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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看了看李九良的大枪,枪身是由一种类似塑料的材料制成,韧劲十足,枪身上面镶有三根金属细线,从枪尾盘旋着直通到枪尖,细线应该是由内力合金构成,以便于使用者用内力控制和感知大枪,这把枪的枪尖锋利异常。老王看了看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老王仔细看了看摸了摸朱豪的一身叶刀,然后只说了一句话:“你主要工作是佯攻,射它的眼睛,扰乱它的视线。”
邵世航使的是一把软剑。剑长有一米五,剑身纤细,柔软异常,剑身上没有任何镶嵌,看样子整把剑都是由内力合金打造,这把剑才是这里最土豪的武器。老王看罢却摇了摇头,说道:“你不要参与进攻怪物了,这把剑根本派出上用场。你的任务是保护好向导,他对黑矿内部的情况很了解,等我们解决了怪物,还要进矿区看一看,少了他不行。”
邵世航有点不服气,他持剑在手,内力贯通剑身,只见长剑突然变的尤如有了生命,像一条蛇一样扭动着,剑尖如同蛇头,突然在空中闪电般的虚化成一团幻影。看来邵巨星想要用事实证明他的剑有多灵活,他的招式有多快。
但在他出剑的同时,只见王新钢迈步上前一伸右手,只听得一阵叮叮当当的密集脆响。老王用一支肉掌正面接下了他在一瞬间发出的近百下进攻。然后老王张开手掌让其他人看,只见手掌上连个白印都没有。除伊卫东外,其他几个人都相顾骇然。
“虽然你们觉的不可思异,以为这种防御水平很了不起。以我入微的内力水平,也只能在手掌上维持几秒钟这种强度的保护能力而已。但那个怪物的一身硬甲却是无时无刻不是这种强韧程度。”老王说着,环顾了一下四周的众人,然后接着说道:“所以我恳请各位在向怪物进攻时,不要留手,要使出全力。而以刚才这把软剑的力道,根本伤不了它一丝一毫。”说着,他最后把目光转回到邵世航身上,接着说道:“所以你的剑再快也没用!”邵世航目瞪口呆,愣在了一旁。
打怪小队出发前,王新钢突然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他说如果小队在半路上遇到了追杀齐云升的场景或直接遇到了齐云升本人,他觉的小队的队员们尽量不要去主动参与,而是要以完成这次打怪夺矿的任务为主。
伊卫东觉的有点难以理解,于是问道:“搂草打兔子,顺带脚的事。以两不耽误为原则,不必说死了吧。难道齐云升撞到你的枪口上你也不动手?”
老王诚恳的解释了一下:“我是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再对齐云升下手,请各位谅解。我就是怕真出现这种情况,大家看我不动手,引发不好的猜想,进而影响小队的团结。所以我要有言在先,即使齐云升撞到我的刀尖上,我也不会动手的。至于各位到时是不是动手,我管不着。但最好不要影响这次任务。”
武人之间,还是很讲究私人之间恩怨分明的。即然老王说是私人原因,众人也就不能再说什么。这时朱豪突然说道:“我也不能对齐云升动手。大丈夫恩怨分明,我不怕说出来,齐云升对我有恩,遇到了说不定我可能还会帮他。我也事先说明,省的到时你们看到我帮他,以为我疯了。”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最后还是伊卫东发话:“既然如此,那小队就不要参与齐云升的追捕活动了,如果遇到了,尽量绕着走。省得怪物还没见到,队内自己人先厮杀起来了。”
这时时间已近半夜,队员们收拾停当,连夜出发。武人们精力旺盛,而且自己可以调节身体机能及精力,只要不是全力施为,一般性的几天几夜的奔波是不会疲惫的。唯一要担心的是那个向导,普通人刘福利,因为连夜的逃命奔波,这时他已显出疲态。老王找了三个不同型号的睡袋,小的在里面,外面套大的,三个睡袋套起来,让刘福利钻进去,然后他把这个大棕子绑到军用运输机架的肩头机位上。嘱咐刘福利只管在上面指导大致方向,如果累了,就睡一会儿,不用管赶路的事,交给他好了。
于是一行人冒着狂风暴雪,成一列纵队进入森林密布的大兴安岭。
(本章完)
第117章 复活()
朗天涯扒开及膝深的积雪,露出土石混杂的地面,然后他从包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小铲子顺着面前这株灌木挖了下去,挖了有半米深之后,找到一根三十公分长的根茎,他遂即用铲子将根茎的两头铲断。拿出根茎后,他先是用刀子把这段根茎的皮剥下来,然后把半木质化的内瓤切成一片一片的,然后就着咸肉干慢慢吃起来。吃完后,他又捧起两把雪填进嘴里。接着他先是把土石以及他刚才剥下根茎的皮统统填回坑中,最后再用积雪把这一切覆盖上。这样从远处看,就看不出这里曾被挖掘过。
