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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您不相信青阳,还不相信我吗!”这时,秦琼突然出声,有些激动的说道:“我觉得不假!”
程咬金忙问:“哦?二哥,难道你认识这小子?”
秦琼站起身来,走到百里云身前,指着青龙戟说道:“知节啊,这次你可是走了眼了。你瞧瞧,这把青戟,这个长度,看材质,少说也有一百五十斤重吧,能拿起这把大戟,行走如常的,能差得了吗?以他的本事,想来做到方才所言之事不假,甚至可能很轻松。”
程咬金这才了然,看了看青龙戟,又看了看百里云,渍渍称奇,问道:“小子,你这杆大戟多少斤两?”
百里云有些兴奋,毕竟,不是人都能教秦琼看得起的。双手端起青龙戟回道:“此为青龙戟,天外陨铁所铸,全长一丈二,重三百六十斤。”
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程咬金惊道:“乖乖,年纪不大,力气倒是不小,三百六十斤,老程我的八卦宣花斧也才一百八十斤重而已,这要是捅在身上,不,哪怕是轻轻碰上一下一般人也受不了啊!”
程处默不信邪,他见百里云拿的轻松,一直以为没多沉呢!上前抢过青龙戟想试试,却抓不住,险些砸在脚上。还好秦琼手快,又抢了过去。
程处默目瞪口呆,喃喃自语道:“竟然这么沉,难怪你的马跑的那么慢,我还以为是你新学骑马,骑术不精闹的呢!”
秦琼手执青龙戟来到院外,单手舞了个枪花,皱了皱眉,又换做双手持戟,以戟做枪,简单的耍了套枪法。
秦琼走上来,把戟递给百里云:“青阳,你下去耍一遍!”
百里云点头,手执青龙戟站到院中。他也不会戟法,只学过一套形意**大枪,当下也以戟代枪,耍了套**枪法。大戟一出,戟的重量,天生神力的血统以及**枪的霸道顿时展现无疑,庭院里顿时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大戟所到之处,所向披靡。
练完一通枪法,百里云正要收工,便看见程咬金拿着一把大斧冲了过来,口中大喊:“青阳小子,别收手,陪伯父我练练!”
虽然有些出乎意料,但是这正是他希望的,完全符合任务需要,正中下怀。当下应了一声,便挥动青龙戟架住了劈来的大斧,和程咬金打了起来。
打将一个回合,大概明白了程咬金的路数,来回来去就那三招,直劈、横削、斜砍外加像回马枪一样的回身一捅。以及一些马槊的刺击动作,再就是各种乱舞,大斧呼呼作响却没什么力道。
嘿嘿一笑,心道,这次的任务无忧了。百里云当即大叫一声:“程伯父,小侄不留手了。看招!”上来便是一个横扫千军逼退程咬金。紧跟着大步前冲,青龙戟呼啸着砸了过去。
程咬金打着正起劲呢,百里云突然风格一换,略有些不适应。等他回过劲来正赶上大戟当头,顿时大惊,急忙回撤,他可不敢硬抗。
果然,青龙戟失了目标直接便砸在了地上,顿时石屑纷飞,在地上留下了一个深约一尺的大洞。
程咬金抛了大斧,哈哈大笑:“痛快,痛快,好久没这么舒坦了,这架打得爽,过瘾!青阳小子果然英武,若是等你长大了,说不得,又是一个李玄霸在世。”
百里云放下青龙戟,摆摆手,有些傲然:“多谢程伯父夸奖,伯父舒服便好!不过有一句话程伯父说错了!”
程咬金有些意外,问道:“哦,那一句?”
百里云大戟一挥,仰头望天,有些装逼道:“不是另一个李玄霸,亦不会有另一个李玄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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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千古一帝李世民()
秦琼点头称赞道:“不错,不骄不馁,确实不凡!”
百里云撇撇嘴:“秦大人误会了。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不会成为谁,谁也不会成为我。我就是我,日后,我将会是超越李玄霸的存在。大唐将因为有我而璀璨夺目,所向披靡。我要将大唐的铁蹄带向全世界,我要让番邦异族都知道大唐,都知道我百里无疾!”
“好,好志向,好豪气,少年英才,我大唐又出一员战将矣!本王期待你的作为,本王希望你能做到方才所言,本王将是你最有力的后盾,少年,本王看好你,哈哈哈!”这时,一连串的赞美期许之言从厅廊传来。
百里云转身看去,就见一满面红光,英武异常,充满自信的中年从厅廊走来,三十岁上下年纪,身着一袭绣蟒锦黄袍,气场强大,王霸之气顿时令百里云一阵失神。再加上那一连四个本王,以及在程咬金的府邸不用通报便来往无阻的行为顿时叫百里云知道了他的身份。
这,就是千古一帝李世民吗,果然是人中龙凤啊!转念又想到李世民对自己的赞扬期许,这可是唐太宗李世民的赞扬,那可不是谁都能得到的,更何况是当面的。心中更是兴奋不已,一阵神往。
第一次见面,可不能给人家烙下坏印象。百里云身子微躬,一手执戟,一手打了个稽首:“无量寿福,小道青阳,见过秦王殿下!”
