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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在草原上都不曾享受过的好生活,最重要的是在民团里他得到了尊重,由于他训练表现出色,得到了艾伦的嘉奖,被提拔成为了小队长,又升为中队长,后来被调到骑兵部队,联队长哈维也找他谈话,希望将他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民团里训练虽然紧张,但是每两个月还是会放两天假,这个时候他就会带着有限的军饷,买上两条鱼几磅肉返回几十哩外的家中给家人改善生活,看着母亲和未成年的弟弟妹妹吃着自己用汗水换回来的食物,是他人生中感觉最满足的时候。让自己的亲人快乐,没有什么是比这更有价值的事,他的父亲当初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亲人和兽人搏斗,现在父亲下落不明,他作为家中最年长的男人理应当承担起父亲移交过来的责任。虽然目前他的家还住在破旧的帐篷里,但是团长已经在为他们准备新的居住场所,他曾经去施工现场帮过忙,看过那些房屋,是清一色的松木搭建的,坚固而且非常舒适,根据规定,因为他是中队长,他家的房屋会更加宽敞,甚至会专门为他留出一间独立的卧室,不过由于他几乎所有时间都呆在军营,所以他准备把自己独立的卧室让出来给母亲居住。
带着这种对未来美好憧憬的心态,桑德斯踏上了北上巡逻的路,这是一个不错的任务,至少对于他来说,距离自己的家人更近了。他有几次骑着马从家人临时的居所附近经过,居住所的人都会跑出来,用羡慕的目光望着他骑着高头大马远去。
“看看桑德斯家的孩子,才十六岁就已经成为了中队长,说不定有一天会成为将军的。”
桑德斯很享受这种感觉,仿佛他真的成为了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军,有的时候他甚至会觉得呆在铁松镇很好,自己根本没有必要为了返回草原而选择和兽人拼命。
今天桑德斯又意气风发的带着自己的骑兵中队出来,照例进行自己每天一次的游山玩水之旅。骑兵中队一共有骑兵五十人,像这样的中队一共有二十个,大家分别负责不同区域的侦察工作,随身携带着长矛和弓箭,如果碰到兽人,他们将会用魔法烟花直接示警,如果兽人的数量在是十个以内,他们可以直接发动攻击。当然,这是联队长哈维的命令,桑德斯在这个数量的基础上加了一倍,他自信地认为以他们这个中队的实力,完全可以对付更多的狼骑兵。所以他给自己中队的命令是如果遭遇小于二十个狼骑兵的队伍,他们就要主动攻击。所以桑德斯有时候甚至迫切地想要遭遇兽人,但是结果让他很失望,因为他们连狼骑兵的影子都没有看到一个。虽然,巡逻队在出发前,艾伦刻意强调了任务的危险性,但是执行巡逻任务的半个月来看,桑德斯觉得团长有些危言耸听,兽人的打秋猎行动应该远远没有延伸到卡普拉关附近,他们本来看似危机四伏的任务现在倒更像是游山玩水,至少卡普拉山附近的秋色已经被他们巡逻队欣赏了一个遍。
第二百九十六章 和兽人的第一次交手()
巡逻队行走的路线都是地势较高的位置,因为在高处可以看到更远的距离,也更容易发现兽人的踪迹。此刻的桑德斯就站在一处小山头顶,向着东北方向眺望,这是巡逻队规定的动作。在每一个制高点都要停留一段时间把周围的所有区域都看一遍。
几哩外,卡普拉河仿佛一条洁白的玉带从桑德斯的视野中穿过,如果有兽人入侵,他们一定要越过卡普拉河,不过此时他关注的并不是卡普拉河,而是几哩外的一座大城。大城隐藏在早晨的薄雾中,轮廓若隐若现,如果不是桑德斯早就已经知道城池的存在,可能根本不会留意到。
“那边应该就是卡普拉关了吧?”
桑德斯的身后站着一个新兵,他是第一次随队一起出来巡逻。
“没错。”
一个骑兵答道。
“我来这之前,一次吃饭时听团长讲过,驻扎在卡普拉关的是尤斯帝国北方军团,而且据说北方军团是尤斯帝国最精锐的军队,战斗力之强仅次于圣殿骑士团。”
新兵的语气难掩对强者的崇拜。
“哼!”新兵的话音刚落,桑德斯已经冷哼了一声:
“如果北方军团真的有那么强大就不会像个缩头乌龟一样躲在高大的城墙后面,而应该像我们的父辈一样挺身而出,和兽人真刀真枪的打上一仗。”
桑德斯的话语中充满了鄙夷和不屑。
“队长,恕我直言。团长可不认为北方军团是缩头乌龟,恰恰相反,他认为人类之所以能在几百年内没有再遭到兽人的伤害,北方军团居功。。。”
新兵的话还没有说完,忽然停住了。桑德斯本来想继续反驳,但是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空气被撕裂的呼啸,这种声音并不陌生,因为在他们训练的时候,弓箭手射出的高速的羽箭破空时就会发出这种鸣响。只不过此时耳中的鸣响听起来更加的尖锐。
桑德斯惊讶地转回身,发现新兵正瞪大了眼睛在望着自己,因为过度用力,眼珠子几乎要飞出眼眶,新兵的嘴巴也长得大大的,喉咙的深处发出“咯咯”的声音,就像被掐住了脖子的鸭子,并且有鲜血从嘴巴里不断地涌出来。
不等桑德斯弄清楚发生了什么,又一声尖啸响起,这一次他看清了,一支狼牙箭从丛林中飞出,带着致命的呼啸,射中了一个骑兵的胸口,骑兵惨叫一声,身体一晃,一头从马背上栽了下来。
桑德斯终于反应过来,刚才那个新兵是被箭射中颈部。
“上马,戒备!”
