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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将热粥盛到白玉碗里,又命人端了清水过来为晋王净手。连着唤了两声“守之”,对方都没有反应,她不免好奇地走到晋王身侧顺着目光瞄了去,一见之下心内了然,却故作不解地掩唇笑道:“怎么,今日园中景致比往日好些?”
晋王回过神来,讪讪点头:“不是园中有景,是我心中有景。”
王妃将他让到桌边坐定,亲自奉了筷箸过去,嘴上有一搭没一搭轻声念叨着:“日子过得真快啊,一候凉风至,二候白露生,三候寒蝉鸣,转眼又是一年了。记得上次出城狩猎,念卿打了只老虎回来,我请老师傅用整张皮给鞣了一条褥子,又轻软又暖和,等天再凉些便帮你取出来吧。”
“是啊,又到秋风吹汾水,焦叶寒蜩满晋原呐……”晋王随口答应着,褥子还没用上,心内已无比熨帖了。
正闲聊着,一名心腹手下走了进来,得到晋王示意,他躬身近前低声回话道:“禀王爷,前方探马来报,朝廷大军现已兵分两路开赴晋原,一路人马驻扎在了怀庆府按兵不动,另一路则继续北上,杀往真定府而去,似要与左军都督府治下兵马汇于一处,以成合围之势包抄晋原。”
晋王凝神思索片刻,自言自语道:“按兵不动?未免也太谨慎小心了些吧,敌不动我便不动,一起耗着吧……”慢悠悠呷了勺粥,晋王吩咐手下道,“去跟沈公子说,难得今日天气晴好,本王邀他去城郊放马。顺便再告诉他,本王新得了几匹西域良驹,要和他的‘战风’赛上一赛,输的人罚酒三瓮。”
晋王是再了解沈思不过了,单单说放马,以沈小五的臭脾气未必肯痛快前来,但要挑衅到他的宝马和骑术,那小子定是不肯服输的。
果不其然,沈思不但一口答应了这挑战,还极为嚣张地放话说,“罚酒三瓮”的赌约实在不算什么,若他的战风输了,今后便再不饮酒了。
…
那匹名叫“战风”的黑色小马较其主人更加争强好胜,才刚刚架起鞍桥,已然四蹄踢踏跃跃欲试了。这数月间变故频生,它每日只能圈在厩中,许久没畅快奔跑过了,浑身上下早憋足了力气,只消沈思轻夹马腹一个讯号,便如离弦之箭一般绝尘而去。晋王等人见状赶紧上马去追,可惜拼尽了全力,也只能远远摸到一个矫捷的背影。
风从耳畔呼啸而过,刮得沈思脸颊生疼,黄泥小路与两侧茂密的树木都被拉扯成了无数细线,从眼前飞速掠过。天际蓝得发亮,万里无云,苍黄野草随风起伏摇摆。小溪从石缝间潺潺涌出,一路欢快奔腾着,汇入茫茫汾水。
沈思如游鱼入海般骑着马冲进了广袤的山林,树影斑斑驳驳,洒落满地流光。忽而前方一阵异动,飞鸟遽起,枝条炸裂,原是结队行进的鹿群受到惊吓,在马蹄声中四散奔逃,横冲直撞寻找着出路。
沈思收拢辔头,勒住坐骑,弯弓搭箭朝向鹿群瞄去。视野之内,两头落单的花鹿不知是被吓傻了,还是深知逃生无望,竟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怯怯望向沈思。看体型那应是一头母鹿带着小鹿,母鹿舐犊情深,用身体将小鹿严密地护在背后,眼睛眨也不眨,眼珠黑漆漆亮晶晶,犹如汪在水中的两颗宝石。
沈思手臂稳稳举着,扣紧弓弦,似在与那两头鹿无声对峙,许久之后,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缓缓垂下两手。不知怎的,那母鹿的眼神莫名使他想起了逝去的亲人,一时间竟悲从中来,不能自已。
万里高空传来隐隐哀鸣之声,沈思仰头望去,原是一只孤雁振翅飞过,仿佛湛蓝画卷上一滴不起眼的墨迹。吊影分为千里雁,辞根散作九秋蓬,不知它的兄弟姊妹是否也如蓬草一般,被迫离散天涯,只剩它独自一个形影相吊。
沈思一口气马不停蹄冲上了峰顶,站在崖边开阔处极目远眺,脚下绵延百里的山川河泊都笼罩在耀目光晕之中,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这些都是父亲鞠躬尽瘁想要去保卫的大好江山。父亲曾殷殷期盼着这个国家能够吏治清廉、井田阡陌,期盼着他所效忠的大周与天地共存,与日月同辉。
功名未了男儿事,争遣心头系得旌,父亲与哥哥们是再也等不到夙愿得偿的那一天了,可自己呢,就一直留在晋王府里虚度光阴吗?
…
“念卿果然英雄少年,我服气了。”不知何时,晋王终于带人气喘吁吁赶了上来,他催马行至沈思身侧,立在那手搭凉棚举目四望,语气中止不住的惬意骄傲,“我晋地秋色如何?可还入得了沈小将军的眼?”
