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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建议也好曹尼玛当初的设想吻合,昔年他们三剑客刚来灵界那会儿,曾用凡间枪支打死过叶家的炼士杀手,早在那时候曹尼玛就有此想法了。
现在经王屌丝一提,他立马眼冒精芒。
于是两人一个指导,一个操作,曹尼玛用上了炼金手,配合霸主级的九天玄火,再结合夏超然表演过一次的手段,然后经过几天几夜的努力,这才大功告成。
在手枪炼制成功的同时,天降异象,五色劫云弥漫整个炽煌城上空,惊煞火洲各地。
劫云也叫云劫,因为在灵界渡劫是不会乌云密布的,更别说五彩斑斓的云了。
兵器出世引动天劫,此事前所未有。
“这是什么邪器出世,或者什么人修成了天理不容的魔功?”有名宿惊叹,脸上尽是恐惧。
惊天地泣鬼神,这一天,蚂蚁搬家,鼠蛇出洞,飞鸟不归巢,山野间的精怪无不躁动不安,哀嚎连连。
这种现象太广了,几乎随处可见,火洲许多知识渊博的炼士都被惊动,向着炽煌城蜂拥而来。
他们要看看,这里究竟有什么妖魔鬼怪,或者将要发生什么天灾人祸。
而这一切的造成者,曹尼玛和王屌丝退出玄黄瓶后也惊呆了,炼制一件上士境的本命法器而已,居然引动了天地异象。
“mmp,兵器也要渡劫吗?”曹尼玛蛋疼了。
好不容易炼制出的本命法器还得经过上天的同意,挺得过去还好,若是挺不过,那就意味着这件宝贝将报废。
最麻烦的是炽煌城中不适合渡劫,尤其是这种特殊的天劫,注定会被围观。
如果让闲杂人等看到渡劫的是五彩仙金手枪,那还不得不要命的争抢。
“这该如何是好……”曹尼玛头大如斗。
天劫不等人,一旦引来就只能应劫,偏偏现如今利用玄黄瓶屏蔽天机也行不通了,里面全是霸主级火焰,时间一久足以焚毁任何上士境兵器,仙金也不行。
因为原先这块仙金所具有的灵性已被炼化,不再是那块能伤霸主级存在的东西了。
故此,曹尼玛眼下是进退两难。
“能不能想个法子引开人们的注意力,制造一起更加瞩目的事情?”王屌丝急中生智,给兄弟出主意。
于是,一件令火洲轰动的大事发生了。
本章完
二百六十章 名为天谴()
这件大事便是火家家主的夫人被拐跑了,而且不是跟人跑了,是跟一条狗私奔了。
大黑突然闪亮登场,替曹尼玛吸引火了力。
这死狗没有被关进烈狱,中途逃掉了,所以曹尼玛在炼狱里就只碰到了王屌丝。
大黑破而后立,修行速度快的难以想象,现在也已经到了上士级别。
一条上士境的狗拐走火家第一夫人,也不知这死狗是怎么做到的。
它只是接受到了王屌丝的一个信号弹,然后便分分钟做出了如此疯狂的行为,效率实在是高的离谱。
不过也多亏了它,曹尼玛这边的压力因此小了很多,虽然还是会有生灵前来,但数量绝对会大大减少。
“宝枪啊宝枪你刚‘出生’就给主人我惹这么大麻烦,你的名字就叫天谴吧!”曹尼玛对手中的五彩仙金手枪那是又爱又恨。
旁边王屌丝看不下去了,一件兵器还起什么名字,道:“别磨蹭,赶紧送它去渡劫!”
因为时间方面已经火烧眉毛。
“走你!”曹尼玛也是知轻重的人,舍不得也得照做啊。
当天谴枪被扔上高空时,劫云压落,那股气势直接导致大地龟裂,站在地面观看的两人也是一阵摇晃,尤其是曹尼玛,两腿发软,可以感受到天谴枪招来的劫不比自己渡的劫弱。
这是很恐怖的事,火洲并非生命禁区,招不来无量劫,但天谴枪却引动了能够媲美那种力量的天劫,足以说明这件兵器非比寻常。
然而兵器渡劫不同于人,刚炼制的新武器不可能有器灵,也就意味着不会机智化解危机,顶多像块石头一样在那死死的挨劈。
如果不是因为天谴枪材质逆天,他真的担心会抗不住此劫。
现在,他只能在下方干瞪眼,帮不上任何忙,除了提心吊胆就只有堪忧即将到来的敌人。
天劫不可干预,冷静的当个旁观者是最好的选择,这一点王屌丝就做的很棒,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这家伙走了狗屎运,如今是霸主级强者了,尽管外强中干灵魂修为一片空白,尽管这境界是千眼修罗帮他修出的,存在诸多弊端,肯定不如真正的霸主,但作为天谴枪渡劫的护法者绰绰有余。
因为现在上空的劫是上士劫,引来的强盗基本上会是些上士,即便会厉害角色前来也最多一两个,霸主境强者一般是不会被上士级异象所吸引的。
故而,王屌丝有底气,反倒是有些担心曹尼玛,他可以挡住为数不多的高手,但剩下的上士境小喽啰就只能依靠曹尼玛自身了。
“姓曹的,兄弟我可以帮你牵制大能以上的敌人,但上士估计会来很多,你怕不怕?”王屌丝严肃看口,很关心这个问题,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如果当时候兄弟把命丢了,那就太不划算了,与其那样,倒不如舍弃天谴枪现在就走。
对此,曹尼玛的是这样回答是的:“怕什么,老子有亿万精兵!”
