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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皇太二-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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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咔!

    他的体内传出怪响,似一层窗户纸捅破,而后修为暴涨,直达三阶绝颠,血王精血的药效比火王精血更甚!

    不过三阶和四阶是个分水岭,到了三阶巅峰后,再好的大药都无用了,曹尼玛遇到到了修行路上的首个瓶颈,没能更上一层楼成为高阶炼士。

    四阶上士可成灵铁之躯,没那么简单,重点是是那个“灵”字,不是单靠外物强化体魄能跻身进去的,需要感悟大道,身心结合!

    故此,曹尼玛只能罢休,明白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没有急于求成。

    可当自己定睛一看周围,却发现震撼人心的画面,昔日炎府地宫那一幕再次上演了,整片血泊迅速被吸干!

    他的体如无底深渊,修为止步了却兵不停止吸收,使得小鲜肉那里目瞪口呆。

    一柱香的时间后,小鲜肉从蛙泳变成了俯卧撑,在干涸的沙地上发泄,以消耗体力的方式撒气,鼻子都是歪的,心中被“暴殄天物”四个字填满。

    “小子,你真是血王红颜知己杀茜的后人吗?她以杀气温养的血魔刃这件信物怎会在你手上?”小鲜肉有些头大。

    根据他的认知,杀家的血统绝没有这般强大,哪里需要一湖泊的王血洗礼,尽管此血是稀释过的。

    基于血王当初也是为低阶炼士考虑,这种洗髓伐骨的东西都是給小辈打基础的,修为高到一定程度后就没那么有效了。

    杀茜的后人?曹尼玛内心咯噔一下,这特么原来是属于杀玲珑的造化,真乃阴差阳错,上天开玩笑。

    但他脸上看不出丝毫异样,不为所动的道:“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只知道此兵是祖上传下来的,而且上封存在秘境中,是我自己去取的。”

    曹尼玛脸不红心不跳,击毙杀玲珑时用过窥忆术,大致看过对方的些许记忆碎片。

    “这样啊,倒是很像杀茜的行事作风,宁愿将此物雪藏也不给后人,看来她始终不肯原谅血王啊,不想要什么补偿……”小鲜肉喟叹。

    继而,他告诉了曹尼玛一段不为人知的秘闻,是关于血王一生的恩怨情仇,起起落落。

    人族血王出生于灵界最乱的几个时代之一,当时有不弱于灵界的天外之敌来犯,天地处于一片黑暗当中。

    那是个天下动荡,苍生浩劫,血雨腥风的年代,但也是乱世出英雄的年代。

    而年轻的血王就是在血与乱中崭露头角,技压群雄,一步步踏着对手和敌人的尸骨走上顶端。

    血王一生有情,也有爱,但为了芸芸众生和灵界万族的大义,不惜变成天下人眼中铁石心肠,冷血无情的恶魔。

    年轻时的血王与杀茜本是天造地设的神仙眷侣,两人情投意合,郎才女貌。

    后来天意弄人,异族大举进攻,血王只能不顾儿女情长,披铠甲,提战剑,勇赴疆场。

    自那以后,血王的一生都在战斗与厮杀中度过,弃挚爱,斩骨肉亲情,断兄弟义气,不择手段只为使自己变强,造下太多杀孽。

    最终他以世人无法理解的方式超脱成王,并一己之力扭转乾坤,平定八荒。

    但这位在乱世力挽狂澜,拯救苍生于水火,有着莫大功绩的炼王晚年下场并不好,因旧怨而被万族清算,不得以远走生命禁区。

    最后更是被人出卖,在黑漠遭遇年轻的天外至强者伏杀,血染石林,临死前却仍为灵界着想,拉上那位异族至强者玉石俱焚。

    血王的一生不可谓不悲,不理解他的人只会说死有余辜,包括血王曾经的红颜亦是如此。

    然而血王不曾忘却自己的亏欠,临死之际心有愧疚,觉得负了杀茜,便留下遗泽,有朝一日成全杀茜的后人。

    而所谓的遗泽,血泊只是其一,更有价值的是血王传承――血魔经。

    此经并非血家主法,而是血王改良自创!

    听完故事后,曹尼玛还好,喜怒不形于色,却看到小鲜肉这厮自己被感染了,在那里泣不成声,仿若地球上看虐心韩剧的天朝妹子,哭的稀里哗啦,涕泗横流。

    对此,曹尼玛无奈的摇头,觉得没必要如此,他是是明白人,时势造英雄,像血王这样的危险人物只适合战乱年代,到了和平时期就是各族的心头刺。

    正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天下定,谋臣亡。

    此乃自古不变的残酷现实!