沈思答非所问,平静开口道:“晋原北高南低,多山地丘陵,东西两侧隆起,中部为沉陷的盆地,这种地形本就易守难攻,而晋阳城更是‘前名谷,背亢山’,兵法谓之‘雄城’,不可攻也。但这些优势只是对朝廷方面而言,别忘了晋原为边塞重镇,北临鞑靼,万一鞑靼在此时出兵,晋原将腹背受敌,再难自保。”
“呃……”晋王满肚子的诗情画意瞬间被生生噎了回去,他梗着脖子咽了口吐沫,啧,怎就忘了这黑小子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呢,恐怕三山五岳看在他眼睛里,也跟沙盘上插了小旗的土堆相差无几吧……任凭心中再多腹诽,晋王依旧和颜悦色细细相告道,“念卿且放宽心,我已派人从鞑靼探听到了切实可靠的消息,古力赤大汗病入膏肓,不久人世,布先与哈里巴两兄弟如今正争汗位争得不可开交,一年半载之内恐怕是无暇旁顾了。”
沈思点点头,沉默片刻,又问晋王:“听郡主说,张世杰将军营中新添了几门虎蹲炮?”
晋王一愣,旋即认命地挑挑眉,明明自己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那个,怎么到了沈小五面前,就只有老老实实回话的份儿了呢?还有自家那不成器的女儿,私下探听军政大事也就罢了,难道还要敲锣打鼓四处宣扬她老爹手里都藏了哪些家底?唉……
不等晋王作答,沈思兀自分析道:“此炮首尾长两尺,炮头由两只斜角铁爪架起,行动较为灵活,适于野战。待发射之时,大小弹丸齐齐飞出,轰声如雷,不但杀伤力巨大,更可迅速破坏敌人阵型,大周军队以步兵为主,用它来应战最为有效。”
听了沈思一席话,晋王甚为惊奇:“想不到念卿对新式火器也颇有研究。你所言极是,我正与阿渊商议着,准备仿照沈家军组建几支精锐骑兵营,每营三千人,配虎蹲炮二十门。此番朝廷所派兵将大多是京营近卫,士兵虽年富力强,却因吃了多年太平饷而缺少实战经验,两军对垒时我方可先以炮火猛轰,再以重甲骑兵冲击,分而破之,才有望一举歼灭。”他说得兴起,又忽然想到什么,“对了念卿,前几日我翻阅《武经总要》,上头提到一种叫‘霹雳炮毒火球’的东西,据说十分威武,你可知晓?”
沈思略一迟疑,斟酌着答道:“此物早在南宋虞允文率领的‘采石之战’中就曾使用过,其内部除火药外,还装有狼毒、砒霜、巴豆、石灰、沥青等物,爆炸之时可生起毒烟,使中毒者口鼻流血倒地而亡。依我所见,即便此物可迅速克敌制胜,却过于阴毒,有悖道义,实不该用于战事。”
晋王闻言连忙摆手:“念卿放心,我只是出于好奇询问两句而已。”
过了片刻,沈思勾起唇角淡淡一笑:“我知道……不然我便不说了。”
晋王扁扁嘴,也跟着笑了起来。
…
既然上了山,总不能空手而归,几名年轻侍卫得了晋王许可,循着野兽脚印追踪而去,很快便成功围猎了一头上百斤的黑毛野猪回来,至于旁的野鸡野鸭野兔子,更是不在话下。
满载了战利品打道回府,晋王命人将野猪身上前扇骨处最滑嫩的一块肉炙烤了做成下酒菜,又邀沈思道:“晚间同在水阁用膳如何?”
沈思不置可否地眨眨眼:“可有好酒?”
晋王莞尔:“不管是绍兴的女儿红,桂林的三花酿,孝义的羊羔乳,南粤的罗浮春,还是晋原的竹叶青……只要念卿你说得出名堂,我王府之中便应有尽有。”
沈思听后既不答话也无任何反应,只管扭头匆匆离去了。侍从们不解其意,纷纷偷眼瞧向晋王,但见晋王有条不紊地吩咐着一应事项,满脸气定神闲,众人便愈发称奇了。
想不到烤肉一上桌,美酒一启封,沈公子就准时大摇大摆返回来了,还忙里偷闲沐浴更衣打理得浑身清爽。他身上披着件素色半旧褂子,头发松松挽起,只以一根额带勒着,发梢还滴滴答答淌着水珠,那架势比在自家卧房更显自在随意。
晋王比谁都看得清楚,沈小五纯粹是被酒虫勾引来的,自己哩哩啦啦念出一长串酒名的时候,分明看到那小子喉结处“咕噜”动了一下,不是馋到流口水又是什么?至于来去匆忙,想必是怕好酒被别人尝了先吧。
野猪肉本就新鲜肥嫩,经了王府御厨的巧夺天工悉心烹制更显美妙绝伦,照比平日的珍馐佳肴别有一番风味。
左右没有外人,晋王轻声招呼道:“阿屈,你也过来一道喝两杯吧。”等了半天不见人影,他又略略抬高音量唤了声,“阿屈?”
片刻之后,屠莫儿不知从哪个角落飘了出来,悄无声息坐在下首,向晋王稍稍点头施了一礼,便安静吃喝起来。
自打从王妃那听到了屠莫儿等人的身世,再与他们相处时沈思总忍不住留意多观察几眼。平日屠莫儿贴身保护晋王,神出鬼没抓不着踪影,此刻同席而坐沈思才算真正看清了对方的样貌。屠莫儿总是低垂脖颈,长发垂下来遮住半边脸孔,饶是露出这半边,额头也已布满了鱼鳞状干硬的伤疤,狰狞可怖,只修长的眉眼依稀可辨当年俊朗模样。
遥想十数年前一介翩翩佳公子,竟落得这般下场,不免令沈思无限唏嘘。同样是瞬息之间满门沦丧,同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