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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爱情-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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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就是她?”水露指了指珠帘阻挡的一角。明珠猝然回头,果真见到了容华。而容华的眼睛也正好看向了她俩的位置。
  明珠眼一红,连忙说,“我们还是走吧!”
  水露也是过来人,知道这有多尴尬。便站了起来,可一转身,容华已走到了她后头。他打招呼,“妹妹,难得过来吃饭。”她一笑,道:“是的,好巧。”
  容华已经走到了明珠身旁,一手揽在了她的腰侧,不知在说什么。明珠的眼睫毛一颤一颤的,湿淋淋的,只怕已经哭过了。水露十分尴尬,站在那,正不知说什么好,却听得容华说,“我已经埋过单子了。你们先去逛逛街,我一会来接你们。”
  当走到宽阔的街道上,明珠忽然说,“我想,我该放弃了。”
  见水露不语,她自嘲地说着,“她又有哪一样比得上我呢?不过是家世罢了!我是真的爱容华,可他已经变了心了。”
  “大哥没有变心,只是面子上应酬一下那位小姐罢了。明珠,你别伤心。”水露一直劝她。
  明珠,一向是爱笑的,那么美丽坚强的女孩子,比自己大不了多少,一直都是她安慰自己,照顾自己,可如今却哭得像一个孩子。她紧紧地抱着自己,那么多的泪,流也流不完,只为了一个男人。
  爱,果然是这世上最痛苦的东西。水露知道,自己不该再深陷进对纪慕的感情里,趁还来得及……
  

☆、42 你在怕什么?

  经过了那件事,水露开始有意地与纪慕保持着距离。
  她每晚都自动留在公司加班,一直到了十一二点,才会回去。可每次回到去,她才发现,桌面上摆了满满的一桌菜,而纪慕坐在沙发上,没有开灯,他就坐在黑暗里,等她回来。而她,只是淡淡地说,“我吃过了。”就回房洗澡。
  可他每天都等她。后来,她就发火了。无名的一股邪火,她用恶毒的语言咒骂他,让他回到那些莺莺燕燕的身边去。而他只是挑了挑眉,微微地仰起头来,看着她,问:“你在怕什么?”
  是呀,她在怕什么?只一瞬,她就将所有的菜全甩到了地上。“噔噔噔”地跑上了卧室。她所有的别扭,都调动了起来,她不再让他抱着她睡,她不愿让他碰到她的身体,哪怕只有一寸。
  见她每夜都睡在床边,他的心不是不痛的。后来,他说,“我以后睡书房。”
  每每夜里,那样的苦闷,他躺在书房里,一支一支地抽烟。
  这样的日子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到连他的脚也快好了。他接到了连公子他们的电话。那头十分热闹,连公子一开口就是,“怎么消失了这么久啊!听说天天在家养着,也该养好了吧!”
  于是,他掐掉了烟,去了连公子的包厢。
  一进去,纪慕就嚷嚷着要玩牌,可连输了好几把,他的心情烦躁到了极点,一把扯下了一粒衬衣扣子。一众人面面相觑,明明是放了水的,纪慕居然还会输!
  还是连公子会看脸色,悄悄地吩咐,让服务员给上一道补品。
  纪慕扔了牌,去喝酒,他们也会意,连开了好几支,什么牌子的都有,一个一个地轮流敬他。纪慕与他们不同,海上四少,能按资排辈的,也就容二,文三文四,陈五与纪六,他们几个。所以他们之间会按排行相称,而底下的人也不过是这个公子,那个公子罢了,都是求着他们几个办事的。因此马屁拍得非常溜。见纪六不高兴,那就绝对要哄开心了的。
  这个端杯子,那个拿酒瓶,几瓶洋酒,一下就见了底。原本,他们还以为得大费周折地,谁知道,纪慕根本是来者不拒,谁敬都肯喝。可喝醉了,那补品就没意思了。连公子赶快让服务员端了他最爱的澳洲特供的煎雪花和牛排上来。其实,纪慕吃得不甚滋味,只想多喝几瓶酒,赶快醉了。
  等到他们给他上了一盅补品,一揭开,味道是好的,炖的很香。可他也以为是酒了,醉得不轻。只觉得耳朵都是嗡嗡的,只模糊听见连公子说,“快喝快喝。你这断腿折腾了小半年,就当补补。是最补男人的鹿鞭蛊啊!还加了许多好料的!”底下人也是笑,知道那是好东西。
  纪慕也没有听清是什么,便喝了下去。
  他酒喝多了,便倒在沙发一角,歇歇眼,可只觉浑身燥热难安,正要除去衣服,却见一个小女孩连忙伸手来替他除去外衣。
  他的手滚烫,一碰到女孩的手,那女孩竟吓得缩了回去。这时,他才眯眼看清了她。因为羞怯,她的头垂得很低,乌黑的长发,瀑布般三千青丝,直泻下来,遮住了大半边脸,可仍看得出长相是甜美的,一双眼睛很大,侧影比水露还要美丽三分,偏偏那么美的眼睛,还沾着那么长的睫毛,一根一根,假的一样,像两把小扇子,微微垂着,却颤抖得厉害。