“青阳道长有礼了,见到道长,本王甚是高兴啊!”李世民伸手扶住百里云。
“小道也是荣幸之至!”
程处默插嘴道:“青阳,别忘了,你现在也是从八品上的御侮校尉了,应该自称下官才是!”
百里云拍拍头:“抱歉,还不大习惯,居然忘记了!”
李世民忙道:“无妨,大丈夫不拘小节,些许旁枝末节不必管它。青阳,本王很欣赏你,又是一员悍将啊!本王求贤若渴,正需要你这样的少年英才,不知你可愿意为本王效力,留在本王身边?”
百里云等的就是这句话,当即大喜。虽然不想下跪,唐时一般情况也不用下跪,但是这可是在古代,日后的前途找想,还是单膝下跪了,口中郑重道:“正所谓学好文武艺,卖与帝王家。承蒙秦王殿下高看,青阳敢不从命。何况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秦王殿下的文才武略,贤良仁义也早就听处默说过。得主如此,夫复何求。御侮校尉百里云参见秦王殿下!誓死效命主公!”
一句誓死效命主公听得李世民心花怒放,要知道,上司和主公可是两个概念,这时候叫主公的都是死忠一派,一般人不敢随便开这个口的。赶忙扶起百里云:“好,好,好!青阳,本王不需要你死,本王要你留着有用之躯为本王效力。本王今日得青阳,甚是欢喜。知节,如此高兴之事,岂能无酒,快快着人摆宴,本王要款待青阳,今天必须喝酒!”
程咬金看着也是高兴,忙吩咐一旁的护卫:“好!老程这就叫人准备,程义,快快叫人上酒菜,莫要耽误了兴致!来秦王,二哥,青阳小子咱们里边坐。”
众人簇拥着秦王进了前厅,各自落座,这一坐可就苦坏了百里云。要知道,唐时场合都是跪坐的,作为现代人的百里云哪里习惯,但是又不好出声,否则人家会以为你不尊重人的,何况这是第一次见面,彼此尚都不了解,只好默默地忍受着膝盖的别扭。
不多时,酒菜便全都上来了。菜品以素食为主,因为百里云是道士,而唐代的道士禁食荤腥,所以今天的一切都是以道教饮食为标准做的。
老实说,抛去作料的问题,这桌饭食做的还是相当不错的,尤其是这时的菜可都是纯天然无污染无有机添加剂的,在不与肉食同食的情况下还是很清脆爽口的。更何况这个时节,可基本上没几家能吃上新鲜蔬菜,这都是平日里省下来的,若不是百里云来,还真不会这么铺张。
哪怕是因为一顿肉罐头大哭的程处默此时也是吃的津津有味。
好在李世民经常来,众人倒也不拘束,否则百里云怕是不能先一尝为快了。想到李世民,百里云心思一转,何不借此机会讨好一番,想到便做。
当下站起身对着程咬金说道:“哈哈哈,程伯父,这桌菜备的地道,却是青阳久未食蔬果,吃的痛快。正好秦王殿下也在,小侄这里也有些新鲜吃食,这就拿来与诸位尝尝鲜。少待!”转身便去去自己的挎包。
这几天和程处默一起吃了不少,但每样却也都还有些剩余,正好够一桌人吃的。两斤牛肉干,一整根火腿,都切开,沙丁鱼罐头、牛肉罐头、驴肉罐头全都打开放在桌上。手里更是拎着一瓶玻璃瓶装五粮液。
程处默可是过来人,连忙给众人解释:“爹,秦王你们快尝尝,青阳这些吃食可香了,尤其是这几个铁盒里的肉,滋味十足。”
程咬金当先每样夹了一筷子,细细品味。百里云心知这是试毒呢,也不点破。
老程砸吧砸吧嘴,顿时咧开了嘴大笑:“哈哈哈,青阳,你这小子,真敢做呀,这么够味的肉,俺老程这么大了可是第一次吃到,委实香嫩无比。哈,看我,光顾着说了,秦王,二哥,你们也快尝尝,真是难得的美味,比皇宫酒宴做的都好。”说着有是两筷子夹了下去。
李世民听闻比宫廷御宴还好,也尝了起来,点点头:“不错,知节所言极是,此肉真是鲜美异常,本王也从没吃过,好!不过青阳,你不是道士吗,难道不禁荤腥吗?”
百里云忙道:“是道士没错,但我这一脉的祖师好嘴,且人常年不食荤腥也不利于身体发育,加之海外佳肴甚多,所以久而久之便顺其自然了。也就是说,虽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李世民恍然:“原来如此,也是,青阳久居海外,自然与本土道士有所差异,是本王较真了!”
百里云忙道:“不敢当,来,秦王殿下,两位伯父,好菜当需好酒配,我这尚留有一瓶仅剩的好酒,今日高兴,便与各位一同分享了!”
李世民看着酒瓶,顿时称赞一声:“好!虽然还不知这酒是何滋味,但单看这盛酒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