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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皇太二-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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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拼凑这些碎片,曹尼玛从中大致看到了一代天之娇女短暂而精彩的一生,记忆里的主角资质惊人,三岁封为家族圣女,六岁打败同代无敌手,九岁力压族老,十三岁外出历练,十八岁归来时修为已与家主比肩。但到了二十岁,它背叛了家族,携重宝出逃,一去不返。

    在后来的生涯里,她隐姓埋名,与情郎闯荡江湖,生死相依,浪迹天涯,开始时比翼连枝,如胶似漆的浪漫生活。但好景不长,最终她被情郎背叛,和外人联手刺杀在了异乡。

    死后炎绮执念不灭,魂归故里,带着遗体回来,自知罪孽深重,不配葬进绿洲圣地,故埋骨附近,希望有朝一日能为家族做点什么,弥补过错。因为那时的她已成为家族的反面教材,为历代后人引以为戒。

    而在曹尼玛读取炎绮残缺记忆的同时,废墟之上叶知秋大吼,遭遇了不测。

    一柄锈迹斑斑的黑铁古剑如追踪导弹,从炎绮消散之地凭空飞出,对叶知秋一路狂追,而后刺中了他的眉心,流出褐色鲜血。叶知秋整个人横飞数里,一路哀嚎,惨叫不绝。

    “啊……佛家的因果剑,炎绮你竟敢算计我!”他停下后调头就逃。

    见此,叶空骇然,汗毛倒立,为老祖堪忧,因果剑是虽不杀生,但却是把封印之剑,非常难缠,一旦中招很可能终生都无法摆脱。此剑出自百家大姓前十的佛家,用于镇压罪恶滔天,为害四方的超级大凶之物,连超越叶知秋这等大能的巨头级人物都极为忌惮。

    谁能想到炎绮防患未然,有如此心机,从始至终要对付的就是叶知秋。为此她眼睁睁看着炎家变成血海而不早点出手,是在积蓄力量备战最强之敌。

    而那把因果剑正是当年令炎绮丧命的主要原因,否则对手根本杀不了她,现在因果循环,此剑报应到了叶知秋头上。

    “老祖……”叶空那里惊恐,而后怒火冲天,眼中布满阴鸷,看向炎家的府邸遗址处,杀机毕露。

    他大喝一声,千里传音,命令叶家的童子军挖地三尺。

    “儿郎们听令,给老夫找出炎家余孽,鸡犬不留!”

    得令后叶家子弟兵立马精神抖擞,深入废墟找寻活口,一旦发现绝不手软。他们还不知道千里外发生了怎样的大战,也不知道叶家最大的靠山出了大事,此刻都浑浑噩噩,自以为叶家高层早晚会来帮忙,判定叶空的口令便是长辈们已到的征兆。

    地宫,气氛异常安静,挖空心思也想不出应对之策,叶家童子军不足为虑,关键是那叶空,别说现在炎家只剩区区数人,就算是全族之人尚在,加起来也不是对方的对手。这是实力上的绝对差距,对高境界的炼士而言,蚁多咬死象是错误的,人海战术毫无意义。

    “别无他法了,看来只能我们这帮老骨头舍命一搏了!”炎启明毅然开口,然后建议重启地火焚天阵,并以此为障掩护曹尼玛和炎黃等后辈离开,保住炎氏香火。

    “地火焚天阵已经用过一次了,想要二次开启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我族之人血祭,修为越高者越有效,黄儿,你快带妹妹与三位恩人离开,我等长辈留下,与家族共存亡,血荐轩辕!”体无完肤的炎天傲狰狞说道,视死若归的。

    炎琳与其他炎氏族老闻言直接赶人,催促几名年轻人速速动身。

    地火焚天阵开启条件本就苛刻,王血不要想了,得不到,而纯净的地火血脉除了直接从血脉返祖者体内抽,还有其它办法,那便是萃取,从炎氏族人的血液中提纯获得。但以上只是满足首次启阵的前提,二次开启的话要求更高,唯有用修为较高的炎氏族人的血提纯方可实现,并且所需甚多,因为既要满足阵法开启条件,又要为阵法补充能量,之前已经耗尽了地火焚天阵的能源。

    “爹,娘亲,女儿不走!”炎泠潸然泪下,不愿逃亡苟活。

    她想留下来,自己的血符合启动阵法的条件,以为不必牺牲双亲和族人。

    “别傻了孩子,那阵法之前用过一次了,需要马上填充能源,你的返祖之血用了也白搭!”炎琳满脸慈爱的笑道。

    “泠儿不管,泠儿就要留下来!”炎泠泪如雨下,作为女子,生离死别时婆婆妈妈在所难免。

    但最终她拗不过众长辈,被镇压了,由炎黃装进空间容器里强行带走。

    (本章完)

第38章 千斤大小姐() 
    炎泠被禁锢,短时间内无法闹腾了,曹尼玛等人开始逃亡,从叶家年轻子弟兵眼皮子底下跑路,并没有选择杀个痛快。他们虽然恨叶家,但也分得清孰轻孰重,不能图一时意气,被仇恨所吞噬,战死在这里。