这里是一个山坳地带,风雪较少。他从包里拿出手表看了一下,已是凌晨两点多了。他准备在这儿休息到天亮。上半夜他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故布疑阵上了。甩掉王新钢后,他先是脱掉被荧光粉弄的闪闪发光的外衣,然后把衣服里朝外地包起来背着。接着他戴着夜视仪来回的奔波在各个山头之间,专找有耳麦的人,先搜身找荧光球,把荧光粉撒在他身上,恐吓威胁这个人满山乱跑,然后再把他的耳麦放到套套里,吹成气球放飞,如此重复四五次。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几年前就上过这种耳麦的当,知道它有定位功能。
眼看着武人们到处追逐气球,围堵他的防线被调动的支离破碎之后,他慢速地偷偷潜回山庄的北面山上,取回了他藏在树洞中的包,穿上他原先那身迷彩服,把粘了荧光粉的武人作战服,帽子和围巾,以及那根没用上的强力橡胶带,都放到包中。
他一路向北,尽量不留痕迹,到现在为止,他觉的已距离武人们布置的阻挡防线至少有一百多公里了,危险性已大大降低,所以他决定休息一下。毕竟近一个月以来,他连续奔波、厮杀、搏斗,身体也确实需要休息一下。
他在雪最厚的地方刨出一个雪洞,在洞里将四周的雪拍实,这就形成了一个仅供他卷身而卧在小窝。他又从包里拿出两根可收缩的金属细管,根据头上面雪的厚度调节好长度,然后根据风向,把这两根细管分别微微伸出雪面,以便使洞内通气。
躺倒之后,几乎在片刻之间,他就进入到了浅睡状态。他在这个状态中倾听了一会儿外界的声音,没有发现有异常。正当他准备进入深度睡眠之时,一个动物轻踏雪地的声音传入了洞中,这声音立刻把他惊醒。他分辨了一下吹进来的气味,似乎是一匹狼。
朗天涯一般不轻易的猎杀大型动物当作食物,因为一是处理起来很麻烦,二是很难抹除现场的痕迹,容易暴露踪迹。在这十年的逃亡路上,他多次在困乏之极的情况下,因为饥饿猎杀了大型动物,为了不留下痕迹,他不得不背着整具动物的尸体逃跑,边跑、边吃、边处理,搞的狼狈不堪。
现在他的包里还有大量的肉干,在这冰天雪地之中,他也不缺水分。因此他决定只要这匹狼不主动搜寻他的雪洞发现他,他就不杀它。
狼并没有过来,而是在离他二十多米的地方刨着雪,似乎是它发现了什么。“刺啦”,传来一声响,是布料被撕开的声音。
“它发现的可能是人的尸体!”朗天涯想道。因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不可能有被人扔的烂衣服、布娃娃之类的人类活动区常见的布料垃圾。而且这些东西也引不起一匹饥饿的狼的兴趣。能让它抓刨的,很可能是尸体。
朗天涯猛的从雪洞中一跃而起,扑向二十多米外的那匹狼。那匹狼正在撕扯着一个白色的包裹,被朗天涯的出现吓了一大跳,它放下嘴里的东西,想要逃走。但朗天涯既然出手,就不会再让它跑掉。狼只跑了两步,就被他从后面一把掐住了脖子,他拇指一用力,只听“咔”的一声,狼的一节颈椎已被他错位。他左手接着在狼头上猛拍了一掌,将它彻底打死,以减少它的死前痛苦。他提着狼转过身来察看刚才它扒拉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白色包裹的外面其实是一件白色运动服,料子很眼熟,他分辨了一下,应该是和他包里的运动服是一种料子,是专为武人用的练功服料子。包裹的一角已被狼撕开,一件粉红色的绸缎布料显露出来,并且已被狼撕扯的有了几处破损。想来刚才的“刺啦”声就是这种绸缎布料被撕破时发出的。
朗天涯上前把运动服解开,发现里面包着的是一个二三岁的幼儿,一头柔顺的半长头发,穿着一身对她来说很肥大的成人女式粉红内衣。他下意识的掀开衣服看了一眼,发现是个小女孩。除了小女孩之外,衣服里还包着一个智能手机,一把带鞘的精致短剑,两包像是便携式营养套餐的东西,当然它们已被冻成了两个冰坨。孩子四肢冰凉,没有呼吸,已没有了生命迹象。但奇怪的是,她并没有被冻上,身体还是软的。
这这场暴风雨的侵袭下,朗天涯估计现在至少得是零下二十多度,在这种温度下,尸体怎么可能还是软和的?他觉的可能是一位母亲在面临危险的情况下,出于无奈把孩子藏在了这里,她为了给孩子保暖,把自己身上能脱下来的衣服都脱下来给孩子包上了。这位母亲本以为脱离危险之后再来找回孩子,可没想到孩子已冻死在这里了,她也没能回来。这说明她很可能也凶多吉少了。
他决定查看一下女孩的身边物品,看看有什么线索。他先是按了按手机上的开关键,但手机没反应,应该是没电了,他拿起短剑来抽剑出鞘,只见剑身寒光闪烁,如一汪清泉,剑的肩部蚀刻有“司命”二字。朗天涯吃了一惊,没想到这竟是一把名师铸就的宝剑。他听说过武侠公会有一个叫