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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石机持续轰击蚁人的后阵,剑士营在蚁群中厮杀,重装步兵守住中线,我们民兵小队与圣武士对夹击前阵蚁群,当我们与圣武士汇合的时候,前阵1万多蚁人被歼灭了。”
“伤亡最大的剑士营和圣武士脱离战斗,重新整编,我们民兵小队在骑士和重装步兵的后面用硬弓抛射蚁群,直至把剩余的箭矢用光。剑士营和圣武士整编完毕,约克家族的高阶骑士便开始冲击蚁人的后阵,剑士营和圣武士紧随其后,接着是重装步兵,我们民兵小队仍然保持阵型,向前推进。”
“等零散蚁群赶到战场的时候,2万蚁人主力已经损失殆尽。后面的战斗都是一多打少,没有悬念。”
“整场战役,剑士营和圣武士的死伤最重,差不多有一千多人当场战死,人人浴血,个个带伤。事后我才得知,比尔村长的两个儿子也是轻装剑士,他们都英勇战死了。”巴里特摇头叹息,感慨不已。
维克多暗暗点头,教官巴里特身形瘦弱,武技一般,但他头脑冷静,目光敏锐,一直担任战熊佣兵团的战斗指挥官。他能够在纷乱的战场上观察敌我态势,说明他已经具备了军队统帅的基本素养。
维克多微笑着问道:“巴里特,你点评一下这场战役。”
巴里特躬身行礼,迟疑片刻道:“大人,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大规模会战,许多东西我都看不明白。如果您要问我的感受的话,我只能用一个字那形容战斗的过程,那就是‘快’!”
“整场战斗充分发挥了骑士和神术的力量,约克家族的高阶骑士突入敌阵,他们每一剑都能劈死好几只蚁人,迅速打开一道缺口,让重装步兵和圣武士把蚁群一分为二。轻装剑士随后展开突击,他们令前阵蚁人首尾难顾,而我们民兵小队层层推进,像割麦子那样收割蚁人的性命。战场上的每个人都接敌,每个人都在发挥力量,就连我这个没用的老家伙也戳死了一只蚁人……”
“我戳死了三只!”格鲁高声叫道。巴里特狠狠地瞪他一眼,说道:“约克家族的士兵意志坚定,英勇无畏,仅一刻钟的时间,前阵蚁人就完蛋了,三刻钟后蚁群主力被全歼。”
巴里特垂下眼皮,低声道:“大人,约克家族的士兵无人督战。他们不用担心身后的刀子……”
维克多沉默了一会,淡淡的道:“我知道了,继续说。”
“大人,我想不明白约克家族的指挥官到底是如何协调各小队进行战斗的?民兵接敌之后,我连指挥的号角声都听不到了。”巴里特一脸困惑,维克多叹了口气道:“所以才要快啊!时间一长,他们说不定就要输了。”
“为什么?”纳尔森茫然地问道。
维克多淡淡的道:“因为,打到后面就没有指挥了。”
“这怎么可能?!整场战斗都是有序的。”巴里特震惊的喊道。
“也不能说没有指挥,你们的后面还有一支骑兵预备队。”维克多笑了笑,话音一转说道:“可谁又能指挥高阶骑士呢?”
纳尔森恍然大悟,他一拍大腿喊道:“这就对了!要是大人亲自参战,谁有资格指挥大人!”
维克多笑了笑,说道:“约克家族采用的是狼群战术,这也是领主们所奉行的军事思想。”
“骑士是狼王,负责把敌军撕开一个口子。重装步兵是狼王的铁卫,负责保护狼王,分割敌阵。剑士突击营是狼群的中坚力量,负责瓦解敌人的反抗。而民兵小队是狼群最普通的成员,负责消灭残敌,支援突击营。至于佣兵团嘛……”
纳尔森和巴里特对视了一眼,哈哈笑道:“我们是野狼。”
维克多点点头,继续说道:“狼群合作捕猎出自本能,无需指挥。为了做到这一点,领主家族的军队针对不同对手经常演练不同的战术配合,对付地精的战术,对付豺狼人的,对付食人魔的,对付半人马的,还有对付敌对家族的。”
“黑堡镇的蚁人会战,约克家族完全参照对付半人马的战术。诱敌深入,背靠城堡,以快打快,打的过就歼灭敌人,打不过就退回城堡。但是,因为种族差异和后勤补给的限制,我们人类的军队轻易不会和半人马进行大规模野战……”说到这里,维克多问道:“巴里特,我给你4万名士兵,排成我们的步兵方阵,你能打赢4万蚁人吗?”
巴里特想了想,站起身来说道:“大人,我赢不了。”
“首先,步兵方阵越大越臃肿,移动速度缓慢,没有办法配合骑士和圣武士作战。失去了骑士的庇护,那些蚁人首领轻易就能撕开步兵方阵,士兵连撤回城堡都机会都没有。”
“其次,步兵方阵不重视个人武力,神术和狂暴药剂的效果被降到了最低。长弓手最多消灭1万蚁人,盾牌兵和长矛手必须接敌。蚁人冲击盾阵,它们的尸体将挂在长矛上,前排的长矛手根本举不动7米长矛,而后排的长矛手几乎是个摆设,蚁人踩着同类的尸体直接就突破了方阵。后排的长矛兵和长弓手没有近战的能力,密集的阵型让他们无法躲闪。”
“这将是一场一面倒的屠杀!”
