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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
第127章 12。01|()
孕果的效果比重黎预想中来得更快,蒙塔前脚刚走出营帐,重黎已经忍受不住扑倒在地,死死地捂着肚子,感觉整个下腹部一阵阵绞痛,肠子好像都绞在一起了,更让重黎近乎奔溃的是,下身明显感觉有温热的鲜血顺着大腿往下流,一抹,满手都是血,刺目的血红色。om
精神和**的双重打击之下,重黎彻底崩溃了,让他活着受这种屈辱和痛苦,还不如直接死了算了。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时候,重黎无疑恨死了蒙塔,不论他们之前还有多少感情,经此一事,也差不多都消磨殆尽了。
想死很容易,但重黎却没办法一死了之,黎单下落不明,生死未卜,重黎还得找回哥哥,然后再一起想办法回家,怎么能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
深呼吸一口气,重黎咬着牙,使出浑身的力气往石床爬去,想要拿石床上的兽皮毯子来取暖,他现在手脚冰凉,后背也全是冷汗,感觉自己都快要被冻死了。
不过三五步的距离,重黎却爬得分外吃力,脑海中一片空白,全身上下除了疼痛之外,再也找不出第二种感觉来。
就在重黎感觉自己下一秒钟就会翘辫子,一命呜呼的时候,营帐外及时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
还没进入营帐,凭着与生俱来的敏锐嗅觉,蒙塔就闻到了一股子浓重的血腥味,直觉不妙,急火火地掀开营帐的门帘,一眼就看到了地上刺目的红色痕迹,是重黎匍匐在地,艰难爬行后留下的,弯弯曲曲,一直绵延到营帐角落的石床旁边。而重黎,此时正虚弱地倒在石床上,面色惨白,就连原本红润的唇也毫无血色。
“重黎!”蒙塔都快给吓死了,快步上前,一把将重黎捞回了怀里,入手的皮肤一片冰凉,特别是鼻翼间恼人的血腥味,都快把蒙塔给逼疯了,理智全无,愤怒地质问紧跟在他身后的莱比卜道:“怎么回事?不是说孕果的起效期会是在三到五天之后吗?怎么会这么快就有反应了?”
莱比卜手足无措,面对蒙塔声色俱厉地质问,含糊其辞,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当初他吃孕果的时候,副作用都没重黎这么大,不论如何,这起效也太快了,不是刚刚才吃下的吗?
“莱比卜,快想个办法!”
重黎安安静静地缩在蒙塔怀里,半昏半醒,早就疼得失去知觉了,估计是感觉到冷,甚至不计前嫌地主动靠近蒙塔这个热源,这样虚弱的重黎,蒙塔越看越心疼,心里一阵酸涩,百感交集,有懊恼,有怜惜,更多的是眼睁睁看着重黎受苦而自己却束手无策时的心急如焚。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