    叶家子弟兵万,不是四五个人能消灭的,正面交锋很不明智。

    只见炎黃那里秘宝层出不穷,取出几件隐形衣分发给同伴,为了保险起见,又撑起一把起屏蔽作用的油纸伞,遮掩气息,最后还动用了有隔音效果的琉璃碗,高悬于头顶。

    这厮常在外历练,获得过神秘传承,这些东西正是那神秘传承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功法,是一位刺客炼士所留。侠之大者谓之刺客,刺客与杀手还是有区别的,一正一恶,只不过修炼的术法相近,行事风格也如出一辙,所以常被人混为一谈。

    炎黃此人不简单,当日与曹尼玛等三人分别后又遭遇过叶家的伏杀,多亏了这些秘宝以及所传承的刺客功法才得以逃脱。

    此时此刻,炎黃家族都覆灭了人还是富家少爷,论法宝少有人能出其左右,装备齐全,都是行走江湖必备之物。只不过数量有限,要不然炎家有很多人可以活下来,犯不着二次启动地火焚天大阵和叶空拼命。

    “汪,这破衣服不合身,就没有尺寸与狗爷身材相当的?最好是显瘦的那种!”大黑领到隐形衣后却大为不满,嚷嚷着要一量身定做的。

    因为隐形衣没有兽装,它穿着无比别扭,这货没有留在地宫,基于它的狗血对启动地火焚天大阵无用。

    对于它这种无理取闹的要求没人理会,放眼天下还没有谁无聊到给狗炼制专门的隐形衣,不存在这样的炼器师,何况灵界的宠物狗不像地球那么时髦。四人想发飙,你一条狗要什么形象,把自己当偶像明星了?

    此刻,三种隐身遁形类的法器在手,曹尼玛一行悄无声息,敌人根本发现不了。主要是对方根本想不到他们会有这一招,这样的逃跑工具堪称瑰宝,一般很难有人凑齐,偶得一件都算运气爆棚了,

    不多时,一行人无声无息穿梭进叶家军队附近,在敌人行军路上逆行,各有所思,胆子大的还动了歪脑筋。

    大黑就是典型的胆大妄为,这狗睚眦必报,炎家灭门损失了不知道多少好东西,它咽不下这口气,在考虑是不是该顺道做点什么,比如敲闷棍,弄些好处。

    “死狗我警告你别乱来啊,要是不小心暴露了大家,那么今天晚上咱们的宵夜就是狗肉火锅!”曹尼玛看出了它的小心思,连忙提醒。

    “汪汪,狗爷是那样的人吗?狗爷安分守己,老实到谈恋爱都不敢表白!”大黑翻白眼,而后前爪上莫名多了一件胸衣,属于叶家行军队伍中的一名“大波妞”。

    它不是那样的人,但却是那样的狗,狗爪子捧着胸衣伸近鼻子嗅了嗅,点评道:“E罩杯,难得一见啊,而且这不是一般的胸衣,为天蚕丝编织,只可惜有股异味,穿它的人肯定经常不洗澡!”

    说完它用力将那物甩飞了出去,嫌弃的不得了。曹尼玛等人一脸呆萌,靠,你狗大爷的竟然当扒手,重点是你偷的什么玩意,不应该选有价值些的吗?

    两里地外,叶扁舟领军快速突进,骑在凶狼上很是闷热,时而擦汗,时而揉眼,抱怨炎家这鸟不拉屎的领地气温太高,连眼睛都灼伤了。突然,一副“太阳镜”从天而降,正好罩上他的双眼。

    “妈的,谁把灯熄了!”叶扁舟大骂,然后觉得不对,因为现在是大白天。

    他取下“太阳镜”一看,顿时鼻血两行,回头猛训部下:“谁特么如此奔放,矜持点行不,暗恋老子也不必送这样的定情信物吧!”

    叶扁舟假正经,训完话又盯着胸衣,一阵失神,觉得幸福来的太突然,从未有过这等邂逅。

    然而还未等他缓松过来,一道野兽般的尖叫声传至,将其从狼背震落,摔了个底朝天。

    “叶扁舟你个淫贼,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占老娘便宜,你要对我负责!”一个起码有八百斤的肉山冲至,那身材突破了肥胖二字的极限。

    她每一步落下都伴随巨响,尘土飞扬,大地摇晃,速度不快,但坐骑更慢,所以是扛着一头大象来的。

    这一刻,四周之人无不让道,退避三舍,因为这肉山惹不得,是叶家一位族老的嫡女,千金小姐,不,是千斤大小姐。并且是该族有名的霸王花,比男人还彪悍,有一个含蓄的名字,叫叶丰满。

    她是很丰满,且丰满的不要不要的,声音如雷,一点也不惧怕自己的顶头上司,停下后俯视地上眼冒金星的叶扁舟,乒乓球般的大眼珠转动,鼻孔冒烟。显然不是一般的气恼,认为自己吃了大亏。

    “什么状况?”后方,曹尼玛一行人已经走远,王屌丝等回眸只看到一阵骚乱,那地方的人马乱成一锅粥,四处奔。

    “不清楚,估计踩到我拉的屎了吧,那片地带以前是我的私人厕所!”大黑呲牙咧嘴,恶狠狠地诅咒。

    它很希望是那种情况,对叶家没有深仇大恨那是不可能的,而那块区域也的确是其布置的“雷区”,日积月累随地大小便所形成,化作一片沃土,多少年来不知滋养了多少野花野草。

    “你爷爷的胸!”众人脸绿,这陷阱也当真无与伦比。

    只有曹尼玛和谢小三清楚真实情况,额头齐冒冷汗,什么都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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