巴里特毕恭毕敬的说道。“大人,我一直认为大型方阵没有实战价值,小型方阵才符合我们的需要。”
“说的没错。”维克多摇了摇头,在心里叹道:这里毕竟不是地球啊。
“那你能同时指挥一百多支小队协同作战吗?”
“这怎么可能?我虽然没什么见识,但我想任何人都做不到这一点!”
“所以,狼群战术非常考验成员的战斗意志和战术配合。光靠训练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维克多敲了敲桌子,缓缓说道:“根本的原因在于扈从制度!”
“或者说是养子制度!”
第302章 熊团()
“大家应该都知道,领主的村子控制着近300平方公里的区域,每个村的村长由领主的封臣担任。他们不仅要保卫家园,还要向领主提供士兵。这些士兵大多是村长的子侄兄弟,还有养子。”
战熊佣兵面面相觑,维克多忍不住笑道:“我当初给你们找老婆的时候,顺带着你们也有了养子养女,这些小家伙都成了我的小侍从。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村长只收养孩子不收女人,除非那个女人特别漂亮。”
“你们这些家伙现在都不止一个女人……纳尔森除外!”
格鲁大嚷道:“也快了!琳达正在张罗这个事!纳尔森经常在外面花钱偷腥,琳达心疼钱,准备给他找几个免费的!”
“混蛋!”
“哈!哈!哈!”
纳尔森举起木杯朝挤眉弄眼的格鲁丢了过去,他恼羞成怒的模样引发了众人的爆笑,维克多也不禁莞尔,等大家消停了下来,才继续说道:“封臣的孩子到了五岁,父母便会在流民或者自由民的子女当中挑选同龄孩子作为养子养女。”
“这个我们知道。”老佣兵肯特接口道:“流民父母养不活的孩子,要么丢在教会的贫济院,要么交给封臣家庭收养。如果孩子被封臣老爷看中了,他们还能得到一笔劝金。有些人贩子专门靠这个发财。但是,我听说卖给封臣老爷的孩子过的都不错。”
拐卖人口是教会严厉禁止的罪行,人贩子只要被抓住,必受绞刑。不过,贵族和封臣特别热衷于劝金收养,大贵族收养小家族的子嗣,封臣收养普通人的儿女。小男爵当初就被索菲娅劝金收养,先是作为她的养子侍从,最后又成了她的丈夫。
养子变丈夫!
维克多眼中的奇葩关系却是很普遍现象,他晃了晃脑袋,说道:“我们今天只谈约克家族的封臣养子,不谈其他!”战熊佣兵们聚精会神,他们那里知道自家大人正转着古怪的念头。
“封臣的养子养女倍受关爱,他们与封臣的亲生儿女同吃,同住,同浴,同眠,接受同样的教育和武技训练。”
纳尔森探头惊呼道:“大人,这不是您说的侍从吗?”
“是扈从,不是侍从。封臣的儿女都是自由民的身份,没资格拥有侍从。当然,扈从和侍从的本质一样。”
“有钱的村长会尽量多收养一些孩子,他们往往需要一间能够容纳几十个人的大餐厅。村长家庭对养子视如己出,这些男孩既是亲子的扈从,也是彼此的兄弟。不!他们之间关系比血脉兄弟还有紧密。”维克多笑着说道:“亲子和养子同龄,又睡在一间屋里,这可比亲兄弟还要亲密。事实上,亲兄弟经常带着各自的扈从兄弟打群架。”
格鲁大声赞道:“这样好。都是一群小狼崽子。”
“小狼崽子……很贴切的形容。”维克多点点头,说道:“到了8岁,他们开始接受基础的武技和战术训练。12岁的时候,他们参加第一次狩猎活动,如果表现的好,村长的亲子便能被骑士选为侍从,他和他的扈从兄弟一同搬进骑士的庄园,接受正规的侍从教育,包括服用强健体魄的药剂,学习更高明的武技和战术。”
“骑士侍从15岁的时候有资格参加约克家族举办的比武大会,只要取得好名次,便能带着自己的扈从加入獠牙军团的预备队。然后,他们要和其他预备队员一道,接受为期三年的严格训练。例如,全副武装,背负沉重的行李长途奔袭,熟练掌握各类武器的运用技巧,出色地完成各种战术演练。只有那些能够经受种种严峻考验的人,才能最终成为獠牙军团的士兵。”
“对约克家族的子民而言,成为獠牙军团的士兵是莫大的荣耀。虽然他们没有酬劳,但只要服役二十五年就能为家庭增加80亩的封田。”
“獠牙军团的士兵有权选择一名扈从作为他的辅兵,辅兵一般由扈从轮流担任,其他的扈从回归家庭,结婚生子,帮助养父母保卫村落。他们可都是獠牙预备队的精锐战士。如果军团士兵不幸阵亡,辅兵将接替其位置。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