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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上缠着一条雪白的绷带的李秋水背着一个被绳子密密麻麻的捆出了许多方格的大包和杰妮站在洞前的大树下,他们即将分别。
杰妮给他塞进去了许许多多的食物,花样繁复,只要是能方便携带的,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背着大包,有些食物还没有凉透,李秋水还能感觉到些余温。
杰妮殷切的望着李秋水的双眼的位置:“你真的还会回来吗?”
“肯定的,我会回来的。”李秋水沉默了会儿,道:“我也没什么东西能送你留作纪念的,我的这把剑就留给你吧,我炼化过,你用着,以后等你到了凝种,后面也能修炼的更快一些,别忘了喂它铁沫,我用你的。
嗯,剑鞘就不给你了,里面我弄的灵剑鞘你也用不了,可能还会反而影响到你。”
“嗯。”杰妮顺从的让李秋水交换双方的剑,摸着刚刚插进腰间剑鞘的铁剑剑柄,一脸喜滋滋的,对李秋水的离别赠品非常满意。
“好了,我走了。”
李秋水正要转身离去,杰妮突然喊道:“等一下。”
“怎么了?”
杰妮望着他的脸:“把绷带拿掉,再让我看一眼你的样子好吗?”
李秋水稍稍犹豫,点点头,扶着她的肩膀双方互换了下位置,山洞那边有那头熊死去留下的血迹,李秋水掩埋了一些,但是怕还有遗漏。
李秋水摘下绷带。
“为什么不睁开眼?”
那头熊留下的血腥气还没散,就连杰妮身上因为连夜做了很多吃食,中间也用熊肉做了肉食,身上也还带着些淡淡的血腥味。
李秋水尽量的压制自己,让眼神柔和些,猛地睁开双眼,仅仅只是两个呼吸的功夫,他又迅速的闭眼,把绷带缠上。
“你的眼睛怎么这么红?”
“昨晚一直在想事情,想多了吧,你的眼睛不也一样红嘛!”
杰妮的眼睛是哭红的,听他这样说,杰妮有些羞涩的不满,不过却也没有像往常那样给他白眼。
沉默了会儿,杰妮突然上身前倾,双臂抱住李秋水的脖子,轻轻的一吻印在李秋水的唇上。
杰妮的动作李秋水全都知道,如果他想躲避的话,根本没有问题。
只是,他再是白痴也知道这时候不能闪。
然而,唇上突然而至的柔软和温暖,还有温热的鼻息,让李秋水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呆滞了,甚至连他一直在死死压制的破坏欲望都仿佛刹那烟消云散。
杰妮并不太懂,只是把唇轻轻的贴在少年的唇上,不动弹,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不住的颤动,胸脯剧烈起伏,娇嫩的脸已经是一片绯红。
短暂的呆滞之后,理智迅速回归,又等了一会儿,李秋水推开杰妮,轻轻的,仿佛手中是一个极易碎的瓷娃娃。
杰妮睁开眼,虽然羞涩,可是还是疑惑的望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推开她,她很喜欢刚才的感觉,虽然心跳的厉害让人有些苦恼。
“杰妮”李秋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总不能说我一直把你当女儿看吧?那样的话,估计杰妮肯定得以为他是有病,毕竟在杰妮的眼中,他的年纪比她还要小一些。
“嗯?”
李秋水想了半天也没能想到说什么合适,只能道:“我走了,你要好好的。”
“嗯,”杰妮低着头,突然又抬起:“秋水,你还记得那首歌吗?”
歌?他和杰妮之间,他们都知道的歌只有两首,一首是他教她的从地球带来的虫儿飞,一首是杰妮曾经在大船上给大家唱过的东庄小调我们的爱,后来又专门给他和杰西唱过几次。(忘记的朋友可以查找前面的章节,在第七十八章尾,章节名是“杰妮的爱情观”,对这首歌有详细的描写,嗯,还有第七十九章首。)
李秋水点点头:“记得。”
虽然不知道她说的是哪一首,但是反正他两首都记得。
“我会等你回来找我,一直等你。
如果你不回来找我,我会像那歌中的妻子一样,一直等你二十年。
如果你还不回来找我,我就去找你。”
李秋水记得那歌里面,妻子并没有等到二十年就跑出去找丈夫了,两人明明相遇,妻子却不上前相认,躲了起来,最终一对相爱的夫妻各自孤独终老。
丈夫死在了一个大雪的早晨,在雪地里。
实力高强的丈夫,一直健健康康的终老,突然就死了,还死在了实力弱小的妻子前面,真的是寿命自然终结吗?
李秋水更相信他是在绝望中自杀的。
本来很美的一个故事,如果仔细的探究,又满是浓浓的哀伤。
当然,对于这些,李秋水是不会说出来的。
只是杰妮突然的态度让他有些措手不及,心里很复杂,想委婉的拒绝,又无从开口。
思虑半晌,李秋水点点头,什么话也没说,一步迈出,越过少女的身影,大踏步的离去。
迎面卷来一阵狂风,
拉扯他的发梢,
仿佛,
这风也在挽留!
