场乱战下来,他们的损失绝对少不了,若是他带来的神射手损失几名,就算是他带回去的安迪斯山民奴隶再多十倍,也少不得一顿鞭打,更何况这种情况下的杀戮,谁也收不了手,到时候他们只能够空手而回,他将会成为巴士底最大的笑话——带着一支军队,竟然没有捉回一个奴隶。

    “不要这么做,千万不要这么做。”同时暗暗祈祷的还有蛰伏在距此不足五十米的肖恩,歌谣中的每一个字都像利箭一样狠狠刺入他的心中,让他疼痛莫名,有种这些安迪斯山民会被他害死的错觉。

    因为这首歌谣正是出自他之手,不仅仅是这首歌谣,就连那个所谓的名叫“法埃特沃”的年轻安迪斯山民英雄也是他一手杜撰出来,也不想想,这个故事中所有的人都死了,又是谁将这首故事传出来的呢?

    那个时候,肖恩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没有几年,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残酷性,用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理想目光看待这个世界的现实问题,对于安迪斯山民的悲惨遭遇义愤填膺,然后带有这么一个励志和反抗的故事与歌谣诞生了。

    只是让肖恩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粗制滥造的故事和生搬硬套的歌谣,散播的速度如此之快,就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推动,也或许是生活在无尽困苦中的安迪斯山民实在太需要一个属于自己民族的英雄和一首鼓舞自己的歌谣。

    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故事还是歌谣,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丰富和美化,尤其是那首歌谣,无论是曲风还是歌词,经过简单微调和改良后,竟然变得十分完美,就算是肖恩唱起来,也感觉无比慷慨激昂,跟前世的国际歌有过之无不及——也不知道是在传唱的过程中,经过无数人改良,还是某个人的美化,若是个人功劳,那个人的音乐天赋绝对是大师级的。

    从那以后,安迪斯山民的抗争意识逐渐的变强了,甚至有极端的宁可带着全家人去死,也不愿意做奴隶。

    当这种情况越来越多的时候,肖恩开始质疑当初自己所做的对与错,若是没有这首歌,他们很多人或许会沦为奴隶,但是毕竟他们还活着。

    肖恩一直认为,活着比一切更重要,只有活着才有第二次机会,而死了就是什么都没有了,虽说他是重新活过一遭的人,但是过程实在太过莫名其妙,他也说不准其中究竟有多少运气成分,还是其他人也有这样的机会,验证这种事情的代价太大,肖恩从来没有动过探寻的念头,至少过去现在都没有。

    但是这种想法在安迪斯山民中并不占上风,哪怕是马歇尔这些已经被他言传身教了十几年的小伙伴,也并不完全赞同这种观点,这让肖恩感到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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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变数() 
事实再次证明,祈祷只是一种心理安慰,对事情的发展没有任何实质性帮助。

    当法埃特沃的歌声响起的时候,事情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了——经过十年的演变,这首歌已经开始融入到安迪斯山民的骨子中,成为他们的战歌。

    先动手的并不是安迪斯山民,而是狩奴队士兵。

    虽然安迪斯山民的双手都被绳索捆着,但是那种同仇敌忾的眼神,那种慷慨激昂的同声战歌,那种不分老幼悍不畏死的气势,却给人带来强大压力,就算是正规出身、上过战场的骑士也感到胆颤心惊,更别说那些良莠不齐、纯粹为了金钱而来的狩奴士兵,用杀戮和凶恶掩盖自己的胆怯是他们惯用伎俩,却不知这种手段对付那些已经被驯化的比狗还乖的熟奴十分有效,用来对付自懂事起就跟野兽、自然搏击求生的自由安迪斯山民,这只会激起他们的凶性。

    第一个动手的狩奴队士兵的利剑刺穿了一名安迪斯山民的胸膛不假,紧接着他便被这名凶性大发的山民和身边的同伴合力撞下山梁,即便山梁的坡度算不上大,但是一身铠甲的他,从数百米高的地方一路滚下去,生还的几率也不足一半。

    任何冲突对峙,当地一滴血产生后,形势就会急转而下,完全失控,这是颠不破的真理,被鲜血染红了双眼的双方爆发出了心底最野蛮的凶性,尤其是安迪斯山民,从一开始他们就清楚这种武装悬殊的反抗,只有用自己的血肉去填,才有一线机会,故而一上手用的便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或抱、或拽、或拖、或撞、或合力。

    与身边最近的狩奴士兵向山下滚去。

    凶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这句话在所有的智慧种族中,皆通用。

    现在是凶的直接撞上了不要命的,所以,即便是狩奴士兵拥有绝对的武力和装备优势,此刻也生生的被压制住了,尤其是那些身着半身甲的骑士们,在滚落撞击中,很难说是防护力带来的好处大,还是重量带出来的高速度危害更大,最憋屈的当属班森引以为傲的神射手们,先前这些安迪斯山民已经见识过他们比射雕手毫不逊色的箭术,冲突爆发后,受到了重点对待,根本不给他们拉开距离的机会,几个呼吸间,还能够站着的神射手的数量便少了一半。

    若是班森知道了,绝对会心痛的抓肝挠肺,要知道他们一连攻陷了六个安迪斯山民村寨,先后遇到的射雕手也不下于二十,除了有一名神射手走霉运被流矢擦中了胳膊外,再无损失。

    不过现在班森已经没有精力思考这些了,他现在已经陷入了生死边缘,保住性命才有机会继续考虑其他。

    当冲突已经注定不可避免,虽然明知道眼下并不是自己最佳的出手时机,肖恩依旧选择了出手——对方现在正处于高度警戒中,偷袭的成功率将大幅度降低,若是他足够的冷酷,等到双方分出生死,对方松懈的那瞬间,才是最佳的出手时间——肖恩显然做不到这一点,这辈子也不想做到这一点,因为那样的话,人就不再是人,而是一个披着人皮的冷血怪物。

    肖恩这次虽然出来的比较匆忙,但是携带的装备却一点都不含糊,将最精良的装备携带在身边,从他学会走路就已经开始培养这种习惯,而这种优良的习惯也确实给予了他回馈,让他轻易的度过了好几次突如其来的危险。

    肖恩随身携带的有两张弓,一张是中规中矩的安迪斯猎弓,这种仅有三尺长(1米)的复合弓,威力和射程相比起巴士底神射手们的四尺军弓要逊色一筹,工艺没有悬殊差别,尺寸在那里摆着,张力自然后者强于前者,小巧也有小巧的优点,安迪斯猎弓能够轻易的装入特制箭袋中,无论是在怎样复杂的环境中奔跑翻滚,都不用担心其遗失或者不慎伤损,绝对是狩猎不二选择,弓小意味着威力弱的同时,也意味着开弓距离短,开弓速度更快,所以有种公认的说法,五十米以上,军弓更强,但是五十米以内,距离越近,猎弓的弓速优势越明显。

    肖恩的另一张弓就显的比较奇特了,最明显标志,足够大,比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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