桑德斯有些慌乱地喊道,不过直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弄清楚敌人是谁。
不过敌人并没有制造悬念,在桑德斯喊出警告的时候,一百步外的灌木丛一阵晃动,然后从中跳出了一头长相凶猛的动物。
那生物的身材有些像豹子,不过比普通的豹子更加高大强壮,短粗的脖子上长了一个狼的脑袋,长长的獠牙从滴着谗涎的嘴角伸出来,它浑身长着灰色的长毛,一根根竖立起来宛如钢针。
在覆盖着长毛的背上,骑坐着一个长相怪异而凶恶的人,之所以说他长相怪异是因为他的脑袋的长耳朵以及凸出的嘴巴,更像是一头狼而不是一个人。他强壮的臂力拎着一个钉锤,锤体表面伸出的尖刺在朝阳下闪烁着凛冽的寒光。
“狼人和座狼!”
一直期待中的兽人狼骑兵终于出现在了眼前,但是并没有给桑德斯带来任何的兴奋,反而是深深的恐惧。
这个恐惧的念头刚刚在桑德斯的脑海浮现,首先出现的狼骑兵已经挥舞起了钉锤,对着身后的灌木丛吼叫了一声,然后驱动着坐骑狼向着骑兵中队冲了过来,随着他一起扑过来的还有一片狼牙箭。箭是从树丛后飞出来的,显然树丛后还隐藏有更多的狼骑兵,而他只是其中的首领。
“啊”
一阵惨叫,又有两个骑兵中箭落马,跟着灌木丛一阵晃动,陆陆续续窜出来一群狼骑兵,和最早出现的那个首领组成了一个小队,并且一出现就跟在了首领的后面加速向着骑兵中队的方向冲来。
“不要慌!”
桑德斯曾经无数次设想过遭遇狼骑兵的各种场景和各种对策,无数次幻想着自己率领千军万马,踏破兽人的连营,杀得对手尸横遍野、溃不成军,但是从来没有想到第一次遭遇兽人就是如此被动的局面,一上来就已经死伤了三四个兄弟。好在兽人的数量不多,加起来也就十二三个人,自己的中队在数量上仍旧有压倒性的优势,所以他抑制住心底的紧张,翻身上马,一手摘下盾牌,另一只手抓起长枪,率先向着狂奔而来的狼骑兵发起了反冲锋。
刚刚成立不到一年时间的少年团,第一次和兽人之间的战斗就这样发生了。
做为民团中佼佼者的桑德斯很清楚此时双方的优劣势,狼骑兵相比于人类的骑兵行动更加灵活,更适合侦察或者骚扰敌人,而人类骑兵的优势是冲击力更强,适合大规模的冲锋作战,但如果想要发挥人类骑兵的冲击力,必须要给战马足够的加速时间,这也是为什么狼骑兵急着向自己发起冲锋,他们不想给自己这个时间,同样,自己也必须以最快速度进行反冲锋。
一百步的距离太近,战马的速度刚刚提起了一点,桑德斯就已经和迎面而来的狼骑兵遭遇,他现在可以清晰地看到狼人和身下座狼那几乎同样绿油油充满着贪婪意味的眼神。
“杀!”
桑德斯用尽全力将手中的长枪压低,让枪尖对准扑上来的狼人的胸膛,这是对手最不容易闪躲的攻击点。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
五步!
四步!
三步!
两步!
狼骑兵居然没有任何躲闪的意思,笔直地朝着枪尖冲了过来,这个冲杀的动作桑德斯已经练习了上百遍,按照目前双方的速度,虽然狼人强健的胸膛足足是桑德斯的两倍厚,但是他毫不怀疑自己可以一枪将它刺个对穿。
第二百九十七章 惨败()
战马和座狼终于跨越了最后一步,彼此的身体开始交错,预期中长枪刺中敌人的反作用力并没有传来。桑德斯睁大了双眼,惊骇地发现,在最后时刻狼骑兵首领忽然整个身躯向后倒了下去,他的长枪枪尖沿着狼人胸前、鼻尖掠过,带起了一撮灰白的毛发。
就在桑德斯震惊于狼人灵活的身法以及大胆的作战技巧时,本来躺倒的狼人忽然又弹了起来,随着这一弹之势的还有他手中盘旋飞舞的钉锤,向着他拦腰砸来。
桑德斯的艰苦训练起到了作用,关键时刻他将木盾挡在了钉锤与自己的身体之间,
“砰!”一声巨响,钉锤与木盾碰到了一起,木盾没有给钉锤上寒光闪闪的倒刺在自己的身体上留下几个窟窿的机会。成功地拦住了钉锤的攻击路线,但是却无法完全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