轻轻的雪花飞舞,
印在他的脸上,
融化,
浸透了心田!
第136章 “好运到”()
狂风呼啸,大雪又开始飘洒。
然而,除了风声比较大,李秋水却没多少感觉。
虽然树叶都脱落了,可是这丛林还是足够的幽深,风刮不进来。
不断的有积雪从高处跌落,那是在树上一直在累积的雪,雪太多,终于不能继续累积下去了,于是,在丛林的地上便也慢慢的有了更多的雪。
每一抬脚,再落下,都会发出一阵“嘎吱”声,那声音传进了耳中,也传进了心里,一次又一次的提醒着李秋水,他现在正在做的是什么。
时间慢慢的流逝,他离杰妮越来越远,他离开的时候,杰妮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在那巨石上,一直注视着他的背影,久久的不愿离去,这一切他都知道。
好多次,李秋水真的很想直接掉头回去,可是每一次他又会想起身上的怪病。
于是,他又会狠下心,继续往前走。
虽然舍不得,但是这样的离开总比什么时候他突然的失控要好的多。
眼上还蒙着雪白的布,闭着眼,如果不动用他的感知,那就是一片漫无边际的黑暗。
从现在起,他要开始习惯于这样用布遮盖眼睛,直到他找到能控制自己发狂的方法。
不用眼睛,纯粹的只依靠感知,感觉跟平时有非常大的不同。
他的“视野”永远只是一个半径三米的圆,再往外,他只能有隐约的感觉,几乎可以忽略,以前他还需要以长剑作为介质,现在已经不需要了。
以前在黑夜中行动的时候,这样的感觉,他一度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
可是现在他知道,没有。
以前,他的心静是因为他知道,只要有光明,他就还可以真正的用眼睛看到。
可是现在,他却必须强制的让自己放弃再使用眼睛,至少不到关键时刻,不能使用眼睛。
一天,两天,三天,甚至要更久的处于这么一个小小的圈子中,对三米之外的天地几乎失去了所有的观感,这是一种难以言表的折磨。
可是,现在他必须慢慢的习惯。
这丛林,他已经穿越了很多次,沿途都有着只有他、杰妮还有杰西才认得的标识,现在虽然“视野”范围大大的降低了,但沿着正确的方向走出去还是没有问题的。
“视野”中出现了熟悉的大树,于是李秋水便知道他已经到了丛林的边缘。
折了一根木棍充作拐棍,在身前随意的敲点,放慢些速度,这样让他看上去不至于太过突兀。
李秋水从魔逻镇的北面进去,在那条他熟悉的街上漫步。
狂风呼啸,大雪飘飞。
这街上现在却是连人声也没有了,他也一直都没有遇到一个行人。
这样的情形并不仅仅只是因为这风雪,还因为现在不乐观的形势。
尼尔斯作为本地势力最大的地头蛇,魔逻镇算是他的老巢。
尼尔斯还是很有手腕的,在他在的时候,人心齐聚,这一带还是比较安宁的。
只是,随着尼尔斯的离去,没有了尼尔斯的影响力,失去了一个能够连通大多数人的枢纽,那些专门给乱石城和联盟制造麻烦以及本身就是做无本买卖的人迅速的涌了进来。
在很短的时间里,魔逻镇周边的治安状况极速恶化。
李秋水悠闲地走在大街上,有淡淡的忧愁和感伤萦绕在心头,他尽力的体会现在的每一分对这片土地的感觉。
魔逻镇是他在这个世界不多熟悉的地方之一,他马上就又要离开了,下次再回来,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甚至,那时候,魔逻镇还村不存在都不能确定。
出了魔逻镇,风一下子就变大了许多,李秋水把眼前的布抠开一条缝,辨别了下方向,然后顺着路上的车辙印向南方走去。
李秋水一直专心的走路,早已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突然的他听了呼喊声:“嗨,那位蒙着眼睛的兄弟,这天马上就要黑了,走了许久的路,乏了饿了吧,小店有上好的房间、美味的酒菜,何不来住上一晚,养好了精神,明日再走?”
李秋水停下脚步,头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在他的正左边。
以前在魔逻镇的时候,他很少出来逛,还没有来过这里,想不到这里竟然还有客栈。
那边那人见李秋水转头对着他,忙大声道:“对,就是这边,怎么样,要不要来住上一晚,看你这一身,正好也洗一洗吧。
今晚在小店吃好喝好,再洗个热水澡,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明天再上路,岂不是更好?
小店可是这方圆数得着的便宜啊,实惠着呢。”
那边人说着话,人就已经向李秋水走了过来。
李秋水听着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