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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没错,而且,我知道,你不会拒绝。”
听着薄锦辰的话,艾薇并没掩饰自己的意图,歪了歪脑袋眨巴眼,笑道。
“我多希望,你是那个在校园里与我交浅言深,君子之交淡如水的艾薇。”
轻摇了摇头,薄锦辰噙着嘴角淡淡的笑,无奈道。
话中意,明显默认了艾薇的判断。
他当然不会拒绝,这事对于他的复出有极大好处,并且能让不明情况的娱乐圈的人误以为他攀上了艾薇的高枝,他怎么会拒绝?
想想,当初太阳报的记者想泼他脏水,炮制成吃艾薇软饭的小白脸,现下,倒还真如那记者的意了。
“我不是君子,我只是小女子。”
艾薇的脸上难得不是副智珠在握的模样,反而流露出了丝少女的俏皮,浅笑道。
——————
虚拟空间内。
仁义山庄。
青山绿水,白云悠悠,仁义山庄便坐落于这片青山绿水间。江湖中,人人敬仰仁义山庄,原因有二。
其一,是如今的仁义山庄庄主林远道昔日曾为武林盟主。
其二,则有点说头了。
在越元帝鲜于穆登基后,试图掌控武林力量,避免忠君爱国的江湖人士犯下作乱,明着以皇命暗中却拿武林人的性命要挟,迫使林远道退位,让自己的狗腿子登上了武林盟主的位子。不想,新任的武林盟主为了修炼魔宫,暗地里大肆残害江湖中人,引起了公愤。
这时,林远道重新站出来,建立了仁义山庄,发布对新任武林盟主的声讨书与追杀令,而后邀数位隐世高人与其大战,最终,还了江湖一片清明。
鉴于越元帝的顾虑,与江湖人对越元帝的恶感,林远道并没有重新登上武林盟主的宝座。
自此,江湖中再也没有了所谓武林盟主,只剩下一座仁义山庄。
仁义山庄只做两件事,公正、杀人。
仁义山庄是江湖人心中最公正的地方,无论是什么样的斗争,只要仁义山庄做出来裁决,江湖中无人不服,但凡是仁义山庄发出了追杀令的人,无不是该杀之人。
你,可以不从,也可以不杀。但每个江湖人都不会否认,仁义山庄从无妄言!天下间,最最公正的所在便是仁义山庄。
“仲良已经答应随你来仁义山庄接受裁决了,你突然动手,又是发什么疯!”
官道上,黑衣冷面的修夜,一手紧握马缰,另一只手拔出腰际长剑,架住了旁边白色劲装女子陡然出手的剑。眼见双方内力相持不下,白色劲装女子仍没有罢手的意图,修夜颇为不满道。
“因为,他没杀你全家,因为,他不尊重仁义山庄。”
白色劲装女子冷声道,本是秋水般的眸子里寒冰一片,没有半分柔情。
“这都没到仁义山庄呢,你怎么就认定是仲良杀的人?洛芊语,如果你真觉得是仲良杀的人,也就不会同意来仁义山庄了。”
修夜的声音里同样很冷,但与洛芊语突然遭受家门血洗的刺激不同,他的冷漠已经有太多年。
“大哥,你们先停手。芊语,如果你对我方才的话不满就动手吧,我不会让大哥帮忙的。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方仲良的马稍稍落在两人身后,他目光清正,身上透露出一股儒气,又道:
“恕仲良直言,从大哥和你在方才的讲述中,仲良只觉得林远道借仁义山庄涉足江湖,虽不为武林盟主,却掌握着江湖的话柄权,是对卸任武林盟主的皇命不忠;放任仁义山庄的地位超过朝廷法律,是对王法不敬;使江湖成一家之江湖,是欲对天子不轨!如此不忠不敬不轨之徒,仲良实难苟同。”
“若要说不忠不敬不轨之徒,天下间,怕是无人能及楚国大将军鲜于穆吧!”
在三人停马胶着之际,一匹赤色健马绝尘而来,听到方仲良正气凛然的话,本应越过三人的身影猛地勒住了马,反唇讥道。
第208章 五更(上)()
看着停在三人身前勒马的青衣人,方仲良闻言,顿时沉默。
稍作思索后,他才道:
“二十年前的楚国大将军是天底下最为不忠不敬不轨之徒,这不假,但二十年后的鲜于穆却是我越国开朝皇帝也没错,所以,林远道依旧是不忠不敬不轨之徒。”
“噢?那就按你的逻辑来做个假设吧:昨天,你杀了人,被官府通缉,今天,官差逮到了你,你却说他们不该抓你,因为,他们要抓的是昨天杀人的你,而不是今天没杀人的你,敢问这位公子,是这个理吗?”