亿万精兵?王屌丝一惊,哪来这么多帮手,明明是孤立无援。
曹尼玛:“只需脱掉裤子对着天空撸一发便有!”
“好吧,你不是人造革,你是真的皮!”王屌丝突然有点头晕,真是白操心了,兄弟心理素质太强大了。
但是当无数长虹从四面八方赶来时,曹尼玛的表现是这样的,躲到了王屌丝背后蹲了起来,像小孩子拿大人当挡箭牌一般。
这时候,天谴枪的渡劫也进行到了尾声,五彩仙金这种神珍是很变态的,永夜黑金吸收伤害,极昼白金反弹伤害,九阳黄金耐热,大靁紫金抗雷,血海红金噬血,能对它造成破坏的攻击真的很少。
可惜天劫就可以破坏它的东西其中之一,天谴枪裂开了,形状也发生了极大改变,几乎变成了破铜烂铁。
本命法器受损,主人也跟着遭殃,曹尼玛这里连吐两口大血,一口精血,另一口是魂血,肉体和精神同时负创,而且伤的不轻。
“靠,真够没用的,如此瑰宝居然被糟蹋掉了,真是暴殄天物!”赶来的不速之客中,有人出言不逊,反倒责备起宝物的主人来。
那是名骑着异兽的男子,胯下坐骑形似狮子,龙头独角、马身、麟脚毛色灰白,肩有翼却不可展,应该是头雄性貔貅,叫貔或者天禄。
貔貅的公母叫法不一,和麒麟以及凤凰类似,不同的是还有别称,公的别名天禄,母的则唤作辟邪。
这是种凶猛的瑞兽,凶兽中的瑞兽,瑞兽中的凶兽,能拥有这样一头坐骑,它的主人定然强大非凡。
该男子来自拜火教,长相像伊朗人,伊朗在古代叫波斯,该国飞升的炼士亦属于东方灵界。
事实上东方灵界就是与地球的东方诸国相对应,只不过三年前曹尼玛只在灵界火洲的一隅之地待过,并未真正了解过这里。
灵界其实是人种丰富的世界,在古代与地球是互通的,因此各国炼士都有。
说话这名男子的名叫哈比不拉·贾拉里,火洲十大大门派之一拜火教嫡系传人,他手持圣火令,对曹尼玛恶语相向。
曹尼玛顺着声音冷眼扫去,打量了下此人的修为,上士境巅峰,并不是什么厉害角色,然后直接无视。
他环顾四周,来的人修为都不是很高,大能来了几位而已,不见巨头,更别说霸主了。
然而这些家伙们个个都是有恃无恐的神态,因此不难猜测肯定有大人物已经来了,只是暂时不想露面。
“兄台,又见面了!”一团火焰从天而降,说话是同时火焰像披风般散开露出一道修长的身影。
火家明珠火阑珊,她也来了,被天谴枪渡劫所吸引,望向高空摇了摇头,略有失望,最终目光锁定在曹尼玛身上。
“呵,是好久不见了,听说你娘被一条大白狗叼走了,此事是否属实?”曹尼玛忽然笑了,一语出四方寂静。
大黑既然与王屌丝取得了联系,那么它的所作所为曹尼玛自然也了如指掌。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一章 仙金手枪之威()
哪壶不开提哪壶,火家谁人敢惹,曹尼玛一开口就刺痛了火阑珊,也刺激了在场所有生灵的神经。
火阑珊的脸一下子比墨水还黑,离她近的人都能感觉到周围气温突然上升。
但是曹尼玛不在乎,本来关系就很僵,自然嘴不饶人,何况对方既然来了这里,那么一场生死较量在所难免。
“火大小姐,你的泰迪犬呢,莫非也被叼走了”王屌丝也没闲着,亦忍不住说上两句。
因为这次火阑珊那寸步不离的宠物狗竟然没带来。
而王屌丝的发言是很有份量滴,很多生灵在看到他那一刻起早已经瞳孔收缩,霸主级强者,在这偌大的火洲并不多见,居然为一件上士境法器护法。
最震惊的当属认识王屌丝的那批人,这货在火洲混了两三年,又是吃香的炼器大师,不可能没有熟人。
“王道友,你的修为”一些炼士难以置信。
一个小炼士到炼狱走了一遭就山鸡变凤凰,成为了高高在上的霸主,实在是天方夜谭。
“王道友,不,王前辈,我等前来的目的想必您也知道了,您看那仙金法器也差不多毁了,以您的修为犯不着争这么个废品,不知可愿移驾离开此地”一位大能试探性的开口,宁愿相信王屌丝也是来打劫的,只不过先到一步罢了。
但他的话语刚落,上空异变突起,劫云消散了,天谴枪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