  “睫毛长得跟假的一样。”他忽然就笑了,伸出手来,去拔她的睫毛,可竟然是真的。女孩一动不动地,只看着他,眼神惊慌,更显得样子甜美可人。一张白净到极致的素脸,真的是没有化妆的。那么年轻,看起来不过十九、二十。真是美的。
  被他如此看,她的脸“腾”地红了,可还是温柔地搀扶他站起,上了电梯,往他长期订住的套房走去。她的手上有门卡,一切的事,一目了然,你情我愿罢了。也是连公子他们安排的节目了。
  他也是麻木了,只管跟着她走,再不愿去想,明早醒来,是谁睡在他身边。
  这里灯太暗了,走廊又曲折,那灯光,就像从珠贝里偷偷晕出光亮的珍珠,远远就有一斛珠,在头顶晕着,地毯那么厚,踩下去软绵绵的,就像人飘在海上一般。他再看了看那橘黄的光亮,莫名地,只觉身体燥热难耐,那灯光朦胧又迷离,他瞧着觉得头晕,她便温柔地挽紧了他的手,带他到了套房。
  许是她太美,又许是,那夜的灯光太美,他待她倒是温存的。她与范思雨一样,都是学生罢了。他不该吓坏了她们。她与范思雨于他,都只是一个符号,她们都是长的发,雪白的脸孔,大的眼睛,她们都很美,却全不是她。
  事后,他才知道,那是她的第一次。
  他觉得自己犯了糊涂,不该招惹她。
  他甚至连她名字也不知道。幸而,她与范思雨皆是一样的,十分懂事,也不来纠缠,只那一次,就再没出现过。
  后来,他问连公子,怎么会找上她的。连公子却说,那女孩家人等着做手术,没有钱,所以她才会经同学介绍,过来的。“怎么样,是不是超正点!人家真的还是小妹妹啊!”
  纪慕想了想,开了一张三百万的支票给她,让他转达。
  连公子原以为纪慕是想找到她,后来才听他说,“被亏待了人家,先送她出国读书,她家人的事,我包了,钱不够,我再给。只一点,不要留下麻烦。”
  那一晚,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三四点了,他才发现,衣服上还有那女孩的幽幽体香,不是香水的味道,可能是沐浴露的味道。他想换下衣服,可醉晕晕的,只倒在了客厅的沙发上。
  水露睡得浅,听见声音,就下楼来了。见他睡着了,便从书房找来被子替他盖上。可他手一扯,她呀的一声,摔进了他怀里。那种女子的香味,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刺进了她的呼吸里。其实,很好闻,清淡的,不浓烈,不咄咄逼人。应该是一个很美、很美的女孩子了,水露怔了怔,觉得心痛了,她笑了笑,怎么可能呢,一定是她感冒还未好。
  她有些厌恶地要掰开他的手,却被他抓得很紧,她根本没有办法掰开他的手。
  等至清晨醒来,纪慕才发现,抓她的手,抓得那么紧,她的手腕上都是他的指痕。他一动,她也醒了。她的腿都麻了,好不容易才从地毯上站了起来,他要扶她,却被她一把打开了手。
  她转身上了楼。她眼底的厌恶,竟是连掩饰也掩饰不住。
  身上还有别的女人的香味,她自然是闻出来了。纪慕笑了笑,忽然很想抽根烟。
  很自然的,水露搬了出去住。她又回到了她的小宿舍里,就连明珠也来坐过。
  两个女孩子,喝茶聊天。
  忽然,水露说,“明珠,我想离婚了。”
  “你考虑清楚了?”明珠很诧异。
  水露笑了笑,“你觉得我很任性对不对?对,我是后悔了,当初,他说和他结婚,就可以气到司长宁。我真的这么做了。若非我的任性,今天的局面或许不会那么糟!”
  当初司长宁要结婚,她麻木不仁,过的根本就是行尸走肉的生活,甚至还觉得,死了也好,总好过活受罪。可终究还是要过下去的,如一个流浪猫,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也没有人收留。她不是十五岁了,不再能走到陈美娴面前,如当初一般说她与司长宁的那些事,故意扭曲彼此的关系。当初,她任性,是因为她还是个孩子,可也得到了教训,被司长宁送去了国外,一去三年。可现在,她大了,也知道,司长宁今天得到的一切是多么的不容易。他是私生子,从小被人歧视,在美国唐人街里过的是猪狗不如的生活,活得那么艰难,一点、一点地往上爬,终于大了,父亲才来接回他,才肯认他,可又马上死去了,在这个世界上,司长宁是个孤儿,与她一样。所以他才会那么看重他的名声,地位。可如今,他为了她,离婚了。
  所以,她,水露,应该回到司长宁的身边。她爱他,从小就爱。从十岁起,她就立志要嫁给司长宁。当年,没有司长宁收留,就没有她水露的今天。“我爱他,我爱长宁。”水露的眸光闪烁,唇抿得紧紧的。
  明珠听了,也不好再劝什么。想了想,便道:“那也好。纪慕始终是个花花公子。他最近带去的女伴,我见过,十分美丽。而且纪慕对她很好,好像是复大外语系的,叫什么来着,哦,范思雨。”
  思雨,思雨,多美的名字。一定就是到他病房给他送饭的那位美丽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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