听到方仲良的话,青衣人扭头看向他,认真问道,清秀的脸上挂了抹嘲讽笑意,清幽的眼底闪烁着睿智的光芒。
方仲良没有答话,按他的逻辑走,青衣人说得一点都不错,但他心中的正义却不允许他说出来“杀人无罪”这样的话来。
“这位小姐,好辩才。”
抿唇片刻,方仲良朝青衣人拱了拱手,认输道。
“白马非马,愚人愚己。”
青衣人轻蔑地看了眼方仲良,淡淡道。
对方仲良能识破自己的女儿身毫不诧异,她本就没刻意遮掩,着男子装扮,也不过是图出行方便罢了。
白马非马,典故源于公孙龙过关。
官吏说:“按照惯例,过关人可以,但是马不行。”
公孙龙便就此论证了番白马非马,大意即:马本来有颜色,所以有白马。假使马没有颜色,就只有“马”而已,怎能称它为白马?但是,规定马是白色的马就与“马”有区别了。所谓白马,是马限定于白色的,限定于白色的马自然与马是有区别的,所以说——白马非马。
一番论证,关吏听了后连连点头,说:“你说的很有道理,请你为马匹付钱吧。”
这便是白马非马的由来,方仲良方才的诡辩便与之类似。
青衣女子重新调整缰绳,调转马首,准备继续赶路,却被边上旁观两人争辩的修夜拦下了。
“这位小姐,我们是否在哪里见过?”
从青衣女子出现,修夜便觉得熟悉,但他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这名女子,虽然有些孟浪之嫌,却也只好出声相问了。隐约中,他觉得,青衣女子的答案对他而言很重要。
“这位公子,我可不记得我有见过你,另外,若你下次还要搭讪女儿家,请换个由头。”
盯着修夜那张面无表情的脸,青衣女子面色一寒,冷声斥道。言罢,再没多言,拍了记马臀,卷起尘土,渐渐远了。
剩下,修夜与方仲良在原地面面相觑。方仲良自然知道修夜不是孟浪之辈,修夜也能猜想身为秀才的方仲良突然被一名女子辨落下风,心底滋味会有几多复杂。
与两人不同,洛芊语旁观着居然能辩倒方仲良的青衣女子,眼中划过了道惊羡。青衣女子面容清秀,算不得绝美,比起她来,亦差了数筹,但那颗聪慧博学的头脑,却是她远远不及的。而对于读书人,她向来是有好感的,不然,也不会……
“我们也赶紧赶路吧。”
洛芊语冷声道,音落,没待二人回话,她抽了记马臀,率先出发。
疯女人的情绪向来是多变的,修夜心底腹诽了句,也连忙跟上。只有方仲良,默默叹了口气,这才挥下马鞭,追逐前面的身影。
“吁……”
“吁!”
“吁!”
经过山脚下的小镇,突然,三人被路边的小二拦住,好在见到人烟,三人都自觉放慢了马速,不然,光凭小二,还真拦不住他们。
“这位小哥,有什么事?”
修夜是冷漠性子,洛芊语显然也没打算说话,跟在身后的方仲良自觉地温声问道。
“几位客官,现在天色已不早,虽然有马儿助力,但还不等你们到仁义山庄,天就黑啦!不如进店暂住一晚,稍作休息,等过了五更,天亮后再上路不迟。”
小二站在几人马前,笑眯眯道。
“你怎么知道我们要去仁义山庄?”
看着小二一副吃定了他们会留宿,伸手准备牵过马脖子上缰绳的模样,方仲良微微皱了皱眉头。他已经不再是刚入江湖的寻常秀才,而小二明显不太合常理。
“这位客官,不是小的自夸,这双眼招子,但凡我见过的人,就绝对忘不了。”
没继续去牵几人的马缰,小二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道:
“您三位,眼生得紧,但我们镇子又偏又小,就连赤脚大仙都懒得费劲来这,只有两种生面孔会来。一种是行脚的货商,地方越偏,意味着同行越少需求越大,为了钱,他们当然乐意过来。还有一种,就是你们江湖人,既然是江湖人……”
看着摇头晃脑的小二,方仲良不禁笑了:
“既然是江湖人,为的当然只有仁义山庄!”
“那,客官现在随我入店?虽然客官定然无惧夜里山间虫兽,可不说蚊蝇扰人,深夜拜访也……”
小二冲着几人眨了眨眼,黝黑的脸上透露出一丝机灵来。不过,到底是偏远镇上的小二,若真是大客栈的小二,一定懂得如何将话说得再委婉些。
“不必了。”
没等到方才出言温和有礼的江湖人首肯,小二只见旁边的白色身影蹿出了视野。
“哒!哒!哒……”
马掌下的马蹄铁敲击着小镇上的青石长砖,格外清脆。
“芊语!”
方仲良张口唤道,他心知,恐怕自幼染了身江湖习性的洛芊语并不大了解拜访事宜,但她不懂,不代表人家仁义山庄就能无视她的无礼之举。毕竟是曾经做过武林盟主的人,多多少少,也有些讲究。
“我与林家有旧。”
短短六个字从长街另一头头传来,闻声,方仲良愣了下,而后朝小二抱了抱拳,与修夜连忙朝前面的白色身影追赶去。
怪不得,她先前对他斥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