    (本章完)

第130章 通灵的血王传承() 
    曹尼玛脸上无喜无悲,没什么悲天悯人的听后感,所在意的倒是血魔经,此法该怎么获得。

    他没有安慰小鲜肉,而是左顾又看,思忖那好好的铭文去哪了,被鬼吃了吗?石柱上怎会空白一片,实在太离奇了。

    “喂,你小子怎么回事,我说的这般感人,你竟一点反应都没有,你还是人吗?”小鲜肉不干了,哭半天才发现曹尼玛无动于衷。

    他认为自己讲得如此煽情,哪怕是块金刚石也该软了,是块万年寒冰也同样化了。

    曹尼玛:“咳咳,痛和悲不一定要溢于言表,伤心到了极点就如海底汹涌的暗流,欲哭无泪,整个人心力憔悴,只想静静,千万别问静静是谁?”

    此言一出,小鲜肉顿时安分了,感觉好有道理的样子。

    “不让问静静是谁……那,那谁是静静呢?”小鲜肉一脸呆萌。

    哐当!

    曹尼玛蓦然倒地,爬起后将小鲜肉狠狠批评了一遍,对方怕是脑袋进地沟油了。

    不过他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随后给予小鲜肉上课式的教育:“静静是谁或者谁是静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血王之痛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孤胆英雄不好当,人是群居动物,团结才是力量,需要用一首歌来唤醒天下苍生,你且听好!”

    然后一首悲壮又鼓舞下一代的铁血战歌响彻在石林间,荡气回肠,豪情直冲云霄。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灵界各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

    “好!”小鲜肉当即激动的站起,再次泪流满面,体悟到一种身临其境,感同身受的雄浑意境,以及生生不息的革命情怀油然而生。

    这一刻,他热血沸腾,斗志昂扬,每个细胞都在雄起,恨不得穿越时空,重回动乱年代与血王并肩作战!

    然而……

    “话说血王痛不痛关我屁事啊,他是杀茜老祖母的初恋情人,那就是我杀家祖上的情敌!”结果曹尼玛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令小鲜肉一个趔趄。

    后者连忙仔托住下巴,细想了想,好像是这么回事,情敌的后代犯不着同情血王,不跑去坟头吐口水就不错了。

    “唉,造孽呀……”小鲜肉怅然若失,血王实在太可悲,死后都得不到谅解。

    倏然,让曹尼玛惊悚的事情发生了,小鲜肉毫无征兆的化为光点散开,钻进了他的脑海,烙印成一段经文。

    ――血魔经!

    小鲜肉就是血王传承,就是血魔经,由能量化形成人,一种特殊载体,经书通灵,甚至可以说已经成精!

    “我滴个乖乖!”曹尼玛踉跄,心跳七上八下,深呼吸良久之后方才平复心情。

    这特么实在太吓人了,炼王不愧是炼王,连传法的手段都如此高明!

    未几,他着手参悟脑海中的至高宝术,掌握此法便能与血石林沟通,是离开此地的关键所在。

    因为这里是血王葬地,想必只有血王的传人才能来去自如。

    对此,曹尼玛难免有些钦佩血王的为人了,太大度,太胸襟广阔了,居然把精血和传承留给前女友的后代,而不是血家子弟。

    不过血魔经深奥难懂,足足花了几天几夜曹尼玛才有所明悟,习得了此功的起手式,离精通还差十万八千里。

    如果将整部血魔经比作海洋,那么曹尼玛目前修成的就是一条江河,不,是一条小溪。

    基于至强功法和修为境界一样,越到后面越难寸进。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曹尼玛知道怎么去亲近血石林的那个无上大阵了,血魔经便是控制器,可以主宰此阵一半的生杀大权。

    至于为何是一半,原因很复杂,通过阴阳眼反复观察后,曹尼玛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

    整座大阵仿佛饱经岁月后自然形成,又像是某人的刻意布置,总而言之就是以两种水火不容的王血为能源,故此血王传人也只能掌控一半。

    基于整座石林不止有血王的血,还有另一位至强者也陨落在了此地,那一部分王血与血王之血相克,会千方百计镇杀血王传承者。

    “真是古怪的究极法阵啊,可之前那头嘲风也能调动大阵之力,它的立场是站哪一方的?”曹尼玛心思紧密,观阵的同时联想到嘲风究竟是敌是友。

    那头异兽有可能是血王留下的,也有可能是另一位至强者所留,更有可能还有幕后黑手,是第三者所留。

    “不过我能来这里获得血王传承,是否也有生灵来石林寻取另一位的传承?”曹尼玛忽然眼睛眯起,但马上又摇头,应该不会这么巧。

    因为哪怕会诞生血王之敌的传承者,也不大可能同一天到来。

    一念至此,曹尼玛不再多想,得马上回到炎泠身边,最在意的还是这妮子的安危,受了佛罗一指,现在生死难料。

    于是他双手飞快掐诀,一边沟通冥冥中存在的无上大阵,又与玄黄瓶取得感应,飞奔回去。

    然而在半途时,曹尼玛猛然一顿,一股强烈的杀意从背后袭来。

    当!

    他想也不想回头就是一拳,血魔经中的神技现学现卖,临场发挥。

    只见血红能量包裹的拳头似打在了兵器上,背后的存在以掌接住,掌间杀气如实质,抵消能量冲击。

    那一头人形生物,三头六臂,脸是青色的,却有种与众不同的美感,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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